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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部01-10節

朗讀者 本哈德·施林克 19123 2018-03-21
第01節 漢娜離開這座城市之後,我走到哪兒都期望能見到她,這種情況持續了好長一段時間。後來我才習慣於下午沒有她,我才在閱讀或隨便翻閱書籍時停止自問,哪些書適合朗讀。過了一段時間,我的肉體才不再對她的肉體那麼渴望了。有時候,我自己也注意到了我的胳膊和大腿在睡覺時是怎樣地在尋摸著她。我哥哥多次在飯桌上開我的玩笑,說我在睡覺時叫喊著漢娜。我還記得我在課堂上魂不守舍,只是在想她的情景。最初幾周里所具有的這種令我痛苦萬分的負疚感後來消失了。我避開她住過的房子走另外的路,而且,半年後我的家搬到了另外的一個城區裡。不是我把漢娜忘記了,而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對她的回憶自己停止了,不再伴隨我了。回憶被留在了身後,就像一列火車繼續向前行駛而把一座城市留在其後一樣。它依然存在,在什麼地方潛伏著,我可以隨時駛向它,得到它。但是,我不必非這樣做不可。

我記得,中學生活的最後幾年和大學生活的最初幾年我過得非常愉快,但是,能讓我說得出的幸福又微乎其微。我沒費甚麼力氣就完成了學業,中學結業考試和出於無奈而選擇的法律專業對我來說沒什麼了不起,友愛、情愛和離別對我來說也沒什麼了不起,什麼都不在話下。我把一切都看得很輕,這樣,一切對我來說都很輕鬆。也許正因為如此,記憶中的內容才如此之少。或許這種少只是我的一種感覺?我也在懷疑我現在的這種認為當年我過著幸福生活的感覺符合當年的實際嗎?如果我再往前追憶的話,就會想起足以令我感到痛苦難堪的情景,我也就會意識到,雖然我告別了對漢娜的回憶,但卻沒有戰勝它。漢娜不會使我再低三下四了,我也不會再卑躬屈膝了,我不再欠誰什麼,不再感到內疚,不會再與任何人如此相愛,以至於她的離去會讓我感到痛苦。當時,我對這些並沒有這麼清楚地思考過,但卻明顯地感覺到了。

我養成了傲慢自大、目空一切的習慣,表現得對任何事情都不聞不問,都無動於衷和不困不惑。我不參與任何事情。我還記得,有位老師對此看得很清楚。一次他與我談起此事,我很傲慢地就把他打發掉了。我也記得索菲。在漢娜離開這座城市不久,索菲被診斷患有肺結核。她在療養院度過了三年的光陰,在我剛上大學時她回來了。她感到孤獨寂寞,在尋找與老朋友的聯繫,這樣,我很容易就贏得了她的心。我們一起睡過覺之後,她發現我的心不在她那兒,她含著眼淚說:"你怎麼了,你出了什麼事?我還記得,我的祖父去世前,在我最後一次去看望他的時候,他要給我祝福,我都解釋說我不信這個,它對我毫無價值。當時,我對自己的這種行為還感到沾沾自喜,現在想起來簡直木可思議。我也記得,一個小小的示愛的手勢,不管這手勢是針對我的還是對別人的,都會讓我激動得喉嚨咬住。有時候,電影裡面的一個情節就足以使我如此激動。我既麻木不仁又多愁善感,這甚至連我自己都難以置信。

第02節 我又見到漢娜是在法庭上。 那不是第一次對集中營罪犯的開庭審判,也不是規模很大的一次。有位教授就這次審判開了一門課,他希望藉助學生們的幫助對整個審判過程進行追踪並對此加以分析。他是當時為數不多的對納粹歷史及有關的審判程序進行研究的人士之一。我已記不得了他要考查、證明或者駁斥什麼。我記得在課堂上我們就禁止追加懲罰進行過討論。根據他們犯罪時就業已存在的刑法的有關條款來審判那些集中營看守和劊子手就足夠了嗎?或者視其犯罪之時人們如何理解運用這些刑法條款,並要看這些條款是否也涉及到他們?什麼是法?是法律條文的規定還是在社會上真正被實施和遵守的東西?或者,法就是在正常情況下必須加以實施和遵守的東西,不管它們是否已被寫進法律條文?那位教授是一位流亡國外後歸來的老先生,但在德國法學界仍是一位局外人。他以他的淵博學識,但同時又保持一定距離地參加了關於一些問題的討論,不過,那些問題都是些不能靠學問解決的問題。 "仔細觀察一下那些被告人,您將找不出任何一個真的認為他當時可以殺人的人。"

我們上的那門課在冬季學期開始,法庭的審判在年初,審判持續了很長時間。從星期一到星期四法庭開庭審判。教授每天都指派了一組學生做文字記錄。星期五大家坐下來討論,把一周來的審判情況清理出來。 清理!清理過去!我們參加這門課的學生把自己看做是清理的先鋒。在過去的可怕歷史上已經積滿了一層塵埃,我們用力地把窗戶打開,讓最終能捲起這種塵埃的風進來。但是我們還要為人們的呼吸、人們的視覺而負責。同樣,我們也不完全依賴我們的法律知識。必須要進行審判,這對我們來說是確定無疑的。到目前為止,對這個或那個集中營的看守或劊子手的審判流於膚淺,這我們來說同樣是確定無疑的。那些利用看守和劊子手的人,那些沒有阻止他們的人,或者至少在一九四五年該揭發檢舉他們而沒有這樣做的人現在被送上了法庭。我們在清理工作中對他們進行審判,譴責他們的可恥行為。

我們這些人的父母在第三帝國時期扮演的角色也完全不同。有些人的父親參加了戰爭,其中有兩位或三位是德國國防軍的軍官,有一位是納粹黨衛軍兵器部的軍官,有幾位在司法、行政機構發跡升遷。我們的父母中也有教師和醫生,其中一位同學的叔叔是和帝國內政部長共事的高級官員。我敢肯定,只要我們問起他們而他們又給我們答复的話,他們所要告訴我們的會是五花八門。我的父親不想講他自己,但是我知道,他哲學講師的位子是因為預告要開一門關於斯賓諾莎的深而丟掉的。做為一家出版旅遊圖和導遊手冊的出版社的編輯,他帶領我們全家度過了那場戰爭。我怎麼能譴責他是可恥的呢?但是我還是這樣做了。我們都譴責我們的父母是可恥的,如果可能的話,我們還起訴他們,因為一九四五年之後他們容忍了他們周圍的罪犯。

參加我們這門課的學生形成了一個擁有自己的明顯特徵的小組。起初其他學生稱我們為集中營問題研究班,不久之後我們自己也如此稱呼起來。對我們的所作所為,一些人不感興趣,更多的人感到驚訝,另一些人感到反感。現在我想,我們在了解這段可怕的歷史並在試圖讓其他人也了解這段可怕歷史的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熱情,的確令人反感。我們讀到、聽到的事實真相越可怕,控訴和清理的任務也就越明確。即使是令我們窒息的事實真相,我們也要勝利地高舉著它們。瞧這! 我報名參加這個研討班完全是出於好奇,因為這樣就可以換點其他內容了,否則一味是買賣法、犯罪和參與犯罪、德國中世紀法典或古代法律哲學。我把已經養成的傲慢自大、目空一切的習慣也帶到了班上。不過,在那個冬季裡,我越來越不能自拔,不是不能從我們所讀、所看到的事實真相中自拔,也不是不能從研究班的學生們所表現出的熱情中自拔。起初,我只想分擔一點同學們的科學、政治或倫理道德方面的熱情,但是,這不過是自欺而已。我越來越想更多地參與,想與他們分擔全部熱情。其他人可能還是覺得我仍!日與他們保持著距離,認為我高傲自大。可我在那個冬季的幾個月裡自我感覺不錯,覺得已屬於那個研究班了,覺得我了解了自己、自己所做的事和與我共事的同學。

第03節 法庭的審理在另外的一個城市裡進行,開車去那裡需要近一個小時的時間。此前,我與那個城市從未發生什麼關係。另外一位同學開車,他是在那里長大的,對那裡的情況非常熟悉。 那是一個星期四。法庭的審理在星期一就開始了,前三天的審理時間都用於辯護律師為辯護人提申請。我們第四組將要經歷的是法庭對被告人的直接審理、這將是法庭審理的真正開始。 我們輕鬆愉快,情緒高漲地沿著山路在盛開的果樹下面行駛。我們的所學總算有用武之地了,我們感覺自己不僅僅是觀眾、聽眾和記錄員,觀審、聽審和做記錄是我們對清理工作所做的一份貢獻。 這座法庭是一座世紀之交的建築,但又沒有當時法庭建築所常有的富麗堂皇和睦俄昏暗。刑事陪審法庭開庭的大廳裡,左邊是一排大窗戶,乳白色的玻璃擋住了人們從裡向外張望的視線,但卻擋不住從外面照射進來的光線。檢察官們坐在窗前,在明媚的春天和夏日里人們只能辨認出他們的輪廓。法庭上坐著三位身著黑色長袍的法官和六位陪審員。他們坐在大廳的正面,在他們右側的長椅上坐著被告人和辯護律師。由於人數眾多,桌椅一直擺到大廳中間,擺到了觀眾席前。有幾位被告和辯護律師背對著我們坐著,其中就有漢娜。當她被傳喚,站起來走向前面時,我才認出她來。當然,我立即就听出了她的名字:漢娜·史密芝。隨後我也辨認出了她的形體,她的頭,她的脖頸,她的寬闊的後背和她那強健有力的手臂,令我感到陌生的是那盤起來的頭髮。她站在那兒,挺著胸,兩腿紋絲不動,手臂鬆弛下垂,穿著一件藍色的短袖上衣。我認出了她,但是,我什麼感覺都沒有,我什麼感覺都沒有。

當法官問到她是否願意站著時,她說是;當問她是否於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在赫爾曼市附近的一個地方出生,現年四十三歲時,她說是;當問她是否在柏林的西門子公司工作過並於一九四三年秋去了黨衛隊時,她說是。 "您是自願去黨衛隊的嗎?" "是的。" "為什麼?" 漢娜沒有回答。 "儘管西門子給您提供了一個做領班的職位,您還是去了黨衛隊,對嗎?" 漢娜的辯護律師跳了起來:"儘管在這裡是什麼意思?這不就是假設一個女人應該更喜歡在西門子做個領班而不應該去黨衛隊嗎?您沒有任何理由就我的委託人的決定提出這樣的問題。"

他坐下了。他是誰一的一位年輕的辯護人,其他人都上了年紀,有幾位很快就暴露出來是老納粹。漢娜的辯護人制止了他們使用隱語和推論。但是,他很急躁,這對他的委託人非常不利,就像他的同事們的滿口納粹論調對他們的委託人也十分不利一樣。儘管他的話讓審判長看上去不知所措,使他對漢娜為什麼去了黨衛隊這個問題不再刨根問底,但是他的話給人留下一個印象,那就是,她去黨衛隊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並非迫不得已。一位陪審法官問了漢娜想在黨衛隊裡做什麼工作。漢娜解釋說,黨衛隊在西門子和其他工廠徵聘女工做替補看守,這樣,她就報了名,並被錄用了。儘管她做了這樣的解釋,但是,人們對她的不佳印像已無法改變了。 審判長要求漢娜用是與否來證實下列問題:是否直到一九四四年年初一直在奧斯威辛,是否於一九四四年與一九四五年之交的冬天被派往克拉科夫一所小集中營,與那裡的被關押者一起西行並到達了目的地,是否在戰爭結束時到過卡塞爾,是否從那以後經常更換居住地。她在我的家鄉住了八年,那是她居住時間最長的一個地方。

"經常更換居住地就能證明有逃跑的嫌疑嗎?"辯護律師用很明顯的諷刺口吻問道。 "我的委託人每次更換居住地都在警察局登記和註銷戶籍。沒有任何跡像說明她要逃跑,她也掩飾不了任何事情。逮捕法官認為我的委託人受到的指控嚴重,面臨引起公憤的危險,他感到無法容忍。難道這可以成為剝奪她人身自由的理由嗎?我尊敬的法官先生,這是納粹時期抓人的理由,是納粹時盛行的做法,納粹之後被廢除了,這種做法現在早已不存在了。"辯護律師說話時帶有一種人們在兜售下流故事時所表現的不良用心和洋洋得意。 我對此感到震驚。我發現,我認為逮捕漢娜是自然的和理所當然的,不是因為人們對她提出了控告、嚴重譴責和強烈懷疑——關於這些我還一點不知詳情,而是因為把她關在單人牢房裡她就會從我的世界中,從我的生活中消失。我想離她遠遠的,讓她遠不可及,讓在過去幾年裡成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的她變成一種記憶,僅僅是一種記憶。如果辯護律師成功的話,那就意味著我必須做好再次見到她的準備,我就必須使自己清楚我是否見她和如何見她。而且,我看不出他怎麼能不成功。如果漢娜到目前為止沒有企圖逃跑,那麼她為什麼現在要去這麼做呢?她能掩飾什麼呢?這恰是逮捕她的一個理由。 審判長看上去又不知所措了。我發現這是他的一個計策。每當他認為某種意見具有阻礙性和令他感到不愉快時,他就摘掉眼鏡,用近視的、不肯定的目光打量著發表意見的人,同時皺著眉頭,或者避而不談已經發表的意見,或者開始這樣發問:"您的意思是……"或"您是想說……"並用另一種方式重述一遍別人發表的意見,讓人確實感到他對此不感興趣,同時也使人相信逼他是沒用的。 "您的意思是逮捕官錯誤地估計了下面的情況:被告人沒有對書面的傳訊做出反應,沒有去找警察局、檢查院和法官?您是想提交一份撤銷逮捕令的報告嗎?" 辯護律師提交了一份這樣的報告,被法庭駁回了。 第04節 法庭的審理我一天都沒有錯過,其他同學對此感到奇怪,教授對此表示讚賞,因為,這樣一來,我們當中就有了一位能把上一組同學的所見所聞傳達給下一組同學的人。 只有一次漢娜向觀眾和我這邊看了看,否則的話,在所有審理的日子裡,當她被一位女看守帶進來時和坐下之後,她都把目光投向法庭的長椅上。這使她看上去很傲慢,同樣使她顯得傲慢的是她與其他被告人不交談,與她的辯護律師也幾乎不說什麼。不過,法庭審理持續時間越長,其他被告人之間的交談也越少。他們在法庭中間休息時與親朋好友站在一起交談,早上在觀眾席上看到他們時,向他們招手呼喚。漢娜在法庭休息時仍舊留在她的座位上。 這樣一來我只能從後面看她。我可以看到她的頭、她的脖頸和肩膀。我研究她的頭、她的脖頸和她的肩。如果事情與她有關時,她會把頭抬得特別高。當她感到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時,或遭到了誹謗中傷和攻擊時,或吃力地回答問題時,她都把肩往前探,脖頸青筋就暴漲起來。她的反駁總是不成功,她的肩也就總是又垂下來。她從未聳過肩,也從未搖過頭。她太緊張了,以至於連聳肩、搖頭所要求的輕鬆自如的動作都做不到。她也不允許自己把頭偏著,也不允許自己低頭或者靠著。她僵硬地坐著,這種坐姿一定很痛苦。 有時候,一咎頭髮慢慢地從她的髮夾中掉出來,捲曲在一起垂在脖頸上,在穿堂風中來回飄擺。有時候漢娜穿一件連衣裙,它的領口很大,以致她左肩膀上面的一塊胎痣都露了出來。這使我想起我把她脖頸上的頭髮吹開然後去親吻那塊股清、親吻她的脖頸的情景。但是,這種回憶只是一種記憶而已,我什麼感覺都沒有。 在持續了幾周長的法庭審理期間,我什麼感覺都沒有,我的感覺就像麻木了一樣。我也偶爾刺激過它,盡可能十分清楚地去想像漢娜被指控的那些行為,同時我也去回想她脖頸上的頭髮和她肩膀上的那塊胎痣。結果就像用手拖了一下打了麻醉藥的胳膊一樣,胳膊不知道被手掐了一下,而手卻知道它把胳膊掐了,大腦起初也分不清這兩種感覺,但下一步就把二者分得十分清楚了。也許手用力太大,被掐的地方一時會蒼白無血色,過了一會兒血液才流通,被掐的地方才又恢復了血色,但是,感覺卻沒有隨之回來。 是誰給我打了麻醉藥呢?是我自己,因為若不麻木不仁的話,我能承受得了嗎?這種麻木不仁不僅僅在法庭的大廳裡起作用,它不僅僅使我能夠面對漢娜——我好像不是我,而是我的一位熟人,一位愛過她、渴望過她的熟人,它還使我與我身邊所有的人都相處得平平淡淡,不論是在大學裡的與朋友相處,還是在家裡的與父母及兄弟姐妹相處。 過了一段時間,我發現,類似的麻木不仁在其他人身上也可以觀察到,但在辯護律師身上你觀察不到這種麻木不仁。在整個審理期間,他們始終是吵吵鬧鬧、非常自負地爭高爭低,有時過分尖刻,有時大吵大鬧、厚顏無恥,其程度根據個人氣質和政治素質而有所不同。雖然審理已使他們精疲力竭,使他們到了晚上也疲憊不堪或者聲音更尖銳刺耳,可是經過一夜的養精蓄銳,他們第二天又和前一天一樣,吵吵嚷嚷地上陣了。那些法官也並不示弱,每天都鬥志昂揚。但他們並沒有達到預期結果,這首先因為審理對象和結果太使他們震驚,而後麻木不仁又開始發揮了作用。這種麻木不仁在審判員和陪審員身上體現得最明顯。在最初幾週的審理中,當他們聽到那些可怕的事實時,明顯地表現出震驚或者強做鎮定自若:有時講述人淚流滿面,有時泣不成聲,有時非常具有煽動性,有時又偶然若失。後來,他們的面部表情就又趨於正常了。他們相互之間也能笑著在對方的耳邊低聲評論什麼,或者當一位證人事無鉅細地做證時,他們也開始不耐煩地嘆氣。在審理期間,當需要到以色列一位女證人那兒取證的消息被公佈時,人人爭先恐後。其他同學總是被新的事實所震驚,他們每週只來一次法庭,每次都要面對可怕的歷史打破他們的日常生活的事實。我卻日復一日地留在法庭,冷眼旁觀他們的反應。 集中營的囚犯如何才能一個月接著一個月地活過來,如何才能適應自己,如何才能對新來囚犯的驚恐萬狀冷眼視之呢?麻木不仁!他們以同樣的麻木不仁對待殺人和死亡。那些倖存者留下的所有文字材料都記載了這種麻木不仁。這種麻木不仁削弱了生命的作用,使不法行為肆無忌憚,使用毒氣殺人和焚燒人的行為變成了家常便飯。在那些罪犯寥寥數語的說明中可以看到,他們也把毒氣室和焚燒爐看做是日常生活,把他們自己的作用看得很輕,把他們的肆無忌憚和冷漠無情視為一種像被注射了麻醉藥或喝醉了酒一樣的麻痺狀態。在我眼裡,那些被告人好像仍!日而且永久地被束縛在這種麻木不仁中,在某種程度上,他們已變成了化石。 當我對這種麻木不仁的共性進行研究時,當我不僅僅研究罪犯和受害者身上的麻木不仁,而且也對我們這些人——法官、陪審員、檢查官和記錄員,這些後來與此有關人員的麻木不仁進行研究時,當我把罪犯、受害者、死亡者、活著的人、倖存者和永垂不朽者相互進行比較時,我就感覺不舒服,過去感覺不舒服,現在仍然感覺不舒服。允許人們做這樣的比較嗎?當我在發言中做這樣的比較時,我雖然總是強調不應該抹殺罪犯是被迫去集中營還是自願去的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以及是他們自己在忍受痛苦還是給別人帶來痛苦這兩者之間的區別——相反,我們應該特別強調這種區別的重要性,但是,我總是引火燒身——引起別人的震驚和憤怒,如果我的這種觀點不是針對其他人的指責所做出的一種反應,而是在他們尚未對我進行指責之前就提出來的話。我現在自問——當時我就已經開始對自己提出這樣的問題:我們這代人應該如何對待屠殺猶太人的那段可怕的歷史觀?我們不應該認為我們能理解無法理解的事情,不應該去比較無法比較的事情,也不應該去詢問,因為詢問者本人把那可怕的過去變成了一種談話的題材。雖然他們對那可怕的過去毫不懷疑,但卻不把它視為駭人聽聞的奇恥大辱和彌天大罪。我們應該僅僅停留在這種恥辱感和負疚感上嗎?為什麼?我之所以這樣自問,不是因為我參加研究班時所擁有的那種清理和解釋過去的熱情在法庭審理期間消失殆盡了,但是,僅僅審判和懲罰少數幾個人,我們肇事者的後代也僅僅感到那段歷史是駭人聽聞的奇恥大辱和彌天大罪,就可以了嗎? 第05節 第二週,法庭宣讀起訴書。宣讀起訴書用了一天半的時間,使用了一天半的虛擬式。被告首先犯有……此外她犯有……再有她犯有……因此她觸犯了某條某款,此外她犯有這種罪行和那種罪行,她的行為是違法的和犯罪的。漢娜是第四名被告人。 這五名被告都是克拉科夫一所小集中營的女看守。克拉科夫是奧斯威辛的一個外圍集中營。一九四四年春,她們從奧斯威辛被派往那裡。她們是代替在一家工廠的爆炸中被炸死或者炸傷的女看守們。在那家工廠裡,集中營裡的女囚犯們要做工。指控之一是被告們在奧斯威辛的行為,不過,與另一項指控相比,這一指控又顯得不那麼重要了。我已不記得另一項指控是什麼了。它們與漢娜毫無關係而只涉及到另外幾位女看守嗎?難道與另一項指控相比對奧斯威辛的指控就不重要了嗎?或者它本身就不重要?一個在奧斯威辛呆過並由此而被捕的人卻不是因為他在奧斯威辛的行為而遭到指控,這不顯得令人難以容忍嗎? 當然了,這五名被告並不是那所集中營的頭頭。集中營有一名指揮官,一個警衛隊還有其他女看守。一天夜裡,囚犯們被趕著西行,途中遭到轟炸,大部分警衛隊的人和女看守在轟炸中喪了生,有幾位當天夜裡開了小差,而指揮官出發不久就逃得無影無踪了。 那些囚犯在那天晚上的轟炸中本不該有任何人能活下來,但是還是有一對母女活了下來。那位女兒寫了一本關於集中營和那次西行的書,並在美國付樣。警察和檢查院不僅找到了這五名被告,而且還找到了幾位證人,西行隊伍在一個村子遭到轟炸時他們就住在那個村子裡。最重要的證人就是那位女兒和她的留在以色列的母親。女兒專程來到了德國。為了向她的母親取證,法庭、檢查官和辯護人去了以色列。那是審理過程中我唯一沒經歷到的一個片段。 最主要的一項指控是在集中營中進行的挑選。每個月大約有六十名婦女被送出奧斯威辛,同樣也有這個數目的婦女被送進來,這個數目不包括在這期間死掉的。所有的人都清楚,這些婦女在奧斯威辛將被殺掉,這些被送進來的都是在工廠里木能再做工的。那是一家彈藥廠,儘管彈藥廠本身的工作並不繁重,但是在那家彈藥廠裡,婦女們幾乎沒做她們本該做的工作,而是要參加建築,因為年初的一次爆炸使工廠遭到嚴重破壞。 另一項重要指控涉及那個遭到轟炸的夜晚,一切都結束於那一夜。警衛隊和女看守們一起把好幾百號的女囚徒關在了一個村子的教堂裡。大部分村民已經逃離。沒有落下幾枚炸彈,轟炸的目標也許是附近的火車道,或者一座工廠,也許是在空襲一座大城市之後還剩幾枚炸彈,於是隨意亂投下一枚炸彈剛好擊中了警衛隊和女看守們過夜的牧師住宅,另一枚炸彈落到了教堂的塔上。起初是搭著了火,接著是教堂的房頂,然後教堂的全部屋樑火光沖天地塌陷到了教堂的里面,於是,教堂裡面的全部椅子都開始著火。沉重的大門紋絲不動。那些被告完全可以把門打開,但是她們沒有這樣做,那些被關在教堂裡的婦女都被燒死了。 第06節 法庭審理對漢娜來說糟得不能再糟了。在審問她個人情況時,她就沒給法庭留下什麼好印象。起訴書宣讀完之後,她要求發言,因為她認為有些事不屬實。審判長憤怒地駁回了她。他說,在刑事訴訟主要程序開始之前,她已有足夠的時間研究起訴書,而且可以提出反對意見,現在人們已進入了主要程序,起訴書中起訴的事屬實不屬實,要由聽證來決定。聽證開始時,審判長建議放棄朗讀那位女兒寫的那本書的德文版本,因為有家德國出版社正準備出版此書,所有與此有關的人都已經人手一本草稿。審判長惱怒的目光注視著漢娜,他讓其辯護律師說服她,使她同意這樣做。漢娜不同意。她也不想接受那種認為她在一次初審中承認過她曾經拿到過教堂的鑰匙的說法。她說,她沒有拿過那把鑰匙,沒有人拿過那把鑰匙,根本就沒有開教堂的一把鑰匙,而是有好多把開好多門的鑰匙,它們都插在門外的鎖眼裡。但是,在一份審判員的審訊記錄中所記載的情況卻是另外一個樣子,那份記錄由她本人閱讀過並簽了字。她問人們為什麼要把這件事強加於她,但這絲毫無濟於事。她問得聲音不大,聽起來並不自以為是,但卻很固執。就像我感覺到的那樣,她感到困惑不解和無可奈何。她說人們強加於她時,並不是譴責他們這樣做違反了法律。但是,審判長先生卻是這樣理解的,而且反應強烈。漢娜的辯護律師急忙跳起來,熱心地為她辯護。當他被問到他是否想把人們對他的委託人的譴責據為己有時,他又坐了下來。 漢娜想要討個公道。她認為她被冤枉的地方,她就提出抗議;如果她認為別人對她的譴責公正的話,她也接受。她有時固執地抗議,有時心甘情願地承認,好像她要通過承認來獲得抗議的權利,或者通過抗議的方式來承認她正常情況下無法爭辯的事情。但是,她沒有註意到她的固執惹惱了審判長。她對前後關係沒有概念,對遊戲規則沒有概念,對自己的和別人的表達方式都沒有概念,不知有罪或無罪,判刑或釋放往往取決於表達方式。為了彌補她的這種缺陷,她的辯護律師必須是個經驗豐富、沉著自信或者高人一籌的高手才行。或許漢娜不該那樣難為他,她明顯地表現出對他的不信任,但她沒有能選擇她所信賴的律師。她的律師是由審判長為她指定的,他有義務、有責任為她進行辯護。 有時漢娜也能取得某種勝利。我還記得對她在集中營裡挑選囚犯這一問題所進行的審訊。其他被告用某時某刻做了某事來否認參與了此事,漢娜卻心甘情願地承認參與了此事,但她說她不是惟一的一個,而是像其他人一樣,和其他人一起參與了此事。這樣一來,審判長就不得不逼問她。 "挑選是如何進行的?" 漢娜描述道,她們幾位女看守取得了一致意見,從她們六人所主管的同樣大小的範圍內,選出同等數目的囚犯,也就是說,每人選出十名,總共為六十名。但是,被選出的人數在低發病的情況下和高發病的情況下要有所木同。這樣,所有當班的女看守最後要一起決定誰該被送回去。 "你們當中沒有人迴避此事,您所講的包括所有的人嗎?" "是的。" "難道您不知道您是送那些囚犯去死嗎?" "當然是知道的,可是新的要來,先來的必須要給後來的讓地方。" "因為要騰地方,您是這樣說的吧:你,你,還有你就必須被送回去殺掉嗎?" 漢娜沒有弄明白審判長想以此問什麼問題。 "我有……我認為……要是您的話,您會怎麼做呢?"漢娜是把這個問題作為一個嚴肅問題提出來的。她不知道她該怎樣做,又能怎麼做。因此她想听一聽看上去廣見多識的審判長該怎樣做。 一時,大廳裡鴉雀無聲。被告人向審判長提問題不合乎德國的刑事審判程序。但是,現在問題被提出來了,而且所有的人都在等著審判長的回答。他必須回答,不能避開問題或者做非難性的評論或者用反問的方式拒絕回答。每個人都清楚,他自己也明白,我也明白了他做出惱怒的表情的詭計。惱怒的表情給他戴上了一副假面具,在這副假面具的背後,他為自己回答問題贏得了一點時間,但是沒有太多的時間,他拖延的時間越長,人們的期待就越大,氣氛就越緊張,而他的回答就必須越好。 "有些事情人們根本就不該做,如果不去做不會要命的話,人們就必須迴避。" 假如他說漢娜或者他自己如何做,也許就足夠了。只談論人們必須做什麼,不允許做什麼和人們做什麼要付出什麼代價,這與漢娜提出的問題的嚴肅性不相符。她想知道的是處在她當時的情況下,她應該怎樣做,而不是有什麼事情人們不可以做。審判長的回答顯得無可奈何,毫無分量。在座的人都有同感。大家都很失望地深深地呼了口氣,驚奇地望著在某種程度上贏得了這場舌戰的漢娜。但是,漢娜本人仍在沉思。 "那麼,我要是……沒有……如果我不能在西門子公司報名呢?" 那不是向法官提出的問題。她在自言自語,她在猶豫不定地自問,因為她還沒有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她在懷疑這個問題的正確性,在尋找它的答案。 第07節 漢娜有時固執己見地進行抗議,這使審判長大為惱火。同樣,她有時心甘情願地認錯,這也氣壞了其他被告。這無論是對她自己的辯護還是對她們的辯護都十分不利。 證明材料本來對被告有利。那倖存下來的母女和她們寫的書是第一項主要指控的推一證明材料。一個好的辯護律師,應該能夠在不抨擊母女證詞的情況下就能夠令人信服地駁回對那幾位被告參與挑選囚犯的指控。就這一點而言,證詞不精確,也不可能精確,因為畢竟還有一名指揮官、一個警衛隊和其他的女看守,以及一項層層下達的命令和任務,這樣,這些囚犯在這個等級制中就只是一個組成部分,他們也只能看清楚與這相關的部分。類似的情形在第二項指控中也存在:那母女倆被關押在教堂裡,不能就外面所發生的事情做證。雖然被告不能找任何藉口,說她們當時不在現場,因為當時在那座村子裡生活過的那些證人與被告交談過,現在還記得她們,但是,這些證人必須要注意防止引火燒身,否則,人們會說,本來他們是可以把那些囚犯救出來的。如果僅僅是那幾位被告在場的話,難道村民們就制服不了幾個女人而自己把教堂的門打開嗎?為了減輕那幾位被告和作為證人的他們自己的負擔,他們難道不必須站到被告這一邊來嗎?他們不會說當時他們都處在警衛隊的暴力或命令之下嗎?不會說因為警衛隊確實沒有逃跑,或者至少像那幾位被告估計的那樣,他們為了搶救一座野戰醫院的傷員只是離開了很短的時間,不久就又回來了嗎? 當其他被告的辯護律師意識到像這樣的策略由於漢娜心甘情願地認錯而落空時,他們又換了一個策略。他們想利用漢娜認錯的主動性,把責任都推到她身上,以此減輕其他被告的罪行。辯護律師們很專業地不動聲色地這樣做著,其他被告以憤怒的譴責為其助威。 "您說過,您知道您是送囚犯去死,這只是說您自己,是嗎?您的同事們知道什麼,您不可能知道。您也許能猜測,但是卻不能最終斷定,不對嗎?" 問漢娜的是另外一位被告的辯護律師。 "但是,我們大家都知道……" "我們,我們大家,這樣說比說我或說我自己要容易得多,不對嗎?您,僅您一人,在集中營裡有被您保護起來的人,每次都是位年輕的姑娘,每過一段時間就換一位,有這麼回事吧?" 漢娜猶豫不決地說:"我相信,我不是淮一的一個…, "你這個卑鄙下流說謊話的傢伙!你的心肝寶貝,那是你的,你一個人的!"另一位被一個油嘴滑舌。尖酸刻毒的悍婦,用一種慢得像母雞打咯咯的口吻說道。她顯然很惱怒。 "可能是這樣的吧,您說知道的地方僅僅是您的猜想,而猜想的地方是您的捏造吧?"那位辯護律師搖著頭,好像對得到她的肯定的回答比較擔心。 "所有在您保護之下的人,當她們令您感到厭倦時,您就會在下一批被送往奧斯威辛的人中把她送走,有沒有這回事?" 漢娜沒有回答。 "那是您特殊的、個人的選擇,難道不是這樣嗎?您不再想承認它了,您想把它隱藏在大家都做過的事情的背後。但是……" "啊,天哪!"在接受聽證之後又坐到觀眾席上的那位女兒用手蒙住了臉說,"我怎麼能把這件事給忘了呢?"審判長問她是否想補充她的證詞。她沒有等被傳呼到前面去,就站了起來在觀眾席的座位上講了起來。 "是的,她有心愛的人,總是年輕、體弱而溫柔的姑娘中的一位。她把她們保護起來,關照她們,不讓她們幹活,給她們安排較好的住處並在飲食上給予較好的照顧。到了晚上,她把姑娘帶到她那兒,姑娘們不允許說出她們晚上和她做了什麼。我們當時想,她和那些姑娘在一起……因為她們也都被送走,好像她用她們來滿足她自己的樂趣,然後又厭倦了她們似的。但事實根本不是這麼回事。有一天,有位姑娘還是說了出來。我們才知道那些姑娘是一個晚上接著一個晚上地在為她朗讀。這要比她那樣……好得多,也比在建築工地干活累得要死好得多。我一定是這麼想的,否則的話,我不會把這件事給忘掉的。但是,那樣確實好嗎?"她坐下了。 漢娜轉過身來望著我,她的目光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我,我才意識到她早就知道我在這兒了。她只是看著我。從她的面部表情看,她既不是在請求什麼,也不是在追求什麼,更不是在保證或許諾什麼。我看得出來,她的心裡是多麼緊張,身體是多麼疲憊。她的眼圈是黑的,面頰兩邊從上到下各有一條我所不熟悉的皺紋,雖然還不太深,可是卻已像一條疤痕一樣。我在她的注視下臉紅了,於是她移開了目光,把它轉向法庭中的長椅子。 審判長想知道向漢娜發問的那位辯護律師是否還有問題要問被告。他想知道漢娜的律師是否還有問題要問。應該問她,我在想,問她選擇了體弱、溫柔的姑娘是否是因為她們反正承受不了建築工作,是否是因為她們總歸要被送往奧斯威辛,是否是因為她想使她們最後幾個月的日子過得好受一點。說呀,漢娜!說你是想使她們最後的日子過得好一點。說這就是你挑選體弱、溫柔姑娘們的原因,說不存在其他原因,也不可能有其他的原因。 但是,辯護律師沒有問漢娜,漢娜自己也什麼都沒有說。 第08節 那位女兒寫的關於她在集中營生活的那本書的德文版,在法庭審判結束後才出版。雖然在法庭審理期間已經有草稿,但是,只有與此案有關的人才能得到。我只好讀英文版的,這對當時的我來說是件非同尋常和頗為吃力的事情。運用一門尚未完全掌握的外語,總會讓人產生一種特有的若即若離、似是而非的感覺。儘管人們特別仔細認真地讀過那本書,但仍舊沒把它變為自己的東西。就像對書寫它的這門外語一樣,人們對它的內容也感到陌生。 多年以後,我又重讀了那本書,並且發現,這種距離感是書本身造成的。它沒能讓你從中辨認出任何人,也不使任何人讓你同情,包括那母女倆以及和她們一起在不同的集中營里呆過,最後在奧斯威辛和克拉科夫遭受了共同命運的那些人。無論是集中營元老、女看守,還是警衛,他們的形像都不鮮明,以致人們無法褒貶他們的行為。書中充斥著我在前面已經描述過的那種麻木不仁。然而,在這種麻木不仁中,那位女兒並沒有失去記錄和分析事實的能力。她沒有垮下來,她的自憐和由此產生的自覺意識沒有使她垮下來。她活下來了,集中營裡的那幾年,她不但熬過來了,而且還用文學形式又把它再現了出來。她冷靜客觀地描述一切,描寫她自己v她的青春期和她的早熟,如果必要的話還有她的機智。 書中既沒有出現漢娜的名字,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讓人聯想到或辨認出她。有時候,我認為書中的某一位年輕漂亮的女看守就是漢娜:執行任務時認真到喪盡天良的地步,但是,我又不能肯定。如果我仔細地對照一下其他被告的話,那個女看守又只能是漢娜。但是書中還有其他女看守。在一所集中營裡,那位女兒領教了一位被稱做"牡馬"的女看守的厲害,她年輕漂亮,俗盡職守,殘酷無情,放蕩不羈,正是這些令作者回憶起了這個集中營裡這一位女看守。其他人也做過這種比喻嗎?漢娜知道這些嗎?當我把她比喻為一匹馬時,她是不是回想起了這些,因而觸及了她的要害? 克拉科夫集中營是那母女倆去奧斯威辛的最後一站。相比之下,到那裡算是改善。那兒的活雖然繁重,但是生活容易些,伙食好些,而且六個人睡在一個房間總也比上百號人睡在一間臨時搭建的木板房裡要好。房裡也暖和一些,女犯們可以從工廠回集中營的路上撿一些木材帶回來。人們恐怕被挑選出來,但是這種恐懼感也不像在奧斯威辛那樣嚴重。每個月有六十名女犯要被送回去,這六十名是從大約一千二百名中被挑選出來的。這樣一來,人們只需擁有一般體力就有希望繼續活二十個月,而且,人們甚至可以希望其體力超過一般水平。此外,人們也可以期望這場戰爭在不到二十個月的時間裡就會結束。 隨著集中營的被解散和囚犯的西遷,悲慘再次降臨。當時正值隆冬時節,冰天雪地。女囚們身上穿的衣服在工廠裡已是薄不可耐,在集中營裡尚能讓人承受,但是在冰天雪地裡就不足以抵寒了。她們的鞋子就更慘了,它們通常是用破布或報紙做的,這樣的鞋在站立和慢走時還能不散架子,但是在冰天雪地裡進行長途跋涉就不可能不散架子了。那些女人不僅僅要長途跋涉,她們常被驅趕著小跑。 "向死亡進軍?"那位女兒在書中這樣問道並回答道,"不,是趕死,是向死亡飛奔!"許多人在路上就垮掉了,又有許多人在糧倉裡,或者在一面牆下過夜後就再也爬不起來了。一個星期之後,這些婦女中幾乎一半都死掉了。 教堂要比那些女囚此前的棲身之處——糧倉或牆下要好多了。在這之前,當她們經過被遺棄的庭院並在那過夜時,警衛隊和女看守們就分別佔據能住人的房間。但在這裡,一個正在被遺棄的村莊,看守們住進了教士住宅,而讓女囚們住進了一個比糧倉和牆角好得多的教堂裡。她們這樣做了。在村子裡她們甚至還得到了熱湯喝,好像結束這種痛苦不堪的生活變得有希望了。這些婦女就這樣入睡了。隨後不久炸彈就落了下來。教堂的塔尖在燃燒時,在教堂裡面只能聽得見燃燒聲卻看不見火焰。塔尖坍塌並砸到屋架後,又過了幾分鐘才看得見火光,隨後火焰也一點一點地躥了進來,點燃了衣服。燃燒著的房梁掉下來點燃了座椅和佈道壇。屋架很快塌人大堂,一切都熊熊燃燒了起來。 那位女兒認為,如果那些女人馬上齊心協力地砸開其中的一扇門的話,她們還是可以得救的。但是當她們明白過來,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什麼事將要發生,以及沒人給她們開門時,為時已晚。當擊中教堂的炸彈把她們驚醒時,正值漆黑的夜晚,有好一會兒工夫,她們只聽得見塔頂上的一種令人奇怪和驚恐雜音。為了能更好地聽清楚、弄明白那雜音是怎麼一回事,她們都屏住了呼吸。那是火焰發出劈劈啪啪的聲音,火光時而在窗後閃爍,那是投在她們頭頂上的炸彈,那意味著大火由塔頂蔓延到了房頂,女人們直到屋架上的火焰明顯地看得見的時候,才意識到這些。她們一旦意識到了這些,就開始大喊大叫,她們驚慌失措呼喊救命,向大門衝去,一邊叫喊,一邊拼命地搖撼和捶打著大門。 當燃燒的房頂轟轟隆隆地塌到教堂裡面時,教堂裡面的牆皮脫落下來使火勢更旺,就像一座壁爐一樣。大多數女人並不是窒息而死,而是被熊熊燃燒的大火給活活燒死的。最後,大火甚至燒透、燒紅了教堂的鐵皮大門,不過那是幾個小時之後的事情了。那母女倆能活下來,完全是僥倖。當那些女人陷入驚慌失措時,她們也在其中。由於實在無法忍受,她們逃到了教堂的廊台上。儘管她們在那兒離火焰更近,但是這無所謂,她們只想單獨呆著,遠離那些吱哇亂叫的、擠來又擠去的、渾身上下著火的女人。廊台上很狹窄,狹窄到燃燒著的房頂都沒有觸及到它。母女倆緊緊地挨在一起,站在牆邊,看著。聽著那大火的肆意燃燒。就是第二天她們都不敢走下台階來,不敢走出去。夜幕降臨後,在黑暗中又擔心害怕摸不到台階,找不到路。在第三天的黎明時分,當她們從教堂裡走出來時,遇到了幾位村民。村民們不知所措,目瞪口呆地凝視著她們而說不出話來。他們給了她們衣物和食物,然後讓她們逃走了。 第09節 "您為什麼不把門打開?" 審判長一個接一個地向每個被告都提出同樣的問題,每個被告都給予了同樣的回答:她們無法打開。為什麼?有的說,當炸彈擊中教士住宅時,她受傷了。有的說,她被轟炸嚇得呆若木雞。有的說,在轟炸之後,她要照料受傷的警衛隊員和其他受傷的女看守,她把她們從廢墟中救出來,為她們包紮,護理她們。有的說,她沒有想到教堂,她不在教堂附近,沒有看到教堂著火,也沒聽見從教堂里傳來的呼救聲。 審判長一個接一個地警告她們:報告讀上去可全不是這麼回事。這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一種謹慎表達方式。如果說從納粹黨衛隊的檔案裡發現的報告所記載的是另外一回事;那就錯了。但報告讀上去的確是另一番情形。報告裡指名道姓地提到誰在教土住宅里被炸死了,誰受了傷,誰把傷員用貨車送到了一家野戰醫院,還有誰乘坐軍用吉普車陪送。報告提到,女看守們被留了下來,目的是讓她們等候大火燒盡,防止火勢蔓延和阻止囚犯們趁火逃跑。報告中也提到了囚犯們的死亡。 被告們的名字不在名單裡面,這說明她們屬於留下來的女看守之列。既然把女看守們留下來是為了阻止囚犯們逃跑,這說明從教士住宅搶救傷員並把他們送到野戰醫院的工作還沒有全部結束。從報告中可以看出,那些留守下來的女看守讓教堂裡的大火肆意瘋狂地燃燒,並堅持不打開教堂的大門。在那些被留下來的女看守中間,正如從報告中可以看到的那樣,有這幾位被告在內。 不,根本不是這麼回事。被告們一個接著一個地這樣說。他們說那篇報告是錯的。報告裡講,被留下的女看守的任務是阻止火勢的蔓延,只憑這一點就可以看到那篇報告的荒謬。她們怎麼能來完成這項任務。這是胡說八道,而且另外的一項任務,即阻止囚犯趁火逃跑,同樣也是胡說八道。阻止逃跑?好像她們不必要照料自己人了似的,也好像不能去照料囚犯了似的,好像沒有任何人可以跑掉似的。不!那篇報告把她們那天晚上的所作所為,她們的功績和所遭受的痛苦,完全顛倒了。怎麼會有這樣一篇如此錯誤的報告?她們也都自稱不知道。 輪到那位慢條斯理、尖酸刻毒的被告人時,她說她知道。 "您問她吧!"她用手指著漢娜說:"是她寫的那篇報告,她有罪,只她一人有罪,她在報告中隱瞞了自己而想把我們扯進去。" 審判長就此問了漢娜,不過,那是他的最後的問題。他的第一個問題是:"您為什麼沒有把門打開?" "我們在……我們要……"漢娜在尋找答案,"我們不知道該怎樣幫助他們才是。" "你們不知道該怎樣幫助他們才是?" "我們當中的一些人死掉了,一些人開小差了。他們說,他們要把傷員送往野戰醫院,然後再返回來。但是他們心裡明白他們不會再回來了,我們對此也十分清楚。也許他們根本就沒去野戰醫院,傷員們的傷勢並非十分嚴重。他們還說,傷員需要地方,他們正好沒有什麼東西……正好不願帶著這麼多的女人一起走,否則我們也一起走了。我不知道他們去了哪兒。" "您都乾了什麼?" "我們不知道該做什麼,一切都發生得很快。教士住宅起火了,還有教堂的塔頂。男人們,還有小汽車開始時還都在,隨後他們就離開了。轉眼之間只剩下我們和教堂裡的女囚。他們給我們留下了一些武器,但是我們不會用。假使我們會用它們的話,這對我們幾個女人來說又能幫上什麼忙呢?我們該如何看守住這麼多的女囚呢?走起路來長長的一列,就是緊湊一起也夠長的,看守這樣長的隊伍,需要比我們這幾個女人多得多的人力。"漢娜稍稍停頓了一下,"然後她們開始喊叫起來,而且越來越嚴重。如果我們此時把門打開讓所有的人都跑出來的話 審判長等了一會問:"您害怕嗎?您害怕被囚犯們戰勝嗎?" "囚犯會把我們……不,不會。但是,我們怎樣才能使她們重新就範呢?那一定會亂作一團的,我們一定對付不了這種局面,而且一旦她們企圖逃跑的話…·" 審判長又等了一會兒,但是,漢娜沒有把那句話說完。 "您害怕一旦逃跑的事情發生,您會被捕,會被判決,會被槍斃嗎?" "我們當然不會輕易地讓她們逃跑的,我們就是乾這個的……我的意思是我們一直都在看守她們,在集中營,在行軍的路上。我們看守她們的意義所在正是不讓她們逃跑。正因為如此,我們才不知道如何做是好,我們也不知道有多少囚犯在後來的日子裡能活下來。已經死了那麼多了,剩下這些活著的也已經如此虛弱……" 漢娜注意到,她所說的事情無助於事,但是她又沒別的可說。她只能盡力而為他說好她所要說的事情,更好地去描述,去解釋。但是她說得越多,事情對她就越糟糕。由於她感到進退維谷,就又轉向了審判長問道: "要是您的話會怎麼做呢?" 但是,這一次她自己也知道她不會得到回答。她不期待回答,沒有人期望得到一個回答。審判長默不作聲地搖著頭。 不是人們對漢娜所描述的那種不知所措和無助的情形無法想像。那個夜晚的情景:寒冷,冰雪,大火,教堂里女人的喊叫,那些曾命令她們和陪同她們的人的逃之夭夭。在這樣的情況下,把囚犯放出來該會是什麼樣子呢!但是,認為當時這些被告的處境確實很難就可以相對減輕她們的罪責嗎?人們就可以對她們的行為不那麼感到震驚了嗎?就可以把它看做是在一個寒冷的冬夜裡,在一條人煙稀少的道路上發生的一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禍,而認為人們在這種情況下本來不知道如何是好?或者,這是不是反映了我們都應該擔負的兩種責任之間的矛盾呢?人們可以這樣做,但是人們不願意去想像漢娜所描述的情景。 "報告是您寫的嗎?" "我們在一起商量了該寫什麼,我們不想把責任都推到那些開小差的人的身上,但是我們也不想把責任都攬到我們自己身上。" "您說,你們一起商量了。誰執的筆呢?" "稱!"另外的那位被告又用手指著漢娜。 "不,我沒有寫。誰寫的,這重要嗎?" 一位律師建議請一位鑑定專家對報告的字體和被告人史密蘭女士的字體進行比較鑑定。 "我的字體?您想要我的字體……" 審判長、那位律師還有漢娜的辯護律師在討論了一個人的字體超過十五年之後是否還能保持它的同一性,是否還能讓人辨認出來。漢娜注意聽著,幾次想插話說什麼,或者要問什麼,越來越坐立不安。最後她說:"您不需要請鑒定專家,我承認報告是我寫的。" 第10節 我對每天都自願參加的研討會沒有留下什麼記憶,即使我回憶法庭的審理情形,也記不起來我們都做了哪些科學的整理工作,我們就什麼問題進行了討論,我們想要知道什麼,那位教授都教了我們什麼。 但是,我卻記得那些週日。在法庭的那些天,使我對大自然的色彩和氣息產生了新的渴望。在節假日和星期六,我把在學習中所落下的課程盡可能都補上了,這樣,在做課堂練習時,我至少能跟得上,也能完成本學期的學分。星期天,我總是出去。 聖山,米西爾教堂,彼斯麥塔,哲學家之路,河岸,一個星期天接著一個星期天,我走的路線僅有很小的變動。一個星期接著一個星期,我所看到的大自然足以用豐富多彩、變化無窮來形容。深綠色的萊茵平原有時處在熱氣中,有時在雲霧中,有時在雷雨烏雲中。在森林裡,當陽光照耀時可聞得花香,聞得果甜;當雨水四濺時可噴得到泥土的氣息,嗅得到去年新落下的樹葉的味道。我一點不需要也不尋找比這更多的多樣性。行程一次比一次遠些,下次度假的地方通常是上次度假時發現並喜歡的地方。有好長一段時間,我認為我應該更大膽一些,應該強迫自己去錫蘭、埃及和巴西,不過,我還是去了我所熟悉的地區,為的是加深對舊地的了解。在這些地方我看到的更多。 在森林裡,我又發現了我揭開漢娜秘密的地方。那不是一個什麼特別的地方,當時也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沒有別具一格的樹木或懸崖峭壁,沒有什麼非同一般的可以看到那座城市和那片平原的視角,沒有什麼會促使你產生意想不到的聯想。在周而復始他對漢娜進行思考後,我竟產生了一種想法,我追踪了這個想法,最後也得出了結論。真是筋疲力盡之時,也正是柳暗花明之日。這種情況隨處可見,或者至少在這種情況下隨處可見:你對一個環境或一種情況非常熟悉,以至於凡是你感受到並接受了的、令你驚訝的東西,都不是來自外部世界,而是產生於內心。我得出結論的過程就像一個人走在一條路上,先爬上陡峭的山坡,再穿越馬路,再經過一個泉井,然後穿過一片森林:先是古老的、遮天蔽日的參天大樹,之後才是明亮的小樹叢。 漢娜既不會讀也不會寫。 所以她才讓人給她朗讀,所以在我們騎車旅行時,才讓我承擔讀寫的任務,所以當她那天早上在旅館裡發現我的字條時,才大發雷霆——她猜測出了字條的內容和我的期待,害怕自己出醜,所以她才逃避了有軌電車公司對她的提升——作為售票員,她可以掩飾她的弱點,如果被培訓當司機,那她的弱點將暴露無遺,所以她才迴避了西門子公司對她的提升而做了一名女看守,所以為了避免和鑑定專家對質,她承認了那篇報告是她寫的。也正是因為如此她才在法庭上拼命地爭辯嗎?因為她既不能讀那位女兒寫的那本書又不會看控告詞,她才看不到為自己辯護的機會並為此做相應的準備嗎?也正因為如此她才把受到她特殊照顧的人送往奧斯威辛嗎?是因為她怕她們發現她的弱點而想殺人滅口嗎?也正是因為如此她才把那些體弱者納入她的保護之下嗎? 都是由於這個原因嗎?她為自己既不會讀也不會寫而感到羞恥,所以她寧願讓我感到莫名其妙也不願自己出醜,這個我能理解。我對由於羞恥而去迴避、拒絕、隱瞞、偽裝並傷害他人的這些行為有親身體會,但是,漢娜在法庭上和集中營中的所作所為是因為她對不會讀寫感到可恥嗎?她認為做一個文盲比做一名罪犯更丟臉嗎?她比暴露自己是個罪犯更害怕暴露自己是個文盲嗎? 當時和從那時以來,我經常向自己提出這個問題。如果漢娜的動機是害怕暴露自己,那為什麼不暴露自己是一個無害的文盲而要暴露自己是個可怕的罪犯呢?或許她認為什麼都不暴露就能蒙混過關嗎?她這麼愚蠢嗎?她這麼愛虛榮,這麼邪惡嗎?為了避免暴露就去做罪犯嗎? 當時和自那時以來,我總是拒絕這樣想。不,我對自己說,漢娜沒有想去犯罪。她沒有接受西門子公司對她的提拔,而不自覺地決定做了女看守。木,她沒有因為她們為她朗讀過就把那些溫柔體弱的人送往奧斯威辛。她特別把她們挑選出來為她朗讀,是因為她想使她們在被送往奧斯威辛以前的最後幾個月的日子過得好一點。木,在法庭上,漢娜沒有在暴露自己是文盲還是暴露自己是罪犯之間進行斟酌。她並沒有三思而後行,她的行為舉止缺少策略性。她寧可被繩之以法,也不願暴露自己是文盲。她進行的鬥爭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她的真理、她的正義。那是個可悲的真理、可憐的正義,因為她總要偽裝自己,因為她從未開誠佈公過,從未完全自我過。不過,那是她的真理和正義,為此而進行的奮鬥是她的奮鬥。 她必須要使出全身解數來。她不僅僅在法庭上要爭要鬥,她必須要永遠奮鬥,其目的不是為了向世人顯示她能做的事情,而是向世人掩飾她不能做的事情。這是一種其起步意味著節節敗退,而其勝利隱藏著失敗的生活。 漢娜離開我家鄉時的處境和我當時對它的想像之間存在分歧,這種分歧不同尋常地觸動著我。我曾十分肯定她是被我趕走的,因為我曾經背叛和否認過她。她離開了有軌電車公司確實逃避了一次暴露。不過,我沒有把她趕走的這一事實,絲毫沒有改變我背叛了她的這一事實。這就是說,我仍舊負有責任。如果說我沒有什麼責任的話,是因為背叛一名罪犯不必負什麼責任;如果說我負有責任,是因為我曾經愛上過一個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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