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犯罪心理檔案·第三季

第33章 第六章放逐殺場

由於前面說過的原因,警局內部的調查不能大張旗鼓,姿態也要相對溫和一些,不過令人討厭的是每個單位都有那麼一小撮喜歡挑撥是非、造謠生事的好事之徒。內部審查的意見剛被局里通過,便有謠言傳出說,審查的實質是葉曦想藉著案子的由頭排除異己。因此葉曦和韓印商量一番,決定乾脆從自己身邊下手,先審查專案組內部,再逐步擴大部門範圍。這算是做個表率,表示這次審查是一視同仁的,沒有特別針對,所有的一切都是從辦案角度出發。 但即便如此,葉曦還是能感覺到某些抵觸的情緒。其實設身處地地想想,都是當警察的,被懷疑作姦犯科,任誰心裡也不會舒服,好在審查並未持續多久,便因一封匿名的郵件戛然而止。 這天上午,從局里傳達室轉來一個鼓鼓囊囊的快件,封皮上的收件人只籠統寫著“古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負責人收”,郵寄欄郵寄人姓名、地址和手機號碼倒是寫得很清楚。葉曦本來想讓技術科來探測下有沒有危險品,轉身打電話的工夫,康小北已經大大咧咧地把郵件封口撕開了,裡面是一個用報紙折成的包裹,拆開來發現包著的是幾個皮夾子。

“郵寄這玩意兒乾啥,一、二、三……總共六個,裡面啥也沒有啊,不過看起來是高檔貨!”康小北挨個擺弄著錢包,嘴裡嘟噥著。 “放下!你缺心眼是不?”葉曦趕緊放下手中的電話,衝康小北嚷道,接著從抽屜裡取出一個大證物袋,扔給康小北,“咱們現在有幾個受害人你不知道?所有受害人錢包都被搶了你也不知道?趕緊把錢包裝起來,還有那報紙,都送到技術科採集指紋!” “噢,這是六個受害人的錢包啊!”康小北被葉曦吼了一嗓子,如夢方醒,用胳膊把錢包和報紙都划拉到證物袋中,抱著便跑出去了。 葉曦衝著他的背影使勁瞪了一眼,走到桌邊撿起郵件包,拿出手機給郵寄人留下的電話打過去,不出所料,話筒裡提示對方已經關機,想必手機號碼是一個臨時卡,郵寄人信息應該也都是假的。她又打電話給快遞公司,通過郵件編號聯繫到收件員,對方表示沒見過郵寄人,是郵寄人在電話裡指定一個地點讓他去取包裹的……

鑑定結果很快就出來了,皮夾子和報紙上沒有採集到任何指紋,看來兇手很謹慎,可能擔心自己的指紋留在上面,所以對皮夾子各個部位都仔細擦拭過。包裹皮夾子的報紙是昨天出版的本市日報,大街上隨處有賣,沒什麼追查價值。皮夾子倒也不全是空的,其中一個里面夾了張10厘米見方的字條,字條上沒有文字,只有一個用紅色染料畫成的“手摀嘴巴竊笑”的頭像漫畫。染料是人血,經DNA測試比對,屬於六號受害人的血。由於沒採集到指紋,無法嚴謹確認皮夾子歸屬,只能通知家屬來指認,結果毫無意外,皮夾子就是他們孩子的。郵寄人無疑是整個系列案件的兇手。 至於頭像,很明顯是個嘲笑的表情,難道是嘲笑警方抓錯了人?這一點毋庸置疑,這就是兇手郵寄皮夾子給葉曦想要表達的。這是一種挑釁,也是一種彰顯自我的行徑,符合連環殺手慾望升級的心理需求模式。也就是說,他已經不滿足於控制、操縱、擺佈原有的目標群體,轉而希望通過控制、操縱、擺佈警方來獲取更刺激的滿足感。不過,這一行徑暴露出兇手留在案發現場的塗鴉並未如韓印所想像的那樣複雜,就是非常直觀地表達出他的心情。這一點也在韓印先前的分析中有所體現,只不過綜合判斷後,韓印傾向於相反的複雜的一個方向,現在看來是判斷失誤,真正使命型的殺手是不在乎外界反應的,所以凶手其實就是個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的連環搶劫殺人犯。

“那咱是不是要調整調查方向了?”聽了韓印對兇手的重新定位,葉曦問道。 “按理說應該是,可說實話我還是放不下夏明德這條線。”韓印姿態異常誠懇地解釋說,“真不是我一意孤行,實在是他太符合我先前的側寫了,所以我還是想堅持一下另外一種可能:現在在外面興風作浪的兇手可能是夏明德的同夥。” “我同意韓老師的想法。”康小北附和道,“既然兇手能寄來六名受害人的皮夾子,就排除了模仿作案的可能,內部審查也就沒必要繼續下去了吧,咱們專心找找他的同夥?” “當然不查了,局裡終於可以稍微鬆口氣了。”葉曦有些自嘲地說,“不過恐怕更高興的是夏明德和他的律師。” “那是肯定的。案情發展到現在,夏明德對於凶器的解釋,應該說可以成立,既然咱們一時半會兒又找不到他的同夥,看來就得放人了!”康小北心有不甘地說。

“其實我是想再抻些時間,不過恐怕不太可能。先前夏明德的律師就已經上躥下跳了,現在又有了皮夾子這檔子事,真沒法再關了!”葉曦嘆著氣說。 “放出去也不一定是壞事,也許可以把他的同夥引出來!”韓印最後拍闆說。 8月19日,凌晨一點左右,噩耗再度傳來,兇手第七次作案。 案發現場是一個單元樓中的出租房,受害人為青年男性。同先前一樣,先遭繩索勒斃,後遭割喉,死亡時間為上半夜,詳細點是18日晚8點到9點之間;隨身攜帶的財物遭洗劫,其陳屍的客廳中的一面牆上,照樣塗有一幅紅色的頭像漫畫。表情也有變化,不過不太好猜,非常抽象,只是在圓圓的腦袋上畫了一副眼鏡。 報案人是個女孩,在夜總會陪酒,凌晨下班回來,發現了受害人。房子是她租的,受害人是她男朋友。女孩又進一步解釋,說兩人只是玩玩的關係,沒當真。受害人家裡有錢,父母是開工廠的,隔三岔五會在女孩家過一次夜,當然錢的方面從不虧待她,不過受害人這段時間有些反常,窩在這裡差不多一個星期不出門了,好像在躲什麼人。女孩問過他是不是在外面惹什麼麻煩了,他解釋說主要是最近一段時間老有搶劫的,夜裡出去玩不安全。女孩逐一看了前六名受害人的照片,表示受害人曾跟這些人在一起玩過一段時間。

接到這起報案時,葉曦第一反應是給康小北掛電話,詢問夏明德的行踪。 自夏明德離開看守所,康小北便帶領一干人手,不眠不休地對其進行跟踪監視。總體來說,夏明德的活動範圍很窄,這段時間他沒有出車,基本待在家裡,出去要么是逛逛菜市場,要么在樓下遛遛彎。可能是他為人木訥,不善交友,沒看到他與哪個朋友碰面聚會;他的手機和家中座機都被技術監控著,通話最多的是他妹妹,偶爾也會去妹妹家吃個飯,行踪實在再正常不過了。唯一值得注意的是,他曾給幾個開出租車的同行掛過電話,讓他們幫忙留意有沒有要買出租車的,說他不打算乾了,想把出租車轉讓出去。 接到康小北反饋的這個信息,葉曦和韓印特別調查了那幾名出租車司機,他們的家庭背景都很正常,案發時間點都能給出不在犯罪現場的人證,遂排除“犯罪同夥”嫌疑。反正從這差不多半個月時間的觀察來看,夏明德似乎真的與連環殺手沾不上邊,周圍算得上有聯繫的人也都根本不具備作案嫌疑,於是康小北心裡越來越忐忑不安,雖然他不願往那方面想,但隱隱有種感覺:韓印這一次堅持的調查方向有可能是大錯特錯,後續負面結果將不堪設想。

心裡正胡思亂想時,葉曦打來電話,康小北瞅了眼時間,都下半夜了,心里便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果然,話筒那邊的葉曦,聲音異常嚴肅和急促:“夏明德在家嗎?” “在,一直都在啊!”康小北下意識地透過車窗向樓上瞥了眼,輕聲說,“窗戶上還亮著燈呢!” “確認一下!”電話那邊的葉曦說。 “你等會兒。”康小北晃了晃手中的電話,扭頭衝坐在後排的警員示意說,“掛一下夏明德家電話。” “老王在家嗎?對不起,掛錯了!”警員心領神會,拿起手機撥通夏明德家的座機,須臾掛掉電話對康小北說,“是他的聲音。” “葉隊,他確實在家。”康小北把手機又貼到臉頰邊說道,“怎麼,出問題了?” “兇手又作案了!”葉曦的語氣顯得很煩躁,“先不說那麼多了,待會兒回隊裡開個會!”

“好,我這邊交代一下,馬上就走。”康小北說。 黎明之前,支隊會議室。 連夜召開案情討論會,在座的除本次系列案件的辦案骨幹,市局的頭頭腦腦也齊齊出現,一個個正顏厲色、橫眉怒目,眼神冷峻得幾乎能把人殺死——綜合案情和進一步的法證鑑定結果,基本可以證實幾個小時前發生的案子與先前的案件系同一兇手所為。 案件由此擴大到七起,相應的受害人數也增加到七人,已經大大超越局領導的忍耐極限,所以會議伊始,整個專案組,尤其是組長葉曦,便遭到領導們措辭嚴厲的批評。韓印幾次欲起身攬責,都被坐在身邊的葉曦死死按住。直到領導們怨念宣洩得差不多,氣氛稍微緩和些了,葉曦才站起身放低姿態說道:“實事求是講,這個案子局裡給了我們足夠的支持,無論是人力還是物力,所以出現目前這種不利的局面,我要負全部責任,但我懇請局領導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以人格和警察職業生涯做保證,一定會把案子解決掉!”

聽完葉曦這個可以說是自絕後路的發言請求,幾位領導相互通了通氣,最終由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周智國代為表態,說:“小葉,局裡這次的確對你很失望,外界的輿論你應該有所耳聞,影響實在太惡劣了,但鑑於以往的表現,局裡還是願意相信你有能力把案子辦好的,可以再給你次機會,但時間不能再寬裕了……” “兩個星期!”葉曦斬釘截鐵地插話,主動給出限期,“就兩個星期!如果沒有進展,任憑局里處置!” “好,希望你們能夠抓緊辦案,不要讓兇手繼續為所欲為!”幾位領導再次交換意見,還是由周智國代表宣布決定。 大會開過,領導離席,專案組再接著開小會。 議題很明確,就是下一步怎麼辦。按現實情況有兩個選擇:一、堅持目前的調查方向——本案系夏明德和同夥聯手作案,繼續圍繞夏明德展開深入挖掘;二、推翻先前所有分析,從案件初始重新梳理案情,尋找突破口,這幾乎等於又回到先前兩眼一抹黑的狀況。

不過韓印覺得在堅持尋找夏明德犯罪同伙的同時,還可以再豐富一些偵查的點,也就是案件中受害人的這個群體。其實這個點先前韓印也提到過,專案組也有相應的行動,只是由於夏明德的出現而被逐漸忽略掉。尤其在最近出現的第六起和第七起案件中,受害人依然與前案受害人有著一定的社會交往,所以韓印現在越來越懷疑,兇手選擇他們並非因為身份、地位、品性或者愛好等方面的同一性,或許他們曾經在某一特定空間或者事件中同時出現過,或許他們根本就是這一特殊事件的一方當事人,因刺激到兇手而遭到處決! 那麼接下來除繼續耐心監視夏明德等待他犯錯,還要更加全面深入地走訪受害人周圍的社會關係,尋找這七個人同時現身某一場合或者事件中的可能性。如果他們同時現身的情景,或者哪怕只是某幾個人的同時現身,能夠與夏明德產生關聯,那夏明德是兇手之一便確定無疑了。當然,即使這種齊齊現身的情景與夏明德沒有任何瓜葛,也必須重視起來,畢竟所有行動最終的目的是抓住兇手,而不是要證明誰的判斷能力。

夜裡,天空雲淡星稀,一輪孤月紅彤彤的,猶如醉鬼的臉,妖氣重重。 差不多10點,街邊乘涼和遛彎的人群逐漸離去,夏明德的身影卻突然出現在樓道口。他手裡拎著一個鼓鼓囊囊的方便袋,慢慢悠悠走到單元樓西側的一個十字路口,他向四周看了幾眼,從方便袋中取出一摞黃紙擺到街邊,用打火機點燃。須臾,暗夜中升騰起忽高忽低的火苗,夏明德用虔誠的目光注視著,嘴中念念有詞……直到黃紙燃盡,化為浮塵,被一股忽來的妖風吹散到四面八方,他才極為不捨地轉身原路返回。 這一幕,被隱身在街對面一輛麵包車中的康小北目睹個正著,他納悶地取出手機,調出萬年曆軟件,一邊劃著屏幕翻閱日曆,一邊輕聲嘟噥著:“今天是8月19日,陰曆七月二十四;夏雪是去年8月17日出的車禍,也就是陰曆七月十一……嗯,週年祭日早過了,肯定不是給夏雪燒的,那這大半夜的會是在祭拜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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