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其實我們一直活在春秋戰國3

第28章 第一部明文法典

力微任重久神疲,再竭衰庸定不支。 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謫居正是君恩厚,養拙剛於戍卒宜。 戲與山妻談故事,試吟斷送老頭皮。 這是公元1842年秋天,民族英雄林則徐被清政府發配新疆,途經西安的時候給家人寫下的一首臨別詩。一句“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將詩人為國獻身、雖死無悔的感情表達得淋漓盡致,讀者無不為之熱血沸騰。 林則徐這句詩,是有典故的。 據《左傳》記載,公元前538年,鄭國的執政子產頒布了“作丘賦”的政令。 前面介紹過,丘是春秋時期的行政單位。所謂“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則一丘約有一百五十名勞力。作丘賦即按丘提取軍賦(服兵役和交稅),除井田之外,卿大夫的私田也納入徵收範圍,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保證有充足的兵源。不難想像,國君對這一政策是支持的,卿大夫階層則因為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意見鬧得很大。有人公開發表侮辱子產的言論,說:“這個人的父親死在路上,他本人還為虎作倀。頒布這樣的命令,究竟想要把國家推向何方?”

子產的父親公子發死於公元前563年的尉止之亂,並非壽終正寢,所以說“死在路上”。拿這件事來罵子產,一則辱及先人,跟“我X你大爺”一樣,是十分惡毒的;二則諷刺子產,你本人也是卿大夫,為什麼忘了自己的階級,去做那種損人不利己的事呢?這樣做對得起你死去的父親嗎? 更有人捏造了一個故事,說子產的父親公子發生前曾經這樣批評子產:“你心高氣傲,離群索居,一心忠於君主。君主賢明,或許能聽得進你的話;君主不賢明,根本懶得睬你。君主聽或不聽,還不能確知,你卻已經脫離群眾了。脫離群眾,就一定會危及自身。不只是危及自身,還將危及我這把老骨頭。”這裡所謂的群眾,當然是指群臣,不是那些在田間地頭流汗的芸芸眾生。

反對“作丘賦”的聲音越來越強烈。終於有一天,大夫渾罕對子產說:“您沒聽到嗎?有人在大街上公開辱罵您吶!” “是嘛?”子產淡淡地說,“既然推行新政,挨罵也是意料之中。只要對國家有利的事,我都將生死置之度外(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竭盡全力去推行。死尚且不懼,挨幾句罵就更不在話下了。” 渾罕說:“可是他們實在是罵得太難聽了。” 子產說:“沒關係,讓他們罵吧。做好事的人不應該輕易改變他的想法,法令也不能朝令夕改,只有堅持才能夠收到成效。我又沒做錯什麼,為什麼要擔心人家怎麼說我?” 渾罕退下來後對別人說:“子產這樣做的話,國氏(子產之父公子發字子國,即以國為氏)就危險了,肯定會是'七穆'中第一個滅亡的。君子不顧情面來製訂法令,必定導致貪婪;出於貪婪而製訂法令,後果就更不堪設想。”渾罕還借題發揮,“姬姓諸國中,蔡國、曹國和滕國大概是要先滅亡的,因為它們靠近大國而不知禮儀;鄭國將在衛國之前滅亡,因為它靠近大國而不遵從先王的法令。政令不以先王之法為基礎,全憑個人意志來決定,卻不知道個人意志這東西,誰都有,誰都不相同,各懷心思的話,又有誰會尊敬他這個執政呢?”

渾罕的話說得有道理嗎?當然有。無論站在家族,還是維護執政統治的立場上,子產的新政都是對自己的背叛,於他本人而言有百害而無一利。但是如果站在國家的立場上,新政無疑是一劑增加軍事和經濟實力的良藥。由此可見,林則徐那句“豈因禍福避趨之”,其實是對子產“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闡釋。既然以國家為重,個人利益就只能放到一邊,即便是對自己不利的話也要說,對自己不利的事也要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渾罕的預測竟然全準。曹國滅亡於公元前487年,蔡國最終滅亡於公元前447年(期間一度被楚國所滅,後復國),滕國滅亡於公元前414年,鄭國滅亡於公元前375年,衛國則一直延續到秦國統一天下之後。 公元前536年,子產又推出一項新舉措,將鄭國的刑法鑄刻在大鼎上,並且立於宮門之外,讓來來往往的百姓看個明白,史稱“鑄刑書”或“鑄刑鼎”。這件事在當時引起的軒然大波,其轟動程度不亞於扔下一顆原子彈。

晉國的老學究、以博學而聞名的叔向聽說這件事,專門給子產寫了一封長信。信上說: “原先我一直對您抱有希望,認為您是鄭國的棟樑,現在看來我完全想錯了。從前,我們的先王根據事情的輕重來判斷案件,而不制定刑法,是因為害怕民眾有互相爭奪之心。即便如此,仍然不能禁止有人幹壞事,因此又用道義來教育,用政令來約束,用禮儀來引導,用信用來維持,用仁愛來奉養。設立官職俸祿,是為了獎勵那些服從領導的人;嚴厲地判刑,是為了警告那些膽大妄為的人。這樣猶恐不能奏效,所以用忠誠之道來訓誡他們,根據行為來獎懲他們,用專業知識來教育他們,和顏悅色地驅使他們,莊重嚴肅地對待他們,態度堅決地審判他們的罪行。這樣還是不夠,還要尋求賢能的卿相、明察秋毫的官吏、忠厚老實的鄉長、循循善誘的老師,共同來管理這個社會。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放心地使用民眾,而不擔心發生禍亂。現在您不但制定了刑法,而且公之於眾,究竟有沒有想過這樣做將要帶來的後果?從此之後,民眾知道法律了,就再也不會尊重你們這些統治者了。遇到問題,他們會去看刑鼎,如果對於官府的判斷不服氣,就會對照法律條文提出異議。這樣的話,您就啟發了民眾的爭鬥之心。他們根據法律條文來辦事,只要有一兩次僥倖獲得成功,這個國家便沒有辦法統治了。”

叔向的立場是什麼意思呢?簡明扼要地說: 第一,統治者的出發點總是好的,做的事情總是對的; 第二,老百姓知道的事情越少越好,最好都像綿羊一樣,只知道乖乖聽話; 第三,法律這東西,是老百姓對抗統治者最可怕的工具,一旦大家都知道了法律,嚐到了應用法律的甜頭,要求按照法律來辦事,統治者就沒有存在的理由了——凡事自有法律管束,再偉大再正確的領導全是白搭。 事隔數千年,仍能感受到叔向說這些話時忐忑不安的心跳。是啊,如果老百姓的心智被開啟了,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動不動拿著法律條文來對抗政府,甚至可恥地要求權利與義務對等,這個國家還搞得下去麼?這還不鬧得跟美國一樣,一點點事就彈劾總統,部級官員出差只能坐經濟艙,讓全世界人笑話?子產啊子產,你就不能好好當你的執政,非要把本來屬於自己的權力讓給那些泥腿子?退一萬步說,就算你要製定法律,那也沒問題,但你別鑄那什麼刑鼎,搞得天下皆知啊!

“夏朝有人違反政令,所以作了'禹刑';商朝有人違反政令,所以作'湯刑';周朝也發生了這種事情,所以作'九刑'。但他們都沒有公之於眾,只有統治者掌握。”叔向繼續寫道,“現在您執政鄭國,一上台就劃定水田的邊界,強調產權;推行丘賦,受到廣泛質疑;現在又熱衷於製定法律,把刑法都鑄在鼎上。您打算用這些辦法來安定百姓,不是事與願違嗎?從此以後,老百姓知道怎麼打官司了,就會拋棄禮義道德而求助於法律,一字一句地弄個明白。觸犯法律的事情不會減少,只會增多,為了打官司而行賄的情況也會越來越多。這樣下去,在您活著的時候,鄭國恐怕就要衰敗了。我聽說,國家要滅亡,必然多訂法律,說的就是這種情況吧!”

子產看了這封信,微微一笑,提筆回復道:“正如您所言,我是個沒本事的人,不能考慮到子孫後代,我的政策只是用來挽救當代的,後人的事,留給後人去考慮吧!雖然不能接受您的建議,但還是感謝您的提醒。” 叔向的話並非全無道理。法律只能規定原則性的問題,遇到具體的案件,人們往往靈活對待,鑽法律的空子。當時鄭國有位著名的訟師,名叫鄧析,潛心研究子產刑書上的漏洞,幫助人家打官司。但凡他經手的案件,白的可以說成黑的,黑的可以說成白的,幾乎沒有他打不贏的官司。 有個故事可以說明鄧析的厲害:有一次洧水發大水,淹死了一個富人。屍體被別人打撈起來,富人的家人要求贖回,然而撈到屍體的人要價太高,家人不願接受,於是找到鄧析出主意。鄧析說:“不用著急,除你們之外,他還能賣給誰?”撈到屍體的人等得急了,也去找鄧析要主意。鄧析回答:“不要著急,他不從你這裡買,還能從誰那裡買?”

可以想像,有了鄧析這種人,子產的刑法推行起來,就沒那麼輕鬆了。通過打官司,鄧析的名聲越來越大,他還開館授徒,傳授打官司的經驗,甚至私下編了一本“竹刑”(寫在竹簡上的刑書),當作教材,專門教人怎麼鑽刑鼎上的空子。終於有一天,子產忍不住了,派人將鄧析抓起來,當街斬首示眾。 當然,關於子產到底有沒有殺鄧析,史上歷來有些分歧。 《左傳》壓根沒有提到鄧析這個人。 《呂氏春秋》則言之鑿鑿,說子產“殺鄧析而戮之,民心乃服”。 《列子》中甚至記載了一個故事,說子產的兩個兄弟耽於酒色,子產還找鄧析求教該怎麼辦。那樣的話,子產和鄧析的關係非同一般,恐怕不至於誅殺鄧析。 個人意見,以子產的修養,應該不至於採取這麼簡單粗暴的方式對待鄧析。

就在子產鑄刑書後不到一個月,新鄭城中發生了一件怪事。大白天的,有不少人見到一個白衣散發、渾身是血的男子,目光呆滯地走在大街上。仔細看時,可不是在“良駟之爭”中喪命的良霄嗎?大夥嚇得不輕,連忙請來法師驅鬼,沒想到什麼手段都用盡,卻對他絲毫不起作用,反倒是把法師也嚇跑了。 更有人晚上做夢,看見良霄頂盔貫甲,手執長戈,順著當年被殺的那條路緩緩而行,一邊走一邊說:“三月初二日,我將要殺死駟帶。明年正月二十七日,我將要殺死公孫段。”駟帶是良霄的頭號仇家,公孫段亦參與了當年討伐良霄的行動,冤有頭債有主,與閒人無關。問題是,良霄搞得挺嚇人的,白天上街,晚上入夢,弄得新鄭城中人心惶惶,只要一聽到“伯有(良霄字伯有)來了”,滿大街人撒腿就跑,有的丟了帽子,有的亂了衣衫,有的連鞋掉了也顧不上撿,大夥慌慌張張,卻又不知道跑到哪裡去才好。後人將“相驚伯有”作為一句成語,形容無緣無故自己嚇自己,即出自此。

公元前536年三月初二日,駟帶果然無疾而終。公元前535年正月二十七日,公孫段又如約而亡。但是良霄仍然不消停,還是有事沒事在城中閒逛,見到小孩就做鬼臉,見到女人就掐一把。新鄭城中的恐慌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人們紛紛來找子產,請求他想辦法。 子產說:“鬼神的事,我哪裡管理得了?你們一定要我解決,那我就勉為其難地試一試吧。”於是立了公子嘉的兒子公孫洩和良霄的兒子良止為大夫,讓他們祭祀先人。 這一招果然見效,自此之後,良霄的鬼魂就沒有再鬧事。隨著新鄭城日漸恢復往日的平靜,人們對子產的敬佩之情也越來越深,自然而然的,對於“作丘賦”和“鑄刑書”的議論也漸漸平息下來。 子大叔覺得這事很不可思議,專門跑去向子產請教。 “世間的鬼,必須有所歸宿,要有人去祭祀,才不至於成為惡鬼。”子產臉上沒有絲毫得意的神色,“我這樣做,不過是為他們找到一個歸宿,不讓他們四處流浪罷了。” “那麼,立公孫洩又是什麼道理呢?”子大叔的意思,公子嘉並沒有鬧事啊,為什麼要立他的後人? 子產沉默了半晌,緩緩道:“那不還是為了取悅他們?” “他們?”子大叔愣了一下,“他們是誰?” “當然是老百姓,還能有誰?”子產說,“你想想看,公子嘉和良霄在世的時候不仁不義,死得也不光彩,按理說,不應該有後人祭祀。但是因為良霄變成厲鬼來嚇人,弄得新鄭城中雞犬不寧,人們來找我出面解決,我便不得不違反原則去立他們的後人。你以為我這是在討好他們兩個嗎?不是的,我這是在取悅於百姓。百姓們高興了,我的工作就好做了啊!” 儒家敬鬼神而遠之,因此子不語怪力亂神。但是不語不等於不信,這種態度在子產身上得到了完美的體現。子產信鬼神,也敬鬼神,但他只在與百姓有關的事情與鬼神打交道。換而言之,如果某一天他在取悅鬼神,實際上不過是為了取悅百姓。 這一取悅不打緊,子產善事鬼神的名聲可傳出去了。公元前535年夏天,子產前往晉國訪問。正好晉平公生病,韓起代表國君接見了子產,私下問:“寡君臥床不起,到現在已經有三個月了。群臣們想盡了辦法,該祭祀的山川鬼神都祭拜過了,但他的病情只有加重而不見減輕,前幾天又夢見一隻大黃熊闖進了寢宮。大家都說您博學多才,善於與鬼神打交道,您說,這是什麼惡鬼在做亂?” 子產苦笑,好嘛,我堂堂鄭國執政變成法師了。但是韓起問得懇切,只好應付道:“以晉侯的英明,再加上有您做正卿,哪裡會有什麼惡鬼?至於您說起黃熊,我倒是聽說,從前堯派鯀(大禹的父親)去治水,鯀沒有完成任務,堯就在羽山殺了鯀,他的鬼魂變成黃熊,跑到羽淵(羽山之水)裡。後來大禹的兒子啟建立夏朝,一直祭祀鯀。商、週兩朝也祭祀他,從來沒有斷絕。現在晉國成為天下的盟主,也許忘了祭祀他,才會這樣吧?” 子產這話確實僅僅是應付。想想看,晉國稱霸已經有百餘年了,從晉文公到晉平公,有哪一代國君祭祀過鯀?為什麼偏偏到了晉平公這一代,就冒出這個問題來了呢?但是韓起聽了深以為然,馬上跑去祭祀了鯀。你信不信沒關係,反正《左傳》上說,打那之後,晉平公的病漸漸好了。晉平公很高興,尋思著怎麼感謝子產,就將莒國進貢的兩個大鼎獎給了他。晉平公的意思也許是:你不是喜歡鑄刑鼎嗎?我一次送你兩個,讓你鑄個夠,看誰還敢說閒話! 這一來,子產善事鬼神的名聲就更響了。晉國的中軍副帥趙成多次到子產下榻的賓館拜訪,與子產促膝長談。有一天,趙成問了子產一個問題:“您說,伯有成為惡鬼,真有這麼回事嗎?” “當然有。”子產一本正經地說,“人剛剛死去的時候,稱之為魄,其陽氣稱為魂。一個人在生的時候錦衣玉食,魂魄就強勁有力,而且具有現形的能力,要隨著時間的推移,才會漸漸變弱,一直到化為無形。普通男女如果不得善終,尚且能附在別人身上作亂,何況伯有乃是我們先君穆公的後代,他的父親子耳(公孫輒),祖父子良(公子去疾)都是鄭國的名臣。一家三代掌權,即便是在鄭國這樣的蕞爾小國,擁有和使用過的物品也是很多的了,因此吸取的精粹也很多,加上家族龐大,能夠憑藉的實力也雄厚,結果卻不得善終。他成為惡鬼,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趙成連連點頭,子產心裡暗自好笑。這世道,說人話沒人愛聽,說鬼話倒是很有說服力啊! 子產此次訪晉,主要目的是向晉國歸還土地。 原來,四年前(公元前539年),鄭簡公在公孫段的陪同下訪問晉國。公孫段表現得恭敬而謙卑,出席各種場合,言行舉止都合乎禮儀。晉平公很高興,聽從了韓起的建議,表示要將州縣(晉國地名)賞賜給公孫段。 前面說過,公孫段這個人很喜歡“裝”。子產上台後,任命他為卿,太史三次去下任命,他表面上拒絕,背後偷偷做工作,搞得太史跑了三次,一時傳為笑談。沒想到,一到晉國他就不裝了,晉平公語音剛落,他立馬磕頭謝恩,當仁不讓地接受了賞賜。 《左傳》對此評價:看看,這就是守禮的好處吧!像公孫段這麼拽的人,因為在晉國守了禮,就獲得了這麼大的好處,如果自始至終都守禮就更不得了啦! 事情果真如此簡單嗎?當然不是。 話說州縣原本是欒氏族人欒豹的封邑。欒盈之亂後,士匄、趙武和韓起都想將它據為己有。趙武說,州縣本來就是溫地的一部分,而溫地是趙氏家族的傳統領地,因此州縣理所當然要封給趙家,這是尊重歷史。士匄和韓起都說,別X你大爺了,州縣很早就從溫地裡劃出來,封給了郤家,後來又歸還給趙家,再後來又封給欒家,都轉了三次手了,你還在講歷史,如果人人都像你這樣,天下的土地是誰的都說不清了。趙武臉皮薄,被這二人罵得很不好意思,主動退出競爭。士匄和韓起一看趙武的風格那麼高,也鬧了個大紅臉,說:“君子不可以冠冕堂皇地佔小便宜。”也放棄了。這樣一來,州縣就成了無主之地,閒置了很多年。直到公孫段陪鄭簡公訪晉,借住在韓起家裡。韓起打了個如意算盤:反正我現在也得不到,不如做個人情,把它送給公孫段吧,以後若是還回來,那還不是落到我手裡?這就是公孫段獲得州縣的真實原因。 再後來公孫段也過世了,他的兒子豐施繼承家業。子產敏銳地意識到,現在是向晉國——不,是向韓起歸還州縣的最好時機了。他對韓起說:“過去承蒙晉侯錯愛,認為公孫段舉止得體,因此將州縣賞賜給他。現在他不幸早死,無福消受晉侯的賞賜,他的兒子也不敢享用,但又不敢讓晉侯知道,所以求我來私下送給您,請您笑納。” 韓起說:“您這是乾什麼呢?快別這樣,讓人聽到多不好。” 子產心想,裝,繼續裝!嘴上卻說:“豐施害怕自己福薄,連承受先人的俸祿都感到戰戰兢兢,何況是大國的賜予?當然,州縣是您主持給他家的,有您在台上給他撐腰,自然不會有什麼問題。只怕將來有人拿這件事做文章,說鄭國占了貴國的便宜,引發土地爭端,豐家可就吃不了兜著了。您收下州縣,就是讓鄭國遠離這種爭端,也讓豐家吃個定心丸啊!” 韓起說:“哎喲,我可沒想到這一層。既然您這樣說,我不收都不行了呀!” “一定要收。” 韓起沒辦法,勉為其難地接受了州縣。但他還是覺得有心理障礙,特別是想到當年曾經和士、趙兩家為了州縣而紅臉,便覺得現在受之有愧。為了安慰自己,他乾脆與宋國的樂家做了一筆交易,將州縣與樂家的原縣交換,把原縣變成了自己的地盤,這才覺得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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