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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戀人的感覺

麵包樹上的女人 张小娴 12495 2018-03-13
闖入課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邊眼鏡,我沒法看清楚他雙眼,只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色。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後備生。 林方文選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飲了一半的可樂放在桌上,然後掏出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麼書,而是漫畫,是《龍虎門》。大學中文系的一年級生,日常讀物竟是《龍虎門》! “如果要看《龍虎門》,為什麼不坐到後面呢?”我跟他說。 他回頭,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較涼快。”他說。 “啊!原來是這樣。”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 像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色情雜誌和一副麻將。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從背囊裡,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洞,便是根本沒有頭髮。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隻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 《姊妹》是我上髮廊才看的。他為什麼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麼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裡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裡聽《人間》: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台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徵求我的同意。 “餵!”他叫我。 “什麼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像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乾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裡,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占了。房裡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有,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凌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 《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併,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 《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里幹什麼?”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裡。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像我這種人,不像會寫出這樣的歌詞?”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日子裡,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一個我極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認識的人。 我有點不知所措,我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麼。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我好像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象找到了一個依歸。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像是一對被長年分隔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便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鐘,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小時。 “我想喝水。”我說。 他放開我,倒了一杯水給我,我們擁抱了一小時,他竟然還沒有摘下那頂鴨舌帽。 “你為什麼總是戴著帽子?”我鍥而不捨。

“沒想過為什麼。” 那一刻,我是一個剛剛跟他擁抱了一小時的女子,我問他問題,他竟然那樣不負責任地回答我,我覺得尷尬,他是不是覺得我說話太多?剛剛獻出初吻的女孩,也許應該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 “歌詞真是你寫的嗎?” “如果不是我寫的,你剛才便不會讓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他。 “你這個人太計較了。” 我覺得很憤怒,他會不會是玩弄我?因為我曾經批評他上課時看《龍虎門》。他故意要吻我,然後向其他人炫耀,證實我不過是一個容易受騙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話,我已經輸了,我還留下乾什麼? 我衝出走廊,離開宿舍大樓,上了一輛計程車,車上竟然播著那首歌: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為什麼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緊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見面,對於我終於和一個男人擁吻,她顯得很雀躍,也許她覺得,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多共同話題。 “要查出來不難,我問唱片監製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歡他?” 但我感覺到,他就是那個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來。 “監製說,他常常戴著一頂鴨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戀愛!他很紅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詞。” “你跟林正平怎樣了?” “不要說了!他正在追求一個歌星保姆。” “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嗎?” “是很漂亮,不過是個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質問他,他說,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個玩弄女人的風流種子罷了。是我太天真。” “你會回到鄧初發身邊嗎?” “我已經不愛他。” 迪之沒有流下淚來,她盡量使自己若無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愛情可以是遊戲,她把那次玩弄當成是短暫的愛情,那樣會使她好過點。 第二天上課,林方文進入課室時,仍然戴著那頂鴨舌帽,他坐在我身邊,在我耳邊說: “你應該已經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別過臉不去望他,心裡卻很快樂。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筆記,沒有看他的書。 “今天為什麼不看《龍虎門》?” “新一期還未出版。” 我給他氣壞:“你為什麼看《龍虎門》?”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過來:“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 “為什麼要給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縮回去。他應該多問我一次。 下課後,我以為他會約我吃飯,他竟然匆匆說了一句:“我會找你!”便跑回宿舍。 週末和周日,我守在電話旁邊,地久天長,等待一個人的聲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從其中一個同學手上拿到我的電話。可是,他沒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課室外碰見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飯嗎?” “沒空。”我說。 他的樣子很失望,看來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著,你說午飯?午飯我有空,我以為你說晚飯。”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圓場。 我們長途跋涉去淺水灣吃漢堡包。 “可以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嗎?”他說。 “你不知道嗎?” “你沒有告訴我。” “你沒有去查?” 他搖頭。我常常以為,他喜歡我,該千方百計查出我的電話,那是一個男人愛慕一個女人的表現。 後來我當然知道,他不是那類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開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談戀愛。他們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紅的填詞人林放。 消息很快傳到樂姬耳裡,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說: “聽說你跟才子談戀愛?” 我看得出她眼裡的妒忌,她以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應該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沒有遇上她而已。 終於有一次,給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從老遠跑過來跟我打招呼,我則特意不介紹林方文給她認識,我一定要捍衛我的初戀。 “她是誰?”林方文問我。 “我的中學同學,很漂亮吧?”我試探他。 他沒有理會我。 我們常常那樣鬥嘴,他永遠是愛理不理的,他只會對他頭上那頂鴨舌帽堅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們相約在卡薩布蘭卡吃飯慶祝新年。我聽迪之說,那裡可以跳舞,所以當林方文問我想到那裡度除夕,我便選卡薩布蘭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時,還沒有看見他。駐場歌星倒數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歡騰,我氣得一個人在哭。他會不會從此不再出現? 他在十二時十五分來到,安然無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離開。 他拉著我問:“你去哪裡?” “你現在才來?”我流著淚質問他。 “我在錄音室。” “你忘了我在這裡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樣回答我!我無法不承認,一直以來都是我一廂情願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著臉衝出去,他在餐廳外拉著我,把一張歌譜塞在我手裡:“這首歌是我為你而寫的。” 他從口袋裡拿出那支樂風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感動是一座熔爐,燒熔我的心,逼出眼淚,即使用一雙手去接,也接不住。 “為什麼要寫這首歌給我?” 他沒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問題。 我心裡有說不盡的歡愉,天的遙遠地的遼闊,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裡有一個男人,為我寫一首歌。 他抱著我,我把頭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遠不會再出現!” “怎會呢?”他吻我。 “新年快樂!”他跟我說。 “新年快樂!”我說。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們在海邊等待日出。我漸漸了解,我正愛著的人,是一個很難讓我了解的人。他會忘掉我在等待他,卻為我寫一首歌。聽到那首歌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對我那樣情深。 他有本事令我快樂,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淚。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嗎?”我問他。 他點頭,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給她嗎?”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著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會不會有明天?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這是不是林方文要對我說的話?他是個悲觀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觀的男人,她要用雙倍的愛心來呵護他。她的喜怒哀樂,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沒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個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錄音。在錄音室裡,我第一次見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著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點作悶。 “林放的情歌寫得很好,能感動很多女人。”林正平對我說。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稱讚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寫過很多情歌給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離開錄音室的時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說話,大概是他的悲劇人物情緒又發作。 “你跟林正平很談得來吧?”他幽幽地說。 原來他妒忌。我突然覺得很快樂,他妒忌我和另一個男人談話,他不是一直都愛理不理的嗎? “你妒忌?”我試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個好男人。”他說。 我笑而不答,我當然知道,我裝著無知,讓他不放心。 “嗨,你什麼時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氣再次向他挑戰,“你洗澡的時候,是不是也戴著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親密,它沒有一天離開你。”我說。 他繼續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後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讓我碰到他的鴨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說。 “當然,我是女子排球隊隊員呢。”我企圖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閃開。 “你為什麼不肯摘下帽子?” “我說過,我沒想過為什麼。”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頭頂有一個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賭氣。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見。” 他竟然掉下我離開!我氣得在路上哭起來。 那頂鴨舌帽可能是一個女孩子送給他的,所以,他不捨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懷念那個人。 我坐在路邊,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輛汽車劃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邊飛馳而過,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現在我跟前,我低著頭偷笑,抬頭看他的時候,發現他並沒有戴著鴨舌帽。 他的頭頂沒有洞,也沒有傷疤,他的頭髮烏黑濃密。 他拿著帽子,向我行了一個禮,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來幹什麼?”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男人氣走?”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女人丟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槓,我沒有戴帽子,好像沒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為什麼摘下帽子?” “沒有想過為什麼。” 我漸漸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樣一個人,他長久以來戴著帽子,沒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沒有原因。他愛上一個人,說不出原因。不愛一個人,也不會說原因。他原來是一個不值得依賴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說。 他回頭,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戀情,對方是唱片公司錄音室的技師,迪之把他們兩人用保麗萊拍下的照片給我看。 “他不像你一向的選擇,不夠英俊。”我說。 “我現在是返璞歸真。”她認真地說,“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學攀山。” “攀山很危險。”我說。 “你說攀山危險,還是戀愛危險?”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戀情,他是牙醫,替一位私人執業的牙醫工作。 “你們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沒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審問我和光蕙。 “你老是關心這個問題。”我罵迪之。 “就是嘛!你不臉紅的嗎?”光蕙也罵她。 “你們不要這麼純情好不好?早晚你們會跟一個男人幹這種事。”迪之懶洋洋地說,“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來!我為你們兩位處女乾杯!”迪之舉杯。 她對性的渴望和開放,也許是與生俱來的。 “你有興趣做兼職嗎?”迪之問我。 “是什麼兼職?” “在一間雜誌社做校對,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討厭補習。” 那家雜誌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對只有我和另外一個男孩子,每天要花數小時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並不容易賺。 但,我有一個目標,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經很殘舊,樂風牌又不是什麼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給他。 我把三個月兼職的薪水儲起來,午間只吃一個麵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當時是很好的牌子,價值是三千二百元,我從來沒有買過那麼昂貴的禮物給別人。我在琴行里仔細地將口琴檢查了一遍又一遍,賣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個個小小的木盒裡,十分精緻。我用花紙把它包好,扎上一隻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拿走。當林方文回到房間,看到我送給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動。 三個小時後,他在校園裡尋找我,當時我正站在儲物櫃前面。我以為他會情不自禁跟我擁抱,他的樣子卻很嚇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氣沖衝問我。 “什麼口琴?”我有點不知所措。 “我的樂風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給你,你沒看到嗎?”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樣子很兇。 “那支口琴太舊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還給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開儲物櫃,把那支口琴拿出來,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淚都湧出來的了,何以愛一個人,會如此心酸?口琴有什麼秘密比愛情重要? “還給你,都還給你!”我流著淚說,“我用了三個月薪水買那支口琴給你,你一點都不領情!” “你用不著這樣做。”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平淡,像對一個普通朋友說話。 眾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這段愛情的失敗者,我還能選擇留下嗎? 我在家里呆了兩天,什麼都提不起勁。最可笑的,是在痛恨這個男人的時候,卻熱切盼望他打電話給我。電話沒有響過,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傻瓜,他為我做過些什麼?不過寫一首歌,摘下一頂鴨舌帽而已,我卻變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開收音機,播的盡是情歌,還有林方文送給我的歌: 漸漸,我發現音樂不是來自收音機,而是來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樓下吹奏著他送給我的歌。在電影或小說裡看到這種場面,我一定會嗤之以鼻,認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樣做,我一定會把他趕走。可是我那時完全沒有將他趕走的意思。 我把屋裡的燈全關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為我是什麼?隨便讓他罵,也隨便讓他哄嗎?接著,他吹奏一首我不認識的歌,哀傷低迴,像一雙將要分手的情人。曲終,我再聽不到口琴的聲音,我走到窗前,已經看不見他。 我跑到樓下,想尋找他,卻看不見他的踪影。他便是這樣一個人,喜歡令人失望。回頭,他卻在我後面。 “你為什麼不走?”我冷著臉說。 “你的檯燈還沒有關掉。”他說。 是的,我故意亮著一盞燈。 “惱我嗎?”林方文問我。 我努力地點頭。 “真有這麼惱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個九十度彎身的點頭。 “口琴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是他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你爸爸不在嗎?”我驚異。 “他是個潦倒的海員,寂寞的時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裡,他只回家兩三次,對我和姐姐來說,他像個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馬遇上暴風雨沉沒,沒有一個船員生還。警察在船艙裡發現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當中,竟然絲毫無損。他們把口琴送回來。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氣、遇過沉船,外表殘舊,音色卻依然完好。” “你媽媽呢?”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了。他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子,嫁給我爸爸,也許是她此生最錯的決定。爸爸死後,她重操故業,經營一間小餐廳。” 我從來沒有想過,林方文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還惱我嗎?”他問我。 我吃力地點頭,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頭三個月的薪水用來買了口琴給林方文,第四個月的薪水,我答應請迪之和光蕙吃飯。 “原來他有太太。”迪之慘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牽著腹大便便的太太買嬰兒用品。” “那個錄音室技師?” “男人都是這樣,象鄧初發這種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說。 她在手袋裡,拿出一包登喜路,點了一根煙,手勢並不很熟練,意態卻是滄桑。那份滄桑過早出現在她臉上,她兩次都沒有遇上好男人。 “什麼時候學會抽煙的?”我問她。 “幾天前才學會的。一個人無所事事,抽一根煙,時間會過得快一點。” “不要抽煙。” “你的運氣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壞,我還不知道。” “他有沒有跟你上床?” “沒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樣說,暗示了她跟技師已經有關係。他們走在一起,才不過三個星期。 “你知道,女人懷孕的時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個煙圈。 我和光蕙默默無語。 “程韻,可以請我喝酒嗎?”迪之問我。 “當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騙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說。 “我你你們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錢!”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干了,奇怪,她為什麼陪迪之喝酒? “我們去南丫島!”迪之說。 “現在去南丫島?去那兒乾什麼?”我說。 “去找鄧初發!”她看看腕錶,“現在還有船。” 我們坐最後一班船往南丫島,來到鄧初發的石屋前面拍門。鄧初發看見我們三個,很是意外。 “鄧初發,我們來探你!”迪之倒在他懷中。 “她喝醉了。”我說。 鄧初髮帶我們進石屋,這間屋只有他一個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塊熱毛巾替迪之敷臉。 迪之雙手繞著鄧初發的脖子,溫柔地對他說:“我要到你的房間睡。” 鄧初發無奈,將她抱走,他們會再次走在一起嗎? 光蕙問我:“你最恨哪一個人?” “暫時沒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騙我,我認識了孫維棟,才知道什麼是愛情。老文康是無恥的騙子,我要打電話罵他!” 老文康接電話。 “餵,老文康在嗎?”光蕙問。 “我是沈光蕙,你這個絕子絕孫的臭王八,你什麼時候才去死?你這種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嚇了一跳,立即掛線。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說畢業後,他寄過一張卡給你嗎?” “我騙你的,他沒有找我,我只是無法接受自己受騙,我曾經以為那是一段超凡脫俗的愛情。”光蕙悲哀地睡著。 小島上的夜,唯一的聲音,是草叢裡蛤蟆的叫聲。我很掛念我的男人,搖了一個電話給他。 “你在哪兒?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說。 “我在南丫島,迪之喝醉了,我陪她來找鄧初發,光蕙也在這兒,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來。” “我很掛念你。”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 “我們會不會有明天?”我問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對男人很悲觀。 “夜了,睡吧。”他沒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鄧初發買了早餐給我們,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沒有跟她——”我問鄧初發。 “我不是這種男人。”他說,“她已經不愛我了,雖然昨晚她肯定不會拒絕我,但我不想這樣做。” 迪之醒後,鄧初發送我們到碼頭,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碼頭等我。他用行動證實我們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種幸福,那是其中最動人的一種。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我問他。 “你說今天早上會回來。” “真是令人感動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羨煞旁人啊!” 他們三個人還是頭一次見面。 迪之和光蕙離開,我跟林方文手牽手在中環散步。 “你昨天為什麼跟我說那句話?”我問他。 “哪句話?” “我很掛念你。”我說。 他沉默,我突然覺得他的沉默很不尋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個人,所以對我說很掛念我。” 他凝視我,我知道我的感覺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對愛情的認識也很膚淺,但我有戀人的感覺,不會錯的。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說。 我走在他身邊,默默無語。他在碼頭等我,是他內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種不幸,那是其中一種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蘭桂坊,清晨的蘭桂坊跟晚上是另一個世界,斜路上賣早餐的店子坐滿了看日報的男女。他走到斜路盡處,那裡有一間酒吧,酒吧已經關門,他帶著我走上二樓,那兒可以看到對面大廈的一樓有一間畫廊。 畫廊裡,一個穿雪白色長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畫畫。那個女人看來有三十歲,一把長發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際,她長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像牙白色的皮膚,一個大嘴巴,一個大鼻子,一雙好像什麼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湊合在一起,卻很漂亮,是那種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問林方文。 他沒有回答我。在那個出眾的女子麵前,我突然覺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來年紀比你大。” “比我大好幾年。” “你們分開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銘心?”我問他。 “什麼叫做刻骨銘心?”他反問我。 “已經分開一年,你仍然跑來這裡偷看她。” 就在那個時候,畫室裡出現了另一個男人,那個男人長得很俊朗,看來才不過十八歲。他從後面抱著她,身體和她一起擺動。 “你們分開是因為他?” “她跟這個男人只是來往了一個月。” “噢!原來你常常來這裡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裡,他的心仍留在畫廊裡,我實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歡比自己年輕的男人啊!” “她是一個很放蕩的女人。”他說。 “你們為什麼分開?” 他向著我苦笑:“我們互相傷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與畫廊裡那個女子曾經互相傷害,創傷比愛刻骨銘心,所以他雖然離開她,卻一直沒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顯然比不上那個大嘴巴女人。 “你有沒有跟他做愛?”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突然發覺林方文和畫廊裡的女人,有非比尋常的肉體關係,而他跟我,卻沒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擁著林方文,緊緊的擁著他,不讓他呼吸。 “你幹什麼?” “跟我做愛!” 我以為只有那樣,我和林方文的關係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關係相比。她和林方文睡過,而我沒有。她和他纏綿,而我不過是一個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這種關係太不安全。 他輕輕推開我:“你別這樣。” “我要跟你做愛。”我纏著他不肯放手,熱情地吻他的臉、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嚴,哀求一個男人佔有我,以為因此我可以佔有他。 他狼狽地推開我:“你不要發神經好不好?” 我被拒絕,無地自容,奔跑到樓下,衝下斜路,不知該走到哪裡。他為什麼要帶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愛上那個放蕩的女人,為什麼,為什麼他不介意她放蕩?還是因為她放蕩,他才跟她分手?那個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歡年紀比他大的女人嗎?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進他的房間裡。在那個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計程車上,載我一程,我們一同聽《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愛情從那一刻開始迷惑我們。但那天早上,他可能離開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愛情,竟然在那個女人的陰影下滋長,《人間》是他寫給那個女人的,我竟被歌詞迷住,傾慕他倆的愛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開書桌的抽屜,裡面很雜亂,我企圖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資料,可是一無所獲,只有我送給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頂鴨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幹什麼?”林方文突然在後面叫我。 我正在企圖偷看他的私隱。為了掩飾我的無地自容,我把書桌上的東西全掃到地上,把抽屜裡的東西也丟到地上。 他竟然沒有阻止我。我繼續將他的東西亂扔,他站在一角,沒有理會我。我將所有的東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觀。他鐵石心腸。我要離開房間,他並沒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覺得全身沒有氣力,連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沒有。房裡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離開,我們的故事便完了。 我回頭,用盡全身的氣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間,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將地上的東西拾起來。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為什麼我連一走了之的勇氣也沒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會像我著樣。 他突然抱著我,我覺得全身酸軟,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醜陋。 “如果你不喜歡我,不要勉強。”我說。 “你知道我為什麼帶你去那裡嗎?” “我決定忘記她,我想讓你知道。” 他吻我,我閉上眼睛,跟他說: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願意跟他睡,義無反顧,即使我們將來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說。 他溫柔地撫摸我的臉頰說:“不用,現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訴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說: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歲這段時間,會愛上比自己年紀大的女人,是戀母情意結,說得粗俗一點,是還沒有斷奶。” 林方文說他的母親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人。雖然他已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但他說起母親,總是很憂鬱的。他會不會像迪之所說,有戀母情意結,所以愛上大嘴巴女人? “他為什麼喜歡放蕩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歡純情的女人嗎?”我說。 “純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蕩的女人是魔鬼,魔鬼總是比較好玩的。”迪之說。 我瞞著林方文,約了迪之和光蕙在畫廊對面那間酒吧喝酒,其實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沒有畫畫,她站在畫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著一個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種玻璃瓶可以倒滿八杯白開水。 “她很飢渴呢。”迪之說。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說。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隻拳頭。”我說。 “她的樣子很特別。”光蕙說,“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湊在一起又不太難看。” “象專門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說。 “所以你的林方文給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說。 “是嗎?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從手袋拿出一面鏡子照照看,說:“果然很淫,男人喜歡這種笑容。”又說,“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畫廊裡,出現了一個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換了男伴,也是廿歲出頭的年輕男子,比上一個更俊朗。 迪之站起來說:“我們上去。” “上去?”我猶豫。 “怕什麼?反正她不認識我們。” 沿著大廈樓梯走上一樓,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畫廊。畫廊只有七百多尺,賣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數是人,正確一點說,是一些看來像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並沒有特別注意我們,她正在向一雙外籍男女介紹一幅畫。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轉樓梯跑上上層。林方文說,大嘴巴女人住在畫廊樓上,可以想像,上面有一張很寬敞很凌亂的彈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華的地方。 外籍男女並沒有買畫,離開的時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說: “再見,費安娜。” 她的名字叫費安娜。油畫上的簽名也是費安娜。 畫廊裡只剩下我們,大嘴巴女人費安娜並沒有理會我們,我們三個看來實在不像來買畫。當費安娜在我身邊走過的時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別的味道,不像香水,也不像古龍水,是橄欖油的味道,還有一點兒松節水的味道。 我問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嗎?” “是她的內分泌吧?放蕩的女人身上會有一股內分泌失調的味道。” “胡說!那是畫家的味道。”光蕙說,“顏料要用橄欖油調開,畫筆要用松節水洗滌。” “是,正是那種味道。”那種味道使她顯得很特別。 “你怎麼知道?”我問光蕙。 “孫維棟也畫油畫的。” “離開吧,這裡沒有什麼發現。”迪之說。 我在畫廊的盡頭看到一張畫。一個少年站在一條空蕩的街上,那個少年是林方文。 “什麼?他是林方文?只有一隻眼睛,沒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認出他是林方文?”她們不相信我。 “不像,不像林方文。”光蕙說。 “這個根本不像人,像頭獨角獸,你說這頭獨角獸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說。 她們憑什麼跟我爭論呢?當我第一眼看到那張油畫,我的心怦然一動,我意識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畫中,存在畫中那條空蕩的街道上,雖然沒有一張完整的臉,也沒有完整的身體,卻有林方文的神韻和他獨有的、喜歡叫人失望的神情。戀人的感覺不會錯。 “是他,我肯定這個是他。”我說。 迪之和光蕙還是不同意。 “這幅畫要賣多少錢?”我問大嘴巴費安娜。 我要從她手上拿走這幅畫,我不要讓林方文留在那裡。 “你瘋了!你哪來這麼多錢?”迪之跟我說。 大嘴巴女人走過來,看見我指著林方文的畫,淡然說: “這張畫不賣。” “不賣?那為什麼放在這裡?”迪之跟她理論。 “不賣就是不賣。” “要多少錢?”我問她。 “我說過不賣。”她回到沙發上,又拿起那個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賣,我無法強人所難,只好離開畫廊。一條空蕩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個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內心世界?在她空虛的心裡,來來去去,只有林方文一個人。她只懷念他,她對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裡,不是過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這個發現對我來說,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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