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外國小說 傷心咖啡館之歌

第3章 三

現在,時間必須向前飛馳了,因為往後去的四年大同小異,沒有什麼差別。四年裡是有不少的變化,可是這些變化是一點點發生的,每一小步都很平常,看起來並不起眼。小羅鍋一直和愛密利亞小姐住在一起,咖啡館有所擴展。愛密利亞小姐開始一杯杯地賣酒,店堂裡搬進來一些桌子。每天晚上都有顧客,逢到星期六更是擁擠不堪。愛密利亞小姐還開始供應油炸鮎魚,給人當晚餐,一角五分一客。那羅鍋哄得愛密利亞小姐同意買進一架很好的機器鋼琴。兩年之內,這地方不再是一家店鋪,而成了一家正式的咖啡館,每天晚上從六時一直營業到十二時。 每天晚上,羅鍋都趾高氣揚地步下樓梯。他身上老有一股淡淡的蕪菁葉氣味,這是因為愛密利亞小姐一早一晚都給他身上搽大麻葉酒,好讓他長力氣。她寵他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可是什麼方法好像都不能使他強壯起來;東西吃下去只能使他的駝峰與腦袋變得更大,身上別的部分依然是瘦弱畸形。愛密利亞小姐表面上還是老樣子。工作日她仍然穿著雨靴和工褲。星期天她穿一件暗紅色的連衣裙,這裙子掛在她身上,樣子很古怪。不過,她的舉止和生活方式都起了很大變化。

她仍然愛打官司,可是不再那樣急於讓人中圈套,好狠狠地敲榨一筆罰金了。由於羅鍋非常愛交際,連她有時也出去走動走動了——參加福音佈道會啦,去弔唁送葬啦,如此等等。她的醫道和從前一樣成功,釀的酒比以前更醇美了——如果這是可能的話。咖啡館證明贏利不少,它是方圓若干英里之內唯一的消遣去處。 因此,且讓我們把這幾年一筆帶過,光是介紹幾個零零碎碎的片斷吧。我們看到在一個朝暾通紅的冬日早晨,他們進松林去打獵,小羅鍋踩著愛密利亞的腳印前進。我們看到他們在她的地里幹活——李蒙表哥在一邊站著,啥也不干,倒是很會指摘哪個工人在偷懶。秋日下午,他們坐在後台階上劈甘蔗。在明亮晃眼的夏天,他們躲在沼澤深處,那里水杉樹一片墨綠,糾結的枝葉下陰暗得如在夢鄉。有時小路為一片泥沼或一汪發黑的水潭隔斷,這時就可以看到愛密利亞小姐傴下身子,讓李蒙表哥爬上她的背——她涉水而過,讓小羅鍋坐在她肩膀上,揪住她的耳朵或是抱住她寬闊的腦門。有時愛密利亞小姐搖轉曲柄,開動她買來的那輛福特汽車,帶李蒙表哥去奇霍看一場電影,去逛遠處的市集,去看鬥雞;那羅鍋對於看熱鬧興致很高。當然,每天早上他們都是在他們的咖啡館裡度過的,他們在樓上客廳爐火旁一坐,往往就是好幾個小時。這是因為羅鍋晚上總是身子不太舒服,很怕躺著仰視黑暗。他對死亡有一種深深的恐懼。愛密利亞小姐不願讓他一個人擔驚害怕。甚至可以認為,咖啡館之所以辦起來,主要還是出於這個考慮;有了咖啡館,他就有了伴侶,有了歡樂,度過黑夜也可以容易一些。現在就請讀者用這些斷片拼湊這些年的一個總的畫面吧。這些先暫且不表,讓我們再來談談別的事。

現在,需要對所有這些行為作一個解釋了。是時候了,得講一講戀愛的問題了,因為愛密利亞小姐愛上了李蒙表哥。這事在每個人眼裡都已經是一清二楚的了。 他們住在同一座房子裡,形影不離。因此,按照麥克非爾太太,一個鼻子上長了個疣子的愛管閒事的老太婆(她一沒事就願意把她那幾件破家具在前房裡從這兒搬到那兒),以及別的幾個人的說法,這兩個人是生活在罪惡之中了。如果他們真的是親戚,那頂多是遠表兄妹之間發生苟合關係,何況連這一點也是無法證實的。 當然羅,愛密利亞小姐是個健壯、莽撞的人,有六英尺多高——而李蒙表哥卻是個病弱的小羅鍋,只齊她的腰。不過,對於胖墩麥克非爾的那口子和她那些狐群狗黨,這就更有意思了,因為越是不般配和讓人瞧著可憐的婚姻,她們越是感興趣。因此,就讓她們說去吧。至於那些善良的人,他們認為,如果這兩個人在彼此的肉體接觸中能得到滿足,那麼這僅僅是涉及他們自己與上帝的事。一切有頭腦的人對這種猜測的看法倒是一致的——他們直截了當地認為,這是無稽之談。

那麼,這樣的一次戀愛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首先,愛情是發生在兩個人之間的一種共同的經驗——不過,說它是共同的經驗並不意味著它在有關的兩個人身上所引起的反響是同等的。世界上有愛者,也有被愛者,這是截然不同的兩類人。往往,被愛者僅僅是愛者心底平靜地蘊積了好久的那種愛情的觸髮劑。每一個戀愛的人都多少知道這一點。他在靈魂深處感到他的愛戀是一種很孤獨的感情。他逐漸體會到一種新的、陌生的孤寂,正是這種發現使他痛苦。因此,對於戀愛者來說只有一件事可做。他必須盡可能深地把他的愛情禁錮在心中;他必須為自己創造一個全然是新的內心世界——一個認真的、奇異的、完全為他單獨擁有的世界。我還得添上一句,我們所說的這樣的戀愛者倒不一定得是一個正在攢錢準備買結婚戒指的年輕人——這個戀愛者可以是男人、女人、兒?,總之,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個人。

至於被愛者,也可以是任何一種類型的人。最最粗野的人也可以成為愛情的觸髮劑。一個顫巍巍的老爺子可能仍然鍾情於二十年前某日下午他在奇霍街頭所見到的陌生姑娘。牧師也許會愛上一個墮落的女人。被愛的人可能人品很壞,油頭滑腦,染有不良惡習。是的,戀愛者也能像別人一樣對一切認識得清清楚楚——可是這絲毫也不影響他的感情的發展。一個頂頂平庸的人可以成為一次沼澤毒罌粟般熱烈、狂放、美麗的戀愛的對象。一個好人也能成為一次放蕩、墮落的戀愛的觸髮劑,一個絮絮叨叨的瘋子沒準能使某人頭腦裡出現一曲溫柔、淳美的牧歌。因此,任何一次戀愛的價值與質量純粹取決於戀愛者本身。 正因如此,我們大多數人都寧願愛而不願被愛。幾乎每一個都願意充當戀愛者。道理非常簡單,人們朦朦朧朧地感到,被人愛的這種處境,對於許多人來說,都是無法忍受的。被愛者懼怕而且憎恨愛者,這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愛者總是想把他的所愛者剝得連靈魂都裸露出來。愛者瘋狂地渴求與被愛者發生任何一種可能的關係,縱使這種經驗只能給他自身帶來痛苦。

前面提到過,愛密利亞小姐結過一次婚。這個奇異的插曲不妨在這裡交代一下。請記住,這一切都發生在很久以前,這是愛密利亞小姐遇到羅鍋之前在愛情這一問題上僅有的一次親身經驗。 小鎮那時和現在沒什麼兩樣,除了當時的店舖是兩家而不是三家,沿街的桃樹比現在更彎曲些,更細小些。那時候愛密利亞小姐十九歲,父親死了已有好些個月了。當時鎮上有個紡織機維修工,名叫馬文馬西。他是亨利馬西的兄弟,雖然若是認識他們,你怎麼也不會想到他們是哥兒倆。因為馬文馬西是本地最俊美的男子——身高六英尺一,肌肉發達,有一雙懶洋洋的灰眼睛和一頭鬈髮。他生活富裕,工資不少,有一隻金表,後面的蓋子打開來是一幅有瀑布的畫。從物質與世俗的觀點看,馬文馬西是個幸運兒;他無需向誰點頭哈腰,便能得到他需要的一切。但是倘若從一個更加嚴肅、更加深刻的觀點來看,馬文馬西就不能算一個值得羨慕的人了,因為他禀性邪惡,他的名聲即使不比縣里那些不良少年更臭,至少也和他們一樣臭。當他還是個半大不大的小子時,有好幾年,他兜里總揣著一隻風乾鹽漬的人耳朵,那人有一回與他用剃刀格鬥,被他殺了。他僅僅為了好玩,便把松林里松鼠的尾巴剁下來。他左邊後褲兜里備有禁止使用的大麻菸葉,誰意志消沉不想活了,他就幫他們一把。可是儘管他名聲壞,這一帶還是有許多女的喜歡他——當時縣里有好幾個年輕姑娘,都是頭髮潔淨,眼光溫柔,小屁股的線條怪可愛,算得上風姿綽約。這些溫柔的女孩子都給他一個個糟蹋了,羞辱了。最後,在他二十二歲那年,這個馬文馬西挑上了愛密利亞小姐。這位孤僻、瘦長、眼光古怪的姑娘正是他思慕的人。他看中了她倒並非因為她廣有錢財,而是僅僅由於愛。

而愛情也使馬文馬西起了變化。在他戀上愛密利亞小姐以前,在這樣一個人的身上到底有沒有心肝,這樣一個問題是可以提出來的。不過他的性格之所以發展到這個地步,也不是毫無來由的。他來到這個世界的最初階段非常艱辛。他的父母——這樣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生下七個自己不想要的孩子。這是一對放浪的年輕人,愛釣魚,喜歡在沼澤一帶逛來逛去。他們幾乎每年都要添一個孩子,這些小孩在他們眼裡都是累贅。晚上他們從工廠下班回家,看到孩子時的那副表情,彷彿那些都是不知從哪兒來的野種。孩子一哭,就得挨揍,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學會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房間裡找上一個最陰暗的角落,盡可能隱蔽地把自己藏起來。他們瘦得像白毛小鬼,他們不愛講話,連兄弟姐妹之間也不講。他們的父母終於把他們徹底拋棄,死活全看鎮上的人是否慈悲為懷了。那是一個難捱的冬天,工廠停產快三個月了,誰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不過這個鎮子是不會眼看白種孤兒在街頭活活餓死的。因此上就出現了這樣的結果:最大的八歲孩子走到奇霍去,在那兒消失了——興許是他在哪兒爬上一列貨車,進入紛紛擾擾的大世界了。這可誰也說不上來。另外三個孩子由鎮上輪流養活,從一家的廚房吃到另一家的廚房。由於他們身體孱弱,不到復活節就都死了。剩下的兩個就是馬文馬西和亨利馬西,他們讓一家人家收留了下來。這里鎮上一個善良的女人,名叫馬麗哈爾太太,收容了他們哥兒倆,視同己出。他們就在她家長大,受到很好的照顧。

然而兒童幼小的心靈是非常細嫩的器官。冷酷的開端會把他們的心靈扭曲成奇形怪狀。一顆受了傷害的兒童的心會萎縮成這樣:一輩子都像桃核一樣堅硬,一樣佈滿深溝。也可能,這樣的一顆心會潰爛脹腫,以至於體腔內有這樣一顆心都是一種不幸,連最普通不過的事也會輕易使這個人煩惱、痛苦。後一種情況就發生在亨利馬西的身上。他恰好是他哥哥的反面,是鎮上第一厚道第一溫和的人。他把工資借給倒了霉的人花。早先,逢到星期六夜晚,人家去咖啡館玩樂,撇下孩子不管,他就主動去給人家看孩子。不過他又是個愛害臊的人。從外表上就看得出他的心在腫脹、在受苦。可是馬文馬西呢,卻越來越無法無天、粗暴殘忍。他的心硬得像撒旦頭上的那隻角。一直到他愛上愛密利亞小姐之前,他帶給他弟弟和撫養他的好大娘的,除了羞辱和麻煩,就再也沒有別的了。

可是愛情徹底改變了馬文馬西的性格。他傾慕愛密利亞小姐足足兩年,卻從不去表白。他常常站在她店鋪門口附近,便帽拿在手裡,灰眼睛裡流露出溫順、渴念和恍恍惚惚的神情。他行為也徹底改好了。他對養母十分孝順,對弟弟十分友愛。他把工錢攢了起來,學會了過日子。他甚至還伸出手去希望得到上帝的垂憐。 星期天,再不見他躺倒在前廊地上,成天不是唱就是撥弄吉他。他上教堂去做禮拜,參加所有的宗教集會。他還學習好的禮貌:他訓練自己見到婦女要站起來讓座,他不再罵娘,打架,亂用上帝的名義詛咒。兩年裡,他通過了考驗,在各個方面都改善了自己的品性。在兩年終了時,一天晚上,他去見愛密利亞小姐,帶了一束沼澤里採來的花、一口袋香腸和一隻銀戒指——那天晚上,馬文馬西向她表白了自己的愛情。

而愛密利亞小姐也真的嫁給了他。事後,每一個人都感到莫名其妙。有人說,這是因為她想撈一些結婚禮物。也有人認為這是愛密利亞小姐在奇霍的那位姑奶奶沒完沒了嘮叨的結果,那是個不饒人的老太太。總之一句話,她跨著大步走下教堂的過道,身上穿著她亡母的新娘禮服,一件黃緞子的長裙,穿在她身上至少短十二英寸。那是一個冬日的下午,明亮的陽光穿過教堂紅寶石色的玻璃窗,給聖壇前這對新人投上一種奇異的光彩。牧師念婚禮祝福詞時,愛密利亞小姐老是做一個奇怪的動作——用右掌心蹭她的緞子禮服的邊緣。原來她是想摸她的工褲兜呢,因為摸不著,臉上就顯出了不耐煩、不喜歡和不高興的神情。等牧師的祝福詞說完,祈禱文也念畢,愛密利亞小姐便急急忙忙衝出教堂,連丈夫的手臂也沒挽,領前少說也有兩步。

教堂到店鋪沒幾步路,因此新娘新郎是步行回家的。據說,在路上,愛密利亞就談起她打算與一個農民做的一車引火劈柴的買賣。老實說,她對待新郎和對待進店來買一品脫酒的顧客根本沒什麼區別。不過到這時為止,一切還算是正常的;整個小鎮都感到高興,人們看到愛情在馬文馬西身上起了作用,也盼望他的新娘因此而有所轉變。至少,他們指望這場婚事能讓愛密利亞脾氣變和順一些,讓她像一般婚後的少婦那樣,長得豐腴一些,而且最終成為一個靠得住的婦人。 他們錯了。據那天晚上扒在窗子上偷看的那些小男孩說,事情的真實過程是這樣的:新娘和新郎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這是愛密利亞小的黑人廚子傑夫給準備的。新娘每一道菜都添了一回,而新郎僅僅像小鳥似地啄了幾口。接著新娘就去處理她每天要幹的日常瑣事——看報,繼續盤點存貨,等等。新郎在樓梯口轉來轉去,臉上顯出心旌搖盪、痴癡呆呆與喜氣洋洋的模樣,但誰也沒管他。到了十一點鐘,新娘拿起一盞燈上樓了。新郎緊跟在後面。到這時為止,一切都還是正常的,可是以後的事,便有瀆神明了。 不到半小時,愛密利亞小姐穿了馬褲和一件卡其茄克,步子重甸甸地走下樓來。她臉色發暗,因此看上去很黑。她砰地關上廚房門,惡狠狠地踢了一下。接著, 她控制住自己,她通了通火,坐了下來,把腳擱在爐架上。她讀《農民年鑑》,喝咖啡,用她父親的煙斗抽了一袋煙。她面部表情嚴厲、冷峻,臉色倒是一點點褪回到正常狀態了。有時她停下來,把《年鑑》上的某項小知識草草地抄到一張紙上。快天亮時,她進入她的辦公室,取下打字機的套子,這打字機她剛買不久,正在學怎樣使用。整個新婚之夜,她就是這樣度過的。天亮以後,她彷彿什麼事也沒發生似的,到後院去乾木匠活了。她做的是一隻兔籠,這活兒她上星期開的頭,打算做好後賣給別人。 一個新郎無法把自己心愛的新娘帶上床,這件事又讓全鎮都知道了,其處境之尷尬、苦惱可想而知。那天馬文馬西下樓來時,身上還穿著結婚的漂亮衣服,臉上卻是愁云密布。天知道他這一夜是怎麼過來的。他在後院轉來轉去,瞅著愛密利亞小姐,卻總與她保持一段距離。快晌午時,他想出了一個念頭,便動身往社會城的方向走去。他買回來一些禮物——一隻蛋白石戒指;一瓶當時牌子流行的粉紅色指甲油;一隻銀手鐲,上面有心心相印的圖樣;另外還有一盒要值兩塊五毛的糖果。愛密利亞小姐把這些精美的禮物打量了一番,拆開了糖果盒,因為她餓了。其他的禮物,她心中精明地給它們估了估價,接著便放到櫃檯上去準備出售了。這天晚上也和前一天晚上一樣,唯一不同的是愛密利亞把她的羽毛褥子搬了下來,在廚房炕上搭了個鋪,她睡得還算香。 事情就這樣一連持續了三天。愛密利亞小姐像平時一樣照料她的買賣,對離這兒十英里的一條公路上要修一道橋這個謠傳很感興趣。馬文馬西還是出出進進地跟在她後面,從他臉上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來他是在受罪。到了第四天,他幹出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他到奇霍去請了一位律師回來。接著在愛密利亞小姐的辦公室裡,他簽署了一份文件,把自己全部財產轉讓給她——這裡指的是一塊十英畝大小的樹林地,是他用攢下來的錢購置的。她繃著臉把文件研究了好半天,想弄清這裡面會不會有什麼鬼,接著便一本正經地放進寫字桌抽屜裡歸檔。那天下午,太陽還老高,馬文馬西便獨自帶了一夸脫威士忌到沼澤地去了。快天黑時他醉醺醺地回來了,他眼睛濕漉漉,睜得老大,他走到愛密利亞小姐跟前,把手搭在她肩膀上。他正想說什麼,還沒開口,臉上就挨了她揮過來的一拳,勢頭好猛,使他一仰脖撞在牆上,一顆門牙當時就斷了。 接下去的情形只能粗線條地勾勒一下了。打開了頭,愛密利亞小姐只要她男人來到她手夠得到的地方,只要看到他喝醉,二話不說就揍。最後她終於把他攆出了家門,他只得在眾人面前丟臉出醜了。白天他總是在愛密利亞小姐地界以外盤桓,有時他板著一張瘋瘋癲癲的臉,拿著他那支步槍,坐在那裡一面擦槍,一面呆呆地盯住愛密利亞小姐。如果愛密利亞小姐心裡害怕,她也沒有顯露出來。可是她的神情更嚴峻了,過上一陣,她便往地上啐口唾沫。他幹的最後一件傻事是一天晚上從她店面的窗子裡爬進去,在裡面黑頭里坐著,什麼目的也沒有,一直坐到翌日早晨她下樓來。為這件事,愛密利亞小姐立即動身上奇霍的法庭去,一心以為能告他一個“非法入侵”的罪,把他弄進監獄。馬文馬西那天離開了小鎮,沒人見他離去,也不知道他去哪兒了。走的時候,他在愛密利亞小姐的門底下塞進去一封信,這是一封奇怪的長信,一半用鉛筆另一半用鋼筆寫成。這是封熱情洋溢的情書,但裡面也含有威脅。他發誓在這一生里一定要向她施加報復。他的結婚生活一共持續了十天。全鎮的人都感到特別滿意,在看到某人為一種邪惡、可怕的力量摧毀時,人們常常會產生這樣的感情。 馬文馬西的一切財產都落到了愛密利亞小姐手裡——他的林地、他的金表、他所擁有的一切。可是她好像並不怎麼看重它們。那年冬天,她把他的三K黨的長袍剪開來蓋她的煙草苗。其實,馬文馬西所做的一切僅僅是使她更富裕,使她得到愛情。可是,奇怪的是,她一提起他就咬牙切齒。她講起他時從來不用他的名字,而總是嘲諷地說“跟我結婚的那個維修工”。 後來,當有關馬文馬西的駭人聽聞的故事傳回到小鎮上來時,愛密利亞小姐高興極了。因為一旦擺脫了愛情的羈絆,馬文馬西真正的性格終於顯露出來了。他成為一個罪犯,他的相片和名字登在州里所有的報上。他搶過三家加油站,用一支鋸短了槍管的槍搶劫了社會城的大西洋太平洋公司大西洋太平洋公司,美國的一家聯營超市,在各大小城市都有分號。 。人們還懷疑是他殺死了大名鼎鼎的攔劫犯瞇眼山姆。所有這些案子都與馬文馬西的名字有關,因此他成了聞名數縣的大惡棍。最後,法律還是捕獲了他。那一天他喝醉了酒,躺在一家旅舍的地板上,吉他扔在一邊,右腳的鞋子裡有五十七塊錢。他受審,判了罪,關押在亞特蘭大附近的一所監獄裡。這使愛密利亞小姐感到心滿意足。 啊,所有這一切都發生在很久以前,這就是愛密利亞小姐結婚的故事。為了這件怪事,鎮上的人樂了好一陣子。雖然這次戀愛表面上的情況是又可悲又可笑的, 你必須記住,真正的故事發生在戀愛者本人的靈魂裡。因此,對於這一次或是別的所有的戀愛,除卻上帝之外,還有誰能當最高的審判者呢?就在咖啡館開張的那天晚上,有幾個人突然想起了蹲在遠方陰暗的大牢裡的那位潦倒的新郎。在以後的歲月裡,馬文馬西也並沒有被鎮上的人完全忘記。人們只是當著愛密利亞小姐和小羅鍋的面從來不提他的名字而已。可是對他那次熱戀和他的罪行的記憶,對他在監獄的牢房裡情況的思念,總像是一個令人不安的陪音,隱藏在愛密利亞小姐愉快的戀愛和咖啡館歡樂的氣氛底下。因此請讀者別忘了這位馬文馬西,因為他將在以後要發生的故事裡扮演一個可怕的角色。 在商店變成咖啡館以後的四年中,樓上的房間沒有起什麼變化。屋子的這一部分還和愛密利亞小姐出生時一樣,也和她父親在世時一樣,而且很可能與她爺爺那會兒一樣。前面說過,樓上三間房間一塵不染,連最小的物件也有其固定的位置。每天早晨,愛密利亞小姐的用人傑夫把每件東西都撣去灰塵,擦乾淨。前房是屬於李蒙表哥的——馬文馬西獲准在店裡度過幾個夜晚時住的就是這個房間,不過再早,這是愛密利亞小姐父親的房間。房間裡有一?大衣櫃,一隻帶鏡子的小衣櫃,上面鋪著一塊漿得很硬的有花邊的台佈,還有一張大理石面的桌子。那張床碩大無朋,是有四根黑檀木雕花柱子的老式眠床。床上有兩條羽毛褥子,有長墊枕,還有一些手工編織的小裝飾。床很高,床邊有個兩級的木磴梯——以前誰也不用,可是李蒙表哥每天晚上把它拉出來,很莊嚴地拾級而上。除了磴梯,還有一隻畫著些粉紅玫瑰的瓷夜壺,為了雅觀起見,給推在看不見的角落裡。光溜溜的暗色地板上沒有鋪地毯,窗簾是一種什麼白布料做的,四緣也飾有花邊。 客廳的另一頭是愛密利亞小姐的臥室,房間更小些,非常樸素。床比較窄,是松木的。有一隻帶鏡的小衣櫃,裡面放她的馬褲、襯衫和禮拜天穿的出客衣服,她在壁櫃裡釘了兩隻釘子,好掛她的大雨靴。窗簾、地毯、各種裝飾品都一概沒有。 當中那個大房間,也就是客廳,倒是頗為講究。壁爐前放著一張檀木的沙發,沙發上蒙的綠綢子已經磨白。幾張大理石面的桌子,兩架“勝家”牌縫紉機,一隻大花盆,種的是蒲葦——一切都挺有氣派,挺排場。客廳裡最重要的家具是一隻玻璃門的大櫃,裡面放了不少珍貴的紀念品和古玩。愛密利亞小姐給這份庋藏增添了兩件寶貝——一件是從一棵水橡樹上收下來的一顆大橡實,另一件是只絲絨盒子,裡面放著兩粒灰色的小石子。有時候,愛密利亞小姐沒事可干了,便取出絲絨盒,站到窗前去,把石子倒在掌心,詳細端詳,表情顯得既著迷又崇敬,也有幾分畏懼。這是愛密利亞小姐自己的兩顆腎結石,幾年前在奇霍由一位大夫給她取出來的。這次手術從開頭到結尾都是次可怕的經歷,她唯一的收穫便是這兩顆小石子;她當然要極端重視這兩顆石子,否則這筆買賣就顯得更吃虧了。因此她保存著它們,在李蒙表哥來她這兒住的第二年上,把它們作為飾物鑲嵌在一條錶鍊上,然後把錶鍊送給了李蒙。她增添的另一件收藏,那顆大橡實,更是為她珍惜——可是每逢她瞅著橡實時,臉容總是愁苦、困惑的。 “愛密利亞,這種東西有什麼意義嗎?”李蒙表哥問她。 “哦,這不過是一顆橡實,”她回答道。 “是我在大爸爸死的那天下午撿的。” “這說明什麼?”李蒙表哥緊釘著不放。 “我是說,這只不過是那天我在地上發現的一顆橡實。我把它撿起來就放進口袋了。可是我也不知道為的是什麼。” “收藏的原因也夠怪的,”李蒙表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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