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現代小說 兄弟我在廣州的發財史

第12章 第十二章自我評價:我最大的魅力是什麼

我本不是一個特別愛較真兒的人,我經常覺得有必要提醒自己:不要太較真兒了。但我後來發現,我每次事情做得比別人好一點兒,都是因為我比別人較真兒。而很多次勸說自己不要較真兒之後,都會後悔當時為什麼沒有再較真兒一點。我知道有必要承認並接受一些缺憾,但我還是會因為缺憾而惱火。這種惱火,大約是我前進的基本動力。作為一個公司的領導者,我認為其最大的魅力,就是敢搞。 別人辦不成的事情,你可以做到,才會讓別人服你。 我在韓國公司當主管,韓國人看不起我,我就拿了個全球銷售第三的成績給他們看,用半年時間學會了韓語,他們再看我時的眼神就不一樣了。 還有一件讓我非常驕傲的事,就是我在進入物流這個行業時間不久,就挖到了一個非常大的客戶。

那個客戶是美國人,之前和一個非常大的物流公司合作,我們是中國的小公司,在以前,搶這樣的客戶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但是我不信邪,敢搞,非要把這個客戶挖過來,每天都給他打越洋電話,有時能打一個通宵。 我不跟他談業務,聊的也都是生活當中的瑣事,吃了沒有,喝的什麼,都是這樣的問題。 我當時的英語口語已經非常好了,他在電話那頭,不相信我是個中國人,中國人沒有那樣的口語。 時間長了,我在電話裡給他講我是怎麼創業的,如何白手起家,這一點打動了他。 因為他也是窮孩子出身,是從一個農場裡走出來的窮孩子,美國也有窮人的。 聽完我的故事,他被我打動了,這樣聊了兩三個月,我要到了他的MSN,接著再用MSN談,然後就拿下了。

這件事在很多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一個毫無背景的打工仔,居然撬動了美國人的神經。要知道,他與國際大公司的合作已經有很長時間,而且沒有出現過不愉快,按照常理推斷,是不應該被我挖走的。 而之所以能出現這種狀況,大約是我比較堅持,喜歡較真兒。 我本不是一個特別愛較真兒的人,我經常覺得有必要提醒自己:不要太較真兒了。但我後來發現,我每次事情做得比別人好一點兒,都是因為我比別人較真兒。而很多次勸說自己不要較真兒之後,都會後悔當時為什麼沒有再較真兒一點。我知道有必要承認並接受一些缺憾,但我還是會因為缺憾而惱火。這種惱火,大約是我前進的基本動力。 他後來告訴我,他不相信我是個中國人,除了口語非常好之外,還因為我在電話裡經常說對不起。他認為中國人是不會認錯的,打死他他也不會認錯。

我說:“我和其他中國人略有不同,他們出了問題不認錯,但是我會。” 中國人有“不認錯”的傳統,出了問題,往往推給下級,實在推脫不了,就栽贓給天氣。這樣,時間長了,我們就養成了一個習慣:胡說八道。 反正皇帝沒有了,說錯了話是不需要砍頭的,也不需要承擔責任。外國人對中國人的這個習慣很了解,門兒清,所以有個教哲學的老師,曾經給他的學生說過這麼一段話: 你們當中有人要當律師,有人當官員,有人當士兵,我說的東西,對於你們要訓練的技能,不管在哪方面都沒有絲毫用處。但有一點可以向你們保證,上完這個課,你們總能看清人們什麼時候在胡說八道。 這個美國客戶很大,而且是被我從一個知名公司裡挖走的,所以在業內震動很大。

他們怎麼也想不通,合作了這麼多年的一個夥伴,居然被一個中國的小公司挖走了,於是開始調查我。 我是怎麼知道這件事的呢?因為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往回走,感覺有一個人跟在我的身後,鬼鬼祟祟。 我彎下腰,撿了一塊板磚拿在手裡,問:“你是什麼人,不講清楚,我就把它扔出去。”那人就鑽出來,說:“我是獵頭公司的人,被你挖走客戶的公司派我來調查你,邀請你去他們那裡,待遇是你現在的很多倍。” 我這才知道自己是被獵頭公司盯上了,而且調查結果讓他們很吃驚,他們同樣不相信做這件事的是個中國人。 中國古代有“田忌賽馬”的故事,讓自己手中最差的馬,和對方手中最好的馬一起跑。表面上看,最差的馬肯定死定了,我覺得,我就是那匹最差的馬,但我不會坐以待斃,我要和最優秀的馬較量一下,誰死誰活還很難預料。

我比較注意生活中的智慧,《康熙王朝》、這樣的電視劇會給我一些啟發,比如作為一個皇帝,應該具有怎樣的大局觀,李雲龍那樣一個粗人,為什麼就能帶領隊伍打勝仗。 也看《動物世界》,動物的生存其實是很殘酷的,如果不想被吃掉,就要有技高一籌的本事,和商界裡的你死我活是一樣的。 當然,我也看一些專業化的書籍,管理方面的圖書,這是工作需要。也看外國的文學作品,為的是了解外國的風土人情,解讀洋人思維,其實還是為做生意做準備。 人物傳記也看,古今中外,我喜歡看曾國藩,在那個特殊的歷史時期,他做出了怎樣的決策,哪些因素左右了他的想法。 我每月都會給員工買書,《方與圓》、《把信送給加內特》、《細節決定成敗》等等,平均每月花費七百元。

最多一次,我買了三千多元的圖書,整整塞滿一輛出租車。 我對員工看的書是有選擇性的,不會讓他們接觸很消極或者很激進的東西。 很消極的東西會讓他們頹廢,而過於激進,也許會給我捅婁子。 我不能讓我的員工變得呆滯,相反,他們必須睿智,保持清醒的頭腦。 雖然我買的書未必會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我相信這是有用的。 我不建圖書閱覽室,那是花架子,沒有實際意義。我把書發給員工,讓他們自己看,自己學。我是八零後,還是繼承了愛學習的這一“優良傳統”。 八零後是一個慢慢挑大樑的群體,我本身就是一個八零後,周圍商界裡也有很多八零後商人。即便如此,能夠依靠自身努力,硬拼起來的八零後商人還是很少。 我見到好多情況是,女的傍大款,利用成功老男人的網絡(或者還有資金),一邊賣肉、一邊賺錢。這是最普遍的。如果是個男人,就找富婆,吃軟飯,幹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我覺得,如果不傍大款,不找富婆,也有可能把事業做大做強。 我以前認識一個非常成功的八零後商人,他的成功是建立在一定基礎上的,他的父親是國內一家大型國企的老總。 有過硬的後台,四通八達的網絡,想不成功都難。 誠然,有一個富爸爸是很好的先天優勢,能讓你的奮鬥之路縮短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但是,我們不能過多依靠這種運氣,畢竟“官二代”“富二代”還是少數,絕大多數還是要遵循平常人的軌跡去生存。 這個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中東王子,但是比爾·蓋茨卻成為了所有人的榜樣,為什麼? 原因很簡單,王子的富有是繼承財產,而比爾·蓋茨這種人是通過自身努力奮鬥成功的典範。 耀眼的財富也許誰都羨慕,但是沒人拒絕那種親力親為,用雙手撬開寶藏之門的那種幸福感。

雖然如此,但像比爾·蓋茨那種人還是少數。所以我們看到一邊賣肉一邊賺錢的女人,偷雞摸狗吃軟飯傍富婆的男人,人有時候不得不向現實低頭。 和那些成功的八零後商人相比,我當然也有不足和缺陷。 比如膽略,和財大氣粗的老闆是不能相比的,別人輸了可以再來,但是我不行,我掙的每一分錢都是自己的血汗錢。 還有交際能力,“官二代”從小生活在特定的環境中,成熟後會更加圓滑,能夠更好的處理各種關係,這跟從小生活在農村里的窮孩子們是沒法比的。錢,能決定很多東西。 錢是什麼? 錢是狗屎。 你當然不能在公眾場合,對著很多期盼的眼神說:“錢就是狗屎。”但是,這句話是我的本能評價。 我對錢的理解經歷了不同階段。

在我讀書的時候,我是恨錢的。我的脾氣很倔,打架不怕任何人,只怕那些有錢人家的孩子,因為他們有錢,可以拿錢做誘餌讓人打我。我小時候經常被打,所以對錢的態度是痛恨。 年輕的時候,對錢的看法就有所改變了,覺得有錢真好,有錢就有了一切,有錢就有了價值。我爸修自行車,家裡經常有成摞的毛票,我每天從裡面抽三毛錢買早飯,從不多拿,也從不偷家裡的錢。因為我知道家裡的艱辛。 直到現在,我養成了不亂花錢的習慣,該花的花,但對自己非常節儉。這麼多年,我自己就是一身衣服,一包煙,再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我把賺來的錢攢著,暫時還不能買房,廣州的房價很高,一套房子就要二百多萬,首付就要六十多萬。這個錢抽出去,公司的流動資金就有問題,所以我不能冒這個險。

我攢錢還有一個用途,就是給我的父母治病,他們的年紀大了,身上的頑疾要動手術,這需要很多錢。如果我不去掙錢,怎麼做手術?我掙的錢越多,就越能延長他們的生命,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所以你說錢重不重要,當然很重要。 到現在,風風雨雨地走過來,有些錢都不想賺了,累。 而且我會拿出錢來做些善事,捐給教堂,資助失學兒童,我在做力所能及的事。 人活在世界上,快樂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所以我只求它貨真價實。真實的一天開始了,要認真度過才好。 2011年8月3日暴雨 我經常想,如果我是一名軍人,也許陣亡得早,不是因為槍法不好,而是因為打仗的時候,總是喜歡衝鋒在最前面,掛了也是自然的。中彈的那一瞬間,我倒下了,清晰地看見身邊的樹木,小草,藍天,帶血的雙手撫摩著我的AK。那一刻,我尤其思念自己的家鄉,自己的父母,自己的親人。我喊著媽媽和爸爸,妹妹,自己的故鄉,慢慢地閉上自己的眼睛。一切都漸漸模糊,我的身體在慢慢地變冷,帶著一絲微笑永遠沉睡在這陌生的國土上。我的戰友帶著我的屍體回到烈士陵園掩埋,若干年後,當我的墳墓周邊都長出青草的時候,一些少先隊員過來掃墓,他們的老師會告訴他們,這裡是一個無名烈士,為共和國的今天獻出了寶貴的生命,那一段解說,我是光榮的。而那個時候,還不知已與我陰陽兩隔的父母和親人還在睜大著雙眼天天念著盼著等待著我平安歸家。 如果我生於六十年代,我戴著紅紅的小袖章,狂熱地喊著毛主席語錄,天天堅持所謂的理想進行著瘋狂文鬥和武鬥。破四舊,除四害,批林,批孔,光榮地擔任著一個造反派小頭目。終於有一天,時間過去了,我被歷史掩埋在灰塵中。也許,我將因為出身成分不好,天天接受著人民的批判,家裡被抄個稀爛,剃個陰陽頭,戴上高高的帽子,被一幫紅衛兵用鐵鍊牽著在大街和小巷裡游行。天天向人民低頭認錯,回到家裡接受組織的批判和再教育,像狗一樣活著,沒有尊嚴,沒有人格,沒有一切。直到有一天,我挺不下去了,在一間倉庫裡用一根皮帶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人活著不容易,放棄生命更不容易,真到那個時刻,就得像狗一樣苟延殘喘,接受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只是弄不明白為什麼出生在這個年代。那也得給我像狗一樣活著。 如果我出生於七十年代,我被下放了,來到了農村,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改造。在農村,我學會了插秧,種田,耙地,收割,天天與知青在一起,因為吃不飽肚子而跑去偷老鄉的玉米,挖老鄉的紅薯。也許戴上一頂狗皮帽,拿根竹棍,拿個破碗去沿街乞討。為了那麼一個高粱餅,在大街上和我的知青朋友們開始拉開破鑼嗓子表演節目,弄不好,還能和當地的地痞幹上一仗。到了晚上,我們還能湊在一起,談天談地。生活清貧,也能就著一碗炒豌豆兩瓶二鍋頭喝得暈天倒地,苦中做樂。偶爾也喜歡翻開自己喜歡的書本,看看自己想要的東西,尤其是在結束了一天的勞動後,能在微弱的蠟燭光中一點一點地吸取那點營養,感覺是種莫大的享受。當了幾年農民,當我以為自己終生都會在這裡耕田時,政策變了,我們要回城了。我放下了鋤頭,脫下那身棉襖棉褲。通宵地捧著那殘破的書本,一夜接一夜地熬著,餓了,就著窩窩頭和那摻著黃色的泥水,默默地讀著,念著,背著。我考上了大學,在大學裡成為第一批大學生。我努力且得到了回報,餓著肚子讀完大學,拿到畢業證書,那一刻,我的眼淚會流下來,這個世界一片模糊。 如果我出生於八十年代,我趕上了計劃生育。算命先生說這孩子命硬,因為我的出生,父母被罰,兄弟姐妹本來就多,貧窮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童年雖然短暫,卻和小伙伴一起拍洋畫,打玻璃珠,用彈弓打鳥。因為上學遲到,被老師罰站。放學後,還抓條水蛇放在老師的茶杯裡,等著看第二天的好戲。回家,取下脖子上戴的鑰匙,把家裡的冷菜冷飯搬出來,用開水一泡,就能湊合一餐。吃飽了,就能開心地去玩,滾鐵環,總感覺不到生活的苦。當看到別人家小孩吃著甜甜的冰淇淋,羨慕地流著口水,卻總能瀟灑的一回頭,說一聲,那有什麼好吃的!讀書,我趕上教育改革,三加二,三加x,當我還不知道我將來該做什麼職業的時候,稀里糊塗地報了什麼文理科,才知道學校裡很多玩意需要死記硬背,讓我的希望之火慢慢泯滅。我鬱悶著,我徬徨著,看著父母揪心的皺紋,我也曾暗暗發誓要考一個好大學。曾經為滿足父母的願望想像著自己做一個大官,但是事實上卻不能如願。大學的幾年,為將來而鬱悶,不知道幹什麼,也許是做個平凡的老師吧。當我走向社會,成為一個社會青年的時候,我才發覺學校的東西狗屁不值,一切還得重頭再來。 我已背上我的行囊來到了南方這個熙熙攘攘的大城市,能住在城中村,能挺過那一段又一段的臭蟲蚊子騷擾的日子,能和三個同伴擠在不到八平米的一間潮濕的出租房裡,能喝著游動著紅蟲的自來水,能用三個饅頭和一包榨菜打發一天的口糧。為了省兩元錢車費,在這個大城市,為了一份糊口的工作,天天把一雙腳走得全是水泡。堅持三四個月只吃最便宜的桂林米粉直到聞到那味道就想嘔吐為止,一天下來,人累,心累。尤其糟糕的是,我發覺自己口袋裡只有五塊錢了,房租錢也沒了,口糧錢也沒了。為了生存,放下了面子和尊嚴,去餐館刷盤子,站在大街上發傳單,去麥當勞打小工,半夜去偷人家的破爛拉到廢品收購站去賣,天天晚上坐在樓頂上望著這個陌生的城市那濃密的燈火,想像著將來其中的一間會是自己的。 幾年過去,機會很糟糕,我失敗了,我成了一個平凡的打工仔,每個月的收入不夠付自己父母的醫藥費,望著愛人婆娑的眼淚,我狠狠心分手了。時間考驗著我的耐心,終將自己的信念完全擊潰。背上行囊,坐上回家的火車,成為一名臨時工,結束一生的夢想,在家裡娶妻生子,平凡的過完一生。在家孝敬著自己的父母,撫養著自己的孩子,一家團圓,天天為了柴米油鹽和老婆在廚房裡吵架。望著她漸漸起皺紋的眼角,想著父母的重病無錢醫治,想著孩子因為家境貧寒被小朋友譏笑,我很內疚,一個不合格的兒子,一個無能的丈夫,一個不稱職的父親,終究一生窩囊且內疚。 還有一種可能,我堅持了,上天終於垂青了我,看在我不停奮鬥的腳步上,願意給我一個機會。我很珍惜,我學會了吹牛拍馬,學會了阿諛逢迎,學會了勾心鬥角,學會了佈置各行各業的人脈,學會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工作中,我還能捧著陌生的英語課本在堅持學習;下班了,還在公司啃著專業的書籍,整理著客戶資料;晚上,還能拖著疲憊的身體陪著一幫客戶觥籌交錯。半夜下著雨,被淋個透濕,在回家的路上搖搖晃晃邊吐邊走,回到家已經是半夜兩點,發覺自己把胃血都快吐出來了。發著高燒,有時候一個人躺在家裡燒個三四天,燒到天昏地暗,人事不醒。運氣好還能被120拖到醫院打吊瓶,昏昏然睡到九點拔掉針頭繼續上班工作。 幾年的時間,帶著自己的聰明才智與不懈勤勞的堅持,我踏上了美利堅的國土,能夠說一口流利的英韓日語指揮著各國人工作,慢慢成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總,又開始了自己的第二段創業。有了自己的車子,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洋老婆,混血兒孩子。當我回到了故鄉的時候才發覺我的父母一頭銀絲,顫巍巍地拄著拐棍,老眼昏花地站在門口問我找誰?帶著一身的愧疚,帶著多年的辛酸與眼淚,爸爸,媽媽,兒子我回來了。我久久地跪在父母面前,企求著他們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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