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如此,我大致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話又說回來,那鬼魂,現在怎麼樣了?”聽畢忠岑的說明,晴明開口問道。
“鬼魂與忠見一起到京城後,直至今日,將近一年了,我都沒再聽到他的聲音,也不知道他現在到底在哪裡。”忠岑回道。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是,不過事情還未結束。”
“還有什麼嗎?”
“請你們看一下這個……”
忠岑從懷中掏出一張紙片,遞給晴明。
晴明打開紙片。紙片上寫著文字。似乎是一首和歌。看完紙片上的文字,晴明輕叫了出來。
“到底是什麼……”博雅在晴明一旁探頭看紙片,看畢,也輕聲叫了出來。
紙片上寫著如下的和歌:
“晴明,這……”博雅開口,“這跟兼盛大人的和歌不是很類似?”
“的確類似……”
“到底是怎麼回事?”
“忠岑大人,這到底是誰作的和歌?”晴明問道。
“這是我編纂《古今集》時,未收錄其中的眾多和歌之一。”
“為什麼與兼盛大人的和歌這麼類似?”
“不是這首和歌與兼盛大人的類似,而是兼盛大人的和歌與這首很類似。”
“你是說,兼盛大人是以這首和歌為底本,創作出他那首《私心藏密意》?”
“是。”
“裁判的實賴大人與皇上,知道這件事嗎?”
“我想,大概不知道……”
以某首和歌為底本,再作出與底本類似的另一首和歌——這種方式在當時是眾所周知的和歌創作手法之一。
然而,若是在和歌競賽會中提出這種模仿和歌,無論該和歌再如何出眾,也會得到負分的結果。尤其碰到得分與對手旗鼓相當時,如果對方的和歌沒有任何藍本,而是新創作,那麼,理所當然是新作得勝。
總之,若按照這種規矩來,兼盛的和歌理應敗給忠見的《迷戀伊人矣》。
但事實上,兼盛獲勝了。
“不過,這件事,責任不在兼盛大人身上。”忠岑說。
在這場和歌競賽中,若果真有不得不批評的人,對象應該不是兼盛,而是身為裁判的藤原實賴與推薦兼盛和歌的皇上。真要追究起來,責任在於裁判和皇上的和歌涵養不夠精深。可是,既然勝負的裁判源於天皇的意向,總不能正面去指責天皇的錯誤。
“原來事情的真相是如此。”晴明抱著胳膊,閉上雙眼。過一陣子,才睜開雙眼說:“總之,我們三人一起去見忠見大人,也是不壞的主意吧。”
“這麼說來,晴明大人是願意幫忙了……”
“幫得上忙或者幫不上忙,我還沒有把握。”
“那,接下來該怎麼辦?”
“即便要去,也得晚上才行,忠岑大人,您就趁機去觀賞一下京城的櫻花吧,夜晚時,麻煩你再來一趟。”
“是,夜晚一定來。”
“博雅,你也可以來吧。”
“當然可以。”博雅回道。
“那麼,忠岑大人,離去之前,麻煩您隨身帶著一樣東西。”晴明說。
“什麼東西?”
“是一種類似符咒的東西。只要隨身帶著這個,你便可以安心在京城的大街小巷亂逛了。”
晴明抬起臉,雙手砰砰擊了兩下,呼道:
“青蟲呀,青蟲呀,幫我準備一下筆墨。”
不久,方才來報告忠岑來訪的那個女子,拖曳著十二單衣的下擺出現了。
女子雙手捧著筆墨紙硯的盒子。
晴明親自磨墨,拿起筆、紙,將紙舉高,不讓博雅與忠見看到內容,在紙上沙沙寫了有些文字。
待紙上的墨乾了以後,將紙折疊起來,向忠岑說:
“把這個收入懷中,您就可以去賞櫻了……”
“不賞櫻不行嗎?”忠岑接過符咒,問道。
“這跟今晚的事並非全無關係,請您務必……”
“是。”忠岑將疊好的紙張收入懷中。
“博雅,反正離夜晚還有時間,趁現在叫青蟲去買些美酒回來吧。”
“酒?”
“嗯,忠岑大人去賞櫻這段時間,我們大概會凍的受不了。”晴明事不干己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