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朱元璋

第94章 第五節宰相胡惟庸“被謀反”

甚至在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大案中,功臣們也被刻意回護。 胡惟庸是安徽定遠人,李善長的老鄉,他於龍鳳二年(公元1356年)才投奔朱元璋,不過由於才幹過人兼善於鑽營,升遷極快。洪武六年,被朱元璋提拔為右丞相,洪武十年更進為左丞相,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角色。 能力出眾的人,往往毛病也出眾。胡惟庸的火箭式竄升是因為他有能力,他的最終敗落,也是因為他太有能力。胡惟庸這個人,性格和朱元璋很像:“為人雄爽有大略,而陰刻險鷙,眾多畏之。”他和朱元璋一樣,喜攬權,愛專斷,做事大刀闊斧,不避鋒芒:“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閱。” 性格相似的人容易相剋,更何況君權與相權的衝突歷來是中國高層政治中一直難以處理的難題。胡惟庸案從本質上來說,是朱元璋調整君權與相權關係的必然結果。胡惟庸因為沒能處理好與皇帝權力分配的關係,過於飛揚跋扈,引發了對權力異常敏感的朱元璋取消丞相制的念頭,也給自己惹來了殺身之禍。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謀反”的罪名,興起大獄。

胡惟庸案的處理手法也是非常殘酷的。曾任朱元璋帳前黃旗先鋒的俞本,在永樂初年撰寫的《紀事錄》中,對胡惟庸黨案是這樣記述的: 是年(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陳寧,擅權壞法,俱伏誅於玄津橋,掘坑丈餘,埋其屍,次日復出之,支解於市,縱犬食之。錄其家資,以妻子分配軍士,子弟悉斬之……上以應天府所屬上元、江寧二縣之民與胡惟庸為黨,將男婦長幼悉屠之。 也就是說,把胡惟庸押至玄津橋斬首,埋入一個丈餘深的大坑,第二天又感覺不解恨,命人將屍體挖出,在眾目睽睽之下肢解,然後縱犬食之。財產則全部沒收入官,妻妾分配給軍士,男性後代則全部斬首。與胡惟庸關係親密的大批官員也被處死。甚至朱元璋因為上元、江寧兩縣百姓與胡惟庸關係密切,居然將這兩縣之人,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殺光。其凶殘超出了正常人的想像,然而,對於案中牽涉的功臣,他卻網開一面:以善長及陸仲亨等皆初起時腹心股肱,置不問。 (《朱元璋系年要錄》)胡惟庸與李善長關係十分密切。 “素與太師李善長相結,以兄女妻其從子佑,自是勢益熾”。胡惟庸的最初發跡,就是因為李善長的推薦。所以他對李善長感激不盡,“因相往來”,把李善長作為自己向上爬的階梯和保護傘。他不僅將自己的侄女嫁給李善長侄子李佑,還極力幫助李善長打擊非淮西籍大臣。

陸仲亨、費聚等人也是胡惟庸為了培植勢力而極力拉攏的對象。吉安侯陸仲亨自陝西歸,擅乘驛傳,受到朱元璋的怒責。平涼侯費聚,曾經受命到蘇州撫綏軍民。 “聚不任事,唯嗜酒色。召還,責往西北招降達達,無功,上亦責之。”這兩個人都因懼怕處罰,而投靠到胡惟庸門下以求庇護。他們與胡惟庸的親密關係,朱元璋心裡十分清楚,但是在公佈胡惟庸的罪狀時,他只含糊地說到胡惟庸有結黨之嫌,並沒有牽及這三位功臣。他宣布的罪狀是:“竊持國柄,枉法誣賢,操不軌之心,肆姦欺之蔽,嘉言結於眾舌,朋比逞於群邪,蠹害政治,謀危社稷。” 非但如此,在胡惟庸被殺後,朱元璋進一步擴大與開國武將的聯姻關係,“因結肺腑”,穩定功臣們的情緒。他親自決定,聘中山王徐達次女為代王妃、三女為安王妃,信國公湯和長女與次女為魯王妃,安陸侯吳復之女與寧河王鄧愈之女為齊王妃,前軍都督僉事於顯之女為潭王妃,靖海侯吳忠之女為湘王妃,永昌侯藍玉之女為蜀王妃,潁國公傅友德之女為晉世子妃,並將汝寧公主嫁給吉安侯陸仲亨之子陸賢,福清公主嫁給風翔侯張龍之子張麟,壽春公主嫁給潁國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南康公主嫁給東川侯胡海之子胡觀,永嘉公主嫁給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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