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朱元璋

第68章 第七節朱校長的可怕校規

雖然待遇如此之好,不過,如果有機會坐時空穿梭機回到洪武時代,還是勸你不要去享受皇帝的義務教育。因為,你進了國立學校,很有可能不能活著出來。 並不是聳人聽聞。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洪武皇帝親自製定的學規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的。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在學校裡學的是什麼。各級學校的功課,都是由皇帝直接指定的,內容是《御製大誥》(即皇帝語錄),《大明律令》(即刑法),此外還有四書五經和《說苑》。皇帝規定:太學學生每日寫字一幅,每三天背下《大誥》一百字,本經一百字,四書一百字,每個月作文六篇。 功課似乎不重,可是校規倒是有點怕人。校規一共五十六款,有一些規定和今天差不多,比如必須穿校服,不許點名遲到,不許夜裡飲酒之類。然而也有些規定有點奇怪:

一、不許結社,什麼文學社、詩會之類一律嚴格取締。 二、不許議論學校食堂的飯菜好不好吃。 三、絕對禁止對人對事的批評。 最奇怪的一條是這個規定: 一切軍民利病,農工商賈皆可言之,惟生員不許建言。 就是說,天下百姓,別人誰都可以對國家大政方針發表意見,進行建言,只有學生不許!目的當然是戒絕學生參與政治的可能。 看來,朱元璋雖處中世紀,卻能以其超人的政治敏感,預感到學生與激進政治心態的天然聯繫。 為了貫徹這些校規,朱元璋特地撥了兩名衙役進駐學校,做什麼用?打板子。一有違犯,即把學生拉到教師辦公室叫做“繩愆廳”的地方,脫下褲子,按在地上,痛打一頓。朱元璋規定判決完全由教師做主,學生沒有上訴的權利。

打板子在處罰裡是輕的,重的甚至可至充軍流放。校規裡有這樣一款: “在學生員,當以孝悌忠信禮義為本,必須隆師親友,養成忠厚之心,以為他日之用。敢有毀辱師長及生事告訐者,即係幹名犯義,有傷風化,定將犯人杖一百,發雲南地面充軍。” 然而,只要有學生的地方,不同意見似乎就不可避免。由於校規過嚴,在第一任太學校長宋訥任內,有的學生被活活餓死,還有多名學生自殺身亡。學生趙麟對校長的殘忍非常不滿,出了一張匿名牆報(沒頭帖子),表達對校長的意見。這件事被當成嚴重的政治事件報告給皇帝,朱元璋龍顏大怒,立命把查出來的犯罪人趙麟殺了,並在國子監立一長竿,把他的腦袋掛在上面示眾。隔了十年,朱元璋有一次到太學視察,想起這件事,還餘怒未消,召集全體教職員和學生訓話:

恁學生每聽著:先前那宋訥做祭酒呵,學規好生嚴肅,秀才每循規蹈矩,都肯向學,所以教出來的個個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後來他善終了,以禮送他回鄉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如今著那年紀小的秀才官人每來署學事,他定的學規,恁每當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潑皮,違犯學規的,若祭酒來奏著恁呵,都不饒!全家發向煙瘴地面去,或充軍,或充吏,或做首領官。 今後學規嚴緊,若有無籍之徒,敢有似前貼沒頭帖子,誹謗師長的,許諸人出首,或綁縛將來,賞大銀兩個。若先前貼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綁縛將來呵,也一般賞他大銀兩個。將那犯人凌遲了,梟令在監前,全家抄沒,人口發往煙瘴地面。欽此! 懸趙麟頭顱的這竿子一直豎了一百六十餘年,方才撤去。

在抓學校教育的同時,朱元璋對科舉制度也進行了改革。他定下的科舉制度更加重視形式,規條亦更繁瑣,“專取《四子書》及《易》、、《詩》、《禮》、《春秋》、《禮記》命題。其文略仿宋經義,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相對真知灼見,他更重視的是統一的規格,統一的口氣,統一的思想,以此來造成格式化的知識分子。 八股文禁錮於孔孟的經義,又只取朱子的注疏,必須代聖賢立言,不許越雷池一步。它形式主義嚴重,諸如怎樣破題、承題……都有嚴格的規定,甚至在字數上也限定為五百或七百字。這一改革使科舉制徹底淪為戕害人才的刑具,士人為了掙得功名,只能皓首窮經揣摩時文程墨,並無精力來思索書本背後的大義,因而顧炎武有“八股之害,等於焚書”之語。

在朱的製度設計下,知識分子只能按照他的標準成長。他們只能“以摘經擬題為志,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經之箋、是窺是鑽,餘皆漫不加省”、“自四書一經之外,咸束高閣,雖圖史滿前,皆不暇目”。思想受到嚴重的束縛,聰明才智被扼殺,“與之交談,兩目瞪然視,舌強木不能對”。因此,在洪武年間,經常出現“進人不擇賢否,授職不量重輕”的現象,以致朱元璋自己也不時哀嘆:“朕即位以來,雖求賢之詔屢下,而得賢之效未臻。” “朕臨禦三十年矣,求賢之心風夜孜孜,而鮮有能副聯望。任風憲者無激揚之風,為牧民者無撫字之實!”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