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應該輪休,昨晚怎麼進家門的我都想不起來了。我宿醉未醒,張隊的幾個電話我都沒接。十點鐘他帶著稽查高文敲開我房門。開門時我呢子大衣裡面只穿了條平角短褲。張隊解釋本來想通知我的,打過我電話。我翻開手機看看,四個他的未接來電。我笑著說,你隨時可以來,然後指著高文講:“可是這位好像就不方便了。”
高文絲毫沒被影響,站在門外出示證件問我是不是歐陽楠。我擋在門前瞪他,說我們昨天不是見過了嗎?他點點頭,在樓道裡跺跺腳。張隊搖搖頭,讓我先開門,放他們進來。
他們在沙發上坐下,我去換身衣服再回來時,高文已經打開筆記本,問我:“你們家幾口人?”
“四個。”
“家庭成員?”
“忘了。”我側身對張隊說,“你餓嗎?我去弄點兒吃的。”
“能看一下戶口本嗎?”
張隊撓撓頭髮,勸我:“配合一下吧。”
我看看張隊,又打量著高文。他與我對視,我也不清楚自己要什麼,一個懇求的眼神?不可能。我低頭苦笑說,我找找看。我記著戶口本被我媽放進閣樓哪個箱子裡了。我做警察後就再沒人來我家查過戶口,上次用這個還是我和我老婆領證的時候,一年半以前。
翻到後我從樓梯上扔給高文,他接過來吹吹戶口本上的灰,打開翻看,向我核對:“王天明是誰?”
“戶主。”我回答他。
“上面有寫,我問你他是誰。”
“我母親的丈夫!可以了吧?”
“不好意思。”他說,“你們不是一個姓,我沒反應過來。”
“沒關係,你也沒隨我姓。”
我能感覺到張隊在偷笑。
高文抬頭盯著我說:“我希望你嚴肅點兒。你的生父狀況如何?”
“不知道,好長時間沒給我託夢了。”
“死了?”
“我說,”我有點兒生氣了,“誰給你的權利,讓你問東問西的?”
“納稅人,你的薪水是人民給你的,我有權過問你。”
“真你媽扯淡!”
“家人在家嗎?”
“不在,出去玩了。長白山,延吉,他們三個開車去的。”
“你怎麼沒去?”
“我要上班,這還用問嗎?”
他沒作反應,問有煙灰缸嗎。我說沒有。他想想,把煙塞回煙盒。我卻給張隊一支煙,讓他隨便彈煙灰。 “你有七天年假。”高文打開我的檔案,“你完全可以一起去。”
“我不想去,行嗎?”我自己也點上一支煙,“打聽這個有意思嗎?”
“沒意思,”他說,“我的工作。”
我笑了,我不怪他,他的職責就是站在警察的對立面,也就是一份糊口的工作。算了,都不容易,我盡量配合他:“我和我老婆鬧離婚,倆老人不希望我們離,就帶她出去玩了,也讓我靜一靜。”
“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說是我同意不離婚,他們才肯回來。”
“所以你就在值班期間酗酒?”
“就昨天一回。”
“喝了多少?”
“一斤,不到兩斤,加上五瓶啤酒。”
“酒量夠大的,和誰喝的?”
“自己,老闆打烊後陪我喝了點兒。”
“你經常在工作時間內酗酒嗎?”
“就昨天一回!”
“走個程序,請把你的槍和子彈交出來。”
“這不是走程序的事。”
“好,我就是要下你的槍!可以嗎?”
“槍還在,子彈被我媽收走了。”
他審視著我,“被你媽收走了?”
“是收了,她怕我殺人。”
他瞇著眼睛看我:“你想殺誰?”
“你不需要知道。”
“我有權調查你。”
“我也在警校讀了四年,和你一樣的學歷。”我要些許反抗了,“殺人犯法,隨便想想,想什麼都不犯法。”
他使用對講機,原來樓下還有一夥人。他們上來翻查屋裡的每一個角落。高文與我互相盯著不說話,一刻鐘後他們空手歸來,對他搖搖頭。他合上筆記本,抬頭問我,“那麼,你和你老婆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我們還沒離呢。”
“你們要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我操你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