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一路去死

第10章 第九章在死去

一路去死 那多 8537 2018-03-22
我說要尿尿,司機便靠邊停了車。 我把包背下去,走到車前面,對著路邊的蘆葦撒了泡熱尿,然後把刀抽出來。 走回去的時候我轉動刀柄,車燈的光打在刀身上反回去,立刻就听見發動機轟響起來。我往路邊一讓,車子擦著我衝過去。 車在遠處掉了個頭,再次往輪台方向開去。呼嘯著經過我的時候遠光燈閃了閃,喇叭響了三聲,窗搖下來,在風中留下一串辱罵聲。其實他應該挺得意,沒有被我搶到,反收了一筆錢。 我笑笑,這裡離養路人小屋已經不遠。我不想讓他載到我那兒。 卸掉臉上的偽裝,開始走今天的第二段沙漠夜路。 明天一早,范思聰陳愛玲肯定告訴我,鐘儀有急事回家。他們必然準備了許多說詞,要把我穩住,繼續走這趟絲綢之路。

鐘儀從我這裡感受到了足夠的危險,本以為她是猜到我要殺她,這才連夜出逃,現在明白並非如此。他們的新計劃,我心裡已經有數,這並不難猜。 看見小屋了。屋前有人。 那人蹲坐在門口,低著頭,掌上有光。 我格外放輕了腳步,他很專注,一直沒有抬起頭。 我敲了敲越野車。 “我記得車上有麵包,餓了。” 袁野蹦起來,見到是我,收了手機跑過來鑽進車去。 “餵。”我叫他。他轉過頭看看我,然後嘴角就忍不住地翹了上去。 “成了?” “嗯。”答了這一聲,他索性就傻笑起來。 “麵包。”我提醒他。 “噢,噢。”他鑽到後排,一陣翻找,拿了袋牛角麵包出來。 “那老師你這是走過來的?” “還能怎麼過來?也就半個多小時,餓的睡不著。你怎麼在外面?”我接過麵包說。

“發短信呢,我這手機太亮,小範接了個電話翻來覆去半天,剛睡著,別影響他了。” “我瞧今天晚上你是睡不著了。” 袁野嘿嘿嘿地笑:“再說一會兒,再說一會兒話我就去睡了,明天還開車呢。” “開心嗎?”我問。 “開心,真開心,比那會兒我們剛好上時都開心。她現在可感動了,說的話一句賽一句的好聽。她說想和我結婚。” “那我也算是做了件好事。”我笑笑,掰了半個麵包遞過去:“你也吃點。” “倒是餓了。”他接過麵包,咬了一大口。這時手機震動起來,顯然是一條新短信。他也不管我在旁邊,立刻就點開,熒光映亮他的臉,滿滿的無可救藥的沉迷陶醉。 “想著以後的幸福生活?” 他一嘴麵包,唔唔著低頭回短信。

我抽出刀,捅進去。刀自他左胸第四第五根肋骨間刺入,貫穿心臟。他張口慾呼,卻因為麵包叫不出來,瞪大了眼睛看我。只一刀,就斷了他全部念想,一秒鐘前的所有期盼,盡都煙消雲散。 他的人在中刀的那刻就軟了下來。為免血噴出,我暫時不打算拔刀,把他拖到離路六七米的地方,扔在沙子裡。我蹲下來,摀住他的口鼻。過了一小會兒,他整個人輕微顫動了幾下,我又等了會兒才鬆開手。這下他算是死透了,不會鬧出我這兒在殺范思聰,那邊他迴光返照插著刀開車逃掉的烏龍。 看,我又殺人了。時隔十二年之後。 這並不難,作為一個曾把一個人處理成許多片的殘忍殺手。世俗就是這麼稱呼的,我在小說裡也是,並沒說錯。 而且,我又寫了那麼多小說。每一本小說,都是一次演練。那麼多年,那麼多次,從心靈到技巧,我都比當年更接近死亡。

今夜我終於又用上了。乾淨利落。 鐘儀她們到底是什麼來頭,說不准。也許是無聊的讀者,我的讀者群中有相當一部分,真的相信我曾殺過人。他們或許是其中的狂熱者,特意設計了一幕大戲,來測一測真相。他們猜到結局了嗎,他們想過揭一個殺手的老底有多危險嗎? 也許他們想過,但顯然不夠。 要接近死亡,就得有死亡的覺悟。 至於袁野。他和其它人不是一伙的,他看見我時,沒有一丁點兒的警惕。有點冤,但沒辦法,我不可能單單放過他一個人,這會讓其它人的死沒有意義,對吧。他擋著路了。 我聞著血氣,感受真正的我的回歸。 我把背包扔在車上,拿了兩塊毛巾往手上一纏,取了合金索,推開虛掩的屋門。 養路人小屋從外觀到內部格局都是統一的,只是各家陳設不同。不同的桌子不同的椅子,如今在夜色裡都歸作了一灘灘陰影。

我在陰影之間游過,無聲無息。 臥室的門敞開著。 我走進去,走到床邊,彎下腰看著范思聰。 外面的月光從沒拉滿的窗簾邊照進來,落在他屁股上。我的眼睛已經適應了屋中微弱的光亮,足以分辨他的模樣。 他是趴著睡的,心懷不安的人,往往會選擇趴著睡,胸口貼著床,感覺踏實。 他的頭歪向一邊,嘴唇微張,無鼾。 我將手按在他的枕邊,稍稍下壓,讓他的脖子和床墊之間有些空隙,然後把合金索從他脖子下伸過去。他的眼皮似乎動了,看起來睡得很淺。但已來不及,我雙手抓著合金索用力一絞,同時膝蓋頂住他後心,壓上全身的重量。 他自然就醒了。喉嚨裡發出魚吐氣泡般的輕微聲響,腰拼命地扭,腿死力地蹬,都沒用。他用手去抓脖子上的合金索,但這索比一般繩子細,一勒之下完全陷入到皮膚裡,他抓都抓不牢,更別提掰開了。他在脖子上瞎撓了一陣,知道不成,又反手想推開我,但被我膝蓋頂著,翻不過身,手勢不順使不上力氣,實際上這時他也已經漸漸沒力,充其量只算是拍打了我幾下。

我在心里數著數。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他的反抗弱下來,二百七十三,二百七十四,基本不動了,三百九十九,四百,我認為他已經死了。我想湊個整數數到一千,但後來太無聊,在六百三十的時候鬆了手。 自始至終,范思聰都沒能看見是誰殺了他。但我想傳說中的死前瞬間,即很多人感覺飄起來或看見天國的時候,也就是他尿失禁的時候,肯定會明白是死在了我手上吧。 尿量不多,但足以把床單弄濕了,謝天謝地屎沒出來。 我把他弄下床,床單拿到後院去洗。我從深井裡打了桶水,找到塊洗衣皂,把床單搓掉,擰乾,晾起來。最後我在屋裡的桌子上壓了張一百元,房錢鍾儀已經付給安排住宿的旅店老闆了,這樣額外再給點,明天主人回來應該就不會介意了。沙漠里幹燥又風大,到明天下午床單就乾了,不耽誤睡覺。

我把兩個死人的行李全收拾好,扔上車子,再把范思聰的屍體拖出來扔進後備箱。 我走去袁野屍體處,把他繼續往沙漠深處拖了百多米,拔出刀子,幫他翻身,讓血滲進沙中。 他手裡還死死抓著手機,我掰開他的手指,取出手機。有一條未讀短信,走回去的時候我點開看了。 不許睡著,快醒過來和我說話! 我把手機往副駕一扔,發動了車子,往陳愛玲住的小屋開去。 今天晚上很忙。 那麼多年來,我一直準備著有一天自己的殺人往事被暴露出來,由一個聰明的警探,或者一個看我不順眼的閒人,甚至一個活轉過來的死者(我指的當然是她,我總是奇怪地疑心她是否還活著)。我有時還挺期待這一幕的拉開,尤其在我親手洗完一堆手套,把她們密密麻麻晾在陽台上的時候,風把一根根手指頭吹的此起彼伏,撩撥得我心裡熱烘烘地躁動。

沒人能看出來,我已經在小說中進行預演了。而下一部小說裡,我本打算試著讓謀殺者活到最後。 為此,我包裡一直隨身備著些用具,以增加我的反應能力。 但生活永遠不會給你準備時間,也不會用你以為的方式到來,先前在桑塔納轎車裡把事情想清楚的時候,我真的有點懵。但事已至此,我必須做出決定。 這並不算是個艱難的決定,我很快就知道該調頭回來。如果有一個人知道我殺過兩個人,那我只要把殺過的人數加一,知情人減一就行了。如果不止一個人知情,那我就只好試試做數字大些的加減法。先殺固定不動並且缺乏警惕的,至於鍾儀,我已經有了應付的手段,不過那得是我順利完成第一步之後的事。現在看來,進行得不錯。 我把車停在五十米外。

刀插在腰後,一手鐵絲一手合金索。我沒拿毛巾,這樣勒起脖子會讓手很痛,但毛巾太礙手,我也不高興戴上手套,真奇怪,我此刻完全感受不到以往赤手時的不適。 鐵絲從鎖孔伸進去,我甚至有些享受這慢慢撥弄的過程。連殺兩人激蕩起的情緒在這細巧的工作裡沉澱平復,我的手越來越穩定,鐵絲觸碰著鎖簧,慢慢彷彿能看見其中的構造,這個世界重新回到我的掌控。 我忽然明白了一點,或者說我終於承認,我戴了那麼多年手套,並不是因為潔癖,而只是想與過去的我分割開。假裝我是個好人,假裝我是個小說家,假裝我……從沒有殺過人。當我坦然摘下手套,意味著我開始面對真實的世界,真實的我。 那個我又回來了。殺人的我。 我無聲地笑。

鎖開了。 我輕輕一推。 “叮噹!” 突如其來的聲響讓我心臟猛烈收縮。這還不算完,緊接著又是一聲“噹啷啷”。似是金屬物墜地的聲響,但……什麼金屬物落在地上能發出這麼驚心動魄的巨響? 門這時才被推開。我看見了,掉在地上的,竟是個鈴鐺! 是個警示器,如果有外人推門而入,這個鈴鐺就會掉到地上示警。 我飛快地向後跳了一步,但電光石火間,我就想明白了,我沒有退路! 於是我衝了進去。 屋中還沒亮起燈,內屋的門居然是開著的。我慶幸自己反應快,再慢上幾秒鐘,也許陳愛玲就來得及把內屋的門碰上。 我一步衝進去,然後滑倒。 在內屋入口附近,灑了一地的小珠子。 我仰天倒在地上,背脊摔得要散架,氣得發瘋,這老女人哪裡來的心思布了這麼多小機關。 失控了。我閃過這樣的念頭。 摔得太狠,我一下子爬不起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穿了睡衣睡褲的陳愛玲一手棍一手刀撲過來。 這老女人竟然能這麼凶悍! 當頭砸過來的是根棒球棍,我用手一擋。這玩意得用雙手,單手使不上力氣,砸在我手臂上,很痛,但並不礙事。我另一隻手去奪棍子,卻被她砍了一刀。然後是第二刀,第三刀。 我用力掃她的腳,她踉蹌著並未摔倒,手上緩了緩。我反手拔出腰後的刀,在她站穩了彎下腰要砍第四刀時,插進了她胸口。 她整個人就這麼掛在刀上,我手一鬆,她摔在我旁邊。 我不知她有沒有死,翻了個滾離她遠些,我左手挨了一棍兩刀,肩上挨了一刀,這時開始痛起來。 我喘了會兒氣,陳愛玲那邊一直沒有動靜。我爬起來,把燈打開。回過身的時候,發現她居然靠著牆坐了起來,瞪著眼瞧我。 我彎腰把棒球棍撿了起來。 “記得棒球棍要雙手握,”我說:“還有刀要捅,不要砍。” 她呼哧呼哧地喘,隨時會死的樣子。 “你比那兩個男人都難殺。”我握著球棒說,打算只要她還能站起來,就給她一下。 她聽了這話,眼睛裡那股子要吃掉我的勁就沒了。 “他們都死了?”她問。 “嗯,在我車裡呢。” “鐘……鐘儀?” “過幾天吧,跑不了。” 她嘴角牽了牽,臉抽搐起來,不知是打算哭還是笑,也許是胸口太痛喘不上氣。 “這事不怨我,我是被動的。”我拉了張椅子坐在她對面,三處刀傷在流血,但不算很嚴重,她的手法真的夠差勁。 “其實我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好好地在當作家,你們就跑來揭我老底,偏偏你們還並不清楚我的老底是什麼,對吧?你要死啦,說說吧,否則,你們死得也太莫名其妙。” 陳愛玲低頭看看胸口的刀,又看看拄著球棒坐在她對面的我。夜晚的沙漠公路,一小時都不一定過一輛車。她想來也該對自己的命運有所了解了吧。 她開始掙扎,手腳亂動想要站起來,但老實說幅度並不太大。我坐在椅子上看著,她終於把腿曲起來,手撐著地,剛要使力的時候就開始喘,聲音不大,但撕心裂肺,然後又咳起來。 她歇了咳,癱坐在老地方,只是手腳換了姿勢。 “抽根煙。”她氣息奄奄地說:“床頭的包裡。” 我去找來扔給她。 她哆嗦著拿出煙叼在嘴裡。我看著她一次次地試著打火,不打算幫忙。 她總算點著了。 “你會咳死。”我說。 她自顧自一口吸進去,煙頭紅亮了很久,然後煙霧和咳嗽一起噴了出來。神奇的是她只咳了幾下,然後人看起來精神了些,說話聲音也響亮了一點。 “那老師,能答應我一件事嗎?” 我搖搖頭:“我不會放過鐘儀的,否則你們不就白死了嗎?” “不是那個。對你不會有任何妨礙,只是能讓我死的甘心一點。” “呵,你應該先自我介紹一下。” “我是個心理學家,犯罪心理學。小範和鍾儀是我的學生。” “你研究什麼呢,一個懸疑作家的犯罪可能性?” “研究犯罪衝動和犯罪情境。任何人在特定情境下都會犯罪。” 我輕輕頓了一下球桿:“你現在一定深有體會。” “最先是鍾儀提出來的,她說你很複雜,是她見過的對犯罪心態最敏銳的人。我們都同意這點,儘管我們並沒有想到你真的殺過人。真的,沒想到,哪怕我們分析過如果你殺過人會是個怎樣的案件,並且做了那些小說,但是從心底里,從潛意識層面,我、鐘儀包括小範,都沒有認真的想過,你會是個殺人犯。所以,對這方面,我們幾乎沒有預案。” 說到這裡,她咳嗽起來,嘴角有血沫子。我沖她笑笑。 “計劃是,鐘儀扮演心理醫師和你對談,有那些電腦裡的小說,做到這點還是有把握的。談話中收集的信息,不管是你對案件的分析,還是你對自己的分析,對我們的課題都會很有幫助。實際上,我們三個都是你的讀者,尤其是我和鍾儀,當然,她是最狂熱的一個。她說,以你的性格,如果上了當,那麼事後一定不會追究……我們,對這件事後果的討論,只是這樣而已。” 她斷斷續續地說了這麼一段,已經開始顯得疲倦。煙抽了一大半,我走過去,幫她點上支新的。 “鐘儀通過我在新疆公安的朋友,調了那五年的懸案卷宗,選了四個發生在你失憶五年的案子,類型都是你小說中描述過的。我們判斷,如果你真的殺過人,那麼類型一定在這中間,如果沒有,這些出現在小說中的兇案也是你最熟悉的,可以為我們的課題提供幫助。鐘儀模仿你的風格,寫了四個小說片斷,小範電腦很好,入侵你電腦這類事情,都是他做的。然後,我們就上路了。開始很順利,第一個晚上鐘儀就和你完成了首次對談。只是沒想到你們會上床,小範的打擊很大。其實每次你們談完,不管多晚我們都會有一次交流,小範變得越來越針對你,說你一定是殺過人的。” “他是對的。”我說。 “其實你們的第二次談話後,我也有些懷疑,你的表現略顯不正常。而且我懷疑鐘儀還隱瞞了些東西沒有說。但無論如何,你認為有一個複仇者,這是可以肯定的了。那個村子裡的事,原本不在我們的計劃上,是小範力主的,他說你毫無疑問是個殺人犯,我們必須盡快了結這次旅程,否則事情會變得危險。我們做過先期考察,路都走過一遍的,那時就來過這個村子,知道鬼屋的傳說,他說就藉這個屋子來裝神弄鬼,把你的話套出來,然後報警。” 這麼說我的擾動還是成功了。范思聰的嫉妒誤導了我,否則事態,當不至於激變至此。 她第二根煙也抽掉了,這次咳了很久,我要再給她點一根,她卻說不用了。 “再抽下去,我怕等不到說完,就會咳死。現在你知道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了,接下來,幫我個忙。” 我沉默了一會兒,開口說:“所以,這次,一個學術研究?” 陳愛玲想說什麼,卻又咳起來。 “有點無辜,應該說,很無謂。嗯,你不是想知道我當年到底殺了誰吧。” “那和我已經沒關係了。這麼多年來,不管在哪裡睡,我總是要做些事情,鈴鐺、滾珠、枕邊的刀和棍子。這是因為童年陰影。我九歲的時候,父母被人謀殺,案子一直沒有破。我是第一個到現場的,那場景每天晚上閉起眼睛都會再看見。我會去研究犯罪心理學,就是想搞清楚,我父母是為什麼死的,兇手到底是誰。”她一口氣說了這些,竟稍精神了些。 “你每次在犯罪現場都會抽煙,就是因為這個?” “你發現了。我聽你講罪犯是怎麼殺人的,什麼心理,就覺得被帶回到正在發生的真實現場。每當進入那種情緒我就不自覺地抽煙。我一直在想,如果是你,是不是早就把那個案子破了呢?” “我明白了。”我看了眼時間,現在是凌晨三點十三分。 “也許你在拖延時間,但我給你這個機會。通常小說裡這麼做的角色都會收到教訓,但我的小說裡從來沒有這樣的爛情節。而且你的傷死定了,救不活的。” 陳愛玲只是望著我。 “給你半個小時。”我說:“你一定有個嫌疑人名單,我試試猜一個人。反正你很快就會和你爸媽匯合,到時幫我問問我猜得對不對。” “他們一定早就轉世了。”陳愛玲喃喃說道。 然後,她勉力振作精神,開始了她生命中最後半小時。 “那是1969年的夏天,7月13日下午,知了特別鬧。我在外面玩到近五點才回家,敲不開門。我等了一刻鐘,繞到院子裡,從水管往上爬。我家在二樓,爬起來容易。窗開著,我翻進去,腳踩在血上。我叫媽,她不應,我把她翻過來,卻不認得她了,她的臉沒了,落地燈倒在一邊,鑄鐵底座上沾了很多我媽臉上的東西。我哭著找爸爸,他在書房的沙發上坐著,垂著頭,身上都是血,對面的牆上也都是血。我撲上去搖他,把他的頭抬起來,他的眼睛瞪得很兇,脖子上好深一道刀口。他全身也就這一處傷,但不見凶器。我嚇得退開,帶翻了茶几上的茶,兩杯茶。我倒在地上暈過去,再醒過來天黑了。我開始哭,哭到鄰居來敲門,最後門被撞開,是樓下的李叔,他報了警,然後要把我抱走,我死抓著我爸的腿不放。公安來了,一個老公安帶兩個年輕的,我……” 陳愛玲停了下來,吸了口氣。她總是這樣,停停續續地,沒說完過一個長句子。 “我……” 她又停了下來。 第三次,她還是只說出了一個字。 “我……” 她述說的時候,眼睛一直平視,說到後來,眼睛裡失了焦距,瞳孔是散的。現在她抬起眼珠子,望了我一眼。這一眼裡有很多東西,然後她慢慢耷拉下眼皮,終於閉上了。 我走過去搭了鼻息,沒氣了。 她只用了六分鐘。 我坐回到椅子上。 “有兩個人。”我說。 “其中一個人你爸是認得的,在書房裡談而不在客廳,說明談的事情比較隱秘。你爸臨死瞪著眼睛,來客多半和他很熟悉,他對這一刀極其意外。凶器沒找到,從你的口氣,應該不是你家的刀具,通常也沒人會在書房裡放刀子,所以是來客帶著的。那麼這一刀並非臨時起意。全身只有割喉的一刀,說明他很穩。這樣的心態和手法,意味著殺你媽的是另一個人,相對來說,是個慌張莽撞的傢伙。可能是個女性,一個新手,可能和兇手是表面上的夫妻關係,所以丈夫和主人在書房說話,兩個女人在外間閒聊。既然早有預謀,那麼這個女人的任務就該是穩住你媽。但想必你爸爸在死前發出了聲響,你媽當時的反應,讓這女人情急之下操起燈柱把她砸死了。你說到你家有書房,意味著你家至少有書房客廳和臥室三間房,加上你家還有鑄鐵落地燈,當時全國通常只有三類人有這條件,政要、知名文藝界人士或資本家。我猜更可能是第三者。1969年是文革第四年,一片混亂,對還想著反攻大陸的台灣來說,是必須密切關注的機會。以你家庭的背景,和你父母被殺的情狀,我初步的判斷,是和兩岸的諜戰有關。但是,也只能到此為止了,畢竟,你只給了我六分鐘。” 我從車裡的醫務箱中取了紗布,把傷口包紮好,然後開始清理屋子。比上一幢麻煩一些,因為有血,主要是我的血。幸好沒有沾到床上,牆上有幾滴,用水擦掉了。地上的血來回拖了幾次。我把袁野扔到沙漠裡放血,是不想屍體上的血沾在行李箱裡。我本想用不見血的辦法把陳愛玲處理掉,但搞到現在這樣,再拖她進沙漠放血,時間上就有點緊了。於是我把范思聰扔到後座,用屋裡順來的舊報紙在行李箱裡鋪了幾層,又拿了些陳愛玲的衣服纏在她胸口,把她屈著腿仰天放置在行李箱裡。 做完這些,我返回屋子,收拾陳愛玲的隨身物品。趴在地上看有沒有滾到角落裡沒拾起來的鋼珠子時,手機響了。 當然是陳愛玲的手機,來電人顯示為鍾儀。 我接了。 “陳老師我到庫爾勒機場了,最早一班飛機還有三個多小時。不好意思現在吵醒你但是先前他給我發了條短信,我回了兩條沒回音,又打他電話卻關機,我擔心……” 我嘆了口氣。 那頭一下子沉默了。 “你是想搭最早一班去烏魯木齊,然後轉飛到喀什,去喀什拉汗宮找我十多年前殺人的證據?照原計劃我們會在四天后到達喀什,你那麼有信心在那之前找到屍體,通知警察把我抓起來?” “陳老師呢?” “你緊張得聲音都變了。” “陳老師呢?” “她和范思聰袁野在一塊兒呢。” 她靜了一會兒,陡然尖叫起來。 “噓……聰明的女人,安靜,你在公共場合呢,好在這個點兒機場裡也沒多少人。” “我立刻就報警,報警!你逃不掉的!” “我勸你不要。你冷靜一下我們再說話吧。你了解我的,我既然接了這個電話,敢說出請你不要報警,就一定有無法拒絕的理由。不聽你會後悔。” 我聽見旁邊有人問她怎麼了,她先是沉默,然後開口說幾句,具體的話聽不清楚,然後她像是走到了另一處。 “你說。”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為這一天做著準備。錢,假證件,新身份。雖然我把作家這個身份扮演得很愉快,但如果必要,我會立刻完美地變成另一個人。你如果報警,那麼現在的我就會消失。但我說過了,我挺喜歡現在自己的角色,而且報警多少會對我造成些麻煩,所以作為報復,我會來殺了你。下個月,或者下一年,或者十年,看我高興。你得一直防備著,並且總有防備不過來的時候,你說對嗎?” “所以現在我有一個對我們倆都挺合適的解決方案。一個遊戲。你只管飛去喀什調查,照著原計劃來,你有四天時間。如果你在那之前找到當年的案發現場,找到屍體,就去報警好了,這遊戲算我輸了,我就灰溜溜躲起來,再也不會來找你的麻煩,你可以好好地過以後的日子。如果我到喀什的時候,你還沒有查到,那麼我就要來殺你了。殺了你,我們這一車五人的失踪就成了無頭案,而且你的嫌疑還是最大的,我可以從從容容轉化新的身份,甚至我還可以想想法子保留現在的身份。你看,我們有各自必須贏的理由,這個遊戲就成立了。記著要遵守遊戲規則喲,第一,別想著通知警察守在喀什逮我,相信我,你報警,我一定有辦法事先知道並逃脫;第二,別想著用留書之類的手段,好在你輸了遊戲之後有人來為你報仇,記得你是有家人的。” “唔,什麼聲音,是你的牙齒在打顫嗎?真對不起,我們走到了這步田地。相信我,我也不想的。但事情來的時候,我們各自都只能選擇勇敢面對,對嗎。” “我接受。”電話那頭說。 “但是我的信息太少,讓這遊戲不太公平。我是賭上命的,而你隨時可以抽身而退。你告訴我具體的時間。” 我笑了,感覺腎上腺素開始分泌。 “1999年7月18日。”我說。 “具體的地點,再給點提示吧。” “別太得寸進尺了,你本來可是只知道個大概的時間和地點,就這麼往喀什去了呢。不過,誰讓我喜歡你。記著,小徑分岔之處。希望你能贏,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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