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杜馬島

第4章 第三章畫作新源泉

杜馬島 斯蒂芬·金 26884 2018-03-22
隨後而來的便是一段康復和適應,從前世轉換到杜馬島上的生活。卡曼醫生興許會知道,在這個過程中,大多數劇變都在身體深處進行:國內局部戰亂,反抗,革命,最後變成大規模屠殺,上一輪統治者的腦袋落入斷頭台下的籃筐。我肯定大塊頭早已見識過這類起義的勝利,也看過失敗。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一舉邁入新生活,你懂的。而那些勝利者也不見得都能發現金燦燦的天堂彼岸。 我的新癖好對這種轉換頗有功績,而且,伊瑟也幫了大忙。我一直為此心存感激。但在她睡覺時去翻她的錢包,我是很羞愧的,我只能說,彼時彼刻,我似乎別無選擇。 抵達杜馬島的次日清晨,醒來的感覺比車禍後的任何時刻都要棒——但還沒棒到讓我不吃清晨份的止痛雞尾酒。就著橙汁吞下藥片後,我走出門去。那是早上七點。若是在聖保羅,凍人的空氣足以啃掉我的鼻尖,但在杜馬,迎面而來的晨風就像一個吻。

我把拐杖靠在昨晚靠過的牆邊,再下行走向溫馴的微波水浪。在我的右手邊,吊橋和凱西島完全被我的住屋擋住了,不見一絲踪影。左手邊—— 海灘似乎會永遠如此延伸,在藍灰色海灣和海濱燕麥草之間隔出一長條炫目的白帶。遠遠的,我能看到一個斑點,也或許是一對兒。不然,這片令人嘆為觀止、可以直接搬上明信片的海灘就是徹底的渺無人煙了。當我面朝南時,餚不到別家房舍靠近海灘,惟有一面屋頂:彷彿將一英畝的橘色瓷磚掩埋在棕櫚葉間。那便是我之前就注意到的大莊園。我只需用一隻手掌就能把它們遮起來,自覺很像《魯濱孫漂流記》裡的魯濱孫·克索魯。 我順著這邊走,一來因為我是左撇子了,左轉已成了我整個生命裡最自然的事。二來,更重要的是,因為這邊的海景可以盡收眼底。但我沒走遠,那天還不能進行“漫長的沙灘之旅”,我得確認自己能走回放拐杖的地方,無論如何那都是首要問題。我記得自己掉頭往回走時,看到沙灘上自己的足印時大為吃驚。晨光中,每一個左腳印都像蓋郵戳般堅定而果斷,而大部分右腳印都含糊不清,因為我已習慣拖著那條腿走路,但走著走著,就連右腳印也清晰了。我數著回來的步子,總共是三十八步。那時,我的屁股又火燒火燎地悸動起來,巴不得立刻進屋,從冰箱裡抓出一杯酸奶,再看看有線電視能否如傑克·坎托里聲稱的那樣正常播放。

確實能。 於是,這就成了我每天早上的慣例:喝橙汁,散步,喝酸奶,看時事新聞。我和羅賓·米德混了個臉熟,每天早上六點到十點她都主播頭條新聞。日程很無聊,對吧?但專制統治下的國內勞工的表現也會顯得無聊——專制喜歡無聊,獨裁者最愛無聊——哪怕無聊的表皮下暗湧著巨變。 傷痕累累的肉體和靈魂不只是像專政的獨裁者。它們就是獨裁者。沒有比痛苦更無情的暴君,沒有比混亂更殘酷的惡霸。只有當我弧身獨處、其餘所有聲響都飄逝無踪時,我才漸漸領悟到一點:我精神上的損傷並不亞於身軀的殘破。我試圖扼死二十五年髮妻,只因她在我讓她離開房間後想擦去我前顫的汗珠,這只是最不起眼的一樁事實依據。自車禍發生到分居離異的幾個月裡,我們沒有做過一次愛,連試也沒試過,儘管我相信這足以揭示更嚴重的問題,但這也不是關鍵所在,甚至連惱人的突發性暴怒也不是問題的核心。

核心在於,某種形式的脫身而去。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說法。我的妻子好像變成了……別人。我生活中的大部分人都感覺像是別人,令人更消沉的是,我並不太在乎。一開始,我試圖告訴自己,我成了一個經常想不起名字的人。甚至連關閉褲門的東西也想不起來該怎麼說——鍊子?鏈條?拉繩?所以,想起妻子和生活本身時會有異感或許是挺自然的。我對自己說,會過去的,可當這個坎兒過不去時,而帕姆親口說她想和我離婚時,緊隨暴怒而來的卻是如釋重負。因為,別人的異感現在可以成立了,至少對她可以了。現在,她真的是別人了。她褪下了弗里曼特製服,退出了弗里曼特團隊。 在我到達杜馬島的第一周裡,異感允許我更輕鬆流利地支吾搪塞。湯姆·賴利、卡迪·格林和威廉·博茲曼三世——不朽的博茲曼——都給我發電郵,我都用超短句子以回复(我很好,天氣很好。骨頭在癒合),幾乎和我真正的日常生活沒有相關。他們的聯絡信函先是放慢頻率,再漸次終止,我也不覺得有何遺憾。

只有伊瑟似乎一如既往地在我的隊伍裡。只有伊瑟拒絕換制服。我從沒感覺她變成了別人。伊瑟仍然在我的玻璃窗外,總想探進來。如果我沒有每天給她發電郵,她就打我的電話;如果我沒有每隔三天給她電話,她就給我打。對她,我也沒有撒謊說自己要去海灣釣魚、或去看看濕地風光。對伊瑟,我說的都是實話,而且是聽上去不會覺得我是瘋子的那部分。 比方說,我把清早的沙灘散步告訴了她,每天都比前幾天多走幾步,但沒提數步子的數字遊戲,因為聽上去太傻了……或者說強迫症,用這個術語或許才能表達我的意思。 第一天早上,從濃粉屋走出了三十八步。第二天,我灌下一大杯橙汁後又走上沙灘,向南跋涉。這次走了四十五步,整個康復期裡,我很難得不用拐杖而走這麼遠。我說服自己相信,其實只走了九步。這種腦筋急轉彎就基於數字遊戲。你走了一步,然後兩步,三步,然後四步,再把你腦袋裡的里程表扭回零點,如此反复九次。等你把數字疊加再乘以九,就得到了四十五的總數。要是你覺得這純屬莫名其妙的瞎搞,我也不會和你爭。

第三天早上,我哄著自己不用拐杖走出濃粉屋十碼,實際上走到了十五,搞不好有十九碼,來回一趟。一星期後,數字上升到了十七……如果你把那些數字累加起來,就會得到一百五十三的總數。我會在單程的盡頭回望我的小屋,看起來好遠啊,真把我驚得目瞪口呆。同時也想到不得不徒步走那麼遠才能回屋,又難免心頭髮顫。 你辦得到,我對自己說。客易得很,不過十七步嘛,沒啥大不了。 我是這麼對自己說的,但沒對伊瑟說過。 每天都多走幾步,在身後留下蓋戳般的腳印。傑克·坎托里有時帶我到貝納瓦街商廈購物,當聖誕節的裝飾出現時,我注意到一個令人驚喜的細節:南行的沙灘足印都很清晰,右腳的跑步鞋底不再含糊,或許回程的最後幾步才會被拖得模糊。

鍛煉能讓人上癮,風雨無阻。濃粉屋的第二層樓是一整間大屋子,地板上鋪著—條玫瑰紅色的機織地毯,面朝墨西哥灣的玻璃窗寬闊得驚人。除此之外,別無一物。傑克建議我把需要的家具列成清單,他可以到家具租賃店幫我搬回來,樓下的東西就是在那家店裡搞到的……貌似樓下的貨色還不賴。我跟他說,那樣辦很好,但我不想在二樓擺放什麼家具,我喜歡那屋子的空曠,很容易喚起我的想像力。我說,我只要三樣東西:普通的靠背椅一把,畫架一個,還有一輛賽貝斯克健身自行車。傑克能幫我搞到這些東西嗎?他當然能,而且三天之內就置備齊了。從那時起,每當我想畫素描、著色,便去二樓,每當天氣不適宜外出時,我也會上二樓去做運動。那把靠背椅就是我真正的財產,也是我住在濃粉屋時惟一和我休戚相關的家具。

這兒的雨天無論如何也不算多——要不然佛羅里達也不會有“陽光州”的美譽。隨著我南行的漫步逐漸拉長陣線,第一天清晨看到的黑色斑點最終擴大成了兩個人影——至少,大多數日子裡是兩個人。其中之一坐在輪椅上,戴著一頂帽子,我認為是頂草帽。另一個便推著輪椅走,然後坐在她身邊。他們的身影一般在清晨七點左右出現在沙灘上。有時候,推輪椅的人會留下另一位坐在輪椅裡,獨自走開,回到輪椅邊時手裡拿著什麼東西,在朝陽下晶晶閃爍,我猜想是個咖啡壺或早餐托盤,也可能用托盤盛著咖啡器皿。他們很可能就住在有橘色屋瓦的大莊園裡,八九不離十。那是我在杜馬島上能見到的最後一棟屋舍,在主路的盡頭,再過去,路就會消失在旺盛繁密、幾乎覆蓋大半個島嶼的野生叢林中。

我不能完全適應這裡的空曠。 “理論上,那裡會非常安靜,”珊迪·史密斯曾對我講過,但我的頭腦裡仍是一副沙灘正午的臆想美景:躺在毯子上曬太陽的戀人們互相塗抹厚厚的日光浴油,學生仔戴著iPod耳機玩沙灘排球,小孩子穿著鬆鬆的游泳服在岸邊戲水玩沙,還有水上摩託在離岸四十英尺的海面上嗡嗡嗡地滑來滑去。 傑克安慰我說,這才十二月呢,“佛羅里達的旅遊旺季,”他說,“感恩節和聖誕節當中的十一月,這個城市就死氣沉沉,活像太平間。比八月份好不了多少,但還是死得要死,另外……”他抬手指了一下,當時我們正站在寫有大紅色13的信箱旁,我拄著拐杖,傑克一身牛仔毛邊短褲,印有搖滾樂隊名字_“坦帕灣魔鬼魚”的時髦襯衫,看起來活力四射。 “這兒其實算不上是遊覽勝地,沒看到人工訓練的海豚吧?你只能在這兒看到七棟房子,數到那頭兒最大的那棟屋為止……然後就只有叢林。顧便插—句,叢林裡還有一棟屋,已經倒了,這是我在凱西島聽到的傳聞之一。”

“杜馬是怎麼回事兒,傑克?距離佛羅里達鬧市區不過九公里,沙灘這麼美,卻從沒被開發?這是怎麼回事兒?” 他一聳肩,“大概是土地產權爭議之類的馬拉松問題吧,我只能想到這點。需要我幫你去打探一下嗎?” 我想了想,然後搖搖頭。 “你不介意嗎?”傑克一臉真誠的好奇,“如此萬簌俱寂?因為,老實說吧,這兒的安靜會讓我有點神經緊張。” “不,”我說,“一點兒不介意。”這是事實。療傷就是某種形式的反抗,恰如我以前想過的那樣。所有一舉成功的起義都始於秘密活動。 “你每天干點什麼呢?如果你不介意我問問的話。” “早上用來鍛煉。看書。下午用來睡覺。我還畫畫。以後,我說不定會試著正經畫—些,但眼下還沒準備好。”

“要說是業餘愛好者,你那些畫實在不錯呢。” “謝謝,傑克,過獎了。”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過獎”,還是從他的立場講了實話,或許無關緊要。當你談論畫作時,總是個人主觀印象,不是嗎?我只知道自己被一股力推動著,深藏我心的一股力。有時候會令我有點驚慌失措,但絕大多數時候,那讓我感覺太他媽的棒了。 我基本上只在樓上作畫,我開始用“小粉紅”的暱稱稱呼那間大屋。從那兒只能看到海灣和延伸的海平線。但我有台數碼相機,也經常拍點別的景物,打印出來,夾在畫架上(傑克會幫我把畫架掉轉方向,以便下午的強烈日光能照透畫紙),然後勾描照片上的影像。那些快照既無韻味、也無拍攝的理由,但當我在電郵中向卡曼匯報時,他回信說,不受干擾的潛意識會自己寫詩。 大概是吧,也大概不是。 我畫我家的信箱,我畫生長在濃粉屋周圍的植物。還讓傑克給我買來一本書,《佛羅里達海岸常見植物》,以便我畫完時能給它們命名。命名似乎很有幫助——不知怎的,感覺會給畫增添力量。等我開啟第二盒彩色鉛筆時……第三盒也整裝待發呢。這兒有蘆薈,盛放黃色小花朵的匙葉草(每一朵裡都有微小的深紫色花蕊),葉子長闊如鏟的冬青樹,我最愛的則是槐米,《佛羅里達海岸常見植物》中也稱其為“項鍊樹”,因為樹枝上長著豆莢式的小花,恰如一串串小項鍊。 我也畫貝殼。那是當然了,這兒到處是貝殼,僅在我有限的步行範圍內就有多到無限的貝殼,杜馬島簡直是用貝殼做的,沒多久我就撿回來數十枚。 差不多每天日落時,我都會畫夕陽。我知道這聽來有點老套,沒新鮮感,但恰是因為這樣我才畫。似乎對我而言,如果能衝破藩籬跳出窠臼,哪怕一次,或許就能抵達—個新的層面。於是,我一張接一張地畫,雖能堆成一沓卻沒有兩張雷同。我嘗試在維納斯橙色上覆蓋維納斯黃,但效果很不理想。沉鬱如爐火的光芒總是畫不出來。每張夕陽畫都是塗滿色彩的垃圾,顏色彷彿兀自吶喊:地平線著火啦!我使足勁要喊給你聽呢。毫無疑問,你在每週六的薩拉索塔人行道畫展、凡尼斯海灘邊隨隨便便就能找出四十幅比我畫得強的,所以我攢了一些夕陽畫,但大多數都看不入眼,嫌惡地扔了。 如此一敗塗地地畫了一夜又一夜。有一天,我再次舉目遙望太陽消失時的天穹,只能任憑鬼節的顏色白白鋪灑,漸漸消逝,這時我想道:是那艘船,它讓我的第一幡畫擁有了一絲魔力的閃耀,讓夕陽彷彿穿透其間。大概是吧,但現在的海平面上一艘船也沒有,那隻是—條長長的直線,最深邃的藍色沉在下面,明亮的橙黃飛揚其上,並退隱成微妙的綠影,我只能用眼去觀賞,卻無法用筆複製,再用上百支彩色鉛筆也無濟於事。 約有二三十張快照散亂攤在畫架腳下。視線碰巧落在一張微距拍攝的槐米項鍊上,凝視中,我幻覺中的右臂開始癢。我把黃色鉛筆咬在齒間,彎下腰,撿起槐米的相片,仔細探究起來。日光正黯淡下來,但無妨觀看——我稱為“小粉紅”的樓上大房間能留住最長時間的光線——甚至足以欣賞細節:我的數碼相機擁有完美的微距功能。 想都沒想,我把相片卡在畫架邊緣,將槐米項鍊加進夕陽里。畫筆飛動,先是素描勾勒——不過是幾組弧線條,也就是槐米——接著就上色:棕色覆蓋黑色,再添一抹亮黃,最後將花朵的餘下部分上完色。我記得自己如何聚精會神,恰如我初入建築行業面對每幢樓宇(說真的,連每一次投標都是)的建設或停工時那般投入。我也記得畫到一半時,又用牙齒鉗住鉛筆,騰出手去抓撓那條不存在的右臂,我總是忘記自己已經失去那部分肢體了。每當心不在焉地用左手抱著什麼東西時,我經常會伸出右臂去開門。截肢後的健忘症,就是這麼回事兒。意識遺忘了,但療傷漸進中,身體卻允許截去的肢體繼續存在。 關於那天晚上,我的記憶大都是美妙的,能在短暫的三四分鐘裡體會到真正的靈光一現是至高快樂。房間裡黯淡下來,暗影似乎浮在玫瑰色地毯之上,朝著光芒漸褪的矩形落地觀景窗漫遊而去,最後—抹餘暉掠過畫架,我卻還來不及好好看一眼自己剛收筆的畫。我站起身,—瘸一拐地繞過健身自行車,摸到門邊的電燈開關,燈光便從頭頂灑下來。再走回椅子,把麵架轉向自己,然後,屏氣凝神。 槐米手鍊彷彿懸在海平面後方,酷似一種龐大得足以吞噬超大油輪的海洋生物的生猛觸角。每—朵黃色小花都像異種生物的一隻眼。對我而言更重要的是,夕陽似乎因此而還原,回到某種日復一日我都如此的凡俗真相。 那幅畫被我放到了一邊。接著我走下樓,用微波爐熱了一頓“餓漢烤雞”速食餐,一口氣吃了個一干二淨。 那天夜裡,我在夕陽的底邊添上一束束毛線稷,亮橙色的光芒照透綠色,令海平面變為燃燒的森林。之後的一夜,我試著添上棕櫚樹,但效果不佳,那又是—個難逃的窠臼,我簡直能看到搖著呼啦圈的女孩、聽到尤克里里四弦琴的樂聲,顯然是落入了俗套。再其後的一夜,我在海平線上畫了一隻巨大的海螺貝,落日餘暉圍繞在旁,令那貝殼恍如皇冠。其結果——至少對我而言——幾乎是讓人難以容忍的毛骨悚然。我總把那幅畫面牆而放,心想,等我次日再看它,恐怕就魔力盡失了吧,然而沒有。對我,魔法從未消失。 我用數碼相機拍了一張畫的快照,附在電郵裡,並引發了以下的信件往來,我把它們打印出來,收在一個文件夾裡: 兩天后,傑克過來問我有沒有差事要跑,我說我想去書店買一本薩爾曼·達利的畫冊。 傑克笑了。 “我想你說的是薩爾瓦多·達利吧,”他說,“除非你想要的是那個傢伙,寫了本書就讓自己落入水深火熱的境地,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了。” “,”我立刻接口說道。腦子工作起來真像滑稽的猴子,可不是嗎? 即便有巴恩斯圖書連鎖店打折卡——那是我離婚時留給自己的幾百萬美元之外的好東西。畫冊還是貴得很,花了我整整一百九十美元。等我買完畫冊回來,電話答錄機上的“未接電話留言”顯示健閃個不停,是伊瑟,一聽那口氣就知道是防怒火再次突襲。憤怒減弱了,但顯而易見的是,在杜馬島除了我自己的間歇性遺忘症和該死的跛足,真的再沒什麼能激怒我了。我給租機公司打電話,十五年來我一直是他們的忠實用戶,定好了一架利爾噴氣機,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九點整從薩拉索塔直飛MSP國際機場。我也給傑克打了電話,他說很樂意載我去海豚航站樓,並在二十八日再去接我回來。可就當我把一切安排妥當之後,帕姆來電,通知我聖誕計劃全部取消。 帕姆的父親是海軍退役軍官。他和妻子在二十世紀的最後一年移居加利福尼亞的棕櫚灘,住在一個保安嚴格的封閉小區,那兒還住著一對假模假式的非裔美國夫婦和四對同樣假模假式的猶太夫婦。謝絕孩童和素食者。居住者必須投票給共和黨人,豢養的小型犬瞪著愚不可及的狗眼,必須戴水晶項圈,寵物暱稱必以“妮”或“尼”結尾。塔夫妮就不錯,卡希妮就更棒,但瑞菲尼就是徹頭徹尾的爛名字。經診斷,帕姆的父親罹患了直腸癌。我倒一點兒不覺驚訝。把一群混蛋白種人聚在一處,你準能發現癌症四溢。 這些話我自然沒對妻子說,一開始她還逞強,說著說著便泣不成聲。 “他開始化療了,可媽媽說癌細胞可能已經轉……擴……哦,該死的到底該怎麼說啊,我怎麼和你一樣了!”依然抽泣著的她好像被脫口而出的這句話嚇壞了,便又謙卑地說:“我很抱歉,埃迪,我真不該那麼說,太惡毒了。” “沒關係的,別在意。”我說,“一點都不惡毒。該說是,癌細胞擴散了。” “是的,謝謝你。不管怎樣,他們打算今晚動手術取出最大的腫瘤。”她又開始哭了,“我真不敢相信我父親會碰到這種事。” “放鬆點,”我說,“當今的醫療科技能創造奇蹟,我就是最佳範例。” 她不認為我是個奇蹟典範,要不就是不想提我的事兒,總之她只是說:“不管怎樣,這兒的聖誕計劃取消了。” “那當然。”可真相是什麼?我很高興。太他媽高興了。 “我明天就飛棕櫚灘。伊瑟星期五過來,梅琳達要到二十號。我想……考慮到你和我父親一直都合不來……” 當岳父大入惡言攻擊民主黨人時,我倆差點兒大打出手扭作一團,考慮到這一點,我認為帕姆說得非常含蓄。我趕緊答話:“你覺得我不想跟你和女兒們一起在棕櫚灘過聖誕節吧,你說對了。我會在經濟上助你一臂之力,希望你們幾個能理解我和那個……” “我簡直不敢相信,都到這時候了,你竟然要把該死的支票簿拽出來!” 憤怒重現,就是那麼突如其來。臭烘烘的小盒子裡突然躥出醜怪傑克。我很想說大嘴八婆姜你幹嗎不去死。可我沒說。部分原因是我不能肯定脫口而出的是大嘴婊婆還是八嘴婊子。無論如何,我知道自己說不利索。 不過,差一點就衝出口了。 “埃迪?”她真是咄咄逼人,只要我稍微配合一下,她就能暴跳如雷正式宣戰。 “我沒打算拽出支票簿攪和什麼事,”我說,小心翼翼地聆聽出口的每個字。它們各就各位,完全正確。真讓人如釋重負。 “我只是說,我在你父親的病榻旁露面不太會有助於他的康復。”頃刻間,憤怒——暴怒——高漲到了讓我盲目的地步。我再一次成功地遏止言語衝犯,但此刻的我已大汗淋漓。 “好。說到點子上了。”她停了停,“埃迪,那你聖誕節打算怎麼辦?” 畫夕陽,我心想。說不定能畫對路子呢。 “要是我還是個帥小伙,我相信傑克·坎托里和他家里人會邀請我去吃聖誕大餐。”說得好聽,其實我壓根兒不相信。 “傑克是這兒幫我打雜跑腿的小伙子。” “你聽上去好多了。有勁兒了。你的忘性兒還是那麼大嗎?” “不知道,我記不得了。”我說。 “別開玩笑了。” “笑聲才是靈丹妙藥。我在《讀者文摘》裡讀到過的。” “你的胳膊怎樣了?還有幻存感嗎?” “沒有了。”我撒謊,“基本上已經消停了。” “好。好極了。”停頓,接著又說,“埃迪?” “在聽呢。”此時,我的掌心裡有深紅色的半月痕,那是死死握拳的結果。 這次的停頓很長。我小時候,電話線路會有呲啦呲啦的雜音,現在已經聽不到了,但我聽得到我倆之間隔著千山萬水的輕嘆。就像海灣退潮時的聲音。隨後,她說道,“我很抱歉,事情到了這一步。” “深有同感。”我說,等她掛了電話,我撿起最大的一枚貝殼,幾乎難以自控地想要砸向電視機屏幕。但我沒有,而是蹣跚著走過起居室,打開房門,把它扔向荒蕪的小路。我不恨帕姆——不是真的恨——但我似乎仍在痛恨什麼。或許是上輩子。 或許只是恨我自己。 我有沒有三思,或起碼考慮一下直覺裡的蛛絲馬跡?我記不清了。或許都沒有去想。或許要緊的只有一點:我想見到她,於是,我幾乎立刻回復了她。 她的回復也是眨眼間就到了。她準是在電腦前等。 別怪她。似乎我的自從會說話起就一直這麼說她姐姐。琳不想去烤肉店因為她不喜歡吃熱狗……但你別怪她。琳不能穿那種運動鞋因為她班上的同學都不再穿高幫鞋了……所以別怪她啦。琳想要瑞安的爸爸送她們去舞會……但你別怪她。可你知道糟糕在哪裡嗎?我從來就沒怨她。我可以跟琳說,偏愛伊瑟就像左撇子偏愛左手——全都是我無法控制的事,但那隻會讓事情變得更糟,哪怕是大實話。或許就因為是實話,才更糟。 伊瑟要來杜馬島、來濃粉屋啦!太好了,她興奮死了,其實我也興奮死了。傑克幫我找了個粗壯的女士每週兩次幫我清掃房舍,她叫胡安妮塔。我吩咐她把客房收拾好,還問她能否在聖誕節過後的那天帶點鮮花來。她笑瞇瞇地提議說,可以帶點“奶油蛋糕”。現在,我的大腦已非常擅長在詞彙方面作發散性的跳躍聯想,聽她這麼說,我只花了不到五秒就琢磨出來了。於是,我對胡安妮塔說,伊瑟肯定會喜歡聖誕仙人掌的。 聖誕夜裡,我發現自己把伊瑟的電郵反復重讀。太陽西沉,在海面投下一柱綿長而明晃晃的光芒,但起碼還有兩小時才會日落,而我坐在佛羅里達屋裡。潮位很高。就在我的腳下,深浪裡的貝殼洄轉摩擦,擦出酷似淺淺呼吸、乃至密談般的嘶嘶聲。我用大拇指點著附註裡的那句話——我有特別新聞號外要告訴你,而右臂——那條不存在的胳膊,癢起來了。我幾乎能明白無誤、毫釐不差地指出瘙癢的位置。自肘窩處開始,打著旋儿直癢到手腕外側,越來越癢,癢到我忍不住想用左手狠狠撓一番了。 我閉起雙眼,用右手的大拇指蹭響食指。沒有聲音,但我可以感毒得到,我打了個響指。又用右臂蹭了蹭體側,也能感覺得到那種摩擦。儘管右手早已在聖保羅醫院的焚化爐裡燒光了,我仍把手掌壓低,撫在椅子的扶手上,用指尖去叩擊,沒有聲音,但感覺卻在:指尖皮膚輕觸柳條。我敢以上帝的名義對天發誓。 突然之間,我只想畫畫。 我想要上二樓的大房間,但小粉紅此刻顯得太遠了。我走進起居室,咖啡桌上擺了一摞“手藝人”,我便抓起一本。大部分畫具用品都在樓上,但還有幾盒彩色鉛筆收在起居室書桌的抽屜裡,我也過去拿了一盒。 回到佛羅里達屋(我總覺得那兒就是門廊),我坐下來,閉上眼,聽著海浪在我身下按部就班,托起貝殼,再將它們擺放成一種新圖案,一次又一次,絕無雷同。閉起眼睛時,磋磨聲聽來就更像密談:海水在陸地的邊緣開合轉瞬即逝的唇齒;陸地自身也是轉瞬即逝的,如果從地理學的立場放眼四周,你便會相信,杜馬不會長存。這些島嶼沒一座能長存;到最後,灣流會將它們全部吞沒,新的島嶼會在新的位置浮升而起。佛羅里達的真相或許就是這樣,陸地很低,而且,是從海裡借來的。 啊!但那聲響真讓人寧靜安詳啊,催眠一般。 依然閉著眼睛,我去摸索伊瑟的電郵,指尖觸了上去,我用的是右手。接著睜開眼睛,用存在的那隻手把電郵打印紙擼到一邊去,再把素描本放在膝頭。翻過封面,把盒裡的十二支巳削尖的維納斯牌彩色鉛筆全都抖出來,散在我面前的桌上,然後就畫起來。我有個主意,該畫伊瑟——畢竟是我日思夜想的人,不是嗎? ——但旋即又覺得這項作業錯得太離譜了,因為重操畫筆後我連個人影都沒畫過,那不是伊瑟,但畫得卻不壞。或許稱不上傑作,不是倫勃朗(就連諾曼·洛克威爾也算不上),但確實不賴。 那是個年輕男子,穿著牛仔褲和明尼蘇達雙胞胎棒球隊的T卹。球衣上的號碼是48,對我而言,這數字形同虛設,在我過去的那段生活裡,我總是盡可能抽出時間去看狼人隊的比賽,但我從來算不上是鐵桿粉絲。我也沒有顏色適合的鉛筆精準地畫出深得幾近棕色的金發。他的一隻手裡夾著一本書,他在微笑,我知道他在笑。他就是伊瑟的特大新聞。那就是海貝在潮湧托浮、潮退落沙時說的話。訂婚。訂婚。她有了一隻戒指,鑽石的,他是在那家著名的珠寶店買的。 我在用維納斯藍色筆塗畫他的牛仔褲,現在我把藍筆甩掉,抓起黑筆,在畫紙的最下方寫下 這是條訊息,也是這幅畫的名字,命名可以增添力量。 接著,一秒都沒耽擱,我又放下黑筆,撿起橙色,添上了一雙工作靴。橙色太鮮亮了,好像鞋子嶄新時的模樣,其實那雙鞋早巳穿舊,但橙色無疑是正確的。 我抓了抓右臂,穿過右臂,抓到了肋骨上。我含糊地輕罵了句“媽的”。在我身下,貝殼似乎磋磨出了一個名字,康納?不。這兒有什麼不對勁,我不知道這種不對勁的念頭打哪兒來。但右臂的瘙癢突如其來變成了一種冰涼的疼痛。 我把這頁翻過去,又開始描,這一次只用紅筆,紅色,紅色,那是紅色的!筆下如有神助,飛快地勾勒出—個人形,活像刀口下流出鮮血。那是個背影,那人穿著一件紅色斗篷,似乎是扇形圓領,我把頭髮也畫成紅色,因為那看來像血,而這個人的感覺就像鮮血。像危險。不是對我來的,而是—— “伊瑟,”我喃喃自語道,“是衝伊瑟去的危險。是這個傢伙嗎?號外新聞男主角?” 男主角身上有什麼不對勁,但我不覺得那是讓我毛骨悚然的原因。有一點,穿紅袍的人不太像男人,很難說準,但沒錯——覺得……是個女人。所以,或許根本不是什麼斗篷長袍,而是裙子?一條長長的紅裙? 我把第一張畫翻回來,看著新聞男主角手裡的書。我把紅鉛筆扔在地板上,再把書塗成了黑色。然後我又盯著他看,突然以手寫花體在他上方寫下: 我把黑筆扔到地上,抬起顫抖的雙手,摀住了自己的臉孔。我大聲嚷出女兒的名字,當你看到有人逼近懸崖或在車水馬龍間穿行時才會那樣喊。 大概我瘋了吧,很可能我已經瘋了。 最後,我意識到——當然了——只有一隻手覆在雙眼上,幻存的疼痛和奇癢消失了。我要瘋了的念頭——天啊,我可能已經瘋了——卻縈繞不去。只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我餓了。餓瘋了。 伊瑟的航班比預訂的時間早到了十分鐘。她褪色的牛仔褲和布朗大學的T卹,顯得容光煥發,我不明白傑克怎麼沒在二號航站樓就當場愛上她。她撲到我的懷裡,吻遍我的臉,然後開心地大笑,當我撐在拐杖上東倒西歪時又抓牢我。我把她介紹給傑克,假裝沒看到他倆握手時,小鑽石(在讚莉斯買的,我毫不懷疑)在她的左手無名指上閃亮。 “你看上去好極了,爹地。”我們走出航站樓,邁入溫暖芳香的十二月的夜色裡,她說,“你都曬黑了,上一次還是在莉麗黛兒公園,你們在那兒造娛樂中心。而且你也胖了啊,起碼長了十磅,你不覺得嗎,傑克?” “你才是最佳裁判員,”傑克露出微笑,說道,“我去取車。你站久了沒事兒吧,老闆?要等上—會兒。” “我沒事兒。” 我們站在路邊等候,還有她的兩個隨身包和手提電腦。她笑著,深深凝視我。 “你看到了,是吧?”她問,“別假裝沒注意到。” “如果說的是戒指,我是看到了。如果不是參加那種電子遊戲大賽得的大獎,那我就該給你道喜了,琳知道嗎?” “知道啦。” “你媽呢?” “你覺得呢,爹地?好好猜猜。” “我猜是……沒有。因為她現在一門心思都在外公身上。” “外公不是惟一的理由,我在加利福尼亞的時候一直把戒指藏在手袋裡——只給琳看過,就那麼一次。其實,主要是因為我想先讓你知道,是不是很陰險?” “不,甜心,我感動死了。” 我確實是。但我還很擔心她,不僅因為她再過三個月才滿二十歲。 “他叫卡森·瓊斯,是神學院的學生。簡而言之——你能相信嗎?我愛他,爹地,我就是太愛他了。” “好極了,甜心,”我應聲,但可以感覺到恐懼順著雙腿躡足而上。別太愛他了,我心裡說,千萬別愛過頭,因為—— 她正湊近了看我,笑容正在褪去,“怎麼了?出什麼事兒了?” 我都忘了她的反應有多快,她又是多麼了解我,愛能製造心靈感應,可不是嗎? “沒什麼,寶貝,呃……屁股有點疼罷了。” “你吃止痛藥了嗎?” “其實……我現在加大了散步的量,計劃在一月份徹底甩掉手杖。這就是我的新年計劃。” “爹地,那可太棒了!” “不過,新年計劃都是實現不了的。” “你的計劃就不會。你說了要做什麼,就一定做得到。”伊瑟皺起眉頭,“在這一點上,媽媽從來不喜歡你,我認為這會讓她嫉妒。” “寶貝,離婚已成事實,別再偏袒任何一方了,好嗎?” “好吧,我跟你說點別的事,既成事實的事。”伊瑟說著,嘴唇抿緊了。 “自打她到了棕櫚灘,已經出去無數次,只為了見那個傢伙。她說只不過喝杯咖啡,互相安慰一下——因為馬科斯的父親去年去世了,而馬科斯真的很喜歡外公,諸如此類一大堆理由——但我明明看到她用那種眼神瞅著他,我……我真不喜歡!”現在,她的雙唇癟得都快看不到了,我覺得她看起來真像她母親,像得可怕。隨之而來的想法也很怪,卻能安慰我心:我覺得她會好好的。即便這位神聖的瓊斯拋棄她,我相信她也會好好的。 我已經能看到我租的那輛車了,但傑克把車開過來還得有—會兒。接客處的車無不是停停走走。我把拐杖的上端靠在腰間,騰出手來抱了抱我的小女兒,她大老遠從加利福尼亞跑來看我呢。 “別對你媽媽太苛刻,行不?” “你難道就不關——” “這些天來,我最關心的就是你還有梅琳達,你們是不是快樂。” 她的眼睛下面有黑眼圈,我看得出來,不管年輕與否,長途旅行已把她累著了。我想到,明天她能睡個大懶覺,那該多好啊。如果我對她的男朋友的感覺正確——我希望不是那樣,但又認定是——隨後的一年裡她還會有很多不眠之夜要熬呢。 傑克已經開到佛羅里達機場的航站樓入口了,也就是說,我們還有點時間。 “你帶了男友的照片嗎?好打聽的老爸想看一眼。” 伊瑟的臉一下子亮堂起來。 “那還用說。”從她紅色的皮錢包裡抽出的照片收在透明的塑膠套裡。她把封套一掀,把照片遞給我。我估計,這一次我沒有流露出內心所想,因為她那滿心歡喜的笑容(真的有點像傻笑)一絲沒改。我呢?如鯁在喉,又好像吞下了一梭子鉛彈,總之是人類的喉嚨應付不了的傢伙。 倒不是說卡森·瓊斯讓我想起了聖誕前夜的畫。這一點,我早有心理準備,尤其是看到伊瑟手指上晶晶閃亮的小玩意兒之後,令我震驚的是那張畫與這張照片簡直就像彼此的複製品。就像我把槐米、匙葉草或冬青樹的照片夾在畫架背後那樣,好像我也臨摹過這張照片似的,無論他身上的牛仔褲、還是腳下的舊靴子,都像得不能再像了,偏深的金髮亂蓬蓬地支棱在雙耳後邊、覆蓋了前額;手裡還有一本書,而我已經知道那準是《聖經》。最切中要害的一點便是明尼蘇達雙胞胎的球衣,左胸口分明寫著球號:48。 “誰是48號?你怎麼碰巧在布朗大學認識了一個雙胞胎隊的球迷?我以為那兒都是紅襪隊的球迷。” “48號是托瑞·亨特,”她答,瞧著我的眼神彷彿在說,你是天字第一號傻瓜嗎? “學生休息大廳裡有一台超大的電視機,七月賽季里紅襪和雙胞胎對壘時,我也去大廳裡看比賽,那地方人多得擠死人,才是夏季賽事就那樣!不過卡森和我是惟一穿上雙胞胎隊衣的粉絲——他穿著托瑞的T卹,我帶的是隊帽。所以啦,我們就坐到一塊兒,然後嘛……”她一聳肩,後面的故事盡在不言中。 “他的愛給了誰,就宗教而言?” “浸信會。”她有點挑釁地看著我,好像她剛剛說的是“食人族”。我自己什麼信徒也不是,雖然身在“無信教堂”的首席位置,但我對浸信會教友並無芥蒂。我不中意的信仰只有一種:聲稱自己的上帝比你信仰的神更神通廣大。 “這四個月來,我們都一起去教堂,每週三次。” 傑克把車停好了,伊瑟彎腰抓起包袋拎手。 “他打算在春季學年休學,加入一次正宗的福音團之旅。這次巡遊很地道,福音書啦什麼的一應俱全。這個團叫作'蜂鳥'。你真該聽他唱福音歌一簡直像個天使。” “那還用說。”我說。 她又親了我一下,輕輕地吻在臉頰。 “我能來這兒真是太高興了,爹地。你高興嗎?” “高興得你都無法想像。”說著,我發現自己已在心里許願:讓她瘋狂地愛上傑克吧!那樣,一切麻煩都會自動消解……至少能將我心中的困擾—掃而空。 我們沒辦法吃一頓豪華的聖誕大餐,只有一道傑克買來的太空雞,再加蔓越莓澆汁,配袋裝沙拉和米布丁。伊瑟每一道都吃了雙份。我們交換了聖誕禮物,並對彼此讚歎一番——每個人都得到了最想要的! ——我帶伊瑟上樓看看小粉紅,並把我的大部分藝術功課都展示給她看。但我畫的她男友和那個紅裙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話)則被柬之高閣,藏在我臥室的壁櫥頂上,它們得一直在那兒,待到我女兒離開為止。 我把十幾幅畫——大都是夕照海景——裱在紙版畫框裡,沿牆腳一字排開。她看了一圈,停下腳步,然後又看了一圈。那時已是夜裡,我的超大觀景玻璃窗外一片漆黑,海潮正在退遠,你只能從持續不斷的嘆息聲中得知海灣就在腳下,海濤就在這裡滾滾緩衝沙岸,退去時悄無聲息。 “真的都是你畫的嗎?”終於看完,她問我,轉身看我,看得我渾身不自在。只有當你嚴肅地重新評估某人時,才會有那種眼神。 “真的都是我畫的。”我說,“你覺得如何?” “很好啊。或許該說,不止是很好,這張——”她彎下腰,非常慎重地撿起那張橘黃色夕陽籠罩海螺貝、壓在海平線的畫作。 “這張真他媽……對不起,非常詭異。” “我也有同感。”我說,“但說真的,這也沒什麼新鮮的,只不過有點超現實主義,把夕陽偽裝了一下。”接著,我又萬分愚蠢地加以附註:“哈羅,達利!” 她把《海螺貝的夕陽》放回去,又拿起《槐米的夕陽》。 “有誰看過這些畫嗎?” “只有你和傑克,還有胡安妮塔。用她的口音來說,這些都是泥塑餅,還有些諸如此類的話。傑克說,那就是說它們怪嚇人的。” “是有點嚇人,”她也承認了,“但是,爹地……你用的這種彩筆很容易塗臟的。我還覺得,要是你不想點法子保護這些畫作,它們還會褪色。” “什麼?” “我也不確定。但我覺得你應該拿給那些真正識貨的人看看,能告訴你它們有多棒的內行人。” 我頓感受寵若驚,但還是不自在。幾乎有點消沉,“我怎麼會知道去哪裡找什麼人——” “問傑克,或許他認識一家藝術畫廊呢?人家就會願意看你的畫。” “沒錯,只要—瘸一拐跳上街,說,'我住在杜馬島,有些鉛筆劃——大都是夕陽,在佛羅里達海岸最司空見慣的主題——連我家女僕都說它們都是泥塑餅。'” 她雙手搭胯,腦袋扭到一邊,那就是帕姆死不認賬、不肯放手時的姿勢。每當她心意已定,八頭牛都拽她不回,她就會這樣。 “老爸——” “哦,該死,現在我要挨罵了。” 她才不理我呢。 “你白手起家時只有兩輛卡車、一台二手韓戰推土機和兩萬美元的貸款,卻能把生意做到一百萬美元的規模。你是打算站那兒跟我說,你真的認定自己沒法讓幾家藝術畫廊的老闆瞧幾眼你的畫作嗎?” 她的口氣緩和下來。 “我是說,爹地,這些畫確實很出色,很好。我受過的藝術教育統共只有高中里一堂嘈雜的藝術賞析課,但我看得出好壞。” 我答了幾句,但記不清說了什麼。我是在想畫著卡森·瓊斯的那幅狂亂速筆劃,此人又名“蜂鳥浸信會友”。要是她看到,會覺得那也很出色嗎? 但她不會看到的,無論那幅,還是穿紅袍的那幅。沒有別人會看到,那當口,我腦子裡就在想這事兒。 “爸,要是你一直都有繪畫天賦,早些年干嗎不畫?” “我不知道,”我說,“況且,議題中的天賦是否屬實還有待定論呢。” “那就找個人來告訴你吧,好嗎?懂行的人。”她拿起畫著信箱的那幅畫,“就連這張……說來沒什麼特別,但確實與眾不同,因為……”她摸了摸畫紙,“木馬。為什麼你在這幅畫裡加上—個搖擺木馬玩具,爹地?” “我不知道,”我說,“它就想在那兒待著唄。” “你是靠記憶畫的嗎?” “不是。我好像沒法靠記憶,要么是車禍所致,要么是因為我打一開始就沒那種特殊禀賦。”只不過,確是偶有記憶,比方說,印像中突然出現一個穿雙胞胎T恤的年輕人。 “我在互聯網上找到一個圖片,然後打印出來……” “哦,該死的,我把畫抹糊了!”她叫起來,“哦,該死的!” “伊瑟,沒關係的,根本不礙事兒。” “不是沒關係,就是礙到事兒了!你得搞點他媽的油彩來畫畫!”她又罵了一句,再用手摀住嘴。 “你很可能不會相信,”我說,“但我已經聽你罵過一兩次了。儘管我想過,你男朋友大概……或許不太會……” “你說得對。”說著,她沉下臉,接著又微笑了。 “但開車時被別人堵的話,他自己也會說些天呀地呀的感嘆詞。爸,你的畫——” “徠喜歡,我就很滿足了。” “比喜歡要嚴重得多,我完全被驚呆了呀。”她打了個哈欠,“而且站得都快累死了。” “我覺得該給你喝杯熱可可,然後就上床睡覺吧。” “妙極了。” “妙在哪句?” 她哈哈大笑。聽到她爽快的笑聲,實在太美妙了,笑聲把這個地方都充滿了,“句句都妙。” 第二天早上,我們來到沙灘,手握咖啡杯,赤腳站在浪花里。朝陽剛剛爬上海島的地平線,從我們身後斜照而來,影子在平靜的海面上似乎伸長到幾英里長。 伊瑟沉靜而幽怨地看著我,“爸爸,這兒是不是地球上最美的地方?” “不是,但你還年輕,我不怪你有這種想法。在全球美景的榜單上,這兒排名第四,但前三名的名字恐怕都沒人拼寫得出來。” 她的微笑嶄露在杯沿上方。 “說說吧。” “你要堅持,我就說。第一名,秘魯馬丘比丘。第二名,摩洛哥馬拉喀什。第三名,美國新墨西哥州石化國家紀念公園。第四名,也就是杜馬島,位於佛羅里達西海岸。” 她的笑更濃了,但一兩秒後就倏忽褪去,又像剛才那樣用幽深的眼神看我。我記得,她四歲時也這樣看著我,問我有沒有童話裡的魔法,當然了,我對她說,有,哪怕心裡明知是謊言。現在我卻不那麼確定了。但晨風和煦,赤足浸在灣流裡,我只是不想讓伊瑟受到傷害,我以為她即將被傷害,但每個人都有一份罪要受,不是嗎?那還用說。嘭,擊中鼻樑,嘭,擊中眼睛,嘭,擊中腰下,你就倒地玩完兒,裁判員就走出去找個熱狗解解饞。但是,你愛的人當真能把傷痛重疊、放大再四處轉發。愛之極,便成痛。語出懷爾曼。 “甜心,有什麼心事嗎?”我問。 “沒有,我只是又在想,來這兒見到你讓我多高興啊。我曾以為你的日子會在退休老人之家和那些恐怖的男人酒吧間打發掉,那些蹩腳的酒吧每週四都搞個濕答答T卹歡樂派對,我猜我看太多卡爾·希爾森的小說了。” “這兒有不少那種酒吧。”我說。 “那麼,還有哪裡像杜馬島?” “我不知道,大概一兩處吧。”但根據傑克對我說的,我估計沒有別處會像杜馬島。 “不管別的,你該好好享受這裡。”她說,“該是休息和療傷的時候了,如果這一切——”她揮臂一攬整個海灣,“還不能治愈你,我真不知道還有什麼能夠。只是……” “這——個?”我說著,在空中作出捏蟲子的動作,一家人總會有密語,也包括肢體語言,我的動作對別人毫無意義,但伊瑟一眼便知,哈哈大笑。 “沒錯,聰明人,美中不足的只是潮湧時的響聲。我半夜裡醒來,差一點兒尖叫起來!然後才明白過來,那是貝殼在海水里搖來搖去。我是說,我沒猜錯吧,是貝殼?千萬別說不是。” “正是。你覺得那聲音像什麼?” 她當真打了個寒戰,“我的第一印象……別笑話我……是骷髏大遊行,成百上千個骷髏,圍著房子行進。” 我從沒那麼聯想過,但她的言下之意我卻能領會。 “我倒覺得那讓人平靜。” 她輕笑一聲,似乎頗有懷疑,“好吧……就說到這兒吧,仁者見仁。你想回屋去嗎?我可以炒幾個雞蛋,甚至可以在蛋液裡散點胡椒粉和蘑菇。” “我這兒你當家。” “車禍後,我第一次看到你不用拐杖就能站這麼久。” “我希望一月中旬就能在沙灘上向南漫步四百米左右。” 她吹了聲口哨,“走四百米,然後再走回去?” 我搖搖頭,“不,不,總數四百米。回程我打算滑翔。”我伸出雙臂,假裝示範。 她扑哧一聲笑出來,開始往回走,但當一絲亮光從南面反射到我們這兒時,她停下了腳步。一閃,兩閃,那兩個小黑點般的人影又出現在沙灘那頭。 “有人。”伊瑟用手打著涼棚眺望。 “是我的鄰居,目前,我唯一的鄰居,起碼就這個季節而言,我想。” “你見過他們嗎?” “沒。我只知道那是個男人,還有個坐輪椅的女人。我認為,她基本上天天在海邊吃早餐。那反光的東西,我覺得是托盤。” “你該給自己弄輛高爾夫車,那樣就能呼呼開到那兒,說聲嗨。” “早晚有一天我會走到那兒,說聲嗨。”我說,“高爾夫車不適宜孩童使用。卡曼醫生說過,要製訂目標,然後努力實現,他們,就是我的目標。” “你不用精神病醫生告訴你如何制訂計劃,爹地,”她說著,還一個勁兒地往南邊望,“他們住哪棟屋?是像西部片裡的大棚屋的那棟嗎?” “我能肯定,就是那兒。” “那,沒別人住這兒了?” “現在是沒有。傑克說一月和二月間,別的屋子也會有人租,但現在恐怕只有我和他們住在這兒。島上的其他地方只有純粹的野生春宮圖。植物瘋長。” “我的天啊,為什麼?” “我也一點兒不明白。我想要打探的——好歹試過一次——但眼下我的當務之急是讓自己腳踏實地。說真的,你得從字面上理解。” 我們走回屋裡,伊瑟又說。 “近乎陽光下的一座空島——總得有個說法吧。肯定有什麼隱情,你不這麼認為嗎?” “我是這麼認為的,”我說,“傑克·坎托里說他可以去打探個究竟,但我讓他別費心了——我是想自己去搞明白。”我拿過拐杖,把胳膊放在不銹鋼托架上——徒步在沙灘上行走後,再次仰仗它們總能讓我寬慰——然後篤篤撐著它們走起來,但伊瑟沒有跟著我。我轉頭去看,她正面向南方,一隻手又遮在了眉上。 “來吧,寶貝?” “就來,”遠方海灘又射來一道反光——早餐盤。或是咖啡壺。 “或許他們知道這個島的故事,”伊瑟說著,跟上來。 “或許吧。” 她指向小路,“那小路是怎麼回事兒?能走到多遠?” “不知道。”我說。 “你想不想開車去瞧瞧,今天下午?” “你願意駕駛赫茲租車行的雪佛蘭馬力步?” “那當然。”她說,她把雙手搭在窄小的臀部,假裝朝地上吐口痰,拖著懶洋洋的南部口音說,“我會一路開到你家小路的盡頭。” 但我們連盡頭的影子都沒看到,那天沒有。我們的探險開了個好頭,沿著杜馬路往南,結尾卻很糟。 出發時我倆都感覺良好,我已讓雙腿休息了整整一小時,又服用了中午份的複方羥氫可待因。我女兒換上了短褲和吊帶露背背心,我非要用白顏料塗抹她的鼻尖,把她逗得笑個不停。 “小丑波波。”她對鏡而視,說道,她熱情高漲,我自車禍後也是第一次這麼興高采烈,所以,那天下午發生的事情無異于晴天霹靂。伊瑟怪罪午餐——吞拿魚沙拉里的美乃滋醬大概過期了? ——我隨她去說,但內心裡根本不相信是美乃滋過期的錯。更像是魔咒到期。 路又窄又顛,修得一塌糊塗。車子開到覆蓋島南的茂密叢林時,路上又多出些高高低低的骨頭色小沙包,因為風會把沙從灘岸吹上島陸。雪佛蘭租車轟隆隆地跌下又爬上,好多次都差點兒熄火,蜿蜒的小路距離海邊更近了一點時——也就在我們抵達懷爾曼稱之為“殺手宮”的大莊園之前,沙包越來越厚實,車子也不再是顛簸,而是搖搖擺擺地往前蹭。伊瑟是在雪國學會駕駛的,故而一句怨言也沒有,泰然處之。 濃粉屋和殺手宮之間的那些宅子都符合我心目中“醜陋的佛羅里達淡粉蠟筆色”的陳見。都是大門緊閉,屋前的各條車道也封路謝客。只有一條車道不一樣,用兩條鋸木條橫欄入口,木頭上的鋼印警告語已經褪得分不清原來的顏色,上面寫著:惡犬惡犬。過了惡犬屋,便到了莊園領地。一道結實的人工灰泥圍牆高達十英尺,上面鋪著橙色磚瓦,將莊園完全遮擋起來,映襯在碧藍無瑕的天空下,只見越來越多的橙色屋瓦以各式各樣的傾角出現,那便是莊園府邸的屋頂。 “乖乖我的老天爺啊,”伊瑟說——這變種的“三字經”肯定是她從浸信會男朋友那兒學來的。 “這地方該不是貝弗利山吧。” 那道牆沿著崎嶇窄路起碼東向延伸了八十碼。沒有任何“嚴禁入內”的標牌;光是瞅一眼那堵牆,屋主會對上門推銷員和摩門教傳教士擺出什麼姿態便不言而明了。正中央有一扇對開的鐵門,虛掩著。坐在門裡的—— “就是她,”我喃喃自語,“沙灘那頭的老婦人。見鬼,簡直是教父的新娘。” “爹地!”伊瑟笑著叫,同時也掩飾不住自己的震驚。 婦人真的很老,起碼八十多歲了,她坐在輪椅裡,不銹鋼腳踏板上伸出一雙巨大的藍色匡威高幫鞋。儘管氣溫足有華氏七十多度,她卻穿著灰色兩件套羊毛衫。筋脈鼓凸的手指間,夾著一支悶燒的香煙。扣在她頭上的果然是我以前散步時見過的草帽,但散步時我怎麼也沒想到,那頂帽子竟是這麼龐大——儼然是壓扁了的墨西哥闊邊帽。她果然酷似結尾時和外孫們在花園裡玩兒的馬龍·白蘭度,絕對錯不了。有什麼東西放在她膝頭,但看起來並不太像是手槍。 伊瑟和我一起朝她揮揮手,有那麼一會兒,她沒有任何動作。接著才揚起手,掌心向外,擺出印第安人問好的姿勢,還咧嘴一笑,足夠燦爛,但牙齒全無。她臉上的皺紋如千萬褶壑,一笑起來,便像個好心腸的女巫。我連瞥都沒瞥一眼她身後的大宅,猛地見到她出現,還穿著酷酷的藍色跑鞋,皺起核桃般的笑臉……我還沒完全反應過來呢。 “爹地,那是槍嗎?”伊瑟使勁盯著後視鏡看,眼睛瞪得大大的,“那個老太太有—把搶?” 車子有點打飄兒,差點兒就要翻到莊園那頭兒去了。我伸手把住了方向盤。 “我想是吧,某種槍,寶貝,你留神開車吧,這兒都快沒路了。” 她這才掉頭,再次面對前方。我們一直在太陽底下開,但莊園高牆下的陰影裡,太陽也不見了。 “某種槍?你是說哪種槍?” “看上去……我不知道,箭槍。要不就是別的東西。大概,那是她用來對付蛇的。” “感謝上帝她笑了笑。”伊瑟說,“而且還是笑口大開,不是嗎?” 我點點頭。 “是啊。” 大莊園是杜馬島的路北端的最後一幢房舍。其後,道路完全深入陸地林間,植物密不透風地簇擁在一起,那種瘋長的摸樣令我先是好奇,繼而畏懼,最後彷佛突發了幽閉恐懼症。龐然浩繁的綠色草木高聳人云,足有十二英尺高,圓形樹葉上有深朱紅的條紋,看似乾涸的血跡。 “那是什麼東西,爹地?” _馬尾藻。開著黃花兒的那種綠色植物叫做蟛蜞菊。這兒到處都是這些,還有杜鵑花。喬木大都是沼澤松,我想是吧,不過——” 她把車速放慢,手指左邊,一邊還伸長脖子往擋風玻璃上方瞧。 “那些是棕櫚樹的什麼變種吧。瞧……就在那兒呢……” 道路彎彎曲曲地向內陸延伸,路側的樹幹似一團團紐結的灰繩索。樹根都紛紛努出柏油路面。現在,我們還能開過去,我估摸著,但以後幾年裡,別的車輛還能開過去嗎?不可能。 “勒頸無花果。”我說。 “這名兒夠形象的,直接從希區柯克的作品裡搬來的吧。這全是野生的嗎?” “我不知道。”我說。 她謹慎地把控,讓雪佛蘭在高低扭曲的根脈間顛簸著前行。現在的時速頂多五英里。在馬尾藻和杜鵑花的密叢間,還有更多的勒頸無花果樹,頭頂上只見高大的喬木鋪展雄冠,遮天蔽日,深濃的陰影籠罩小路,不管往哪邊看,都看不多遠。時不時地,只有一絲藍天或一縷陽光嵌進來,又轉瞬即逝。就連天空也不見了。現在,我們能見到一蓬蓬放射狀的鋸齒草、堅韌又柔軟的馬鞭草從柏油路的裂縫裡躥出來。 我的胳膊開始癢。不存在的那條胳膊,我不假思索地探手去撓,結果無非是撓上酸痛依舊的肋骨,一如往常。與此同時,左半腦也開始發癢。這兒我撓得到,便立刻撓起來。 “爹地?” “我沒事兒。你怎麼停車了?” “因為……我自己感覺不太好。” 我這才發現,她看起來就很難受。面無血色,小臉和鼻尖的白顏料一樣蒼白。 “伊瑟?怎麼啦?” “胃疼。我要對午餐的吞拿魚沙拉產生嚴重質疑了。”她匆匆朝我一笑,弱不禁風。 “我還在想,我該怎麼把我們送出這裡。” 問到點子上了,眨眼間,馬尾藻彷彿已在飆升於頭頂的棕櫚樹間殺出一條血路,交纏得越發繁密了。我意識到,光憑嗅覺也能確定我們已被草木圍繞,黏稠的芳香撲鼻而來,彷彿活生生地直衝肺腑。當然啦!畢竟,那氣味確實來自於活生生的植物;左右兩側都被這些生物擠得密不透風,頭硬也一樣。 “爸?” 癢得更難忍了,那是紅色的,癢,像充盈鼻翼間的臭氣一樣紅,吸入嗓子眼裡的全是綠色,那種癢,活像你困於火海、困於焦灼時的感覺。 “爹地,我很抱歉,但我覺得要吐了。” 不是火海,不是焦灼,而是困於車內,她打開車門,側身而出,半個身子掛在方向盤上。接著,我就听到了翻江倒海的聲音。 血色衝上我的右眼,我心想,我辦得到。我肯定能控制住。我只需要克制一下。 我得扭過身子,才能用左手打開我這邊的車門,再扭身下車。蹣珊而出的我必須抓著車門上緣才不至於倒栽蔥地摔進一叢馬尾藻築起的高牆以及一棵半截埋在土裡的榕樹那交織纏繞的枝幹裡。蔓生的枝葉和車門那麼近,我走到車前的短短幾步間就被劃了幾道。半邊的視野。 (紅) 彷彿血流如注,我知道有根松枝的尖端從手腕處橫擦而過——我可以對天發誓,是我的右手腕,而我還在默默對自己喝令:我辦得到,我必須控制住,一邊聽到伊瑟又吐了起來。我也意識到,這兒比先前窄路上還要燥熱,儘管綠樹的頂冠遮蔽了陽光,卻依舊熱得沒道理。剩餘的清醒意識足以讓我去想:打一開始,我們都到底在想什麼呀,竟然想把這條路走到底,當時一時興起,只當是消遣。 伊瑟還在掏空胃囊,右手搭在方向盤上,豆大的汗珠滲出她的前額。她抬頭看著我說,“哦天——” “換位,伊瑟。” “爹地,你要幹嘛?” 好像她聽不明白似的,在那個瞬間,“開車”和“回去”這兩個詞都突然蒸發了,令我無論如何也說不出口。能清晰地說出的惟有“我們”,也就是英語中最無用的詞語,孤自存在便毫無意義。是的,還不止如此。因為,紅色就是暴怒,當然啦。 “帶我們離開這兒。換一下座位。”心想的卻是:你別對她瘋狂發火,無論如何千萬別大叫大嚷。哦看在上帝的分上,千萬別。 “爹地,你,不能——” “能,我能辦到。換位。” 順從,是頑劣難改的習慣——或許,在父女間尤其難改。她當然是病了。她挪到副駕駛座,我用僵硬愚蠢的笨辦法上車:左手搬動那無用的右腿,總算坐到了方向盤後面。整個右半邊身子都彷彿接通了低壓電而嗡嗡叫囂。 我緊閉雙眼,心中默念:我可以辦到的,見鬼,也不需要哪個死婊子一眼看穿我。 等我再次看到這個世界時,一部分紅色——以及一部分憤怒,感謝上帝——已淡化。我調到倒車擋,慢慢往後退。我沒法像伊瑟那樣半個身子探出車外,因為我沒有右臂可以把住方向盤。所以,我求助於後視鏡。腦海裡,我分明聽到鬼喊般的嗶噗一嗶噗一嗶噗。 “千萬別開錯路啊,”伊瑟說,“我們沒法走路,我病了,你也腿腳不便。” “不會開錯的,莫妮卡。”我說,但與此同時她探身車外又吐起來,我覺得她沒聽到我的話。 很慢很慢地,我把車子倒回伊瑟曾經停車的地方,並默默告誡自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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