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大案實錄:震驚中國的刑事重案

第12章 2000 全球最大製販冰毒案

2000年3月和4月間,菲律賓警方查獲一批約300公斤的冰毒,並確認是從中國內地偷運過去的。信息很快反饋到中國國內,立即引起了我國公安部國家緝毒中心的高度重視,迅速在多個省市成立專案組。 冰毒,學名甲基苯丙胺,因其外觀為純白色結晶體,晶瑩剔透,故被販毒、吸毒人員稱為“冰”,又因其毒性劇烈被稱之為“冰毒”。冰毒對吸食者和社會的危害,遠甚於海洛因。冰毒是一種精神類毒品,吸食後透支人體的能量,對內臟器官傷害很大。冰毒搭配海洛因吸食,一次即可上癮,而且更難戒斷。由於冰毒不僅具有強烈的興奮作用,而且會出現一定的幻覺、性衝動,造成行為失控,所以俗稱“搖頭丸”、“快樂丸”、“勁樂丸”、“狂喜”、“忘我”、“瘋藥”、“強姦藥片”等。

冰毒的直接原料是麻黃素(麻黃鹼),天然麻黃素是從麻黃類植物中提煉獲取的,而這些植物是野生的,海南省也有麻黃樹生長。 從北緯43度到46度、47度的地域最適合麻黃類植物生長,所以中國的新疆、甘肅、內蒙等地都盛產這類植物。中國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就嚴密控制麻黃素流入非法途徑,對麻黃草的收購和麻黃素的生產都採取定點制度。但是麻黃類植物畢竟不同於罌粟和大麻,後兩者只要有人工種植,法律可以給種植者治罪,相對起來,它們比麻黃類植物更容易控制。 對於被專業人士稱為“廚房藥(即自己在廚房即可製造)”的冰毒,技術與資金並不構成真正的壓力,而中國成為製造技術轉移的重要受害國,更主要的原因在於:中國有極其豐富的麻黃素資源。眾多越境而來的製毒販,看中的也正是這一點。

專案組成立不久,香港警方向公安部通報:他們從1999年起就開始注意到一個跨省的冰毒製販集團在香港的活動。他們一直跟踪該集團,並秘密偵查到大毒梟的背景和該犯罪集團在香港的經濟狀況,包括他們的銀行賬戶和所購置的物業。由於沒有掌握具體的犯罪證據,他們一直沒有貿然採取行動。 深圳警方專案組根據香港警方提供的線索,立即對以綽號“花弟”為首的莊楚城冰毒製販集團開始了嚴密的調查取證。 經偵查,莊楚城冰毒集團的罪行逐漸浮出了水面。該集團的犯罪手法十分隱蔽,他們先以外商投資企業的名義,在深圳、湖北等地分別正式註冊登記化工廠,然後通過一些研究所、化工廠偷偷得到生產冰毒的原料麻黃素,接著就按照配方,在合法“外衣”的掩護下製造冰毒。

2000年7月29日,深圳市公安機關經過周密策劃,將莊楚城等14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抓獲。在製毒工廠、藏毒倉庫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住處,警方共繳獲冰毒17噸,價值約56億港元,而1999年全球查獲的冰毒總量也只有16噸。據香港禁毒機構估算,這批冰毒足以讓全香港的“癮君子”服用約200年。隨後,湖北也傳來喜訊,兩個冰毒製造基地被警方成功搗毀。 1995年底,莊楚城就開始策劃製造冰毒牟利了。 1996年,莊楚城通過伍其昌結識了32歲的南寧市製藥廠製藥工程師李雪嵐和63歲的南寧市製藥廠製藥總工程師林棋桐。其實早在1995年10月,林棋桐就開始受20多歲的福建老鄉陳某的委託開始製造安非他命。當時林棋桐感到自己已年邁體弱,單槍匹馬恐難勝任,便叫來年輕有為的部下李雪嵐合夥承擔。

安非他命是國家管製藥物,須憑證採購。林、李這兩個製藥行家十分清楚,但對來客的意圖也都心照不宣,異口同聲答應盡力而為。 1996年元旦過後,按照“林總”設計的藍圖,“小李”全身心投入,使出渾身解數,研製出了第一批合成冰毒約30克。 1996年4月,莊、伍等人欣聞佳音,趕到南寧驗收,在下榻的某招待所房間燒“冰”試驗後指出,效果尚可以,但不夠純正。林、李總結經驗,再度上馬,大功告成,於5月初帶著新冰毒產品到廣州,經莊、伍等人鑑定合格了。 莊、伍提出要擴大生產規模,並甩出17萬元給林、李做經費。林隨後租下南寧市長崗嶺獸藥廠廠房作為生產車間,李購買了製造冰毒的設備和原料。同年8月,林、李二人夥同伍其昌、李生、李健等人在長崗嶺獸藥廠廠房內,用化學合成的方法共製造出5公斤冰毒,由李生運到廣州交給莊楚城銷售。

1996年6月的一天,莊、伍在南寧一酒店包房宴請林棋桐、李雪嵐二人。席間,伍就進一步的技術要點向林討教。林或許是好為人師,滔滔不絕地傳授起來。莊大為不悅,一肚子怨氣。李見林在洩密傳絕招,怒責林不要亂說,林大罵李乳臭未乾就不知天高地厚。最後,還是莊打圓場:“林老總息怒,您就是歇下也勞苦功高,我們的一切都有您的份。” 林、李自此結束“蜜月期”,形同路人。莊見林棋桐廉頗老矣無多大用,便一心投靠小李軍師,重又“團結”伍,先後出資近100萬元港幣,將李拉攏得緊緊的。李樂得獨發其財,接過巨款繼續給他們制“冰”原料。 作別林棋桐,由於有莊、伍等毒梟巨款的巨大誘惑力,李雪嵐索性離開南寧,一面通過上海的大學同學訂購苯乙酸等原料,一面回到老家玉林市,找中學同學聯繫,租下了市郊福錦鎮洋橋村的舊屋。在洋橋村,李雪嵐儼然是一個小老闆,招工僱員,搭鍋壘灶,通過制“冰”原料大撈油水。有一次,制“冰”原料時出了意外,七名員工全部中毒,幸好是輕微,送附近衛生室都很快治愈。李自己也在一次攪拌熱汁時被濺傷了左臉,過了幾個月才消了疤痕。

好了傷疤沒忘痛,李雪嵐怕中毒後暴露毒窩,決定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向毒梟們要來7萬元港幣的搬遷費後,於1996年12月將製“冰”原料廠搬到了福錦鎮的船埠村,重起爐灶。 1996年8月至1997年5月,李雪嵐在南寧及玉林等地共製造了500公斤冰毒。與此同時,莊楚城和陳文藝又指使伍其昌、李生、李健、丘秀中等人,在惠州新墟鎮寶嘉印花廠將這些在廣西生產的液體冰毒製成390公斤固體冰毒,由伍其昌分四次運到廣州、深圳等地交給莊楚城銷售。 1997年5月,李在報紙上看到了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規定,上面把“冰”與海洛因同列為涉罪的毒品。他這才恍然大悟,於是不敢沾“冰”了。 莊楚城見李雪嵐下定決心金盆洗手,也無可奈何。於是同年7月,莊楚城與陳文藝、伍其昌等人前往廣西,在南寧市福興酒店向李雪嵐索要了整套化學合成冰毒的配方及生產工序。隨後,莊親自帶錢與陳文藝、伍其昌等人一起轉道上海,通過林棋桐介紹,從上海市聯誼製藥機械公司職工樊慶雲處購得苯基丙酮、甲胺等製毒原料運往廣東惠陽大亞灣,在澳頭鎮丘和家中製造冰毒。 1998年7月,莊將化學合成冰毒的技術傳授給丘和,並出資讓丘在惠州新墟鎮元洞村為其製造冰毒。到1999年4月止,丘共製造出固體冰毒700公斤。

為了進一步增加冰毒產量,1999年,莊楚城決定在武漢開設液態冰毒加工廠,並選中由武漢本地人黃顏成主持。 黃顏成原為武漢市玻璃儀器廠工人,1988年停薪留職,在民權路開了家化工商店。 1998年底,莊楚城的同夥曾運貴來漢購買制毒原料苯基丙酮,兩人認識。 1999年3月,曾運貴開出每月1萬元的價碼,請黃顏成在漢代理毒品加工廠。黃顏成認為“有利可賺”,當即答應。 1999年3月,黃顏成找到武漢染料廠,提出想租個車間生產藥品。武漢染料廠是個特困企業,2000多名職工,負擔很重,因此廠方想用車間租金來養活他們,再加上黃顏成說武漢話,深居簡出,營業執照又是武漢的,全套證件都齊,在三民路還有一個藥房。因此很快獲得了武漢染料廠負責人的信任。 7月,雙方簽訂了租期一年的合同,以每月4000元的價格,租用該廠三個車間共400平方米。 4月15日,曾運貴查看廠房,給了黃30萬元。黃用這筆錢從紅安買回四個反應釜、三個冷凝器、以及一個分餾塔,又從染料廠招聘了彭啟發等六個工人及六個守廠人。緊接著,黃顏成分別成噸地購進各種原料。

1999年7月,地下毒品加工廠開工,曾運貴再次來漢,口教手授加工辦法,第一批出“貨”16噸。起初加工廠月產1噸,後來月產2噸、3噸,每次“貨”一出爐便裝桶,由孫柏槐駕駛自己的東風加長車運往深圳市寶安區公明鎮。同時,曾明貴指使曾潤笑租下公明鎮長春花園後側27、28號倉庫存放冰毒,並以此為中轉站,將液態冰毒陸續運到鄰近的東莞市石排鎮浦心二路140號、橫山磚窯頭新生村等地,轉交莊楚城的另一手下樑旺,由梁旺和林鴻傑教授王松江、王桂良、鄭錫泉、莊鎮聞、“阿威”等人加工成固體冰毒,運往菲律賓的馬尼拉市,由此流向全球。 武漢的這個毒品加工廠所使用的製毒設備都是世界上最先進的,清一色的流水線作業,工人只負責攪拌、照看、包裝等。幸好他們是要貨就生產,不要貨就休息,要是24小時不停生產,那製造冰毒的數量將是不可想像的。

至警方查獲時,這個地下加工廠已送出30噸“貨”。黃顏成從中獲利上百萬元,在漢口長堤街買下了一棟私房,也可能黃顏成深知身陷毒網,難逃法律制裁,於2000年與妻子離婚,兒子交給妻子撫養。但直到被捕時止,黃一家三口一直住在一起。 2000年1月,梁旺被香港警方抓獲。為了逃避警方追捕,曾明貴通知林鴻傑等人馬上關閉東莞石排鎮的冰毒加工點,接著指使林鴻杰和鄭錫泉各自重新開設冰毒加工廠。 2000年2月中旬,鄭錫泉租下了東莞市石排鎮東江大道14號廠房,招攬王振權、鍾志權等人一起加工製造固體冰毒。鄭夥同王振權、“老方”先後兩次在東江大道14號加工廠內製造了308公斤固體冰毒和六桶約180公斤加入鹽酸的液態冰毒,由鍾志權分批送往東莞市常平鎮,存放於鄭自購的玫瑰花園第四棟別墅一樓內。 2000年7月,警方將東江大道14號冰毒加工廠查獲。為了毀滅罪證,鄭一邊指令王振權將六桶加入鹽酸的液態冰毒倒掉,一邊將308公斤固體冰毒從東莞常平玫瑰花園轉移到王振權居住的石排鎮太和中路55號藏匿。

與此同時,林鴻傑也繼續在東莞橫瀝鎮、石排鎮等地瘋狂地干著加工液態冰毒的罪惡勾當。 2000年2月中旬,林鴻傑租下橫瀝鎮恆泉路198號一、二樓用作固體冰毒製造場所,3月初又租了石排鎮浦心二路244、246號兩棟廠房,由王全在這裡負責加工液態冰毒。 3月上旬,林鴻傑、曾運貴、許志強、王松江等人將在東莞鎮橫瀝鎮恆泉路198號生產的約200公斤冰毒,用汽車運到廣州交給莊楚城安排的買家;在這裡,林鴻傑還夥同許志強、莊鎮聞、王松江等人幫助鄭錫泉加工125公斤冰毒,走私到菲律賓。 2000年5月中旬,林自己出資讓王桂良在其位於東莞石排鎮磚窯頭村的祖屋裡開設冰毒加工廠,將300公斤液態冰毒加工成81公斤固體冰毒。 6月中旬,林又在橫瀝鎮北環路永盛汽修廠旁租下一棟兩層樓房作為倉庫,用來存放液態冰毒。 早在2000年4月,鄭錫泉通過黃鴻新、鄭榮昌介紹,用海船將鄭委託林等人加工的125公斤固體冰毒從廣東陸豐走私到菲律賓。同年6月20日,莊楚城指使曾運貴將一批在橫瀝鎮壓石沖管理區西環路5039號加工廠製成的固體冰毒走私到菲律賓,曾通過鄭錫泉找到黃,黃介紹他所認識的鄭榮昌。同年7月初,曾約黃、鄭二人在深圳市羅湖區田貝四路東京酒家西餐廳商議走私事宜,雙方約定,由鄭榮昌負責聯繫海船將冰毒運往菲律賓。 2000年7月23日,莊楚城準備了一輛人貨車停放在東莞市常平鎮雄獅酒店停車場,由曾安排王松江、許志強將車開到橫瀝鎮壓石沖管理區西環路5039號,王、許二人夥同莊鎮聞、黃良惠等人,用鄭榮昌提供的大米袋,分裝388公斤固體冰毒,藏於人貨車尾廂,然後將12袋大米放在最上層作偽裝。曾運貴親自押車,夥同王松江、許志強將這批冰毒運到陸豐甲子鎮交給鄭榮昌。 但這夥毒犯萬沒想到過了不到一個星期,深圳市公安機關就迅速出擊,將他們一一抓獲,破獲了這起全球最大的製造、銷售冰毒案件。 莊楚城案破穫後,警方懷疑:內地與香港警方連續破獲的一系列特大毒品案,與香港警方正在全力追捕的有“冰後”之稱的大毒梟李秋萍有關。 李秋萍,1955年生於上海,1962年隨全家移居香港。早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李秋萍就開始在香港從事製販冰毒活動。 1989年至1992年,李秋萍竄至大陸,組織指揮境內外不法分子在大陸設立冰毒加工廠,累計將上千公斤冰毒偷運到香港地區、日本、菲律賓等地。 據公安部禁毒局的一份材料統計,三年時間內,李秋萍先後在廣東江門(投資500多萬港幣)、東莞(54萬港幣)、清遠(127萬港幣)、福州郊區與福建長樂建立秘密的冰毒加工廠。 20世紀90年代初,香港警方曾經全力追捕過她。 1992年,她以企業移民的身份移居加拿大,也引起了當地警方的注意。當警方准備調查她時,她突然失踪,當地法院於是對她進行缺席審判,凍結了她660萬加元的資產,並發出通緝令,但近十年時間,李秋萍仍然杳無音訊。 莊楚城被捕後,有人爆出莊楚城系李秋萍前夫的新聞,但警方卻不以為然,他們認為:“這僅僅是江湖傳聞,不足為信。” 李秋萍生於1955年,2001年已46歲,而莊楚城生於1961年,年方40,相差6歲。 2001年9月11日、12日,全球最大宗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第一個出庭的是作為第二被告的、個子矮胖的曾運貴。受到檢察機關指控的曾運貴對所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他還交代,自己和第一被告莊楚城相識十餘年,以前在另一名大毒犯梁旺(已被香港法院判刑)手下“幹活”,1999年5月開始與莊楚城一同到湖北武漢開設冰毒加工廠。 曾運貴認為自己被抓後有一系列重大立功表現,包括配合警方前去抓捕鄭榮昌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及時變賣房產和拋售股票積極退贓等。 對曾運貴進行了一個小時的庭審之後,第一被告莊楚城戴著手銬、拖著腳鐐,步履緩慢地走進了被告席。公訴人在指控其參與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犯罪後開始發問:“莊楚城,剛才檢察機關對你的指控你認罪嗎?”“我沒有參與過販毒!”莊楚城突然提高嗓門,用廣東話回答公訴人的提問。立刻,法庭上下一片愕然。對公訴人接下來進行的一系列提問,莊楚城總是用廣東話回答:“沒有。”突然,莊楚城雙眼發紅,一邊擠著眼淚,一邊帶著哭腔告訴審判長,除了跟曾運貴、黃顏成等人認識外,他根本沒有參與過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活動。 莊楚城說自己與曾運貴個人有矛盾,並指責曾運貴栽贓陷害自己。但莊楚城交代了自己曾因為販毒,在澳門被判監禁三年,對莊楚城的審理僅持續了五分鐘,公訴人最後向法官提出:“鑑於莊楚城拒不認罪,只能暫時中止對他進行法庭調查。”法警將莊楚城帶出了法庭。 第三位出庭受審的是黃顏成,他除被指控犯有與前兩名被告同樣的罪行外,還被追加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據黃顏成交代,在認識曾運貴之前,他曾在武漢經營一家化工門市部,後來幫助曾運貴租廠房開化工廠,主要負責日常生產管理工作。 “包括幾位工人工資在內,曾運貴每月支付給我15萬元人民幣。”黃顏成交代說,自己每月工資只有四五千元,另外,從上海進原料時每月可從中賺取4萬元差價。 在全部被告中,只有林鴻傑最“痛快”,他承認自己曾開過六家冰毒製造廠,案發後也沒有重大立功表現,並稱在內地製售冰毒過程中,從來沒有見到過莊楚城。 除莊楚城、曾運貴和林鴻傑外,包括黃顏成在內其他被告都辯稱說,案發前自己並不知道是在製售冰毒。 如黃顏成聲稱,曾運貴只告訴過自己“生產的是醫藥中間體”,他自己並不知道是冰毒。審判長質問黃顏成:“什麼是'醫藥中間體'?工廠是不是合法的?”黃顏成一下子支支吾吾,無法自圓其說。 而鄭錫泉則交代,別人曾告訴自己是製造化妝品,他也沒有見過冰毒成品。王松江也說他見過像冰塊一樣的成品,但沒有誰告知自己是冰毒,在運輸過程中他還以為是大米。王振權承認自己做後勤工作,只知道是化工產品。曾潤笑說,弟弟曾運貴只告訴過他,倉庫裡放的是鹽酸。王桂良、莊鎮聞、許志強、鄭榮昌和黃鴻新雖然說不知道是冰毒,但同時表示認罪。鍾志權和黃良惠則既不承認案發前知道製造的是冰毒,也否認了檢察機關對自己的指控。 但在鐵的事實面前,任何狡辯都是沒有作用的。 12月25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14名被告人中,莊楚城、黃顏成等八人被判處死刑,曾運貴等三人被判處死緩,黃良惠等三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14名被告人同時被判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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