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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除夕之歌

麵包樹上的女人 张小娴 9353 2018-03-13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屬於他的版權費,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你喜歡什麼禮物?”他問我。 “不用送禮物給我。”我有點違心,我當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禮物。 他凝視著我,像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歡什麼禮物,說吧。” “你喜歡送什麼禮物都好。”我誠懇地對他說。 我一直熱切期待那份禮物,並且越來越相信,會是一枚指環。可是,我收到的,卻不是指環,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為什麼送小提琴給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樣子會很好看。”他說。 “但我不會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貴的小提琴,他送給我,卻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給我的第一份禮物,我捨不得浪費它。 “你認識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師嗎?”我問迪之。

“你想學小提琴?”她很驚訝。 “是的。” 她在電話那邊笑了很久:“你學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嗎?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對著一面鏡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聲國際的小提琴家那樣,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樣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師。他有二十年教學經驗,曾經教出一位年僅八歲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師。 小提琴老師姓楊,名韻樂。名字倒轉來念,是“樂韻揚”,跟他的職業很配合。他長得比一個大提琴略為高一些,那也許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雖然在自己家裡上課,他仍然穿著整齊西裝,舉止優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髮,我看不到他有明顯的發線。他收取那麼昂貴的學費,也不去造一個質素高一些的假髮,太吝嗇了。牆上掛滿他與學生的合照,他的學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個。雖然在迪之面前充滿自信,其實我一點信心都沒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為自己一生跟音樂絕緣,卻想不到竟然會為了一個男人,學起音樂來。

等待的時候,楊韻樂的另一位學生來到,原來我不是最老的一個,那個男人接近三十歲,他戴著一副鏡片很厚的眼鏡,眼睛小得像兩顆蠶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視。我們閒聊起來,我問他為什麼來學小提琴,他說他跟朋友打賭,要在一年內學會一種樂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間,我選擇了學小提琴。”近視眼跟我說。我認為他作了明智的選擇。他那個樣子,如果還拉起二胡來,會像失明人士。 “那你為什麼學小提琴?”他問我。 “為了愛情。”我甜蜜地告訴一個陌生人。 第一節小提琴課正式開始,楊韻樂很仔細地審視我的小提琴。 “初學者用不著這麼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像我會糟蹋這個琴。 “就是因為這個琴,我才來上課。”我說。

“好!現在我們開始第一課。我要先告訴你,我很嚴格,所謂嚴師出高徒。” “我什麼時候才可以學會拉一首歌?”那是我最關心的問題。 他臉色一沉:“我這個不是速成班。” “你應該——”他說。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準備跟著他的說話去做:“我應該怎樣?” “你應該先交學費。” 是的,我忘了交學費。楊韻樂倒是一個十分市儈的音樂家。 “第一節課,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試試隨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給自己嚇了一跳,楊韻樂卻若無其事。他已經見慣這種場面。 “楊老師,我得先告訴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聲明。 “二十年來,我教過無數學生,神童也教出幾個,沒有人難倒我。”他高傲地說。

第一節課,我學拉小提琴的基本動作。楊家課室的一面牆全鑲上鏡子,我看著自己拉小提琴的樣子,想像有一天,我會和林方文來一個小提琴與口琴的情侶大合奏。 “你為什麼來學小提琴?”他問我。 “為了愛情。”我說。 “好,這個動力非常好。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你一定學會。”他說。 “現在年輕人真幸福!”楊韻樂嘆息,“可以為愛情學一件東西。那時,我為生活而學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動力。”我說,“如果沒有死掉的話。” 我沒有把學小提琴的事告訴林方文,我想給他一個意外驚喜。 第二節課,我開始學拉一首歌,是小學一年級時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厲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裡學習。 “你……你到底是否聽到自己拉的每一個音符?”迪之問我。 “聽不到。”我說,“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記著手法,有點像操作一部機器。” “你不應該叫程韻,在你的細胞裡,根本沒有韻律。”光蕙說。 “你的牙醫怎樣?”我問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纏,天天都要跟我見面。我考試溫書,他也要坐在我旁邊。” “他愛你愛得緊要嘛。”我說。 “你跟他有沒有做那件事?”迪之問她。 “沒有!”光蕙鄭重地說。 “你呢?” “沒有!”我說。 “你兩個真是聖女貞德。”迪之說。 “你是色欲狂徒。”我們說。 “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說,“他做飛車特技的。”

“是電影裡那種浪子?”我駭然。 “是的。”她笑靨如花,“他隨時會死。第一次見他,是在排戲現場。他從熊熊烈火中走出來,那個場面真是壯麗。” “好像拍電影。”光蕙說。 “是啊。事後說起,原來我們在那一刻同時都有感覺。我覺得他好像出生入死來見我一面。” “開始了多久?”我問她。 “一個星期多一天。昨天剛好是我們相識一星期。” “今次別衝動,看清楚對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虧。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別以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魯,他很細心的,這叫做鐵漢柔情。”她抱著我的枕頭陶醉得很淫蕩。 “陶醉歸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頭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麼名字?”光蕙問她。

“衛安。” “聽起來好像護衛員。”我說。 “他的駕駛技術十分好,他曾經在電影裡飛越十八輛車。他告訴我,他最大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國去,飛越長城。” “天方夜譚。”我說。 “也不一定沒有可能的。”她為他辯護。 “你有沒有想過,他的工作很危險,跟消防員、警察和殺手同列頭號危險職業?”光蕙問她。 “最怕沒有死掉,卻殘廢了,要你照顧他。你知道嗎?你絕對不是那種肯照顧殘廢的丈夫一生一世,無尤無怨的女人。你才沒有那麼情深義重。”我說。 “我就是喜歡他不能給我安全感,他隨時會死掉,因此我們相處的每一刻都充滿刺激,都害怕下一刻會成為永訣。每次他離開我身邊,我覺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裡。我從來沒有如此斷腸地牽掛一個人。我喜歡那種隨時會守寡的感覺。”

對於迪之的想法,我並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種走進遊樂場,便第一時間查詢:“哪種機動遊戲最危險?”然後立即跑去玩那種遊戲的人。 愛上鄧初發,因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說,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個錄音室技師是一個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悶。 迪之的優點是義無反顧,缺點是經常失手。 “什麼時候讓我一睹你那位賽車英雄的風采呢?”我問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來接我,我們一起吃飯。” 衛安駕著他的黑色日本跑車準時來到。他給我的感覺是新區流氓去了尖沙咀。他像個發跡了的新區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區買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顯身手,汽車以時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駛,我和光蕙緊緊抓著門柄,不敢說話,只有迪之還可以輕輕鬆松不停跟我說話。

“下個月一號便是金曲頒獎禮,《明天》已經肯定可以成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機會拿到最佳歌詞獎呢,他有沒有請你陪他出席頒獎禮?” “沒有聽他提過。” “你是他的女朋友,沒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說。 終於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鬆了一口氣。 “我可不願意跟你們一起殉情啊。”我對迪之說。 林方文的確沒有跟我提過頒獎禮的事,他不會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們三個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談戀愛,決定一起度除夕,地點我自私地選在卡薩布蘭卡,我希望以後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會在那裡度過。 我提醒林方文:“這一次,你別再忘記。假使你忘了,送歌給我,我也不原諒你。” 他乖乖的沒有忘記。迪之和衛安都穿了黑色皮夾克,十分相襯。光蕙和孫維棟同來,孫維棟穿西裝,光蕙穿了一條隆重的長裙,把頭髮盤在腦後,看來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顯得平凡了,不夠新潮也不夠隆重。

三個男人因為三個女人的緣故走在一起,他們其實並沒有共同的話題。衛安不斷說車,他準備參加澳門格蘭披治大賽。孫維棟糾正我們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裡,原來只有兩件東西——牙齒和光蕙。林方文比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們之間顯得特別可愛。 還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數十下。 “新年快樂!”我們六個人舉杯祝愿。 “愛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萬歲!”衛安喊著。 “現在是新年,關女人甚麼事?”迪之笑著罵他。迪之總是愛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個肥胖的菲律賓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擁,我卻有難解的心事,還有十多個小時,便是金曲頒獎禮,他仍然沒有邀請我一同出席,他也許不想在那個地方,公開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問他。 “為什麼不會?”他說。 我常常覺得兩個人沒有可能永遠在一起,結合是例外,分開才是必然的。我們都是為終會分開而熱烈相愛。 肥胖女人離開了舞台,一個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淒怨,並不適合那個晚上。 “這是。”林方文告訴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訴他我正在偷偷地學小提琴,而且無數次想過放棄,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給我,累我受了許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當愛情萬歲,還有什麼應該抱怨呢? 離開卡薩布蘭卡,迪之提議去的士高,看見我和光蕙都沒有表示出多大興趣,她才機靈地說:“現在應該是二人世界的時候了,我們分道揚鑣。林方文,明天要拿獎呀!我會來捧場!”迪之對林方文說。 我們坐在海邊,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著我們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開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從口袋裡拿出那部隨身聽,把耳筒掛在我的頭上,是一首新歌。 “每年今日,我都會送一首歌給你。”他說。 我凝望著他,眼淚奪眶而出:“我真恨你。” “為什麼?” “因為我再離不開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說。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說。 “也許是八十首。”他說。 我搖頭:“沒有可能的,我沒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歲。” 原來窮我一生,頂多只能從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許更少。那個數目,不過是五張雷射唱碟的容量。我們的愛情,只有五張雷射碟,太輕了。 “不。以後你寫的歌,都要送給我。” “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問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對失敗。” “我沒想過你是個害怕失敗的人。”我說。 “我是害怕失敗,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會贏的,我在家裡等你。” 整件事情,本來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告訴我,她有頒獎禮的門票。 “你要不要來?” “不。我答應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現場親眼看著他領獎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讓他看見便行。如果他贏了,你立即就可以給他一個意外驚喜。七時正,我和衛安來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去,如果我在現場,可以與他分享勝利,也可以替他分憂,我還是去了。 我和迪之、衛安坐在場館內第三十行。為了不讓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節目開始後才進場的。我在場內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與幾個填詞人坐在一起。我們的距離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詞獎沒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詞人手上。我沒想到,他在跟那個人握手道賀時,會突然回頭,而剛好與我四目交投。那一剎他很愕然,隨即迴轉頭,沒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離,突然好像拉得很遠很遠,把我們分開。他一定恨我看著他落敗。 頒獎禮結束,他跟大夥兒離開,沒有理我。 我覺得後悔,但於事無補。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後才回來。 “對不起,我不該在那裡出現。”我說。 “我們分手吧。”他低著頭說。 “為什麼?就因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動。 “不。”他說,“我沒有介意你在那裡出現。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麼原因?” “你需要大量愛情,而我也許無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裡,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嚐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著我。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麼損失。”迪之說。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係,是一種遺憾。”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像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係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裡,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麼天真。” “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麼。”我說。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摸的呀。”迪之說。 “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幾天,我沒有上課,刻意避開他,願望他會牽掛我,但已經五天了,他沒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迴避我。分手後第十四天的黃昏,我們終於在校園遇上。 “你好嗎?”他關切地問我。 我望著他,心頭一酸,淚都湧出來。 他連忙安慰我:“別這樣。” “你是不是愛上別人?”我問他。 他搖頭。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語。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說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棄才對,可是,我捨不得放下他送給我的小提琴,它是我們之間僅餘的一點聯繫。如果我們之間是一首歌。它便是餘韻,是最淒怨的部分。 在楊韻樂那兒,我碰到近視眼。 “你學得怎樣?”他問我。 “很差勁。” “我也是。”他說,“你不是為了愛情而學的嗎?” 我苦笑。我想起楊韻樂第一天跟我說的話,他說,愛情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 楊韻樂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勁,走音更厲害。 楊韻樂忍無可忍說:“你拉得很難聽。” 我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拉,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楊韻樂瞠目結舌,近視眼用雙手掩著耳朵。 我要虐待他們!我要向男人報復。 林方文在除夕送給我的歌《片段》已經流行起來,我常常在電台聽到,歌說: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氣中蕩漾,我們卻從此沉默。 他常常缺課,我不敢缺課,我望著課室門口,痴痴地希望他會出現。當他出現,我們卻無話可說。 我們已經分手四個星期,我體會到什麼叫做度日如年。我繼續學小提琴,用走音來虐待自己和楊韻樂,誰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錢,給我虐待也很應該。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在電話裡哭得很厲害,我立即趕去看她。 迪之一個人在酒吧喝酒。 “什麼事?”我問她。 “我要和衛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卻又無恥地有些開心,以後我不會再孤單,有迪之陪我。 “原來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馬的女朋友,他們同居。”迪之說。 “你怎麼知道?” “我認識那個女人。她是公司裡的同事。” “這麼巧合?衛安真斗膽!” “她是公關部的,我跟她不熟絡,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飯,她打開錢包拿錢,我無意中在她錢包裡看到衛安的照片。她告訴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剛才,我質問衛安,他承認了。” “你打算怎樣?” “我不會放手的。” “你剛剛不是說是跟他分手嗎?” “我不甘心。” “我愛衛安,衛安也愛我。他跟那個女人已經沒有感情,不過是責任罷了。” “他說的?” “嗯。” “你跟他一起只有三個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馬。” “愛情不能用時間衡量。” “你總是喜歡向難度挑戰。” 她倔強一笑: “你跟林方文有機會復合嗎?” “不知道。” “他是個怪人,愛上那個千年女妖也真夠怪,對他來說,你也許太正常。” 我正常?我應該是正常的。想不到當一個人被拋棄,正常也是一種罪過。 迪之對衛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贏那場戰爭。做第三者和做寡婦都很淒美,她喜歡。那天跟他們喝下午茶,迪之看見一個很可愛的小女孩,便嚷著要跟衛安生一個。 “好呀,只要你喜歡。”衛安說。 “你說我跟衛安生一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好呢?”她問我。 “衛生巾。”我說。我巴不得捏死他倆。 跟他們分手後,我到楊韻樂那裡學小提琴。我沒有想過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為我消逝的愛情盡最後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種材料。 楊韻樂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我宣布投降。我教學二十年,從未遇過像你這種無可救藥的學生,你不正常。” 他說我不正常?迪之說我太正常。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憤怒,我無法再勉強自己,也無力為愛情做些什麼。我抱著小提琴,跑回港大,衝入林方文的房間,他剛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勁地扔向牆上: “還給你!”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猶未盡,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 “是不是很難聽?” 我拉奏楊韻樂教我的《友誼萬歲》,是最淺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 “《友誼萬歲》?”他問我。 “真本事,就憑三分之一,你便聽出這首歌。”我淒然苦笑,“為什麼送一把小提琴給我?我學不成。” “這只是一份禮物。”他說。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擲在地上,衝出他的房間。 我突然明白,他為什麼說愛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對他的要求太多。他並不是責怪我在頒獎禮出現,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會給他自由。 把小提琴還給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韋麗麗的死訊。她在師範學院的運動會上,給一個擲鐵餅女運動員擲出的一個強而有力的鐵餅,擊中後腦,當場腦溢血,送到醫院,經過一小時的搶救,終告不治。 除了葉青荷和劉欣平在外地不能回來以外,排球隊的隊員都來了。宋小綿實習的那間醫院,正是麗麗被送進去的一間。她死了,也是小綿裹屍的。小綿說,麗麗後腦整塊凹下去。 麗麗的母親坐在靈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個擲出鐵餅誤殺麗麗的女洪金寶哭得死去活來。 我沒有想過在我們那種年紀已有人死。在我們追逐美好青春的時候,已經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發生交通意外,為什麼竟會是一個鐵餅那麼荒謬?聽說她被擊中之前,剛剛在頒獎台上拿了女子四百米個人冠軍,離開頒獎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麼突然,她死時的表情一定還是很高興。 麗麗的遺體下葬在華人永遠墳場,麗麗母親選了麗麗一直保留著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個排球陪葬,我們在排球上簽名。我看著躺著麗麗屍體的棺木埋在黃土裡,第一次覺得與死亡如此接近。麗麗唯一的親人是她的母親,我沒有見過她父親,我想起她家裡連一點屬於男人的東西也沒有,也許她從未見過生父,卻已經回到塵土裡。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們都很害怕。一個曾經和我們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種感覺很可怕。 “我不敢回家。”迪之說。 “我想起那個染血的鐵餅便會發噩夢。”光蕙說。 “生命很脆弱的。”我說,“人那麼聰明,卻敵不過一塊鐵。” “所以要愛便盡情去愛。”迪之說。 “是的,即使錯了又何妨?”光蕙說。 麗麗的死,在我們心裡造成了一個很大的震撼,整個晚上,我們便只說過幾句話。生命無常,迪之趕去見衛安,光蕙要找孫維棟陪她,我突然很想見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歡的人身旁,尋求一點安慰。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 我穿過宿舍長廊,輕輕敲他的房門。 林方文來開門,我望著他,不知怎樣開口,他望著我,目光溫柔,我撲倒在他的懷中,緊緊地擁著他。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 “韋麗麗死了。”我嗚咽,“她在運動會上給一個鐵餅打中後腦。” “我從報紙上知道。”他說。 “我很害怕。” 他把我抱得緊緊,給我溫暖,我突然覺得,他又回到我身邊了。 “我很掛念你!”我對他說。 “我也是。”他說。 我喜出望外,在他懷裡痛哭。 “別哭。”他把我抱得更緊。 “你不是已經不愛我了嗎?”我問他。 “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 “你也從來沒有說過愛我。”我說。 他吻我,我抱著他的頭,不肯讓他的舌頭離開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閉著眼,不敢睜開眼睛看他。他脫去我的衣服,我後悔沒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內褲並不配襯。如果預知那個場面,我會穿得好一點。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電台剛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給我的《明天》: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第一次經歷很蹩腳,並沒有成功。迪之說她跟鄧初發試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來都是失敗者,我們終於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來。 我想起那個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擲在地上。 “小提琴呢?” “爛了。”他說。 “能修補嗎?” “形狀都變了,無法修補。” “爛了也還給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麼用?” “紀念。紀念一次分手。”我說。 “我已經把它丟了。” 我很懊悔,我喜歡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複合的事告訴迪之。 “唉!”她嘆氣,“你有被同一個人拋棄多一次的危險。”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舊好,然後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這樣想過。我想,我無論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後主動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個人,一定會比較好受。”我說。 “當然啦!我向鄧初發提出分手的時候,心裡只是難過了一陣子。被人拋棄的話,即使不太愛他,還是會很傷心的。所以,我以後要做首先宣布退出的那一個。”迪之說。 吃過午飯後,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點尷尬,決定要買一批新的。 “我想買胸罩。”我說。 迪之不懷好意地望著我。 “幹嗎這樣望著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還沒有成功。”我說。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會無端端買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給男朋友看。” “沒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沒有男朋友的話,只穿給自己看,不會那麼講究的。”她隨手拿起一個透視胸罩給我:“這個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麼意思?”她又拿起一個白色喱士胸罩,“這個吧!純情中帶點性感。” “這個釦子在前面。”我說。 “釦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開釦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衛安最喜歡。” “既然衛安喜歡,你買吧!”我跟迪之說,“我喜歡款式簡單的。” “女人的內衣本來就是穿給男人看的。”迪之說。 我們在試身室一起試胸罩。 “你打算繼續做第三者嗎?”我問她。 “當然不是,他會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給他時間,你以為我喜歡做第三者嗎?每次和我上床之後,他都要回到那個女人身邊,我覺得很痛苦,我曾經想死。” “你別做傻事。” “我想想罷了,我可沒有這種勇氣。我現在想到更積極的方法。” “什麼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盡,他回到那個女人身邊,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 我們背對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個白色X型的胸罩站起來。 “這個好看嗎?”我問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幾下,說:“很有彈力,不錯,不錯。” “我是說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幾下,“不錯,不錯,彈性很好。” 我仔細端詳鏡子裡的迪之,她的乳房豐滿,尺碼是34C,腰肢纖細,臀部渾圓,雙腿修長,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點心動。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說。 她突然有些傷感:“這是男人喜歡我的原因嗎?” 我憐惜地望著她:“不,你是一個好女孩。” “是嗎?連我自己都懷疑,我已經跟四個男人上過床。” “所有為愛而做的事,都不是壞事。”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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