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2·終結篇

第111章 第五節“勿以紅毛火砲為畏”

出生在這樣的“海盜”之家,鄭成功當然對遠東海域的各種勢力都瞭如指掌。因此,他知道荷蘭人確實不是那麼好對付。 即將展開的鄭荷之戰,是鴉片戰爭之前中國和西方的第一次大規模海上碰撞。 在鴉片戰爭之前的一百八十來年前,中國和西方的武器裝備差距就已經十分巨大。荷蘭軍隊已經進入熱兵器時代,而中國軍隊還處於冷兵器時代。 一切情形,與鴉片戰爭時是那樣相仿。連大臣們向明朝皇帝匯報荷蘭人情況的報告,讀起來都容易讓人誤以為是鴉片戰爭時的文件。福建巡撫鄒維璉在向皇帝匯報荷軍情形時,這樣說: 紅毛一番遠去中國四萬里,晨昏晝夜皆相反……其人深目長鼻,赤須朱發,其性賊虐,尚仇殺,諸夷畏之。其舟長五十丈,橫廣六七丈,名曰夾板,內有三層,皆置大銃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數十里,人船當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長技有如此者。

明末時期,海上霸主的地位還沒有輪到英國,而是被荷蘭牢牢佔據。當時的荷蘭軍隊以武器精良而聞名全球,當時中國人稱荷蘭軍艦為“鐵艦”、“夾板船”。用鄭軍的話說:“夾板船隻高大,兩邊遮蓋堅固,火砲利害。”([清] 江日昇著《台灣外紀》)這些荷蘭戰艦吃水、載重、船上裝載的火砲數量,都大大超過鄭軍所有的木製帆船。 在當時的台灣海面上,停泊著荷蘭戰艦“赫克托”、“斯·格拉弗蘭”和“威因克”、“馬利亞”以及多艘小艇。此外,荷蘭人還在台南海岸修建了一系列堅固的城堡和砲台,上面安裝了威力巨大的臼炮和大砲。普通荷蘭士兵則擁有先進的步槍、短手槍、榴彈,甚至還有瞄準器。 而鄭成功的軍隊基本上是用弓箭、關刀、刺戟武裝起來的。荷蘭人說:

“敵兵使用各種各樣的武器。有的把弓箭掛在背上,有的左手持盾,右手執劍,不少兵士雙手拿著裝在長柄上的大刀。”鄭成功也擁有一些熱兵器,不過中國熱兵器停留在初起階段,製作十分粗糙。 “國姓爺擁有大量的火藥和重砲。雖然中國人比歐洲人早好多年就知道了製造火藥和鑄造大砲的方法,但其威力無論如何趕不上荷蘭的產品。”([荷蘭] 揆一著《被忽視的福摩薩》)因此,鄭成功知道,他將要面對的敵人,遠非手持弓箭的滿洲人可比。 所以,在確知台灣島上的荷蘭人只有一千餘的情況下,他還是調集了兩萬多名軍人,跨海遠征。南明永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三月初一,鄭成功在廈門祭江,禱告上蒼: 本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苟延安樂。自當竭誠禱告皇天,並達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師。

他號召部下不要害怕荷蘭人的砲火,並保證,自己將身先士卒,向大家證明荷蘭人並非不可戰勝。 爾從征諸提、鎮、營將,勿以紅毛火砲為疑畏,當遙觀本藩首所向,銜尾而進。 作為後世的歷史閱讀者,讀到鄭成功這段慷慨激昂的講話時,心裡替他捏著一把汗。因為,人數並不是戰爭勝利的保證。歷史的線頭,有時重疊交纏,歧徑紛紜。許多我們認為的第一次,其實不過是歷史的重複。 在鴉片戰爭中,清王朝擁有的常備軍達二百多萬,直接調集與英國人作戰的有十多萬大軍,而英國遠征軍人數最多的不過二萬。然而,“英軍已處於初步發展的火器時代,而清軍仍處於冷熱兵器混用的時代”,人數多寡及武器裝備的對比,與鄭荷之戰驚人的相似。結果卻是數万大軍都作為英國人的砲灰,大清王朝一敗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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