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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四、「富強相因」-興學育才

李鴻章傳 梁启超 10284 2018-03-03
興學育才 李鴻章在把洋務運動推進到“富強相因”階段的同時,積極地倡導改革科舉、興學育才。 1874年海防議起,截至1875年3月,在呈送內閣的54件籌議海防的折片、清單中,只有李鴻章、沈葆楨、周盛波、薛福成、丁日昌等人的奏拆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變通科舉之製問題。李鴻章的《籌議海防拆》,不僅呈遞的時間早於其他4折,而且在抨擊小楷試帖的弊端、變通考試功令的措施方面,也是其他4折所望塵莫及的。李鴻章斷言“用人最是急務,儲才尤為遠圖”。他明確指出列強“以兵脅我,殆無虛歲”,而中國卻缺少“練達兵略精通洋法”之人,究其原因,就在於朝廷壘持以章句取士而堵塞了士大夫趨向西學的門徑。他懇請“朝廷力開風氣,破拘攣之故習,求制勝之實濟”,以支撐“天下危局”。他一面認為“科目即不能驟變,時文即不能遽廢,而小楷試帖,太蹈虛飾,甚非作養人才之道”,理應棄之;一面建議對“考試功令稍加變通,另開洋務進取一格,以資造就”

①。凡有海防省分,均應設立“洋學局”,擇通曉時務大員主持其事。 “分為格致、測算、輿圖、火砲、機器、兵法、炮法、化學、電器學數門,此皆有切於民生日用軍器製作之原”。 “如有志趣恩議,於各種略通一二者,選收入局,延西人之博學而精者為之師友,按照所學淺深,酌給薪水,伸得研究精明,再試以事,或分派船廠炮局,或充補防營員弁,如有成效,分別文武,照軍務保舉章程,奏獎升階,授以濱海沿江實缺,與正途出身無異。若始勤終怠,立予罷斥。” ②由此可見,李鴻章既要求在“科目”中廢棄“小楷試帖”,又建議變通考試功令,“另開洋務進取一格”,通過“洋學局”培養掌握西方近代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的人才,使其“與正途出身無異”。李鴻章的這種主張,顯係借鑒了前此諸人設計的有關改革八股取士的種種方案,把他在1864年提出的“專設一科取士”的思想進一步充實與具體化的結果。李鴻章乘籌議海防之機,重提變通科舉之製問題,是頗具匠心的。他後來追憶此事之緣起說:

“近人條陳變通考試,亦多術矣,皆被部駁,吾始發其端以待當路之猛省而自擇” ③。但可惜事與願違,不僅“當路”並未“猛省而自擇”,而且招來“腐儒”們的一片咒罵聲。李鴻章說:“其時文相目笑存之,廷臣會議皆不置可否,王孝鳳、於蓮航獨痛詆之。” ④所謂文相即大學士文祥“目笑存之”,廷臣會議時“禮親王世鋒復奏,及醇親王折內均未論及”。王孝鳳即王家壁,於蓮舫指於凌辰,他們相繼上疏,痛詆李鴻章。他們拼命地為八股取士唱讚歌,說“以章句取士,正崇重堯舜周孔之道,欲人誦經史,明大義,以敦君臣父子之倫也。人若不明大義,雖機警多智,可以富國強乓,或恐不利社稷。” 他們堅持“以章句取士”,正是為了培養有利於大情“社稷”的封建衛道士。

他們還竭力反對“盡趨洋學”,在他們看來,不僅所謂電學、算學、化學、技藝學等“洋學”不足以御敵;而且“學洋學即不能不以洋學之精否為人才之用舍”,改變傳統的封建的取仕標準,培養出一些“以禮義廉恥為無用,以洋學為難能”的所謂“無恥之人”,危害清朝封建統治。因而他們攻擊李鴻章“直慾不用夷變夏不止”,並“伏乞聖陰裁斷,慎重科目以養明大義之① 《洋務運動》(一),第42、52、53頁。 ② 《洋務運動》(一),第53頁。 ③ 李鴻章:《宣劉仲良中丞》,《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5,第4—5頁。 ④ 李鴻章:《复郭筠仙星使》,《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7,第12—13頁。 人才,毋令僉王之徒巧為嘗試,斯為國家之福。 ”這場形諸於章奏的公開論爭,最後經總理衙門奕訴等出面調解而平息。奕等既說李鴻章“請開洋學”

“原與科目並行不悸,並非如王家壁等所稱以洋學變科目”:又聲稱“洋學特科,尚非倉猝所能舉行”,而應優先解決遣使問題,“將來出使各國之人,著有成效,中外臣工皆知其有益於國家,則於設學、設科之舉必且眾論交罕,不至再有異議矣。” ①這場爭論不僅形諸於章奏,而且筆之於函牘。作為門生、部屬的劉秉璋曾致函李鴻章提出責難,而李鴻章則“托乾淨臣諍友之義”,复信“聊布腹心”,進行駁論。李、劉之爭,主要集中在如何看待時文、試帖、小楷和要不要學習“洋學”的問題上。劉秉璋以避免“招人非議”和“制科代有偉人” 為由,竭力維護時文、試帖、小楷。李鴻章批駁說:“招人非議,是專就人一面看,當論是非,不論毀譽也。試帖小楷,絲毫無與於時務,此所已知者也。”“至稱制科代有偉人”,曾國藩、李鴻章“皆科目得之”,“此論前數年早已闢過,尚記憶否?”即使有幾十個曾、李,“洋務亦斷辦不好,此微明自照,不敢強飾,正誤於當日之時文小楷也。”

劉秉璋還以“聖道”貶“技藝”,主張“用夏變夷”,反對設立所謂“用夷變夏”的“洋學局”。李鴻章嚴正回答:“又謂算學比於天文,生為六藝之一,聖人未嘗不講究。兄卻未見聖人留下幾件好算數器藝來。又謂格致測算無非欲其用諸製造,然天地萬物萬事皆有製造之法之意,何可藐視。又謂統名之洋學局疑於用夷變夏,名不正則言不順,是必華學即可製夷即可敵夷。 若尚不足以製敵,則取彼之長益我之短,擇善而從,又何嫌乎?姑不必以趙武靈王胡服為比,即須綜核名實,洋學實有逾於華學者,何妨開此一途?且夷人已入內地,駐京師,公尚所齒斤於夷夏之防,則必吏有攘夷之本領,然後不為用夷之下策,請問公有何術乎? ” 劉秉璋最後危言聳聽地說:改功令,學洋學,“言之而行則誤國,不行則損望”。李鴻章堅定地表示:“此言若行,可延宗社數百年,不行則後有王者必來取法,無所誤亦無所損,危言過慮,非所敢承。”

①當然,他並不知道“必來取法”的“王者”,會是即將登上政治舞台的封建階級的反對力量——資產階級。 從70年代末期開始,隨著歷史車輪的滾動,李鴻章對科舉改革問題的認識也逐漸有所提高。這主要表現在: 第一,李鴻章從指斥小楷試帖進而抨擊科舉制度。 1874年李鴻章還僅僅指斥小楷試帖,要求擴充洋學,而尚未抨擊科舉制度本身。但是,同光之交關於變通科舉之製的論爭,卻把李鴻章的科舉改革思想推向前進。 1878年2月他在致郭嵩燾的信中斷言晚清“人才風氣之固結不解”,已經達到“積重難返”的程度,究其根源,就在於上自朝廷下至士子無不崇尚“科目、時文、小楷”的惡果。他把批判的鋒芒首次指向“時文”、“小楷”賴以生存的“科目”,揭示了以八股取士的科舉制度的弊端和朝廷倡導、士子迷戀“科目、時文、小楷”的危害。這些見解明顯地超越了同時代洋務官僚頭面人物的認識水平。

還是這一年,李鴻章在為章刻明朝波濱蔡先生遺書所寫的序言中,特地① 《光緒元年四月二十六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奕訴等奏摺附單》,《洋務運動》(一),第151—152頁。 ① 李鴻章:《复劉仲良中丞》,《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5,第4—5頁。 借題發揮,抨擊晚明科舉之製,以古諷今。拿他自己的話說,就是“論晚明積習之弊,以志餘慨焉。”他寫道: 明自正德、嘉靖以後,人才雖未衰,然或不能究其用, 或不盡衷於道,蓋其時科第重而朋黨興,居風氣中而能卓然不惑者寡矣。 ……明太祖以四子書文取士,其始風氣渾樸,往往根抵經史,涵泳道昧,且用人之途半由薦舉,故凡巨儒碩彥多出為時用。中葉以降,製藝試士既久,陳篇舊句盜襲相仍,於是格律變而益精,風尚窮而益變,向之所謂根抵經史、涵泳道味者轉較迂而不切,未由適中度程其高下情濁之矩,有司意為去取,如風之漻然於長空而不可執也。是時科第既益重,豪之士槁項沒齒冀得,當於一試幸而得之,英光銳氣耗減略盡, 奚暇他求。故論者謂有明一代無學問者,非無學問也,舉業累之也。然而朝野上下,習於見聞,風氣所趨,牢不可破。

苟非由甲科進者,仕宦不逾常調,計典不入上考,暨其極敝,知有師生之誼而不計國事,知有門戶之黨伐而不論是非,雖其雅負時望猶蹈此失,況汶汶於科第之中者乎?其或疑然不倚,守正擄忠,匡救百一,勢孤援弱,亦終不安其位以去。晚世園事日棘,乃拔一二異才於舉業之外,猶必群力傾排,務俾顫沛而後已。此其未流所錮,日即淪胥,雖聖人其能振救之哉。雖然其所託為孔孟傳道之書,則其說甚純無瑕,其初立法取明理達意而止,視夫專崇未技炫巧鬥妍而無實義者,猶為質勝於文,然偏重之弊已若此矣。 ①在這裡,李鴻章雖然名曰“論晚明積習之弊”,但其真意卻在於影射清末偏重科第造成“無學問”、“人才衰”和“朋黨興”等嚴重後果,為改革現實的科舉制度尋找歷史的根據。正像曾紀澤所說的那樣:“抉摘晚明科第朋黨之弊,不遺餘力,此文殆有為而言之。”

②第二,開始把“變科目”與“易官制”聯繫起來。 60、70年代,李鴻章提出“變法”口號,主張遵循儒家傳統治略,內修政事,並採用西法,舉辦洋務。到了80年代末期,李鴻章便把“易官制”提到“變法度”的首位,並基於改革腐朽的官僚體制的需要而力圖推進科舉改革。當時八股取士制度支撐著腐朽的官僚體制,那些躋身顯貴、不諳世事、醉心利祿之徒,大都出之於科甲正途。因此,改革八股取士制度,造就“學兼漢宋,道貫中西”的人才,藉以改變官僚隊伍的成份,就成為改革腐朽的官僚體制的必要條件和重要組成部分。不過,李鴻章的認識和實踐是脫節的。 甲午戰後,他曾反思說:“論者咸知時文試帖之無用,又不敢倡言廢科舉,輒欲調停其間,於是藝科算學之說,迭見條陳”

③。其實,他自己何嘗不是如此呢!他既不敢倡言廢科舉,更不敢奏請易官制,只好一面設法支持有關開藝科、課西學之請,一面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擴充洋學。 自70年代末期以後,李鴻章支持開藝科、課西學之請,主要有兩次。 一次是支持羅應旒。 1879年貴州候補道羅應旒上疏建議在不改變科舉制度的前提下,另闢途徑,造就精通實學和西學的人才。他認為選舉之法“舍詞章外無另設專科之理”,主張“改京師太學及直省書院為經世書院,令舉貢、生員有心經世之學者以充學生”,“盡棄其時文、詩賦之學”,而“視① 李鴻章:《重鍥洨濱遺書序》,《李文忠公遺集》,卷2,第16—18頁。 ② 薛福成:《庸盒文外編》,卷2,第47—48頁。 ③ 李鴻章:《复院幕陳麗樵》,《李文忠公尺牘》,第29冊。 其才之相近者”令研究各科實學和西學,“學有成者,由掌院與督撫視其才之大小保奏錄用。 ” ①清廷詔令李鴻章、沈葆楨“妥議具奏”。沈葆楨在復奏中,既斷言“經世書院之名至美也,而收效則紆” ②;又讚美時文,主張存時文去詩賦。李鴻章的態度略有不同,他明確表示“羅應旒之條議,如兼課西學以資實用,鼓勵巧工以新製造,……均可節取而酌行之。將來遇有此等事件,應由臣等隨時請旨核辦。” ③一次是支持潘衍桐、譚宗浚。 1884年正當中法戰爭激烈進行之際,國子監司業潘衍桐呈遞《奏請開藝學科折》,認為“求才不若儲才”,指出當時中國急需“邊才”,“夫邊才莫要於知兵,而知兵莫先於製器”。他建議另開一藝學科,“凡精工製造、通知算學、熟悉輿圖者,均準與考”,並對那些經過實際鍛煉著有成效的藝學科鄉會試舉人、進士,分別等第量予官職,“如此乃足得異才而收實用”。潘氏批駁了所謂“中國文物之邦,不宜以外洋為法”、“用洋人之長技以敵洋人,必干事無濟”等謬說,斷言只有學習“外洋”,開設藝科,才能使“真才可望奮興,而邊務亦資得力矣。”潘氏關於開設藝科之請,猶如投石擊水,使自同光之交論爭以後一度趨於沉寂的政壇又掀起新的波瀾,潘折上後,清廷詔令大學士、六部、九卿會同總理衙門妥議具奏。於是御史方汝紹、翰林院侍讀王邦璽、御史唐椿森等紛紛應詔陳言,時任軍機大臣的大學士左宗棠也特地寫了《藝學說帖》。據翁同龢日記透露,他於1884年7月22日在內閣大堂就看到涉及藝科問題的奏摺4份,其中潘衍桐拆“請開藝學科”,王邦壘折“專駁潘析,以為於人心風俗大害”,方汝紹折“暗駁潘,而以宜講實學吏治將才邊防等”,左相說帖則認為“藝學當興、開科不必,或令學政試取算學等” ①。據李慈銘從邪報抄錄的上諭說: 唐椿森“奏曲藝不宜設科” ②。由此可見,對於潘氏開藝科之請,議复者們有的“專駁”,有的“暗駁”,有的倡言“興藝學”而反對“開藝科”,幾乎沒有一個知音和公開贊助者,最後經內閣會議奏駁,清廷諭令“毋庸置議”。 潘氏關於“開藝學一科以儲人才”的主張,雖然遭到守舊勢力的批駁,但卻博得持有相似見解的李鴻章的讚賞和支持。本來潘折曾請敕下總理衙門和南北洋大臣“妥議復奏”,但是清廷卻只令朝臣議复,並沒有徵詢南北洋大臣意見。所以李鴻章只能在私下發表自己的看法。李鴻章致函吳汝綸說: 俗人談西學,驚為河漢,不知其精微獨到處,往往合於經訓及周秦諸子所著書。 ……同文館初設,中外嘩然。近人藝科一疏,朝士爭指為異端,時學之錮人如此其深也。 ③鴻章在寫給洪鈞的信中還透露出兩則重要消息: 譚叔裕為人草奏請開藝科,遂為巨公所惡,求免京察而不得,以歷練已深、屢陪中讚之編修,竟出之雲南矣。崔惠人召見,蒙諭以翰林習小楷試帖為無用。聖明英武,承於慈闈,此真① 《洋務運動》(一),第172—175頁。 ② 《洋務運動》(一),第181—182頁。 ③ 《洋務運動》(一),第206頁。 ① 《貧廣恭公日記》,光緒十年六月朔。 ② 李慈銘,《越縵堂日記》,第42冊,光緒十年六月十一日。 ③ 李鴻章:《复蓮池書院山長吳摯甫》,《李文忠公尺牘》,第12冊。 轉移好機會,惜惠人未能暢對也。 ①譚叔裕名宗浚,廣東南海人,與潘衍桐有同鄉之誼,潘氏請開藝科一“疏草於編修譚宗浚”。譚氏因此而遭致守舊勢力的忌恨,時隔一年,就被貶為雲南糧儲道。崔惠人名國因,翰林院侍講,1889年因出使美國而被光緒召見。 李鴻章既為譚宗浚的不幸遭遇而憤憤不平,又為崔國因的怯懦失機而撫膺嘆息。 自70年代末期以後,李鴻章除了支持有關開藝科、課西學之請外,還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設法實行自己早年提出而被清廷否決的另開洋務進取一格、設立洋學局即洋學格致書館的主張,拿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我輩只有盡所能為其(按指朝廷)所不能為者”。 李鴻章讚賞西方的教育制度,認為西方“學堂造就人才之道,條理精嚴,迥非中士所及”。他看到西方“兵船將棄,必由水師學堂,陸營將棄,必由武備書院造就而出,故韜略皆所素裕, 性習使然。”他斷言“我非盡敵之長,不能致敵之命,故居今日而言武備,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若災憑血氣之勇,粗疏之才,以與強敵從事,終恐難操勝算。” ②他基於培養新式軍官、建設北洋海陸軍的需要,分別於1880、1885年奏准效法西方,建立天津水師學堂和武備學堂。天津水師學堂學習中學、西學、文事、武事,天津武備學堂學習天文、地輿、格致、測繪、算化、砲台營壘新法,並操習馬隊、步隊及行軍布陣分合攻守諸式,仍兼習經史以充根底。這兩個學堂為北洋海陸軍培養了一批“文理通暢,博涉西學” ③的將佐。此外,李鴻章還效法西方相繼設立了威海水師學堂、旅順魚雷學堂、天津電報學堂、天津西醫學堂等。當時李鴻章建立的各類學堂,同其他省份創辦的學堂比較, 不僅在數量和類別方面佔有優勢,而且其中許多還具有開創和示範意義。 李鴻章在辦學實階中,發現清廷任官重科甲正途而直接影響著學堂學生的來源和質量。他說:“除學堂、練船外,實無可造就將才之處。惟朝廷似不甚重其事,部臣復以尋常勞績苛之,世家有誌上進者皆不肯就學。” ①他為此而憂心仲仲,不得不趨就現實,力圖通過為學堂人員爭取“與正途並重” 或“由科甲進身”而扭轉這種不利局面。 1885年清廷決定“以大治水師為主”。李鴻章應詔陳言,指出編練水師必須“選將取才”,建議對學堂人員“定以登進之階,令學成者與正途並重,嚴以考核之法,俾貪情者立予罷斥” ②。 1887年清廷決定對“求才之格”“量為推廣”。李鴻章隨即上疏,為學堂人員力爭“由科甲進身”。是年,御史陳繡瑩奏請將明習算學人員量予科甲出身。奕譞等人認為“試士之例未可輕易變更,而求才之格似可量為推廣”,建議各省學政於歲科試時,準生監報考算學,除正場仍試以四書、經文、詩策外,其經古一場另出算學題目,考生果能通曉算法,即報送總理衙門复勘註冊,遇鄉試之年,考生親赴總理衙門,“試以格物、測算及機器製造、水陸軍法、船炮水雷或公法條約、各國史事諸題”,擇其明通者錄送順天鄉試。 ① 李鴻章:《复欽差德俄奧和國大臣洪文卿》,《李文忠公尺牘》,第12冊。 ② 李鴻章:《創設武備學堂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53,第43頁。 ③ 余思貽:《樓船日記》,上冊。 ① 《光緒十一年七月初二日直隸總督李鴻章奏》,《洋務運動》(二),第565—569頁。 ② 同上。 如人數在20名以上,於鄉試卷面統加“算學”字樣, 與通場士子一起考試,不另出算學題目。試卷比照大省官卷之例,每20名於額外取中1名,“文理清通即為合試”。但卷數雖多,中試人數不得超過3名,“以示限制”。至於會試,則因向無另編字號之例,所以凡算學中試的舉人,“仍歸大號,與各該省土子合試,憑文取中。”在他們看來,“如此則搜求絕藝之中,仍不改科舉得人之法,似亦鼓勵人才之一道” ①。奕譞等人提出的方針辦法,得到慈禧的批准。李鴻章企圖授例為天津水師武備學生及教習人員爭取科甲正途出身,特地上疏說: 查學堂之設,雖為造就將材起見,要皆以算學入手,兼習經史,其中亦有文理清通而志切觀光者,倘異日得由科甲進身,則文武兼資,未始不可為御侮干城之選。 ……合無仰懇天恩府準於鄉試之年,除各省士子兼通算學者,由本省學臣考試諮送外,所有天津水師武備學生及教習人員,屆時就近由臣處遴選文理清通者,開單諮送總理衙門,聽候考試錄送,一體鄉試,以資鼓勵而廣登進。若幸而獲雋,仍歸學堂及水師陸軍調用,俾收實效。 ②李氏此議,奉旨允准。所以1888年天津水師武備學堂教習及學生得以同上海廣方言館肄業生、同文館學生一起參加了順天鄉試。 這次鄉試,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實行西學和中學同考,把八股取士的藩籬衝破了一個缺口。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洋務運動時期,進行科舉改革乃是時代的需要,歷史的必然。由於早期維新志士和某些洋務官僚的倡導,科舉改革思想已經成為一股社會思潮。這股社會思潮的主要內容,是要求變通考試功令,興辦洋學,把西方近代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引進科舉。李鴻章的科舉改革思想是這股社會思潮的有機組成部分,接近早期維新志士,而稍高於其他洋務官僚頭面人物。李鴻章同馮桂芬、鄭觀應、王韜等早期維新志士關係密切,馮、鄭、王等側重於言論,李鴻章則側重於實施,前者往往向後者提供建議,後者往往有選擇地實施前者的主張。這正是李鴻章的科舉改革思想超過同僚的主要原因之一)洋務運動時期的科舉改革思潮,衝擊了傳統的科舉制度和教育制度,促進了學堂的湧現和西學的滲入科舉,從而成為戊戌維新時期廢除八股、改試策淪和興辦大中小學堂的前奏曲。戊戌維新時期的維新志士、帝黨和洋務官僚正是在批判繼承洋務運動時期科舉改革恩潮的基礎上,把科舉改革推向前進的。他們從各自的閱歷出發,對洋務運動時期改革科舉、造就人才問題進行了歷史的反思,得出了幾乎相同的結論。 李鴻章為了造就掌握科學文化知識的洋務人才,不僅在國內推進科舉改革、興建新式學堂;而且力排眾議,派人出國留學。當然,首倡派人出國留學的,並非李鴻章,而是一生致力於“西學東漸”的容閎。早在1868年他就向江蘇巡撫丁日昌提議由政府選派優秀青年,出國留學,以為國家儲蓄人才。 時隔兩年,容閎再次懇請丁日昌向曾國藩提出同樣建議。曾國藩“深韙其言”,立即與李鴻章往返函商,並指派翰林出身的陳蘭彬與容閎一起草擬實施方案。李鴻章擊節歎賞,認為派人出洋留學,是培育人才、力圖自強之舉。是年8月,由曾國藩立稿、李鴻章會銜上疏清廷,申述選派“聰穎子弟”赴歐① 《光緒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醇親王奕等奏》,《洋務運動》(二),第209—210頁。 ② 李鴻章:《學堂人員請一體鄉試片》,《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60,第19頁。 美各國學習技藝的必要和可能,並酌擬章程12條,“恭呈御覽”。他們指出: “凡西人遊學他國得有長技者,歸即延入書院,分科傳授,精益求精,其於軍政、船政,直視為身心性命之學。今中國欲仿效其意,而精通其法,當此風氣既開,似宜亟選聰穎子弟,攜住外國肄業,實力講求,以仰副我皇上徐圖自強之至意。”他們認為派人出國留學,主要難題是選材和籌餉。為了解決選材問題,“擬派員在滬設局,訪選沿海各省聰穎幼童,每年以三十名為率,四年計一百二十名,分年搭船赴洋,在外國肄習十五年後,接年分起挨次回華。”通計費用,首尾20年,需銀120萬兩,請飭下江海關於洋稅項下,按年指撥,勿使缺乏①。 1872年2 月曾、李再次恭折會陳,請飭派陳蘭彬、客閎為正副委員,“常以駐紮美國經理一切事宜”,並建議“挑選幼童,不分滿漢子弟,俱以十二歲至二十歲為率”,幼童出洋後,“肄習西學,仍兼講中學”,“示以尊君親上之義,庶不至囿於異學” ②。 5月總理各國事務奕譞等奉旨議复,表示支持曾、李倡議,但主張選派12歲至16歲的幼童出洋留學。 計劃的提出本非易事,而計劃的實施就更加艱難。 1872年3月曾國藩撒手人寰。孿鴻章獨力支撐。在1872—1875年間,經過容閎等人的奔走呼號,不僅120名幼童終於分批橫渡大洋到達美國,開始潛心攻讀,而且在美國啥德福特城購地蓋樓,建起留學事務所。然而,正當留美學生“終日飽吸自由空氣”,學識隨著年齡而俱長的時候,厄運卻悄悄地向他們逼來。具有頑固守舊思想的官僚士大夫,對於挑選幼童出洋留學這樣的“古來未有之事”,極盡攻擊和破壞之能事。首先發難的是陳蘭彬。這位雖有洋務思想但封建意識根深蒂固的翰林,與容閎共事“時有齟齬”,並“與學生常生衝突”。他與容閎分歧的實質,是把留學生培養成什麼樣人才的問題。容閎主張全面學習西方,偏重西學,支持學生接受西方文明和習俗。陳蘭彬則堅持“中休西用”的方針,企圖引導學生掌握西方科學技術而不超越封建專制主義軌道,反對學生“言行舉止受美人之同化而漸改其故態”。 1875 年情政府任命陳、容為駐美正副公使,相繼改派區諤良、容增祥、吳子登為留學生監督。吳、區與陳蘭彬串通一氣,攻擊容閎縱容學生,任其放蕩淫佚;誣衊學生適異忘本,“他日縱能學成回國,非特無益於國家,亦且有害於社會”,要求從速解散留學事務所,撤回留美學生。當年支持選派幼童赴美留學的奕譞,由於聽信讒言,擔心留美學生沾染洋習,危害大清社稷,也傾向陳、吳等,主張撤還。面對“議者紛紛”的局面,李鴻章雖因“相隔數万裡,局務利弊究難悉其底蘊”,但仍然試圖頂住壓力,設法挽救瀕臨絕境的留學事業。他確信容閎“偏重西學,致幼童中學荒疏”,曾經寫信“誡勉,不啻至再至三” ①;同時飭令吳子登”設法整頓,以一事權,庶他日該童等學成回華,尚有可以驅遣之處,無負出洋學習初意也。” ②他還多次指示陳、吳會同容閎“妥籌應留應撤或半留半裁之法”。但是陳、吳卻我行我素,拒不執行。容閎也因缺乏官場經驗,沒有寫信給李鴻章說明留學真相並提出處理意見,致使李鴻章發出“無從捉摸”的慨嘆。 1881年3月內外交追的手鴻章致函奕等說:“平① 《曾丈正公全集》,奏稿,卷4,第945頁。 ② 李鴻章:《幼童出洋肄業事宜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19,第7—10頁。 ① 《李文忠公全》,譯署函稿,卷12,第7—9頁。 ② 《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9,第21頁。 心察之,學生大半粵產,早歲出洋,其沾染洋習或所難免,子登繩之過嚴,致滋蘻枘,遂以為悉數可撤,未免近於固執”。他還轉述美國前總統格蘭德和駐華公使安吉立關於留美學生“頗有長進,半途中掇殊屬可惜,且於美國顏面有損”的來信內容,並表示“今無端全撤”,美國政府“必滋疑駭”,影響兩國關係,而且“十年以來用費已數十萬,一旦付之東流,亦非政體”。 他認為不宜全撤,倘若決意裁撤,可以考慮“半撤半留之法”,“既不盡棄前功,虛糜帑項,亦可出之以漸,免貽口實。”所謂“半撤半留之法”,就是“將已人大書院者留美卒業,其餘或選聰穎端愨可成材者酌留若干,此外逐漸撤回。”當然,“孰撤孰留”,非由陳、容、吳等“就近察辦不可”。 李鴻章懇請奕等致函陳、容, “屬其和衷商榷,會同子登經理”。奕等拒絕採納李鴻章的建議,以留美學生“見異思遷”、洋化甚深為由,奏准全部撤回。除因中途掇學和在美病故的26人外,剩下的94名留美學生,分三批“淒然回國”。李鴻章的心情當然不會平靜。幾年以後,當容閎出使任滿,去美返國,循例入都,路過天津時,李鴻章忽然質問容閎:“汝何亦任學生歸國乎?” 容閎聽後,覺得莫名其妙,便答道:“此乃由公使陳蘭彬奉上諭而行,鄙意以為總督及陳蘭彬與吳子登,皆贊成此舉也。予縱慾挽回此事,亦何能為役?且違抗諭旨,則人且目為叛逆,捕而戮之。” 李鴻章搖著頭說:“否,予當日亦甚願學生勿歸,仍留美以求學,故頗屬望於汝,謂汝當能阻止學生勿使歸也。” 容閎爭辯道:“當日此舉,總督既未有反對之表示,身居四萬五千里外,安能遙度總督心事?設總督能以一函示予,令勿解散,自當謹遵意旨,惜當日未奉此訓示耳。” 李鴻章“怒形於色”,憤憤地說:“予已知此事之戎首為誰矣。” ①第一次選派幼童赴美留學,雖然半途而廢,但卻具有重大意義。它打擊了當時漫全國的頑固守舊的風氣,促進了西學在中國的傳播,開創了中國近代選派留學生的先河。 孿鴻章除了選派幼童赴美留學外,還相繼選派了一些官弁和學生赴歐洲分別學習“陸軍技藝”、製造與駕駛輪船技術、水師兵法以及礦學、化學、交涉公法等。他對清廷說:從此中國“風氣漸開,雖未必人人能成,亦可拔十得五,實於海防自強之基,不無裨益。” ①留歐生由於目的明確、基礎紮實、年齡合適、規定嚴格,所以成績較好,貢獻也較大。 ① 容閎:《西學東漸記》,第145頁。 ① 《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8,敏20—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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