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差館詭事·我的十年警察生涯離奇見聞

第19章 第十九章警察知法犯法,罪與罰總動員

在警隊中經常會有伙計被人投訴,比如市民說伙計在工作中有爆粗口,行為不端,影響警隊形象,這種為警不律、不夠自重的低級錯誤真是讓人頭疼,個人質素還需要大大提高。現在HKP大概有32000多名警察,其中4000多個文職可能不需要有接觸市民的工作,但是有20000多名警察幾乎天天都需要跟市民打交道,警察的每個動作每句話都是警隊的形象和正義的代表。 客觀來講,警察有時為了怕市民投訴,工作方法上就會顧及好多,怕得罪市民,使得執法能力有所下降。而且大多數普通警員和散仔(打雜、低職位)都是中五畢業,沒有大學文憑,教育程度和個人修養導致他們並非都能夠在執法過程中知書達理和方法適當,而且有些伙計個人脾氣相對火暴,尺度不同,良莠不齊,真是難以定奪。警察處理問題需要和聲和氣,對待市民需要微笑,出警要迅速,問題要解決完美,修水喉、找貓狗、漏瓦斯、有噪音都要去,大到傷人放火,小到老人過街、貓屎亂拉都要精神抖擻面對,稍微有些急躁或者有些言語不妥就被投訴。整體而言,隨著經濟發展,社會環境和人們心理越來越複雜,警察的素質也有好大的變化,有人涉案有人性醜聞,接二連三不斷,本章就記錄一些警員涉案的案件。

2002年5月3日,這是香港開埠以來首宗警署被搶槍的案件。 5月3日凌晨4點05分,有人往元朗警署連打多個虛報綁架及打劫電話,大量警員派出後正中了調虎離山之計,過了20分鐘後,元朗警署看更亭警員劉××遭到獨行刀匪制伏。匪徒將劉鎖起後,搶去警槍和12發子彈以及radio從容逃去,並透過對講機粗口連篇不斷罵警察。凌晨5點,大批警員趕回現場,元朗重案組負責人當時分析,嫌疑人應該非常熟悉元朗地形及警方運作,所以首先懷疑為現役或退職警務人員所為。警方根據元朗警署大閘外的閉路電視,以及案件發生前致電999報案的記錄,查詢後發現該時段有一名警察曾與妻子通話,他所用的電話也曾打過999,於是鎖定目標,狗仔隊全天候跟踪,掌握嫌疑人的連日出入情況。

這名嫌疑人叫吳佑的,警隊里外號“救星”及“罪惡剋星”,41歲,1980年加入警隊,辦事勤快,由軍裝警員做起,1994年晉升高級督察,五年前從元朗警署特遣隊調到小瀝源,案發數月前轉調田心警署,做行政支持組主管,多負責內務工作。其祖輩為鄉紳,家底豐厚,育有一子一女,都在學校上學。根據資料,吳少年喪父,由母親撫養,有兩兄一姐。在別人眼中,吳是一位好丈夫和慈父,但是同事的說法就相反了,吳佑的在曾駐守的警署非常有名,他喜歡駕名車、玩女人的花花公子形象特別惹人注目,同事反映他最少有三位親密女友,他每家住幾日便要來回穿梭。吳佑的性格豪爽,但婚後不改風流性格,除玩車玩女人,還很懂得享受,出入高級場所,花錢如流水,加上本身所住單位為負資產,雖然案發時月入近六萬元,也遠遠不夠支付。吳佑的嗜賭球賭馬,負債累累,警署內是人所共知,欠下8間財務公司巨款,高達300萬。依警方所見,他的資歷應該可以升為總督察,但就是因為生活問題和涉嫌債務,所以仕途受阻。

根據狗仔隊的努力工作,警方已經確定嫌疑人吳佑的就是搶槍的案犯,可能是想利用搶劫槍械進行打劫案件,弄到大量現金以還債。 5月9日下午,警員在沙田田心警署現場將吳佑的拘捕。下午2時警員帶走嫌犯的三名家人問話,又在其屋後一間荒廢鐵皮屋找到被搶的警槍、快速上彈器、12發子彈、對講機,以及一把疑似作案時所用的利刀、兩支電槍,後來經過檢查被搶警槍未經使用。警方後來在檢獲吳作案時所用的頭盔、手套,當日搶槍時所穿的背心和刀鞘。到5月9日晚10時,吳佑的被押往灣仔警署,吳佑的供認搶槍行為,承認是自己假報警調空元朗警署警力,進行搶劫。這宗香港首例警員在警署搶警員的槍的案件在案發後153小時破獲。 吳佑的是香港警察史上第二個搶警員警槍的警察,第一個就是徐步高搶了梁成恩槍案,當然那是日後直到2006年徐步高準備再次搶警員槍時發生尖沙咀槍擊案才破獲。截止到當年,香港警察164年曆史,此類案件只有兩宗。當年第一宗案件的受害人之一正是影星任達華之父,當然也是現任警務處刑事處長任達榮的父親。 1966年,時任香港水警的任達華父親與另一同事執勤時被同船水警槍殺,後經法醫鑑定,這個水警兇犯當時精神錯亂,所以拔槍亂射,殺害自己伙計。事後,長兄任達榮發奮繼承父親遺志,於1972年投考警隊,經過37年努力至今擔任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處長。 2001年3月14日警員梁成恩遇害失槍案正由時任助理警務處長的任達榮率隊偵破。第二宗就是吳佑的這宗案件,當時的警務處處長曾蔭培形容他為警隊公敵。誰能料到,5年後的2006年3月17日凌晨,發生第三起搶槍案件,徐步高的尖沙咀槍擊案,兩名當班警員中5槍在血泊中一死一重傷。更離譜的是,2006年9月6日,又發生警員搶槍的案件,同年3月的徐步高案件還沒有結束,又有了第四起搶槍案件。

2006年9月6日,傍晚6時許,四名便衣警員巡經香港仔中心對開的香港仔海旁道時,發現一名報稱失踪的休班警員,前往截查,但該休班警員見到警察立刻逃走。巡邏警員銜尾窮追,最後休班警員跑進海傍道附近一行人隧道內,正好機動部隊警署警長黃笑鵬與兩名警員巡邏經過隧道,截停該名休班警員,但是發生了糾纏,混亂中休班警員搶去另一名警員的佩槍並向警署警長開了一槍,警長中彈後當時就倒地,血流如注,休班警員開槍後馬上被前來增援的警員制伏。 44歲的黃笑鵬警長右大腿靠近“細弟”附近中槍,被送往瑪麗醫院急救,送院時清醒,沒有生命危險。涉嫌搶槍的休班警員也一同被送院,院方確認其患有思覺失調精神病,因為情緒有問題,當時在擔架上被鎖上鐵鍊,五花大綁押回警署。西區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此宗案件。

涉案的警員駐守跑馬地,叫孫偉良,綽號“肥二”,39歲,當了19年警察,原隸屬跑馬地軍裝巡邏小隊第四隊。被搶槍的警員姓吳,31歲,隸屬港島機動部隊,與被槍傷的姓黃警署警長同屬E連。在案發前幾日,孫偉良的33歲柯姓妻子因感情破裂提出要分居,並遞上分居協議書要求他簽署。孫偉良嗜賭成性,6年前欠下40萬元賭債,一貧如洗,無法還清,結果只能申請破產,因為還有債務問題,當時情緒失控,盛怒下將妻子趕出家門。由於情緒問題,案發前兩天孫在警署開始告病假,案發前天一度失踪,被家人發現在南朗山道海洋公園開車撞閘,尋死未果,之後送往瑪麗醫院。案發那天中午他在家人陪同下出院,返家途中,當的士到達田灣嘉禾街時,他跳離的士再次逃去,之後家人報警。警方派出機動部隊搜索,在香港仔海傍道行人隧道發現了該名休班警員,於是就發生休班警員搶藍帽子佩槍開槍事件。這個事件也是休班警員在隧道內搶槍,有人受傷,跟3月的尖沙咀槍擊案很像,當時在香港又是一陣轟動,幸好無人死亡。

“吸氣頂belt,按belt拔槍,身體前傾,手腕lock實,山字不出頭,太公分豬肉”這幾句口訣乃是燒槍的最高境界,做神槍手都要依靠這口訣來瞄準,不知這些開槍射向自己同袍的伙計時是否還在想著這點。 兩天之後,又有大案震驚香港。 2006年9月8日中午,O記一哥馮建民在香港葵涌祖堯村跳樓自殺。 O記是全港最高級別的重案刑偵部門,前身為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後來結合了反黑組工作,下設A、B、C、D四組。 A組和B組主要是負責調查有組織犯罪及黑社會罪行;C組又稱Guns Team負責軍火案;D組負責電腦罪案,裡面全是紀律部隊的精英,專門負責涉黑案和重大刑事案件。在這幾年裡O記一哥頻繁換了3代。 2003年5月,前毒品調查科高級警司冼錦華接受妓女提供的免費性服務,涉及貪污成分,遭廉署高調拘控。前警務處長曾蔭培公開指責廉署做法不當,警方對廉署發布該案案情的手法公開表示不滿,結果驚動特首介入調停,最後冼錦華被判入獄2年,事件引發廉署、警界舌戰。

冼錦華獲罪後繼任的馮建民,再因巨額財產來歷不明遭廉署調查,曾於3月8日在大埔大尾篤龍尾村的一間村屋內服藥自殺未遂,結果等到9月8日,跳樓自殺成功,震驚警隊。此前,2003年11月10日晨,警務處助理處長張之琛被發現於中環半山幹諾道一座大廈墜樓,死因成謎。據分析是因為工作壓力太大跳樓自殺,馮建民是繼水警總區指揮官後又一個自殺的警隊高管。 馮建民,自殺時49歲,曾被譽為警隊的“明日之星”,更一度被視為最高領導層的熱門人選,卻選擇了以自殺結束自己32年的警察生涯中那些不光彩的事情。 1977年,21歲的馮建民就被提拔為警長,1983年,便擢升為督察。之後,仕途一帆風順,扶搖直上,於2003年出任O記總警司,掌管警隊最看重的刑事部門。馮建民接掌O記後,屢破大案。在他的領導下,一次名為“火苗”的掃黃行動,成功瓦解了一個年賺逾億元、操縱近千名妓女的大型賣淫集團。不過,最為香港市民記住的,是O記2003年成功拘捕了潛逃17年之久的“賊王”季炳雄,因此,馮建民獲得時任特首董建華和警務處長李明達的親自嘉獎。

對於他熱衷炒樓,最後因金融風暴變成負資產,欠債累累的傳聞,他都曾一一否認,並自稱與妻子每月總收入17萬多港元,財政健全,其物業屬長線投資。但事後證明,馮建民與同在警隊任職的妻子在最高峰時期擁有5套房產,市值超過2000萬元。他們最早於1991年開始涉足地產市場,其後的金融風暴重創地產市場,馮建民的多個單位均變負資產,其供樓每月支出超過7萬元。 2005年9月,廉政公署拘捕中國環保電力主席陳達誌等22人之後,發現馮建民與陳達誌等人過往甚密,廉署發覺馮建民對投資物業、賭馬及炒股票甚為熱衷,但是馮的財富資產與其官職收入相距甚遠,還發現他有近億元股票買賣記錄,因而馮被廉政公署邀請喝咖啡。兩個月後,馮建民被上級要求休假,同時被調離O記。在馮建民捲入廉政公署案件之後,警隊中人均相信他的仕途已經止步。馮建民在內地與歡場女子拍下一些親密照片,最後被夫人通過神秘途徑獲得,結果“後院失火”,導致馮建民與家人關係破裂,家庭不和,從而有尋死念頭。因為壓力過大和涉嫌貪污,同年3月8日,馮建民曾服藥自殺未遂,結果半年後,他為了不再受廉政公署調查困擾終究以死謝幕。

2008年7月9日,香港一名出身警察世家、駐守青山警署的現役高級警員梁偉雄,因欠下巨額賭債無法償還,光天化日當街搶劫婦人,被警方抓獲。 梁偉雄於1983年10月3日加入警隊,在警隊服務25年,先後14次獲得上級嘉許,最後一次在劫案發生前3個月,獲得青山分區指揮官的嘉許。案發時年44歲,已婚,育有一對7歲及12歲的女兒,妻子為家庭主婦,一家4口居住屯門美樂花園。當日上午11時左右,休班的梁偉雄戴上假髮、鴨舌帽及面罩,在屯門翠林花園看見一名剛從銀行提款的53歲婦人張××,等到張××返回翠林花園寓所入口外,梁偉雄飛腳踢向婦人並從後搶手袋,手袋內有逾萬元財物。事主反抗時失去平衡倒地,被告即用腳踢事主的手、腿及頭部3次,成功掠去張××的手袋。張××大喊救命,一位路過的許姓市民聞訊,即追截被告,雙方發生糾纏,許姓市民終將被告製伏,召警員到場將他帶到警署。

案件是由高院法官審理,決定推後審理以候被告的家庭背景報告再宣判。等到梁偉雄的家庭背景報告出來以後,梁偉雄的父親梁衝以前是反黑組警長,梁偉雄的胞兄梁偉康1986年加入警隊,1996年因違反紀律被革職,梁沖和梁偉康的案件當年都是高嘉樂法官審理的。一家四口警員,三人涉案,現在只剩下樑偉雄的胞弟是現役高級警員負責駕駛警車。 1994年5月2日,時任反黑組警長的梁衝,在青山警署刑事助理指揮官梁子龍的辦公室內,疑因調職問題兩人發生爭執,混亂中梁子龍胸口被人開槍擊斃,梁被控謀殺罪。當時主審的法官高嘉樂在引導陪審團時,主要集中在陪審團考慮梁衝是否蓄意扣動扳機,結果梁獲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梁衝事後離開警隊任職保安,每月仍能食長糧。 梁偉康,綽號康B,他曾被派駐中區情報及支持組,由於工作上經常與黑道人物打交道,其中與在元朗區黑幫十四K活躍分子“車房強”交往過密,1996年梁偉康因違反內部紀律被革職並被判處入獄。梁偉康出獄後從事販賣丸仔毒品等非法活動,並與內地黑幫人物、香港本地現役和被革職的警務人員都有很深的關係,梁偉康因此被警方列為“受監視人物”。 1999年11月2日,一輛打金工場運金車在沙田獅子山隧道附近,遭四匪乘車攔截,剛巧有重案組探員經過撞破,匪徒未有得手匆匆逃去。 2001年3月11日,三名分持刀槍的悍匪在粉嶺公路雞嶺迴旋處將油麻地一間打金工場運金車截停,劫走350萬元金飾。警方發現該打金工場兩年前曾在沙田遭企圖截劫,且兩案匪徒手法如出一轍,即鎖定康B集團是最大嫌疑目標。 2001年11月22日,一輛載有價值2600萬元手機電子組件的密鬥貨車,在元朗寶業街與安樂路交界貨倉送往深圳途中,遭悍匪截劫。警方經查證案件也是康B集團所為,於2002年4月20日採取行動,在錦田八鄉拘捕兩名涉案男子,起回部分贓物,但是沒有抓獲康B。 康B除涉及械劫案,更涉及一宗懷疑綁架案。 2001年11月5日,四歲男童中午放學後與母親返回元朗錦繡花園住所,在門外遭四名冒充警察的匪徒挾持入屋,在掠去一隻價值18000元的女裝手錶及6800元現款後,將男童綁走,載往元朗南坑村禁錮。男童家人稍後被勒索1500萬元贖金。兩日後,事主家人與綁匪討價還價期間,男童卻突然獲釋。警方調查後迅速拘捕兩名涉案人士,並懸紅30萬元通緝兩名在逃疑犯,一名是康B,另一名他35歲的同黨何偉良。 2002年5月18日,其中一名被通緝的男子何偉良向警方自首,隨後8月11日山窮水盡的康B也到大埔新界北警察總部自首了。梁偉康的案件於2003年恰好也是由高院法官高嘉樂審理,最後康B獲脫綁架罪,但搶劫罪成立,入獄6年。現在香港犯罪集團中不少都是被革退或離職警務人員,熟悉警方查案運作,給警察帶來很多麻煩。 2008年11月24日,又是軒然大波,旺角警署的CID梁禮仲在警署內強奸了19歲的女報案人和非禮其他三名女報案人。旺角警署警員梁禮仲,案發時29歲,是名CID,因為耳朵受傷有點聾,綽號“聾禮”,已離婚,加入警隊十多年,原來在深水埗警署,在DTS修讀偵緝課程後於2005年加入CID,2007年調職旺角警署。梁平時既不抽煙也不喝酒,性格沉默內向。女報案人於早前在旺角丟失錢包,報警求助,由旺角警署值日隊調查,後被通知先行回家等候調查結果。 11月22日,梁禮仲從警方內部電腦系統取得19歲女事主資料後,電話通知她於11月24日到旺角警署助查。於是,女事主就同男友於24日傍晚6點多到達警署,梁禮仲記下女事主資料後讓她離開了。深夜時分梁禮仲又電話要求她當晚再度折返,需要回旺角警署再提供些資料。於是女事主和男友於晚上11時30分左右再次到達警署,結果梁禮仲就找個理由讓其男友先行離開,把女事主帶到警署一樓認人房內強姦。 女事主在25日凌晨1點左右離開旺角警署,梁禮仲在少女離開旺角警署後,不斷打電話又發短信給這個19歲的女子,表示如果她願意不報案,將給她10萬元作為補償。凌晨2點左右,女子去了天水圍警署報案。天水圍的伙計接案後非常震驚,竟然有市民告警員在警署內強奸案件,立刻通知上司,最後案件由西九龍重案組接手,到旺角警署對聾禮進行調查。第二天,梁禮仲知道女報案人已經報案的消息後,交還佩槍給旺角警署槍房,離開警署躲避,並於11月26日前往居住於土瓜灣美善同道一名休班警員家中求助,同袍勸他投案。傍晚6時,梁禮仲接受勸說返回旺角警署自首,隨即由西九龍重案組帶往紅磡警署扣留調查。 後來控方指出,梁禮仲被捕後,經警誡承認曾與女事主發生性行為,但又稱對方當時沒表示不同意,應不算強姦。梁禮仲還承認曾通過警方電腦系統蒐集其他年輕女報案人個人資料。警方發現梁禮仲擁有的4張手機SIM卡中,也發現他與其他年輕女報案人的通話記錄。警方又聯繫了多名16~21歲的女報案人了解情況,結果不出所料,還有三名女報案人聲稱,在以前處理報案過程中,梁禮仲有非禮她們的行為。警方訊問,梁禮仲也都一一承認,於當月14日、17日和24日,在同一間認人行列室內分別猥褻侵犯A小姐、B小姐和C小姐。當時梁禮仲要求賠償事主10萬元以撤銷控訴,因此開始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但最後法院裁定梁禮仲一項強姦控罪、三項非禮罪及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2009年9月18日被法院裁判入監12年。 根據《警察通例》第6章“行為及紀律”中規定,警務人員除執行職務外,不得參與任何訪問、查問或參加任何調查、搜捕或其他行動。除了下班時遇事發生而未能向上級請示即須採取行動外,否則下班後,如未經上級事先批准,不得執行或繼續調查任何公事。若警員違反守則,小則遭紀律處分,重則會被革職。 在香港,如果有情況要去警署報案,最先會由值日軍裝警務人員處理,警員會帶領事主到會見室聽取案件,倘若認為案件涉及刑事成分,便會轉交偵緝探員接手跟進,事主須再到會見室錄取詳細口供,有需要時會安排繪畫疑犯拼圖或辨認相片等。在警署錄取口供時,一般情況是以一對一的形式在房間進行,有關的警務人員並非一定要和事主同性別,但事主可要求與家人或親友陪同,亦可要求超過一名警務人員或同性警員在場錄取口供,以保障事主個人利益。而會見室並非全部都有錄影設備,案件事主錄取口供也無須進行錄影。案件發生後,對警隊形像有致命性打擊,HKP在市民眼中的高大形象瞬間盡毀,媒體自然是不會放過警方形象問題。結果一哥出來講話,屬於管理有疏漏而且這主要歸於個人問題,呼籲廣大市民不必驚慌,香港警察還是值得信任的。 2009年1月8日,學院一名總督察,涉嫌強姦菲籍女傭被警方抓捕調查,案件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負責。這名菲傭報稱半年來被人當做性奴多番強姦侵犯,案發前一周更被人兩度霸王硬上弓,由於對方為現職警務人員,故一直啞忍未敢報案。她向友人哭訴事件,並在7日由友人陪同報案。由於案情嚴重兼且涉及警隊總督察級人員,港島總警區重案組非常謹慎,尋找翻譯安排錄取口供並到案發現場調查搜證。涉嫌強奸案的43歲總督察已婚,現駐守警察學院任教官,他在警隊工作時間超過20年,大部分時間在刑事部工作,包括在商業罪案調查科駐守期間連破多宗商業騙案及偽鈔案,2008年才被調到警察學院任教官。被強奸的菲籍女子來香港近一年,在港島南區一高尚住宅任傭工。過去的半年,總督察趁妻子不在家,多次侵犯女傭。現在案件還沒有最終審判,但是總督察是無法繼續待在紀律部隊裡了,即使是個普通人都要為自己犯下的罪行付出代價。 2009年2月,香港法院又審理了反骨仔警員涉嫌受賄案件,涉案人員是旺角警區綽號“扒手剋星”的警長馮顯樺,涉嫌受賄並向販毒賣淫場所提供避開警方檢查的方法。馮顯樺,47歲,案發時駐守旺角警區巡邏小隊,於2006至2007年間曾被調往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工作,曾獲頒警察長期服務獎章,案發後已經被停職。受賄人員是39歲中國籍男子劉劍雄及同歲的朱晏賓,被控串謀向身為公職人員的馮顯樺提供利益。 早前,ICAC接獲線報指有人從事販毒勾當,而有關勾當涉嫌受到一名身份不明的警務人員保護,廉署遂展開一項臥底行動。於2007年2月至6月間,兩名臥底探員分別化名亞俊和耀哥假扮買賣商人,先後認識首被告劉劍雄及次被告朱晏賓,耀哥的身份為亞俊的boss。二人向劉和朱聲稱自己從事販毒活動,耀哥計劃開辦一間私人會所從事販毒及賣淫活動。朱向兩名臥底透露,他們需要賄賂曾經負責旺角區反毒工作的警長樺哥,樺哥可以為會所提供保護及在警方向該會所採取執法行動時提供事先警告。朱更建議耀哥將會所部分股份贈予樺哥家人作掩飾。同時劉及朱還要求耀哥分配會所部分股份給他們,作為會所裝修費及向會所提供毒品的報酬。 2007年6月至7月間,馮顯樺與兩名臥底在尖沙咀一間酒家會面及到旺角一單位視察環境,其間馮顯樺向兩名臥底傳授方法,提供如何避開警方耳目的經營貼士和坦承如果警方大掃蕩將會提前通知他們,保證他們沒事。 2008年2月4日,法庭審理當天,安排了那兩名ICAC臥底出庭作證,為保護臥底身份,庭上設立了屏風以免臥底樣貌曝光。控方當庭播放了馮顯樺與兩名臥底在酒樓的對話,其中提到如何選擇營業地址時,馮顯樺透露選址僻靜比較好,不過如選人流較旺、場所較多的地區也有好處,因為警方沒空閒所以不會經常掃場,還透露警方內部習慣等。同時馮顯樺也向耀哥建議盡量不要交保護費,如果有他代表警方支持,應該沒有人來搞事,一切都能搞定,而且交了保護費後黑社會還會要得更多,而他們就不會要得更多了。最終法院裁定馮顯樺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有受賄罪行,判決入獄。 過去三年共有81宗警務人員涉嫌犯案而被捕的罪案,其中最多是涉及傷人及嚴重毆打個案,共有18宗;其次便是店鋪盜竊,有14名警務人員被捕,情況值得關注。 2007年3月2日,一位趙姓市民拾遺交託給警察,結果警察私吞銀包中飽私囊,老差骨因一時愚蠢貪心,換來了沉重代價——判囚半年還失去百萬長俸(香港公務員退休金,在退休時一次發放)。趙姓市民上的士後在後座發現一銀包,內有身份證、500元現金及數封利是。趙吩咐的士司機載他到附近的紅磡警署,打算將銀包交警方處理。趙在紅磡警署側門下車後,見一名男子從警署停車場步出,該男子將趙截停並自稱警察,查問他到警署的原因,還故作友善問趙是否需要協助。趙不虞有詐道明來意,警員隨即表示可替他處理這個銀包。趙遂交出銀包,並目送該名警員利用一張證件、拍卡通過停車場旁的閘門返回警署。該警員入閘後,並無左轉步向報案室,趙悟到該警員手法輕率,連登記他個人資料的基本程序都沒有,覺得事有蹊蹺,遂到警署一樓報案室查詢,當值警員表示無接過有關案件,趙立即要求警方調查。案件交由重案組跟進,探員翻查警署停車場閉路電視錄影帶後,鎖定涉案警員身份並拘捕他。 39歲的警員楊啟光,隸屬紅磡警署巡邏小隊,承認本年3月2日,於紅磡警署後門行人出入閘位外,偷竊一個啡色手提袋,內有一個附有30.7元的零錢包、一張500元水晶店禮券、一個平安符,以及3封共有200元的利是。事後,除遷離警察宿舍,失去每月逾2萬元薪酬,也會失去近100萬元長俸,亦未能繼續支持兩女兒在國際學校就讀,及給予前妻每月7000元贍養費。全家經濟陷入困境,兩女兒的同學家長因看到傳媒報導不停向她們質詢,使女兒們無地自容;被告另一名任職員佐級警員的親人,其晉昇機會可能因被告愚昧行為受影響。 更有甚者,一名駐守西九龍交通部的警署警長,在2008年4月30日晚上9時,在旺角太子道西193號旺角新世紀廣場一店內身懷4000多元的情況下,涉嫌偷取價值數10元的一盒避孕套和一排朱古力,被店員發現並報警,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但要停職接受調查。同袍對該警署警長身懷4000多元仍然盜竊都感到莫名其妙,對事件議論紛紛。 2008年10月3日,一名女子在清水灣道8號地下匯豐銀行的一部櫃員機提款後忘記取走1500元。一名軍裝巡警正好路過,於是盜取銀行櫃員機1500元後,竟然愚蠢地繼續使用提款機,自曝身份。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銀行記錄,發現涉案警員是36歲的尖沙咀分區巡邏小隊隊員黃潔斌,最後在尖沙咀警署被捕。 近年來,女警犯罪比例逐步升高,2009年年初警方入境處在旺角進行一項打擊非法入境者行動中,抓獲一名日守法庭、夜做蛇頭的法庭女警。被捕女警駐守九龍城法院負責看管疑犯,與走私集團合作安排非法入境者來港做黑工。入境處特遣隊連日前往旺角新填地街監察一幢唐樓天台屋。情報顯示,屋內有非法入境者藏匿數日,於是特遣隊湧入天台屋表露身份,制伏屋內兩人,被捕者身上找不到身份證或護照。其中一人承認自己是女警,隸屬東九龍總區,駐守九龍城法院擔任庭警,女警被革職,移交法庭判罰。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