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差館詭事·我的十年警察生涯離奇見聞

第7章 第七章悲傷鋼琴別戀

2001年5月中旬,警方接到一宗殺人案件報警電話,在將軍澳的景林村靠近寶琳北路的一幢住宅單位內發現四屍命案,一家三口滅門以及孩子的鋼琴老師。警方到現場後,勘察發現命案現場非常奇怪,屍體顯示死者都是被刀具利器所殺,但是屋內血跡很少,也就是說噴濺現場不明顯,但都是第一現場,男主人及妻子在臥室橫臥,頭部衝門方向,背對窗戶,男主人的頸部被割開一個10厘米長的刀口,身上別無他傷,只有少量皮膚有破損血跡,氣管斷裂,外觀可視,也就是說一刀致命,被割開氣管又沒有傷及頸部大動脈,然後窒息而死。女主人應該有反抗痕跡,衣服凌亂,胸口心臟位置有兩英寸多長扁平刀口,胸口血跡也不是很多,說明凶器扎入心臟後抽刀很快,傷口沒有來得及大量出血,出血全都留在胸腔內。而最後法醫給出的死因結果更令人震驚,凶器是把寬不到3英寸(1英寸=2.54厘米)、厚度7毫米左右、長度超過7英寸的雙刃勻厚尖刀,沒有血槽,使用的是同一把凶器。插入心臟的手法很準,從第二和第三肋骨間橫向插入,經過肋間隙(Spatium intercostale),穿過間隙肋間外肌和肋間內肌,沒有碰觸到肋骨。入刀時可能因為有反抗沒有從正面刺入,而從靠近胸骨處斜刺,但沒有碰到胸椎橫突肋凹直接扎到心房,一句話概括就是插得非常準。

客廳裡是孩子和鋼琴老師的屍體,同樣都是割氣管的方法,現場顯示沒有掙扎痕跡,衣服平整,仰面朝上,手形還是摀住咽喉的姿勢,有部分血跡噴濺在鋼琴的黑白琴鍵上,觸目驚心。經過警方調查,案件為複仇性質的惡性殺人案件,男主人為房地產公司董事,懷疑因為涉及地產開發中經濟利益糾紛,導致仇家報仇殺人滅口。兇犯是個職業殺手,經驗豐富,也具有很強的反刑偵調查能力,一家三口滅門速度很快,鄰居都沒有聽到任何動靜和可疑噪音。推測鋼琴老師應該是當日正好來此單位給孩子上課,結果撞上職業殺手,於是殺手就把自己送上門的鋼琴老師也一起殺害了,殘忍至極。 案件發生後,很長時間內都沒有進展,因為物證顯示疑凶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線索,只能從被害人一家的社會關係中調查。在走訪兇案現場的鄰居時,多家鄰居和值守警員反映,在連續幾日的晚間9點左右,也就是平時孩子學習鋼琴的時間,有鋼琴聲從警方封鎖的命案現場房間內傳出,而且跟平時教孩子的曲目都差不多,有時彈奏幾個音符就停下來,可能是給孩子講解,有時連續彈奏,旋律優美,但是一想到是從有四個人被殺害的兇案房間里傳來,就開始覺得恐怖,旋律也變得詭異,彈奏越久,琴聲越像針扎在心頭,令人渾身起雞皮疙瘩。警方的兇案封鎖現場是沒有人可以出入的,而且前期還有警員在門口把守,屋內清理後更不可能留下屍體。當時值守警員聽見琴聲後進入兇案現場內察看,打開門進入時琴聲立刻停止,如同有人操作一樣,警員沒有發現任何人,而且鋼琴也沒有被動過的痕跡,仔細檢查後也沒有機關和秘密,排除一切人為控制可能。

聽警察朋友說,曾經有案件中的命案現場夜晚總有女孩子哭聲傳出來,而這里傳出來的是叮咚的鋼琴聲,這些是不能作為官方文字記載在檔案裡的,如果說沒有鬼怪,可是又作何解釋呢?子不語怪力亂神,只能理解為世界以外還有我們渺小的人類遠未了解的領域和知識。 房間成為凶宅,鋼琴也充滿懸疑,不知今時今日鋼琴已經被毀還是被人轉手,如果成為二手物品,新的主人不知是否又會忌諱這個鋼琴背後恐怖又讓人惋惜的事件呢?老師的內心一定充滿對音樂的喜愛,最終死在喜歡的樂器旁邊,不願離開,繼續彈奏延續生命的優美樂章,餘音淒美。 受影視作品的影響大家好像存在一個誤解,就是香港警察經常會碰見鬼魂或靈異案件,在大家所信仰的科學世界觀裡已經沒有物理學、化學、高等數學原理了,只有撞鬼、案件無法解釋、差人靠夢破案等。需要解釋的是,這些僅僅是真實案件中極其少數的一類,百分比微不足道,即便有也是一瞬間的事情,只是被集中記錄所以顯得很多。這些案件發生在跨度長達幾十年的時間裡,許多年前也許也存在警方工作方法問題或檔案缺失等各種原因,所以不盡詳實。

我見過很多世界各地的同行們,我們偶爾也會說起這方面的事情,大家身穿軍裝,由於諸多因素如正義、形象、民心、職責、紀律等都是基本相同,但是在內心深處,每個警察應該都有自己的觀點,無可非議。記得曾經碰到馬來西亞的警察同行,有人就說:“我們很多人都信,本身這些靈異事情在大馬和東南亞就很多,而且有人也在辦案過程中親身經歷過類似事情,下蠱、降頭、古曼童、陰牌就在身邊發生,叫我們怎麼不相信?”我知道他們說的是實話,在香港都有好多師父研究古曼童和降頭巫術,但是太過邪惡和陰毒,很多人都不敢接觸。我去過台灣,碰見的台灣警察有好多見解,總之工作還是要工作,怕也只能放在心底,有人坦蕩盪不信,也有人把警察當成一種職業,養家糊口,各有看法。

這些國家和地區對靈異事件的觀念可能都是和不同信仰及亞洲傳統文化有關。我曾遇見世界有名的FBI組織的一個督察級人員,想起從前看過很多X檔案的電影,我一時興起,跟他詢問到底在FBI裡有沒有X檔案和那些靈異事件。他回答說,其實所謂大眾和媒體所熱衷的X檔案只是一個分支單位——檔案小組,這個小組會處理和人類行為科學有關的案件,只要是怪異類的、精神類的、不正常的犯罪行為,他們都會參與,也就像性犯罪、BTK殺手、連環殺人案件等,事實上FBI不需要建立X檔案,因為還沒有碰見外星人,人類的奇怪事情已經應接不暇。我又問他是否相信有鬼之類的存在,他很肯定地說相信,而且說自己就是個基督徒,《聖經》裡都說有靈魂、魔鬼和撒旦。我最後問他相信有鬼和FBI或警察工作有衝突嗎,美國人很有意思地回答:“FBI是我的工作,鬼有鬼的事情,但是最好別讓我們碰上。”

本章記錄一下警界之外的事,也是行政部門的一分子,法院的靈異事件,這個事件很有名。事件發生在九龍城的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是香港的一個裁判法院,位處於九龍何文田亞皆老街147M號九龍城法院大樓,正門衝南,兩根高大的入口門柱一直延伸到四層,右邊是旗桿,懸掛五星紅旗和紫荊花區旗。樓高13層,裡面有其中11層對公眾開放,最高層是圓形露天陽台,可以俯瞰周圍樓房,是九龍城至九龍西的最初級的刑事法院。順便說一句,陳冠希的艷照門案就是在這裡審判的。裁判法院大樓主樓部分位於九龍亞皆老街及露明道交界,於2001年7月正式建成,便取代了接近30年曆史的新蒲崗裁判法院,裡面共有11個法庭,包括成人法庭、兒童法庭和專門處理保護令的法庭等。大樓的外牆基本上都是用玻璃作為外圍幕牆,整個結構和設計構造使得室內的大廳有很好的視野和採光,顯得通透明亮,同時也像徵著裁判法院是公開和透明度高的地方。這個設計能令陽光照進室內,使法院十分光亮,整體設計由澳大利亞在港的一家專業建築設計公司設計,後來的西九龍法院大樓也是他們設計的,具體哪一家就不說了,因為設計得實在是有缺陷啊。這座大樓可能在建築學上得高分,但在風水學上分數不高,甚至完全不及格。他們可能連羅盤都不知道是什麼,因為這些鬼佬(外國人)的設計沒有結合中國的風水元素和八卦方位之說,讓這座法院大樓內部在白天也異常陰森,感覺詭異。

這座法院的低樓層對著的是對面馬路的教堂十字架,路上沒有樹也沒有其他建築,所以是直接對視。有師父說風水學中兩個門派,巒頭主形勢,理氣既神韻,五行。有氣無勢為潛,主沉浮不定;有勢無氣為庸,德才難濟,所以形神兼併者為上也。那大樓和十字架的位置在所謂的巒頭風水學上犯了衙前廟後的招陰大忌。什麼是衙前廟後呢?就是指官府衙門(特別是檢察院、法院、警署和軍隊等)的前面和寺廟的後面,這些地方均不宜居住,因為衙門前煞氣都比較重,如果在它的正對面,便會首當其衝煞氣直衝,承受不住便會有人口傷亡之災。寺廟是陰氣凝聚之處,住得太近也不太妙。另外,九龍城法院的內部設計也有點古怪,羈押室位於地下一層,而出入口正門卻在一樓,雖然每天也有很多人從亞皆老街和露明道的樓梯進出法院,公差、民眾、記者、公職人員、法官等人氣極旺,但地下一層卻沒有多少人進出,羈押室被設計在一條長廊的盡頭,而且別無其他路線,在人群聚集的一樓下面,便形成了聚陰之地。

當年碰見靈異事件的是一位在職SSGT(警署警長),負責值守羈押室工作和調動嫌疑案犯,如今已經成為地區警署的督察了,前些年共事的一位伙計就在他組裡做過一年。某日晚班,這位SSGT從九龍城警署接到調令,有一批疑犯要從法院大樓的羈押室移倉到警署拘留,於是這位伙計命令警員清倉合併準備等待疑犯出來。說一下羈押室的構造,羈押室在法院大樓地下一層,出口在地面一層,從地面一層到地下一層有電梯也有迂迴長廊,而且這個長廊很長,是通往羈押室的唯一路徑,走到盡頭就是羈押室。里外有三層鐵門:第一層是登記科,有值班室和監控室;再往裡面是警員看更室,負責看管羈押的疑犯們,有一層鐵門把守;最裡面就是每個單獨的羈押房間了,每個房間有鎖和鐵門,三面是牆,一面是鐵門,非常牢固,一般人根本進不來,來只蒼蠅都會被前兩層值班警員看見。

過了不久,警署的警車和警員都已經到了門外。一行疑犯被警員從倉裡帶出來之後,SSGT準備進行交接,確認數目和名單,出了第三層鐵門也就是單獨羈押倉之後,在第二層鐵門處開始清點人數。根據調令需要調離16名疑犯,警員把16名疑犯從倉裡帶出之時已經合併清點過,疑犯們站成一排,名冊在SSGT手裡,SSGT數隊伍裡的疑犯人數時發現是17位,第一反應是數錯了,於是又數了一遍,還是17位。這時警長以為警員把數目弄錯了,多帶了一個人出倉,於是質問警員,警員回答剛才出倉時已經清點過多次,確實是16位,於是警長開始點名,點到姓名的疑犯示首後出列站到另一側,當點完16個疑犯的姓名之後,最靠牆的位置還有一位疑犯低頭站立不動,於是SSGT走過去準備問清姓名確認是否弄錯,這時候恐怖的事情發生了。警長走到那名沒有在名冊姓名里的疑犯旁邊時,還沒來得及看清楚疑犯長相,就問了句:“你叫什麼名字?哪個倉出來的?”這時候突然倉房內燈光閃爍,肩上radio發出刺耳的聲音,如同被高頻頻率干擾的電流聲“哧——哧——”,聽來渾身不適。這時警長還沒反應過來,就听後面那排已經點過名的16名疑犯和手下那名警員都在發出驚呼聲“啊”,是那種受到突然刺激或直接反應的聲音。 SSGT回頭一看,他們都在盡量往後躲,十幾個人不由自主後退往牆上貼,眼裡都是恐懼,SSGT回頭再看那名不出聲的沒名字疑犯時,他的臉部已經慢慢抬起,臉部煞白,五官長什麼樣已經忘記去看了,因為那種慘白不是正常人的臉色,並微微地笑出來,那種微笑無比寒冷和詭異,然後燈光閃爍的瞬間黑暗後,整個人都消失了,最後燈光突然就穩定下來,radio也不再發出奇怪的電流聲,SSGT瞬時滿臉冷汗,呆站在原地。這時,警員呼叫支持,進來很多夜更警員,大家搜索半天沒有找到這個人,同時察看名冊,疑犯人員數目不多不少,倉內沒有轉移的名單和人員都吻合,外倉的16個人也不多不少,但是這16個疑犯已經都被嚇得規規矩矩地擠在一起,不敢東張西望。

這時候大家都知道碰上臟東西了,人人不敢隨便說話,SSGT已經恢復正常,迅速處理移倉工作,之後整夜再無一個夜更警員心情平靜。 警長後來跟法院大樓內其他部門溝通時,總務處也有人說曾經碰到不干淨的東西。在剛搬進來辦公的時候有人在樓梯轉角莫名看見奇怪雙腳,後來假裝沒有看見,逃離轉角。還有遇見更奇怪的是,總務處的人員在四樓樓層走廊裡,突然看見有穿紅衣服的女人在前面走,從背影看不認識。因為法院大樓是政府辦公重地,嚴禁陌生人等隨便進出,但轉念一想,陌生人也不可能隨便進來在四層走動,於是準備上前去問問,但轉眼間那名紅衣服的女人走到走廊盡頭的男廁,推門進去了。這更奇怪了,為了怕有其他男同事上廁所碰見尷尬,於是馬上就跟進去準備製止。可是進去之後,察看每個入廁單元格,沒有任何人的踪跡,紅衣女人不知去向,非常奇怪,他覺得此事詭異,迅速離開了男廁。這位總務處的人員第二天聽說,在女廁負責保洁工作的女工人辭職了,就是因為前些天,保洁人員早已碰見那個紅衣女人了。當時女工在廁所突然撞上一名紅衣服的女人,在打掃廁所過程中突然出現在身後,可是從鏡子裡卻看不到這名紅衣女人的影子,當時就嚇得尖叫著跑出女廁,驚恐過度,第二天就辭職了。

看來風水不好,很容易招致各種陰氣之物,中國的建築風水學博大精深,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應該不是無稽之談。科學可以設計任何建築的構造和样式,讓外形美觀使用方便,相信風水可以設計那些看不見的氣場,一樣保持精神上的美觀和舒適。 CID遇事主筲箕灣破兇案 本章記錄的案件發生在2003年4月11日,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是我從牛頭角的DTS(偵緝訓練學校)出來以後正式成為CID(刑事偵緝處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T)分到港島下的柴灣分區警署接手的第一個案件。那時候DTS還是隸屬CID下的,後來改名為DTW(偵緝訓練課)並改為隸屬PTS(警察訓練學校)。如果我是個普通DPC(刑事偵緝警員)或DSGT(刑事偵緝警長)就會晚一些上CID COURSE,就不會分到柴灣了。為什麼要這麼說呢?第一,筲箕灣那個地方不如灣仔和中環交通方便,山荒水長,有句俗話就說得好:英雄被困筲箕灣,問君何日到中環?而且轄區居住社會人口復雜,整體質素不高。第二,我接觸的第一個案件就有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 當晚8點我接到警署電話,中心通知有999(香港報警電話)接到報案說筲箕灣康東邨一個單元有凶殺案現場,需要刑偵警員和IB(鑑證科Identification Bureau)到現場。因為筲箕灣只有筲箕灣報案中心,可以處理一般案件,兇殺等重案就轉到柴灣分區警署,正好我這個Team就出馬了,我又是組長,雖然同樣都是從DTS剛出來的,但是進校之前比普通DPC要處理過更多案件了。到了康東邨的一個單元樓前,很多警車和警員都已經在了,警戒線已經拉好,IB的人在裡面收集證據,小組裡的人員挖仔和小K都到了。警隊的習慣一直都是不叫名字,除了SDU(飛虎隊)和CIB(刑事情報科Criminal Intelligence Bureau)有專門的團隊內代碼或稱呼,警隊伙計都是叫暱稱,這樣都有利於工作安全和方便性。 “頭兒,在裡面。”挖仔迎上來說。我一邊走一邊問:“什麼情況?”“死者是一名中國籍年輕女性梁××,死亡時間不超過24小時,初步斷定是腦部因鈍器受傷致死。年齡24歲,無不良記錄,有正當職業,在附近耀興街惠康便利店工作,附近鄰居找人,發現房間屍體,後報警。吹水王在給鄰居做詢問筆錄,IB的人在裡面。”挖仔一邊看記錄一邊說。我在現場看了一圈,現場應該是第一兇殺現場,牆壁上、家私上到處都是噴濺血跡,IB的人正在採集指紋和血液樣本。我詢問有什麼發現,IB的人說根據血液凝固程度和屍體僵硬程度,死亡時間應該在今天凌晨到早上左右,凶器不在現場,沒有性侵犯痕跡,衣服完整,法醫需要回去做毒品和傷痕檢驗。沒有遺失財物和現金,門鎖沒有被撬痕跡,兇手很可能和死者認識或有正當理由開門。聽完我讓小K去中心查通信記錄和社會關係。我仔細看了一下屍體,是個年輕女孩子,漂亮的長頭髮,裸露部位沒有明顯文身,但是肩部有多處淤青和抓痕,不像是新傷,夏天穿涼衫很容易看見,很奇怪。法醫準備黑箱車搬運屍體回中心,EU負責封鎖現場,我和挖仔下樓,碰見吹水王做完筆錄,排除鄰居嫌疑,我們決定去附近的後巷和民宅、便利店等看看有沒有什麼線索。 一般來講,兇殺案件的凶器有的會在第一兇案現場的附近。從犯罪心理學角度講,隨機作案的情況下凶器都是就地取材,作案之後會帶走凶器丟棄,但是作案人不會拿著凶器走很遠,在完成兇案後的潛意識不是恐懼而是逃避,所以會盡可能地趕快丟棄凶器在附近垃圾站、池塘等地方,當然不排除心理素質好的兇手或有運輸工具,另當別論。我們排查了幾個地方,均無人認識死者,我們決定去康東邨後面的冷巷裡看看。 我們三個人並排走著,冷巷背離街區,沒有街燈,我們也沒有帶手電筒,只有高層一些微暗的燈光反射過來,路邊是荒草碎石還有些垃圾桶,昏暗程度下可目測的物體距離不會超過15米。突然,吹水王停了下來,兩肩猛然抖動,瞪著眼睛往一個角度看,挖仔也停了下來,朝同一個方向看過去。 如果是一個人停下來,另外兩個人還會繼續走,可是正好我在中間,一左一右急停了下來,我馬上知道有事,吹水王用緊張的聲音說:“頭,今天就這樣吧,收隊吧?”我小聲問挖仔:“什麼情況?”挖仔轉過頭來恐懼又疑惑地看著我:“你真的什麼都沒看見,是那個東西啊!”我心知有狀況,嘴上還在問:“什麼東西?你別亂說。”但是我的腳還是定在原地沒有動,我想了一下這麼晚了,也查不到什麼,還要等屍檢報告出來才能分析,於是我們迅速撤離了後巷。 第二天在警署,我問挖仔看見什麼了,他說看見一個長發女人模糊的樣子在昨天那個位置突然飄過去,那種速度和動作絕對不是走過去,而且那種後巷沒有單身女子會那麼晚還在遊蕩,最重要的是他們覺得臉很像兇案現場的那個被害女性!大家給關公上了香,並且念叨:“我是警察,是替你查找兇手的,沒事別來找我們。”我自己沒有看見,我還有些懷疑他們是不是真的看見了,還是兩個人串通好來嚇唬我的,抑或是吹水王又講大話,但是挖仔和吹水王在行動中是不會做這種違背紀律的事,而且平時吹水王吹牛歸吹牛,還是懂一些六壬神功之類的東西,還拜了筲箕灣譚公廟的師父,不知道學到什麼程度。 第三天,筲箕灣的DSGT(刑事偵緝警長)小組找到凶器,驗證指紋和死者血型以及致死創傷痕跡吻合,很快就找到兇案嫌疑人,就是死者梁××的男友。經過審訊,嫌疑人供認兇案作為,因為嫌疑人另覓新歡,導致兩人發生口角,最後嫌疑人利用家中的玻璃擺設品重擊死者頭部,導致死亡,後逃離現場。死者身上的舊傷痕也是嫌疑人所致,因為嫌疑人有家庭暴力傾向,在和死者交往的過程中經常發生肢體接觸和動用武力,留下了傷疤,也正是他這樣的暴力傾向和瘋狂,再加上混亂的三角戀引起矛盾,最後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的女朋友。 筲箕灣分署的DPC過來送檢證物和凶器,準備移交港島法院公訴,IB簽收時正好我路過證物室,隨口問了一句伙計:“凶器在哪裡找到的?”伙計說是在康東邨後巷的路邊垃圾桶裡。聽完,在白天的陽光下,我心裡打了一個冷戰,不就是那天吹水王說收隊的地方嗎? 案子就這樣結了,後來我和挖仔還有吹水王還是給死者燒了紙錢,但是我怎麼也不敢相信是死者自己找到凶器的,可是科學也幫助不了去解釋這個問題,報告裡我們都沒有提這個情況,相信吹水王這次沒吹水,是真的看見了不可思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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