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一章荒山密道
這個人名叫王小二,是清明鎮藥山村的一個普通農民,已經五十多歲了。我一見到他所說的那個格子褂子就認出了那是中心醫院的病員服,而且,白楓被劫走的那天穿的也確實是病員服。 那行鮮紅的血字寫得雖然不甚工整,可是很明顯字跡娟秀,應該是出自女人之手。 我讓王小二帶我去了他撿到衣服的地方,那里南面依山,山不高,有一段懸崖,我想衣服是從懸崖上落下來的! 雖然發現了這個重要線索,但是我也不敢確定白楓是否還活著,因為衣服很有可能三天前就丟在了山上,只是因為山風這才將它吹了下來,可能兩人現在已經不在這裡了。但是無論如何,這件寫著血字的衣服都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那就是他們曾經來過這裡,而且白楓在這裡的時候一定還活著,至少她還有能力試圖通知我! 不管怎麼樣,我都要上山去看看!就算找不到人,山上一定也會留下別的蛛絲馬跡。 可是令我想不明白的是,為什麼陸華會將白楓帶到這裡來?他來這荒郊野嶺幹什麼?難道只是為了躲避警察的追查? 清明鎮!多麼熟悉的名字,謎團的開始,殭屍就是從這裡運到S市的,難道這裡還隱藏著別的秘密嗎? 我知道陸華的身手,我一個人肯定不是對手,可是這時天已經接近傍晚,手機在這裡信號離奇地消失得無影無踪,如果跑回村子打電話,再等到劉正他們過來,天就會完全黑下來!我打算自己先上去探個究竟,畢竟救人如救火,要是在我等待的這段時間裡,白楓遭了意外,那我肯定會埋怨自己一輩子! 幸好王小二怕回去晚了摸夜路,來的時候就帶著手電筒,我於是給了他一百塊錢,算是將他的手電筒買過來,並且給他寫了劉正的手機號,拜託他回去後立即打電話通知他們趕快過來,但事後證明,這用處不大! 王小二是一個標準的樸實農民,淳樸得讓人不忍欺騙。他執意不要我的錢,我也就沒有勉強,向他問了山上的一些大概情況,便單槍匹馬地向上爬去!
山並不高,只有三四百米,我繞到山的另一邊,那是一個緩坡,爬起來並不費力。 這座山和其他高達萬仞的名山峻嶺比起來只能算是一個小土丘。從北方地貌特徵來看,像這種在平原上突起的小山,百分之九十都是石頭山。而這座小山丘卻很明顯是土山,在山體表面很難見到裸露在外的石塊,只有在山下那個懸崖上能見到裸露出來的堅硬岩石。 雖然是土山,但這裡又有一些不同,這裡的土質不是黃色或者黑色,而是淡綠色的,望過去綠油油的,令人心胸舒暢。這自然不是因為地表覆蓋著許多矮小植被,而是土質的本來顏色。上面也沒有許多高大的樹木,這樣說不大準確,應該說根本就沒有樹木,只有齊腰深的植物,或者叫野草,因為無論從植株高低還是枝葉形狀來看,都絕對不會是樹木,只是這裡的草長得比較高大,我對植物向來沒什麼研究,就連最普通的植物也不容易分辨出來,自然也不認識這些高大的植物叫什麼名字了! 也許是土質的原因,這裡雖然沒有樹木的遮擋,長草長得卻並不稠密,一株和另一株的距離都不下十幾米,而且更為奇特的是這些草並不是綠色的,而是微微發紅,如果離得很遠看的話,碧綠的地表中點綴著一些淡紅,確也算得上是美景。 我雖然感到奇怪,但也無心研究這里奇特的地貌特徵,爬到山腰就斜著向懸崖的方向行去,那里或許能尋找到一些白楓曾經留下過的痕跡! 走了大約半個小時,在夕陽西下的時候,我終於爬到了懸崖邊上——當然這裡也幾乎接近山頂,再往上爬上七八十米,也就到了山頂。 懸崖橫寬約有一二百米的樣子,我從左到右順著懸崖邊一點一點地查看過去,不敢有絲毫放鬆,也許一個腳印,一枚鈕扣都有可能在我不經意中疏忽過去。 我一步一步地向右查看,只走了五六十米,就發現了一些特殊的痕跡。 這不是我細心的結果,而是那痕跡太明顯了,如果我不低頭一路向前走也絕對不會錯過去。 與其說那是一串腳印,不如說好像是有人故意踩上去的,駁雜的腳印一個接一個地深深印在綠色的土壤中,一直向上面延伸,延伸到七八十米高低的山頂。 我站在懸崖邊上腳印的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山下被切分成許多塊的土地阡陌。沒錯,剛才我就是站在山下大約這個位置,王小二說,他就是在這裡撿到的這件寫著字的血衣! 我吐出一口氣,向前方那行腳印看了看,上去,這是唯一的選擇。 我順著腳印一步步地上到山頂,頓時有一股涼風迎面吹來,山頂方圓約有一兩裡,如同一塊平整的田地,我怎麼也想不到山頂上竟是這樣的一馬平川!而且,山頂不是綠色的,而是一整塊裸露在外的平整岩石,斑駁醜陋的石面像是剛剛被炸彈炸過一樣。其實不用費心尋找,也能一眼望到邊,上面除了岩石之外,什麼都沒有! 我感到很失望,本來以為山頂上一定有許多高低起伏的小土包,或者是怪石嶙峋,雜草滿地,我要在上面小心翼翼地尋找好久,最後或者功德圓滿,或者失望而回,再或者和陸華展開一場生死較量。但是,我絕沒想到會是這麼一個結果。 我向山下俯視著,左邊隱約有許多饅頭狀的小土堆,土堆前面豎著一塊塊的小石碑,那裡是一片墓地。我突然想到,幾天前,我們不正是從這片墓地裡將李默然的屍體挖出來的嗎?沒想到轉來轉去,又回到了這裡! 我打算下山,既然沒有什麼發現,我留在這裡也一點用處都沒有。 正在我舉步下山的當兒,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這山頂上真的是一塊完整的石頭嗎? 這種想法是不是很奇怪?我剛剛冒出這個念頭的時候也是感到很奇怪,奇怪為什麼自己會冒出這個念頭,可是等我將這個念頭在腦子裡又品味了一遍的時候,我突然發現,這個念頭絲毫也不奇怪! 是啊,方圓一兩裡的山頂是完整的嗎?如果不是又怎麼樣呢? 也許從一邊看過去山頂是完整一塊,但有可能是分出許多塊,那麼塊與塊之間是不是存在著縫隙?那麼有沒有可能這些縫隙大到可以使人藏身其間而看不出來呢? 有可能,完全有可能!如果陸華和白楓就隱藏在某一塊岩石縫隙裡,我只是站在邊上瞄了一眼就這樣下山是不是有點草率? 想到這裡,我急忙轉過身來,向山頂中間行去。 這個尋找也不是太費力氣,因為畢竟山頂並不如何寬廣,而且能夠容下兩人藏身的縫隙也不難發現。 這個過程大約用了二十多分鐘,到這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 我的這次靈光乍現並非空穴來風,因為整個山頂雖然看起來平整一塊,但確實是分成了許多部分,每個部分相接的地方都有一道道的縫隙,當然大部分是很小的,也有一些寬大的凹處,只是很淺,那不是岩石之間的縫隙,而是一塊岩石表面的凹點而已。 這二十多分鐘的尋找基本上還是一無所獲,直到發現了一個尺許寬的裂縫。 之所以我會對這個裂縫特別注意,因為它符合了藏身的兩點要求,第一,它很深,我用手電筒向下照了照,雖然能夠照射到十幾米下的洞底,但是那裡好像很寬敞,手電筒的光芒根本照不全所有的地方,這提供了人藏身的空間。第二,一尺的寬度絕對可以容一個成年人從容而下。 面對著黑黢黢的洞口,我猶豫了一下,畢竟這是在荒山野嶺,而且我孤身一人,如果下到這幽暗的石洞裡,萬一有什麼不測,恐怕連收屍的人都沒有!可是,我又不能眼巴巴地坐在這里幹等,難道陸華白楓會從裡面突然冒出來不成? 思前想後,我最後還是決定下去一探究竟,雖然危險,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自從對離奇事件產生了無窮的好奇心,哪一次不是在危險中過來的?如果我命真的該絕於此,躲是躲不過的。 想到這裡,我將那件寫著字的衣服放在洞口,好使劉正他們趕到時能一眼看到,然後將手電筒插在腰帶上,一伸手,身子便鑽了進去!
洞口雖然狹小,洞裡卻極為寬敞,得有二十多米大小。幸好整個山洞成一個球形瓶的形狀,我扳住入口的石沿,能夠跳到一側的中部,滑行而下。要不然從十幾米的地方跳下去,恐怕腿要摔斷了。 我下到洞底,環視一圈,洞壁均是石質的,很是滑溜,上面長著許多青苔,地上卻生長著很密的苔蘚類植物,只不過和四壁不同的是,這苔蘚植物約有一尺高,許多石塊都隱藏在裡面。除此之外,就別無他物了。 因為沒有什麼東西遮擋,整個石洞雖然黑暗,但手電筒光線照過去,也能一覽無餘。 看了一遍,我心裡又慢慢涼了,這裡應該沒有人來過,因為茂密的苔蘚上沒有發現半點腳踏過的痕跡。 看來,這次我又是白忙活一場,正在我打算攀岩上去的時候,不經意間手電筒亮光晃過,被左邊牆角處一團微微發亮的東西晃了一下眼睛,我急忙跑過去。 那是一個塑料袋,沾染著不少濕氣,在上面凝成了許多露珠,剛才因為被手電筒的光一照,反射出亮晶晶的光芒。我撿起來看了看,這應該是一個麵包袋,因為上面還殘存著一些麵包屑。幸好上面有保質期,也不用我判斷它的大概年限,藉著手電筒的光芒,我看清楚了上面的一行字。 2008-9-8——2008-10-8 後面還有一行日期,我想應該是生產日期。 2008-9-8 我看到這個日期的時候,心裡猛然一頓。 在這裡我有必要說一下現在的時間——也就是當時我站在洞裡的時間,是2008年9月13日!而陸華劫走白楓的日期是四天前,也就是9月9日。這說明這塊塑料袋丟在這裡的時間只能是9月8日之後,因為在這之前,這塊麵包還沒有生產出來! 這當然也不能說明它就是陸華或者白楓丟下的,或者就在陸華失踪的四天裡,有其他人來過這個地方。但是聯想到那件寫著血字的衣服,我覺得白楓丟下來留作記號的可能性很大。那麼為什麼在這短短的幾天裡,洞裡連一絲有人來過的痕跡都沒有呢?難道他們是飛進來的不成?就算他們曾經來過這裡,那意圖又是什麼?陸華又何時知道有這麼一個石洞?他們現在又去了哪裡…… 這一連串的問題在我看到這塊塑料袋的時候都一股腦地冒了出來! 憑空猜測是沒有用的,只有找到他們才有可能解答這些問題,我現在要做的是看能不能找出陸華的去向。 塑料袋周圍和其他地方沒有什麼兩樣,苔蘚、亂石,我索性將苔蘚和石塊清理乾淨,底下露出了一寸厚的綠色土層,再往下就是堅硬的岩石,我甚至使勁用腳跺了幾下,試圖看看這岩石下面是不是空的,然而,事實再一次證明了我的猜測是錯誤的。 這時我突然想到,如果這下面真的有什麼洞口的話,他們要想進到洞裡,必須要跳進來走過去,那麼地上不可能連一點腳印都不留下,除非…… 想到除非,我猛地抬起頭,手電筒的光線隨即向上面照去,許多倒掛在牆壁上的蝙蝠被亮光所擾,吱吱叫著飛了起來,黑暗中彷彿驚起了無數的冤魂惡鬼,整個石洞裡一片噪雜。 我剛才已經說過,這個洞就像是一個球形瓶,洞口自然就是“瓶口”,進入瓶口便馬上開闊起來,所以在頂上洞口周圍還有著很長的洞頂,這些蝙蝠就倒掛在上面,黑壓壓的一層,眼睛發著幽幽亮光,看著陰森可怖。 雖然我是被嚇大的(這不是一句玩笑話),但是看到這些也不禁心驚不已,幸好它們沒有和我這個貿然闖入者一般見識,只是在石洞裡飛了幾匝就一隻只地飛出了洞口,沒有攻擊我,要不然這些“變異的老鼠”也不是那麼好應付的。 等這些主人紛紛離家出走之後,我終於可以安心地在石壁上尋找了,其實也不用尋找,那個黑洞洞的洞口就在離我進來的洞口不遠的位置。 這次我總算猜中了,可是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那個洞口很小,別說直立行走,恐怕連爬著進去都十分困難。如果他們果然在裡面,那麼就太匪夷所思了! 疑心歸疑心,我總不能不去看,現在就算是龍潭虎穴,我也得闖一闖了。 咬咬牙,緊緊腰帶,我退後了幾步,然後快速地跑起來,藉著這股衝力,雙腳在石壁上跑了五六步,猛地一跳,雙手已經緊緊地扒住了洞口。 雖然石壁並不是垂直九十度,但是要想在長滿青苔的滑溜石面往上跑也絕非易事,還是那句話,藝多不壓身,這麼多年對身體的痛苦磨煉是我能一舉成功的基礎。 我慢慢爬到了洞裡,將插在背后腰帶上的手電筒拿出來,向裡面照了照,窄洞斜著向下,坡度倒是不大,但是很長,手電筒照到最後已經擴展成了一抹淡淡的光環,根本就看不到頭。我自然也不知道這個窄洞通向哪裡? 說是窄洞一點也不為過,要是想爬進去只能將雙臂向前伸直,膝蓋打彎的程度稍大一點就會被卡在中間。如果說像的話,我覺得在李默然墓穴裡的那條用手指挖掘的屍道和這倒有幾分相像! 我猶豫了一會兒,不是心生退意,只是不知道應該用怎樣一種姿勢下去才好?當然最好的辦法是身子向前,用雙臂和雙腳的力量向前挪動,可是這樣最不保險,如果這個窄洞一直以這樣的寬度通到頭,那麼我在裡面連翻轉身子的可能都沒有,加之窄洞是斜著向下的。也就是說,我下去之後就是一條死路,恐怕就出不來了,因為誰都知道在這樣的窄洞裡,前進遠比後退容易得多。 如果我倒著進去也不是很安全,因為我看不到前方,就算前面有毒蛇蝎子,刀山火海我也難以發現,一定會毫無知覺地撞上去,但這有一個好處,就是前面沒有危險的情況下我能全身而退。 兩種方案不用權衡,面對危險人總是會選擇安全係數大的方法,我自然也不例外,畢竟遇到蝎子毒蛇的機率要遠遠小於進去了出不來的機率,無論如何,性命是最重要的。 我打定主意,輕輕一溜便鑽進了窄洞,比我想像的要好,雖然向下的坡度不是很大,但卻著實省了不少力氣,我一邊向下退著,一邊想:陸華選擇這個地方藏身確實是萬無一失,無論是張貼懸賞告示還是挨戶排查,就算是將整個S市和清明鎮掘地三尺也不可能發現他的踪跡。但是陸華僅僅是想躲藏起來嗎?如果只是出於這個目的,可去的地方有很多,不一定要選擇這個鳥不拉屎的荒山密道。我想這個毫不起眼的荒山一定藏著一個天大的秘密,也許這裡就是整個事件的關鍵所在,山上的綠色土壤,山下李默然的墳墓,這兩者是偶然嗎?還有陸華,我不能相信他事先知道這裡有個密道,而他卻在受控以後第一個選擇了這裡。對了,我差點疏忽一件事情,在我們開啟李默然墳墓的時候,他不是躺在墓穴裡的,而是挖掘了長長的屍道躺在了裡面,我當時沒有註意,一直等到我站在山頂上遠眺時,才覺得想起了什麼事情,現在我明白了,那個屍道的方位!對,就是指向了這座荒山! 我前進得很辛苦,也很漫長,據我的估計,應該用去了一個多小時,我一刻不停地向下倒退,直到—— 腳下一鬆,身子砰的一聲掉進一個更大的空間裡才算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