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美國8大奇案

第128章 第10節

美國8大奇案 胡佳 2029 2018-03-22
也就是說,戴維繼續道,如果這件案子發生在StatutoryRape法修正之前,瑪莉·凱不會被起訴。如果這件案子發生在美國境內的其他州,比如加利福尼亞,瑪莉·凱也不會被起訴,因為加利福尼亞等各州仍沿用著“強姦幼女”的說法。比如,加州法律定義的StatutoryRape為“與非行為人妻子的女性發生的性關係,並且該女性的年齡在18歲以下”。 關於StatutoryRape法原始定義為“強姦幼女”的考慮是,在“強姦”這一特定的犯罪行為中,受害人被普遍認為是女方,因為如果強姦導致受孕,承受懷孕和生育痛苦的將是女方。而對於未成年女子,她們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尚未成熟和健全,這種痛苦較之於成年女性將更為深重,甚至可能遺留下終身的疾患或缺陷。所以即便是“經過雙方同意的”,仍被視作犯罪。

然而,這一定義在法學界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長期以來,StatutoryRape法對男不對女,被不少人認為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性別歧視”。 80年代,此一爭端曾附著幾樁類似的案子遞交到聯邦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亦很難做出明確的裁斷,案子後來又都返回到了各州。近幾年,已有若干州先後將StatutoryRape的定義修正為“強姦幼童”。 “不幸的是,”戴維·戈爾克對瑪莉·凱說,“華盛頓州也是其中之一。” 在明了了這一大前提後,瑪莉·凱可以有兩種選擇。一、不承認“有罪”,向法庭證明所有這一切只是威利·伐拉奧的單相思和幻覺,並沒有真實地發生過……瑪莉·凱苦笑一下,打斷律師的話:“我已經懷孕了。”戴維·戈爾克偏著頭打量了一會兒瑪莉·凱臃腫的腰身,好像這才看出來了,然後提筆將紙上寫著的“無罪”二字劃掉。二、向法庭承認“有罪”,同時尋求一些監外執行的途徑。戴維認為,以瑪莉·凱的條件,他應該不難替她爭取。瑪莉·凱沒有犯罪前科,沒有其他犯罪行為,警方業已查明,本案中除了威利·伐拉奧,沒有其他受害人,而且學校和鄰居們對瑪莉·凱的評價還不錯。但是,瑪莉·凱必須向法庭承認自己在某些方面“出了問題”,因為“監外執行”包括了心理諮詢、藥物治療、行為治療和長期受管制。而且,瑪莉·凱還必須被司法機關註冊為“性侵犯罪犯”,也就是說,她的名字將被列到一張“黑名單”上。今後無論她申請什麼工作,這一款都會出現在錄用方對她的背景調查資料中,無論在何處居住,當地警署都會向附近的居民們通報,此人有這方面的犯罪傾向。

當然還有第三種選擇:有期徒刑7年。 1997年3月12日,星期三,“瑪莉·凱瑟琳·萊圖紐強姦幼童案”的第一次聽證在肯恩地區法院進行。主持本案的法官是一位華裔女性,姓劉,英文名字叫琳達。雖然在威嚴莊重的法官席上神情肅穆,但接近她的人都知道,劉法官其實心地很善良,感情也頗為細膩。 那天,法庭上記者云集,許多人是第一次親眼看見瑪莉·凱本人。 “她看上去那麼秀麗,那麼端莊,又那麼甜美,而且身懷六甲。”當地電視台一位女記者卡倫·俄麗麗在現場報導中說,“正是瑪莉·凱的身孕使不少人對她被指控的罪名產生了懷疑。人們不禁要問,受害人真的是一名'幼童'嗎?” 在此之前,曾有記者多方打聽,找到了威利·伐拉奧和他的母親。但報導中既無照片,亦未提及姓名,只稱他們是“該少年和他的母親”。據說母子二人都堅決否認威利是所謂的“受害人”。松娜·伐拉奧表示,她雖然不贊成兒子與萊圖紐夫人的關係,但她相信威利不僅是自願的,而且是主動的。松娜推理道,既然本案中不存在“受害人”,就沒有理由對萊圖紐夫人提起訴訟。威利則對記者說:“請不要妄下結論。你不懂得我們,也不懂得我們的感情。”事後,松娜·伐拉奧曾試圖通過律師狀告海萊茵學區和肖爾塢小學洩露了她兒子的身份,但終因證據不足,被法庭駁回。

法官琳達·劉根據有關法律條文下達的第一道法庭命令(CourtOrder)是,作為一名“性侵犯罪犯”和“兒童性騷擾罪犯”,瑪莉·凱不得與受害人威利·伐拉奧及其家人接觸,也不得單獨與自己的孩子們在一起。 同時,根據被告方律師提出的動議,劉法官同意先對瑪莉·凱進行心理等各個方面的測試和評估,以決定她是否符合“監外執行”的條件。但鑑於她已經懷孕這一事實,這項工作要等到瑪莉·凱生完孩子後才正式開始。 回到家裡,瑪莉·凱做了兩件違反法庭命令的事。她先是打電話給她的學生卡蒂·霍頓,請卡蒂替她向威利·伐拉奧捎個話兒。卡蒂馬上把她和瑪莉·凱談話的內容告訴了母親:“她說只有三個字……她說,不,我不能要求你那樣做。但是如果你向他轉達三個字,他就會明白我的意思。”霍頓夫人接過電話,委婉地拒絕了瑪莉·凱的請求。

卡蒂後來還是將這件事告訴了威利。她說她不知道那三個字的內容,但是她一直在琢磨,那三個字會不會是“我愛你”。 然後,在萊圖紐家的四個孩子被分別送往各個親戚家之前,瑪莉·凱帶著他們回了一趟南加州。 4月,威利·伐拉奧和他的一個哥哥因“搶劫罪”被警方拘捕。他們以掃帚柄為凶器,從一個男孩身上剝下了一件“非爾拉”牌夾克和一件NBA籃球運動衫,還威脅男孩的同伴說,如果報警“就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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