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大明王朝的七張面孔2·終結篇

第110章 第四節中日混血兒

台灣海峽對面的福建省,曾以偷渡和走私而聞名。實際上,這兩項活動在這個省份是有深厚傳統的。起碼從明朝初年起,福建沿海就活動著為數眾多的海盜。 雖然大元帝國是一個世界性帝國,以發達的海外貿易而聞名於世,然而,後來者朱元璋卻對外面的世界絲毫不感興趣。朱元璋對曾給中國帶來巨大財富的海外貿易充滿恐懼,怕這種活動會給他的帝國帶來不安定因素。因此,他不但禁絕了海外貿易,甚至禁止漁民下海捕魚,把海島上的居民悉數內遷,“以三日為限,後者死”。 宋元以來,東南沿海人民久已習慣以經營海外貿易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帝國最高水平的生活。禁海令一下,生機勃勃的沿海經濟遭遇到毀滅性打擊。閩人歷來敢於冒險,他們不甘坐以待斃,於是,或者偷渡異國,開闢新邦,或者持械為盜,縱橫海上,或者進行走私,萬里遠航。 “向外自謀發展的動力於焉形成,越到後來越成為滾滾洪流,並結成足以與朝廷相抗衡的龐大的民間武裝勢力。”(湯錦台著《大航海時代的台灣》)那個時代,“海盜”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他們“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盜”([明]

謝杰著《虔台倭纂》)。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盜們就會捲起骷髏旗,把刀槍藏到甲板下面,堆起滿面笑容,和和氣氣地賺錢。只有實在走投無路時,才靠搶劫度日。而一個規規矩矩的商人想要經營遠洋貿易,他會發現他必須得武裝成半個海盜。因為遠洋通商實際上就是武裝走私,東亞的這片海上,危機重重,沒有武力做後盾,他的船隊隨時可能葬身大海。 海上的競爭如此激烈,是因為當日的海上貿易,利潤實在驚人。以當時貿易的大宗生絲為例,荷蘭東印度公司《巴達維亞城日誌》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六日條載:“生絲(從前一擔賣八十兩,其後賣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兩,是很高的價格)現在中國躍至一百十五兩,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兩買進。”

一般估計,當日海上大宗輸日商品——生絲,其利潤率為140%,牛尾藥的利潤率最高,達450%以上,錦緞獲利最低,也有90%。據此分析,當時海上貿易,利潤率約為150%。所以,如果有機會正常貿易,做商人遠比做海盜收益更豐。 在那個時代,海盜,或者說遠洋貿易商,幾乎是福建省內所有有野心、有魄力的男性的首選職業。 鄭芝龍是福建南安人。從地圖上,可以看到這個地方離海不遠。史載,這個小官吏的兒子“性情逸盪,不喜讀書,有膂力,好拳棒”,生就一副江湖性格。受這個地區闖蕩海外傳統的影響,年僅十八歲時,鄭芝龍即離家出走,浪跡於澳門、日本、菲律賓。由於長期在外,他精通葡萄牙語、荷蘭語和日語,做過鞋匠、廚子和專職翻譯,並且成了天主教徒。

混跡日本期間,鄭芝龍娶了日本女子田川氏為妻。鄭成功因此成為中日混血兒。 因為狡猾豪雄,鄭芝龍混跡海上十餘年,成為東南海面上令人聞風喪膽的海盜頭目,兼東南沿海最大的國際貿易商。他擁有上百隻大商船,還擁有數万人的私人武裝,其他經營海外貿易的中國人都得向他交保護費。 與鄭芝龍一樣,以東印度公司為名組織起來的荷蘭商人也兼做海盜,他們與鄭芝龍來往密切。雖然來自不同的兩個半球,海盜的本性卻是相通的: 嗜血,貪婪,不講信義,沒有道德底線。有時,鄭芝龍頭一天還在歡宴時教荷蘭人中國式划拳,第二天卻會劫了一條荷蘭船,掃蕩了財物後,把它偷偷鑿沉海底。而荷蘭人身上同樣也散發著濃烈的叢林動物的味道。 德國史學家衛特在《台灣之歷史》中說:“他(鄭芝龍)和台灣的荷蘭人關係似乎和睦。但在1620年代之末,(鄭)到Zeelandia(台灣)作友好的訪問時,被皮特·納依茨詭詐地拘捕,不得不以二十條金條贖回。然而如同俗語所說的下流人容易打架,也容易和好,共同的商業利益又使他們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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