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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二章:惡人治村——3 悲劇還在延伸

中國農民調查 陈桂棣 3845 2018-03-04
固鎮縣公安局防暴警察在接到報警不到二十分鐘就包圍了小張莊。涉嫌故意殺人的張桂全、張加志、張超偉和張余良當即落入法網。只有張樂義除外,據被害人家屬和在場的證人說,當時張樂義手拎一隻提包,包內裝著他們父子行凶的凶器,就從村支書張店鳳和實槍荷彈的防暴警察面前,從從容容地走過,村支書張店鳳不指認,防暴警察不知情,這就使得張樂義沿著村民黃自先平房後邊的一條小路僥倖逃脫。 小張莊發生兇殺案的消息,迅速傳開去。但是,無論是固鎮縣委縣政府,還是唐南鄉黨委鄉政府,對於案起於農民要求民主的權利和減負問題,全都避之如洪水猛獸。案發第二天晚上,整個小張莊還沉浸在巨大的驚駭和悲痛之中,固鎮縣有線電視台突然播報了這條“新聞”。報導稱,本縣唐南鄉張橋村小張莊,因村民們之間的民事糾紛、口舌之爭,發生了一起重大的誤殺案件。畫面上展示出的,好像全是從現場收繳的“凶器”,其實,那全是公安人員因為一無所獲從被害者張桂玉家裡找來的鐮刀、菜刀等器物。

整個一個假新聞! 這條“新聞”一播出,小張莊即刻炸了營。 在這起兇殺案中失去父親的張桂毛的獨子張亮,失去張桂玉、張桂月兩個弟弟的張桂菊,以及眾多的現場目擊者和被激怒的村民,男男女女,自發集結起三百多人,於播出電視新聞的第二天一大早,找到縣有線電視台,質問台長:一個刑期未滿的犯罪分子當上村長,變本加厲地欺詐村民,大家不堪重負,依憑自己的民主權利要求清賬,再說這還是縣里部署的,鄉里批准的,卻遭到如此滅絕人性的報復,什麼叫“錯殺”? “錯”殺了誰?殺誰才不算“錯”?被害者作為村民代表與張桂全之間究竟是什麼之爭? 台長被問得啞口無言。他確實不知道其中會有這麼多的情況,案件的性質又會是這樣的惡劣與嚴重,不得不如實“招認”道:這是縣委領導指示這樣播放的。

人死不可能複生,但死了總歸要有個說法。被害者是為維護大家利益,又是受到大家的委託慘遭殺害的,這悲慘的一幕已讓人無法接受,而如此荒誕的“新聞”無異於火上澆油。 於是,憤怒的村民們決定去見見縣委書記。 縣委和縣有線電視台門挨門,雖是兩個大院卻只隔了一道牆,當村民們湧出電視台大院時,才發現,大街上已圍了個人山人海。大家都看到那條“新聞”了,都覺得這事太慘,兇手太狠,一聽說小張莊的村民為“新聞”的事找到電視台,便料定“新聞”有詐。現如今,假冒偽劣的產品充塞著市場,各種各樣的新聞可信度也已經不高,特別是一些重大事故的新聞,老百姓對它的真實性統統是大打折扣的。於是不少人圍過來就想鬧個究竟,不多會,便里三層外三層地圍上了三千多人。

前面說了,縣委就在邊上,早看出了動靜,趕到小張莊的村民找到縣委時,縣委和縣政府的領導早已不見了踪影。 從縣里回來的第二天中午,小張莊的村民剛丟下飯碗,村支書張店鳳就通知全莊人到莊西黃自先家才蓋起的三間大瓦房開會。那是黃自先準備給兒子結婚用的,兒子在外地打工,現在正空著,村民陸陸續續趕了去。趕去才知道鄉里來了人。唐南鄉副鄉長何井奎、鄉政法委書記邱亞以及派出所警員一行人,是來“封嘴”的。 會上的氣氛嚴肅得令人窒息。何副鄉長首先選讀了幾條《刑法》規定,然後宣布不准上訪,不准鬧事,不准亂說亂講。大家都很緊張,尤其是被害者家屬,他們鬧不明白,親人已遭殺害,可受害的親人好像也犯了王法,成了過去的“四類分子”,不許“亂說亂動”,隨時隨地都將有警惕的眼睛在盯著你,一下變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魏素榮回到家撲到床上大哭了一場,她哭丈夫張桂玉死得不明不白,有冤無處申;她哭自己長著眼睛長著嘴巴,看到的那觸目驚心的一幕卻不能再說;她哭這世道太黑暗,不定啥時就會給憋瘋了。 接下去,五月七日,安徽一家省報就在二版的位置發表了一篇題為《村主任一怒,四村民遭戮》的報導。文章恰恰發在蚌埠檢察機關正要將案子移送市法院提起公訴的關鍵時刻,試圖搶占社會輿論“制高點”的目的就十分明顯。 文章開宗明義,作了這樣混淆是非的表述:“一名叫張桂全的村委會副主任因為對村民的激烈言辭極為惱火,便率領眾兒子與村民相互毆打,致使四村民死亡。” 凡是具備閱讀漢語言文字能力的人,從這樣的表述中都會做出這樣的結論:“村民的激烈言辭”在先,張桂全“極為惱火”在後,村民,包括被殺的村民,才是造成這次事端的主要原因。

不過細心的讀者還是會注意到:既然是“相互毆打”,為什麼死亡的盡是村民呢?這位“名叫張桂全的村委會副主任”,為什麼對自己的村民這樣歹毒,欲置死地而後快呢?村民“激烈言辭”又究竟是些什麼內容呢?為什麼這位村委會副主任會“極為惱火”,以致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大開殺戒?這些至關重要的內容,文章中統統沒說。在這裡,村民們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和村民們不堪重負的嚴酷事實,全被迴避。迴避就是有鬼。 於是,一場正義與邪惡、文明與殘暴、進步與顛覆之間的不可調和的鬥爭,就這樣被歪曲成了群氓之間的口舌之爭,愚昧無知的一場“相互毆打”。 “四村民死亡”,似乎就只能是咎由自取。 小張莊的村民再次被激怒了! 報社的編輯當然不可能對每天要編髮的來稿都去現場調查核實,解釋,他們採用這篇稿子的程序上並無過錯,稿子上是蓋有了檢察機關公章的,因此他們就未做也無須再做什麼核實便發表了。

眼前的形勢明擺著:這事是發生在一九九八年的春天,已不是發生在利辛縣紀王場鄉路營村“丁作明事件”的一九九三年的春天了,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不准再增加農民負擔,而現在的問題是,小張莊的張桂全,非但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村委會副主任,此人竟是個刑期未滿就當上村幹部的罪犯,這事情已夠複雜,他的問題又遠不是僅對村民橫徵暴斂,居然殺了人!這方面中央早有明確規定,凡因農民負擔問題導致一人死亡或六人以上集體上訪的,都必須向中央報告,張桂全父子不是殺了一個人,而是造成四死一傷,嚴重得聳人聽聞!無論是固鎮縣委書記、縣長,還是蚌埠市委書記、市長,都很難接受這個事實,更不敢正視這個事實。也許他們並不缺少良知,也不缺少勇氣,但是眼前這種近乎嚴酷的事實,對於他們不僅太突然,也顯得太殘忍,甚至沒給他們留下更多的選擇餘地。 “丁作明事件”震驚中央的故事,誰也不可能這麼快地就把它淡忘,所以,誰都十分清楚承擔這種責任的風險和代價。他們顯然都是不願承擔這種風險和代價的人。

當然,最不能接受這個事實的,還是受害者家屬。這天,被害者家屬張亮、魏素榮幾個人再次鼓起勇氣找到縣委,終於見到了縣委書記,他們在年輕的書記面前長跪不起,哭述冤情,剛說到自己的親人因為替村民們清賬而慘遭殺害時,書記一下竟變得勃然大怒:“誰說是清賬?那全縣都在清賬,怎麼沒殺別人單殺你呢?” 受害者家屬驚得目瞪口呆。 按縣委書記這個說法,如果哪家女孩子被刁徒強暴了,要喊冤,豈不是誰都可以對她厲聲責問:世界上年輕漂亮的女人多著呢,怎麼沒強姦別人單就強姦你了呢?這還是人話嗎? 清查賬目的三位群眾代表被殺,其餘九位代表自然萬分悲痛,但小張莊查賬的工作並未停頓下來,而是查得決心更大,也更加認真了。

應該說,張桂全父子被抓,給清查賬目的工作帶來極大方便,村幹部的許多經濟上的問題,很快便露出冰山一角。毫無疑問,小張莊的問題不止是張桂全一個人有,村支書、村委會主任和村會計,也都不可能就那麼乾淨,他們對這次清賬骨子裡是恐懼、抵制的,可這項工作畢竟是縣政府統一部署,小張莊的清賬小組又是鄉政府決定成立的,他們雖憎恨、害怕、惶惶不可終日,還不至於像張桂全那樣愚蠢地去殺人。沒過多久,他們就發現,縣、鄉兩級黨委和政府就都對清賬的事兒閉口不提了,對張桂全父子殺人的真相也是在極力掩蓋,於是他們的膽子就又大將起來。 清賬小組清出一九九七年小張莊徵糧時每人多收了六十斤,顯見是違反了國家政策,村民找到支部書記張店鳳,張店鳳卻一副大包大攬的樣子,說:“不錯,是我叫加的。我要加有我要加的用途,你們就不要過問了。”態度十分蠻橫。

清賬清出四名村幹部私分賣地款兩千六百元,張店鳳竟也從這筆賣地款中拿走六千元。村民代表找到張店鳳,張店鳳平靜地說:“事我知道,這是操心費。”追問該不該拿這個錢,他居然理直氣壯:“我拿,有我的用途!” 在又一次清賬會議上,村民代表問村委會主任張鳳知:“小張莊的四千元水稻澆水費已經繳納了,為什麼又從我們莊賣地款中扣除四千元澆水費?”張鳳知大發雷霆,清賬會無法清賬,不歡而散。 不久村子里便傳出風聲:小張莊的財務賬結清了,張桂全“沒有貪污”,“沒查出張桂全的經濟問題,剩下的九個清賬代表縣里還得逮幾個!” 接著,張桂全的四子張四毛氣焰囂張地揚言:“這莊子消停不長,還得有幾條人命賠著來!” 一陣陣帶有血腥氣的陰風在小張莊迷漫開來,令人透不過氣來。

共產黨員張家玉是條硬漢子,積極反映村里加重農民負擔問題的有他;清賬小組中敢於當面鑼對面鼓較真的也是他。張桂全父子對他,可以說是恨之入骨,張桂全父子放倒四人後,張桂全的六子張超偉當時曾大聲叫嚷:“上張家玉家去,給他斬草除根!”幸虧張家玉當時出村報警去了,並不在家,才倖免一死。但是現在,張家玉發現,他仍然處在凶險之中。在他家的門口和地頭,時常有人暗中窺視、盯梢。 張桂全家庭勢力的影響依然存在,況且還有張樂義在逃,面對一個同樣殺人不眨眼的逃犯,一個不知何時就會突然出現的兇手,村民們,特別是受害者家庭,不可能高枕無憂。張桂玉和張桂月那七十多歲的老母親,提到這事就淚流滿面,她一個早上痛失兩個兒子,孫子還被砍傷,一個原本充滿生機的家庭一下就破碎了,更揪心的是,種種跡象表明,這場噩夢遠沒結束。她面色惶恐地說:“沒人晚上敢出門,地裡的花生大白天也不敢去照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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