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外國小說 弗·福賽斯驚險懸念小說集

第9章 特權

剛過8點半,電話便響了。由於是星期日早晨,比爾·查德威克仍在被窩裡。他不想接電話,但它卻響個不停。響了10次之後,他從被窩裡爬起來,下樓來到廳裡。 “誰呀?” “餵,比爾嗎?是亨利。” 是同條街上的亨利·卡彭特。他認識這個人,並不熟,只有點頭之交。 “你好,亨利,”查德威克說,“星期天早晨你也不睡點懶覺兒?” “哦,不,”對方說,“我只是出來到公園裡跑一跑。” 查德威克哼了一聲。他心中暗想,這真是個閒不住的人。他打了個哈欠。 “大冬天的,這麼早,找我有事嗎?”他問道。電話那端,卡彭特似乎有點躊躇。 “您看了今早的報紙了嗎?”卡彭特問。查德威克朝廳門口的墊子上掃了一眼,他的兩份報紙還在那兒,沒有打開。

“沒有,”他說,“怎麼啦?” “您訂了《星期日信使報》嗎?”卡彭特問。 “沒訂。”查德威克說。電話裡停了好一會兒。 “我想您今天應該看一看,”卡彭特說,“上面有您的事兒。” “是嗎,”查德威克說,他來了興致。 “報上說什麼了?” 卡彭特更躊躇起來。他聲音中明顯地露出了窘迫之情。顯然,他認為查德威克應該看過那篇文章了,好跟他議論議論。 “那麼,您最好還是自己看一看吧,伙計。”卡彭特說,並掛了電話。 查德威克盯著嗡嗡響的話筒,將它放了回去。跟所有的聽說報上文章提到他、但還沒有看到文章的人一樣,他很感興趣。 他拿著《快報》和《電訊報》回到臥室,交給他妻子,在睡衣外面穿上褲子,套上開領毛衣。

“你要上哪兒去?”他妻子問。 “就到街上買張報紙,”他對她說,“亨利·卡彭特說報上有關於我的事。” “啊,你終於出名啦,”他妻子說,“我準備早點。” 街角上的報店只剩兩份《星期日信使報》了,這是一種厚厚的副刊很多的報紙。在查德威克看來,是一些裝腔作勢的人寫給裝腔作勢的讀者看的。街上很冷,他不願意在這兒就鑽到一大堆欄目和副頁中東找西找。他寧肯耐著性子幾分鐘跑回溫暖舒適的家中再去看它。他回到家中時,妻子已經把桔汁和咖啡擺在餐桌上了。 他開始翻報紙時才意識到,卡彭特沒有告訴他頁數,所以,他從一般新聞版開始看。他喝。第二杯咖啡時,把新聞看完了。他撇開了藝術文化欄,同樣又跳過了體育欄。只剩下一些彩色專利和商業評論了。他是倫敦郊區的一位小本自營商人,於是,他開始讀商業評論。

在第三版上,一個名字引起他的注意;不是他自己的名字,而是一個公司名,這個公司最近才垮台,但跟他有點買賣,而且使他損失慘重。文章刊載在一個自稱為旨在調研的欄目裡。他讀著讀著便放下了咖啡,不由自主地張大了嘴。 “他怎麼給我寫出這些事情呢?”他低聲說,“根本不是那回事兒。” “怎麼啦,親愛的?”他妻子問。顯然,她很關心丈夫臉上的驚訝表情。他一句話沒說,把報紙遞給妻子,折疊起來,以便好找那篇文章。她仔細地讀著。讀到一半時,不禁倒抽了一口氣。 “太可怕了,”讀完後,她說,“這個傢伙暗指,你在某種程度上也參與了欺詐。” 比爾·查德威克站起來,在廚房中踱來踱去。 “他不是在暗指,”他說,他已從吃驚轉為忿怒。 “他就是在明說。結論是不言而喻的。真他媽的,我以前上當了,是被蒙在鼓裡的。我真心誠意地賣給他們產品,他們垮台了,我的損失比誰都不少。”

“這篇文章對你有什麼傷害嗎,親愛的?”他妻子問,臉上憂心衝忡。 “傷害?簡直是毀了我。而根本就不是那回事,我從來沒見過寫這篇文章的人,他叫什麼名字?” “蓋洛德·布倫特。”他妻子一邊讀著文章的作者行一邊說。 “可是我從沒見過他。他也從沒與我聯繫和核實一下。他根本不能那樣說我。” 星期一下午,他與自己的律師私下商談時,也是以同樣的表情說著。律師表示,他看到那篇文章時,也感到非常討厭,並且很同情地聽著查德威克講述著他與那個被清算的銷售公司的關係和事情的真相。 “從您說的來看,這篇文章所說的,從表面上看來,無疑是犯了證據確鑿的誹謗罪。”他說。 “那麼,這幫混蛋就得撤回文章,並且要道歉。”查德威克火冒三丈地說。

“原則上是這樣的。”律師說,“我想,作為第一步,最好由我代表您給編輯寫封信,解釋一下,我們認為您受到了編輯的一位僱員的誹謗,請他尋求以撤回文章並道歉的方式來糾正一下。當然,要刊登在顯要位置。” 他們最後就這麼辦了。兩個星期過去了,《星期日信使報》的編輯卻音信皆無。整整兩個星期,查德威克都得忍受著手下幾個人的白眼,躲避著與他聯繫業務的人,兩樁本來有望簽訂的合同也白白失去了。 《星期日信使報》的回信終於寄到了律師的手裡,該信是一位秘書代表編輯簽發的,其口吻是客氣的回絕。 信裡說,編輯已經認真地考慮了律師代表查德威克先生所寫的信,並且準備考慮在讀者來信欄刊登查德威克先生的信,不過要服從編輯對該信的刪改權。

“換句話說,就是要把信改得面目皆非,”查德威克再一次面對律師坐下來時說,“這就是回絕,不是嗎?”一律師前前後後考慮了一下,決定直言不諱。他與這位當事人打交道幾年了,了解他的脾氣。 “是的,”他說,“是拒絕了。在這以前,我只與國家報紙打過一次交道。這種回信是一種相當標準的官腔兒。他們不願意撤回自己的文章,更甭說賠禮道歉了。” “那我該怎麼辦呢?”查德威克問道。 律師出了一個主意。 “當然,還有出版署,”他說,“您可以向他們投訴。” “他們會怎麼辦呢?” “他們辦不了什麼。他們所接受的申訴只是那種由於報紙疏忽或由於報紙記者報導的不准確而造成的麻煩,他們通常迴避那些明顯的誹謗投訴,而將它推給法庭。不管哪種情況,他們只是發表一篇不痛不癢的文章。”

“出版署不能堅持讓他們撤回文章和道歉嗎?” “不會。” “那還能怎麼辦呢?” 律師嘆了一口氣。 “恐怕惟一的辦法就是打官司了。向高等法院上訴誹謗罪,要求賠償損失。當然,如果法院真的發出了傳票,那麼報紙可能不願意讓事態發展下去,於是就可能刊登您所要求的賠禮道歉。” “會嗎?” “也許會。但也許不會。” “但肯定他們必須這麼做。這是非常簡單的案子。” “我跟您實話實說,”律師說,“在誹謗案中,根本沒有非常簡單的案子。一方面,實際上還沒有誹謗法。或者說,它只歸屬於普通法律。幾個世紀來,大量的案例中都涉及到過誹謗案,這些案例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釋;而您的案子,或任何案子,在某些細節上都會與過去的案例有所不同。

“另一方面,人家還會爭議您當時的理智狀態,您的思想狀態,即特定情況下,一個人的實際感知情況,是意向明確的,而不是糊塗的,因而是清白的,我說的您能聽懂嗎?” “能。我也這樣想,”查德威克說,“但毫無疑問,我沒有必要證明自己是清白無辜的。” “實際上,有必要,”律師說,“您知道,您將是原告;報紙。編輯和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是被告,您必須證明,當您與新近被清算的公司往來的時候,您是清白的,沒有意識到其不可靠。這樣,才能表明您是被人含沙射影,受到了誹謗。” “你是不是勸我不要起訴?”查德威克問,“你真的要我容忍那傢伙一點也不核實就出版的那堆無恥讕言嗎?要我聽之任之,毀掉我的買賣而不去控告嗎?”

“查德威克先生,讓我跟您開誠佈公地說,有時,人們勸我們這些律師:應該慫恿我們的當事人告這個,告那個。因為,這樣我們就能掙到大把大把的律師費。實際上,恰恰相反。往往是訴訟當事人的朋友、妻子、同事等等慫恿他去起訴。當然,他們這些人是不必承擔訴訟費的。對於門外漢來說,一場好官司就像吃麵包看馬戲那麼舒服。而我們干法律這一行的人,對於訴訟的費用,可是了解得再清楚不過了。” 查德威克仔細地考慮了一下訴訟費的問題,他以前可很少想這個事兒。 “費用會有多高?”查德威克心平氣和地問道。 “高得會毀掉您。”律師說。 “我本以為,在這個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查德威克說。 “理論上,是平等,現實中卻常常不同,”律師說,“您是一位富豪嗎,查德威克先生?”

“不是。我只經營一個小買賣。在這個年月裡,真是如履薄冰,隨時可能破產。我苦乾了一輩子,勉強混日子。我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汽車,自己的衣服。一份個體經營養老金,一份人壽保險和幾千英鎊存款。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微不足道。” “我的話就是這個意思,”律師說,“今天,只有富豪才能起訴富豪,而在誹謗案件中更是如此。一個人可能打贏了官司,但他必須支付自己的訴訟費。打了一場長官司之後,更不用說上訴了,其費用可能是賠償費的10倍。 “大報紙,像大出版社什麼的,都投了很大的保險,以應付被判決誹謗罪而支付的巨額賠償費,他們可以聘倫敦西區英國王室法律顧問那樣收價最高的一流律師。所以,當他們面對著一個——恕我直言——小人物時,他們就會搞得他一蹶不起。稍稍耍個手腕儿,一樁案子就會拖上5年再開庭。在這期間,雙方的法律費用就會一加再加,光案情準備就得花上成千上萬。如果到了法庭,辯護律師要收費,還有日常'重理'費,費用會直線上升,而且辯護律師還要一位年輕的幫手,還得加一筆錢。” “費用會達到多高?”查德威克問。 “就一起長官司來說,準備上幾年,還不算可能發生的上訴費,也得幾萬英鎊,”律師說,“即使這樣,或許還沒到頭兒。” “我還得了解些什麼呢?”查德威克問。 “如果您打贏了,您能得到賠償費和判決由被告——也就是報社——支付訴訟費,那麼,您的損失就得到了補償。但是,如果法官沒有對訴訟費做出判決,您還得承擔您自己的訴訟費。不過,他們只有在那些最壞的案件中才這樣做。如果您輸了,法官甚至可以判決,你不但要承擔自己的訴訟費,還要支付被告的訴訟費。即使您贏了,報社還可以將案子上訴。為此,您可能花掉雙倍的費用。即使您贏了上訴,如果不對訴訟費做出判決,也會毀掉您的。 “而且,還會讓您背黑鍋。兩年之後,人們早已忘記了報紙上的那篇文章。而該案件在法庭上會反反复复,不斷大量地增加材料和辯護證詞。雖然您可以起訴,但是,報社的法律顧問卻會出自其當事人的利益,不斷地詆毀您這位誠實商人的名譽。讓您背上黑鍋,永遠也甩不掉。有這樣的人,可以說多得數不清,雖然贏了官司,但名譽卻掃地了。在法庭上,所有的辯護詞,不必經過核實,都可以印刷出來公佈於眾。” “不是有法律援助嗎?”查德威克問。他跟大多數人一樣,只有耳聞,卻從未核實過。 “可能不像您想的那樣,”律師說,“要得到法律援助,您得表明您沒有財產。這不適用於您,在任何情況下,誹謗案都不會得到法律援助。” “這麼說來,怎麼辦都會毀了我的。”查德威克說。 “很抱歉,非常抱歉。我本可以鼓勵您去打一場曠日持久、費用高昂的官司的。但是我真心感到,我對您最好的幫忙就是指出這種事兒實際上多麼的危險,多麼的坑人。有許多人,頭腦一熱就打起了官司,卻落得個終生悔恨。一些人從來都沒有從多年訴訟所導致的精神壓抑和經濟擔憂中恢復過來。” 查德威克站了起來。 “你很實在,我很感謝。”他說。 當天晚些時候,他從辦公室給《星期日信使報》打電話,要求與編輯通話。一個女祕書接了電話,她問他的名字,他告訴了自己的名字。 “您想跟巴克斯頓先生談什麼?”她問。 “我想約定一下,見他本人。”查德威克說。 電話那邊停了下來,他能聽到在打內部電話。她回話了。 “您見巴克斯頓先生要談哪方面的事?”她問道。 查德威克言簡意賅地解釋說,他想見見編輯,就兩週前蓋洛德·布倫特的文章中的提到的關於他自己的情況,講明一下自己的看法。 “恐怕巴克斯頓先生不能在辦公室會客,”秘書說,“或許,您可以寫封信,我們會給予考慮的。” 她撂了電話。第二天上午,查德威克乘地鐵來到倫敦中區,出現在信使報社的傳達室。 在一位魁梧的、身穿制服的門衛的眼皮底下,他填寫了會客單,寫上了姓名、住址、要會見的人以及理由。會客單被拿走後,他坐下來等著。 過了半個小時,電梯門開了,出來一位文雅瀟灑、身材瘦削的年輕人,身上散發著剛刮完臉的氣味。他詢問地看了一眼門衛,門衛朝比爾·查德威克這邊點了點頭。年輕人走了過來。查德威克站了起來。 “我叫安德里安·辛克萊爾,”年輕人說,把自己的姓聖克萊爾說成了辛克萊爾,“巴克斯頓先生的私人助理。有什麼事嗎?” 查德威克解釋說要談談署名蓋洛德·布倫特的文章,說想跟巴克斯頓先生親自解釋一下,文章中對他的報導不但不真實,而且對他產生威脅,可能毀掉他的買賣。聖克萊爾表示遺憾,但臉上卻無動於衷。 “是啊,當然誰都能看出您的心事,查德威克先生。但跟巴克斯頓先生私人會見,恐怕是根本不可能的,他是個非常忙的人,您明白嗎?我——哦——知道,一位代表您的律師已經跟編輯交換意見了。” “寫了一封信,”查德威克說,“一位秘書回了信。信中說,'或許'可以考慮在讀者來信欄中刊登一封信。現在,我要求他至少要聽聽我這方面的意見。” 聖克萊爾笑了一聲。 “我已經說了,那是不可能的,”他說,“我們準備做的,最多也只不過是以編輯的名義寫封信而已。” “那麼,我能見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本人嗎?”查德威克問。 “我認為那沒用,”聖克萊爾說,“當然,如果您或您的律師還想寫一封信的話,我敢肯定,我們的法律部會按常規給予考慮的。否則的話,我就愛莫能助了。” 門衛帶著查德威克從旋轉門走了出來。 他在艦隊街旁的咖啡吧吃點三明治算作午飯。整個吃東西的時間中,他都在沉思。下午,他早早地就坐在了倫敦中區一座參考資料圖書館裡,那裡專門提供當代檔案和剪報。他仔細閱讀了最近誹謗案件的捲宗,發現他律師的話並沒有誇大其詞。 一宗案子使他很震驚。一位中年男子遭到一位著名作家的嚴重誹謗。他起訴了並且贏了,得到3萬英鎊賠償費,判決出版商承擔訴訟費。但出版商上訴了,而上訴庭撤銷了原判賠償,讓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訴訟費。打了4年官司,原告面臨著經濟上的毀滅,便將案子呈遞到上議院。上議院糾正了上訴庭的判決,重新判給他賠償費,但沒有裁決訴訟費。他贏回了3萬英鎊的賠償費,但5年期間的法律費用賬單卻是45000英鎊,出版商的法律費用賬單和他一樣,總共損失了75000英鎊。但這一大筆金錢是有保險的。原告是贏了,但一輩子也毀了。打官司的第一年,他的照片是一位精神抖擻的60歲的人。 5年之後由於案子纏身,憂慮無窮,債台高築,他卻變得瘦骨磷峋沒有人樣兒了。儘管他的名譽恢復了,但他卻在破產之中死去了。 比爾·查德威克決心不讓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於是,他來到威斯敏斯特公共圖書館,他拿了一部霍爾斯伯里寫的《英國法典》,坐進了閱覽室。 正如他的律師所說的,沒有像道路交通法那樣的成文的誹謗法,但卻有1888年的誹謗法補充法案,其中對誹謗或毀譽下了普遍可以接受的定義:誹謗之辭,一般說來就是貶低他人之言辭,旨在促使社會上正常思維的人們在評價該人時而降低其身份,或使別人不敢接近之而迴避之,或使之遭受仇恨、蔑視或嘲笑,或嫁禍之,使其在公務、職業、行業、貿易或生意中受到低毀或中傷。 嗯,至少最後一句適合我的情況,查德威克暗忖道。 他的律師關於法庭的一套說教在他的腦海中翻騰。 “在法庭上,所有的辯護詞,不必經過核實,都可以印刷出來公佈於眾。”難道真的是這回事嗎? 然而,律師的話是對的。就在這本1888年的法案中就說得很清楚。在法庭上所說的話,都可以報導和出版,記者和編輯。印刷者和出版者都不必擔心被指控誹謗,只要該報導是“公正的、及時的和準確的”即可。 查德威克想道,這一定是為了保護法官、地方官、證人、警官、律師,甚至被告,使他們敢於講真話,用不著考慮其後果。 任何人的行為,不管其辯護詞是多麼侮辱、中傷、多麼詆毀名譽或誹謗,只要是在當庭向大家講的,都有豁免權;準確報導、印刷和出版上述言辭者也有豁免權。這種豁免被稱之為“絕對特權”。 在乘地鐵回遠郊的途中,一種想法在查德威克的心中油然而生。 經過4天的尋找和跟踪,查德威克終於發現蓋洛德·布倫特住在漢普斯特德區一條很現代的小胡同里。隨後的星期日上午,他便來到這條街上。他估計,星期日報紙的記者是不會在星期天上班的,並揣摩布倫特一家不會到鄉下去度週末。他走上台階並按了門鈴。 過了兩分鐘,一位三十四五歲、長得很討人喜歡的女人開了門。 “布倫特先生在家嗎?”查德威克問道,緊接著補充道,“是關於《星期日信使報》上他的文章的事兒。” 這並不是撒謊,但卻足以使布倫特太太相信,來訪者是艦隊街報館的人。她微笑著,轉身朝門廳喊“蓋洛德”,又轉過來對著查德威克。 “他馬上就來。”她說,隨著就向房中有小孩聲的地方走去,沒有關門。查德威克等在那裡。 一分鐘後,蓋洛德·布倫特本人出現在門口,穿著淺色亞麻便褲和粉色襯衫,文雅瀟灑,四十五六歲左右。 “什麼事兒?”他問道。 “是蓋洛德·布倫特先生嗎?”查德威克問。 “我是。” 查德威克將手中拿的剪報打開,遞過去。 “是關於您在《星期日信使報》上寫的這篇文章的事兒。” 蓋洛德·布倫特仔細地看了看剪報,手卻沒有碰一下,臉上露出困惑而不高興的神情。 “這大約是四周前的,”他說,“怎麼了?” “星期天一大早就打擾您,很對不起,”查德威克說,“但這看來是我們大家都得承擔的風險。您要明白,這篇文章誹謗了我,嚴重地誹謗了我。而且給我的生意和社交生活帶來相當嚴重的損害。” 布倫特的臉上仍帶著困惑的神情,但很快就轉為怒氣沖衝了。 “你到底是什麼人啊?”他質問道。 “哦,很抱歉。我叫威廉·查德威克。” 聽到這個名字,蓋洛德·布倫特終於明白了。於是,他勃然大怒。 “現在你聽著,”他說,“你根本就不該跑到我家來說三道四。有正常渠道,你必須叫你的律師寫……” “寫了,”查德威克說,“可一點兒用也沒有。我還想見你們編輯,但他不接待。所以,我只好找您。” “真是亂彈琴。”蓋洛德·布倫特抗議地說,隨著要把門關上。 “你瞧,我給你一樣東西。”查德威克溫和地說。布倫特推門的手停住了。 “什麼東西?”他問。 “這個。”查德威克說。 緊跟這話,他抬起右手,攥緊拳頭,著著實實地但並不特別狠地擊向布倫特的鼻尖。這一拳,不能把鼻樑骨打折,也損傷不了鼻中隔軟骨,但卻使布倫特向後踉蹌一步,發出“嗷嗷嗷”的叫聲,並緊忙用手摀住鼻子。他眼中淌出了淚水,開始抽吸著鼻中流出的血。他盯了一眼查德威克,似乎面對著一個瘋子,然後,砰地關上了門。查德威克聽到門廳中的腳步聲跑遠了。 查德威克在希思大街的路口找到了警察,一個年輕人,正在上午的清新空氣中享受安謐寧靜,但又有點百無聊賴。 “警官,”查德威克走到跟前說,“您最好跟我走一趟。一家本地住戶遭到了襲擊。” 年輕警察精神一振。 “襲擊,先生?”他問,“在哪兒?” “只隔兩條街遠,”查德威克說,“請跟我來。” 不等警察多問什麼,他用食指示意讓警察過來。轉身便走,疾速沿原路返回來。他聽到身後的警察向對講機說話和噠噠的警靴聲。直到布倫特家那條街的拐角處,警察才追上查德威克。為了不讓警察多問問題,查德威克依舊快步走著,同時對警察說,“就這兒,警官,32號。” 他們來到時,門仍然關著。查德威克用手指了一下。 “在這兒。”他說。 警察停下來,疑惑地看了一眼查德威克,於是走上台階,按了門鈴。查德威克也走到台階上,與警察站在一起。門小心翼翼地打開了,布倫特太太走了出來,他一看到查德威克,眼睛驚得一睜,還沒等警察張口,查德威克搶先說話了。 “布倫特太太?這位警官可以和你丈夫說句話嗎?” 布倫特太太點點頭,又急忙轉回屋中,兩位來訪者可以聽到從屋內傳出的喊喊喳喳嘀咕聲。 “警察”和“那個人”依稀可辨。過了一會兒,蓋洛特·布倫特來到門口,他用左手將一塊冰過的濕洗碗布捂著鼻子。布後面不斷發出抽鼻子的聲音。 “啥麼事?”他說。 “這是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查德威克說。 “你是蓋洛德·布倫特先生嗎?”警察問。 “是。”蓋洛德·布倫特說。 “幾分鐘以前,”查德威克說,“布倫特先生的鼻子被人故意打了一拳。” “真的嗎?”警察向布倫特問道。 “真的。”布倫特點點頭,眼睛從洗碗布上方盯著查德威克。 “我明白了,”警察說,實際上他沒明白。 “那麼,誰幹的?” “我幹的。”他身旁的查德威克說。 警察轉向他,不可置信的樣子。 “您說什麼?”他問。 “我幹的。我打了他的鼻子。這是一次一般襲擊,對不對?” “真的嗎?”警察問布倫特。 洗碗布後面的頭點了點。 “我能問問為什麼嗎?”警察問查德威克。 “這個事嘛,”查德威克說,“我只准備到警察局後再正式解釋。” 警察有點不知所措,最後他說,“很好,先生,那麼,您得跟我到局裡去一趟了。” 這時,一輛警車來到希思大街,是這位警察5分鐘前叫的。他跟車內穿制服的人簡單地說了幾句,便和查德威克爬進了車的後座。不到2分鐘,警車就把他們送到了當地警察局值班警官那裡。當年輕警察向值班警官解釋發生了什麼事的時候,查德威克站在那裡,一言不發。值班警官是位中年人,有經驗,有耐性,有點看破紅塵。他饒有興趣地打量著查德威克。 “你打的這個人是誰?”他終於開口問道。 “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查德威克說。 “不喜歡他,對嗎?”值班警官問。 “有點兒。”查德威克說。 “為什麼又找這位警察自首呢?”警官問。 查德威克聳了一下肩膀。 “這是守法,對不對?從法律上講,既然觸犯了法律,就得報告警察。” “想得對,”警官贊同地說。他轉身問那位警察,“布倫特先生傷得重嗎?” “看起來不重,”年輕警察說,“就像輕輕撞了一下似的。” 警官嘆了一口氣。 “地址,”他說。警察把地址給了他。 “在這兒等著。”警官說。 他走進里屋,蓋洛德·布倫特的電話號碼沒在電話簿上登記,但警官在查號台間到了。然後,他打了電話。過了一會兒,他走了出來。 “蓋洛德·布倫特先生看來不想告你。”他說。 “那無關緊要,”查德威克說,“告不告不取決於布倫特先生。這不是在美國。事實是,已明顯地犯了襲擊罪,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應該是警方決定是否起訴。” 警官以厭煩的眼神看著他。 “你還懂點法律,是嗎,先生?”他問。 “讀過一點兒。”查德威克說。 “警方可不一定非那樣做,”警官嘆了一口氣。 “可是,警方可能決定不起訴。” “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就別無選擇了,我只能告訴您,如果您不起訴,我只能到那兒去再乾一次。”查德威克說。 警方慢吞吞地抽出一本起訴表。 “那就起訴吧,”他說,“姓名?” 比爾·查德威克告訴了姓名和地址,並被帶進看守室。他拒絕交待,只是表示要在適當的時候向法官說明他的行為。他的話被打了字,他在上面簽了名。他被正式起訴了,並且自己交了100英鎊保釋金,由警官保釋,第二天上午要到倫敦北區法庭出庭。然後就讓他回家了。 第二天,他以還押身份出現了。聽證會只進行了兩分鐘,他拒絕進行抗辯,因為他知道這種拒絕會被法庭理解為,在適當的時候,他會請求做無罪判決。他被還押兩週,而且又交了100英鎊保釋金。由於只是還押聽證會,蓋洛德·布倫特先生並沒到庭。還押的起訴只是一般襲擊,所以,地方報紙上的報導還不到1英寸大。比爾·查德威克住的那個區的人,誰也不看這種報紙,所以,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在本案審理的前一周,艦隊街及其周邊的主要日報、晚報和星期日報紙的新聞編輯們都收到了匿名電話。 在每個電話中,打電話者都向新聞編輯透露,《星期日信使報》的明星記者因捲入被襲擊案將於下星期一到倫敦北區法庭出庭;該案是警方起訴查德威克,請不要單單依賴出版署法庭報導的資料;如果派出自己的記者,編輯將得到補貼。 多數編輯都查了該法庭那天的出庭程序,確認名單上確實有查德威克,於是派出自己的記者,誰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都抱著巨大的期望。艦隊街的行業友誼理論,同工會運動一樣,由於缺乏真誠團結,早就束之高閣了。 比爾·查德威克上午10點整保釋期滿,法庭讓他等待開庭時傳喚。庭審於11點一刻開始,當他進入法庭時,掃了一眼新聞記者席,那裡已坐得滿滿的。他也注意到蓋洛德·布倫特坐在法庭外大廳裡的一條長椅上,他是被叫來作證的。按英國法律,證人在被叫出庭作證之前是不能進入法庭的。只有在作完證之後,才可以坐在法庭的後部,旁聽剩餘的審訊過程。這使查德威克一時迷惑起來,他只好用不服罪的辦法來擺脫這種困境。 他拒絕了庭審法官關於待被告有了職業律師後才能開庭審理的建議,說明他要自己為自己辯護。法官聳了一下肩膀,但還是同意了。 公訴律師列舉了該案的事實,或者說,至少是已經掌握了的事實。當讀到,正是查德威克本人在那天上午在漢普斯特德找警察克拉克報告襲擊消息時,引起了一陣驚訝。然後,沒有什麼拖延便傳喚警察克拉克。 這位年輕警察宣過誓後,便講述了逮捕的證詞。法庭問查德威克是否要盤問證人,他拒絕了。再次要求他盤問,他又拒絕了。警察克拉克返庭,坐到了後面。傳喚蓋洛德·布倫特,他站到證人席,宣了誓。查德威克站起來。 “法官閣下,”他聲音清脆地對法官說,“我反复考慮了,想改變抗辯。我承認有罪。” 法官瞪眼看看他。已經站起來準備舉證的公訴律師坐了下去。在證人席上,蓋洛德·布倫特沉默地站著。 “是這樣,”法官說,“你拿準了嗎,查德威克先生?” “拿準了,閣下。非常肯定。” “卡吉爾先生,你有什麼異議嗎?”法官問公訴律師。 “沒有,閣下,”公訴律師卡吉爾說,“我想,被告對我剛才列舉的事實沒有什麼歧義了吧?” “一點歧義沒有,”查德威克從被告席上說,“完全符合事實。” 法官轉向蓋洛德·布倫特。 “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布倫特先生,”他說,“現在看來你不用作證了。你可以走,也可以坐在法庭後邊。” 蓋洛德·布倫特點點頭,離開證人席。他向新聞記者席上的人們又點點頭,便在後邊挨著作完證的警察克拉克坐了下來。法官向查德威克發話了。 “查德威克先生,你已由抗訴轉為認罪。這當然意味著你承認對布倫特先生進行了襲擊。你還想找證人為你作證嗎?” “不,閣下。” “如果你想的話,你可以找證人,或者你自己出證,以減輕罪責。” “我不想找證人,先生,”查德威克說,“為了減輕罪責,我想在被告席上做一番申訴。” “這是你的特權和權利。”法官說。 一直站著對法庭講話的查德威克從口袋裡拿出一份折疊的剪報。 “法官閣下,6週以前,蓋洛德·布倫特先生在他效力的報紙《星期日信使報》上發表了這篇文章。如果閣下能看一下,我將非常感激。” 一位法庭傳達員從律師席上站起來,拿了剪報,送給法官。 “這與本案有關嗎?”法官問。 “我保證,先生,有關,非常有關。” “好吧,”法官說。他從傳達員手裡接過剪報,快讀了一下。讀完後,他把剪報放下說,“我明白了。” “在這篇文章裡,”查德威克說,“蓋洛德·布倫特對我進行了惡意中傷而構成嚴重誹謗。您可以看到,閣下,文章涉及的是,一家公司推銷一種產品,然後破產了,使許多合作夥伴的押金受到損失。不幸的是,我也是其中之一,跟其他生意人一樣,被捲了進去。我們這些人都曾相信該公司底子雄厚,產品可靠。實際上,我們是受蒙蔽才犯了錯誤,蒙受了損失,而在這篇文章中,突然間我被毫無根據地指控為該事件的同謀,而且是被一個馬虎的、懶惰的而且無能的僱傭文人所指控,這個人連事先的調查準備工作都不願意好好做一做。” 法庭上的人都倒吸了一口氣,接著沉默了一會兒。之後,記者席上的鉛筆刷刷地在橫格本上疾書。 公訴律師站了起來。 “閣下,這對於減輕罪責真有必要嗎?”他帶點怨氣地問道。 查德威克馬上打斷地說,“我保證,閣下,我只是在設法說明本案的背景。我確實感到,如果您能了解這件事情的原委的話,您會對這種錯誤的做法做出更公正的判決。” 法官屏氣凝神地看了一會查德威克。 “被告的話有道理,”他承認。 “繼續進行。” “謝謝,閣下,”查德威克說,“可是,如果這位所謂的報導記者在寫這篇臭文章之前稍微屈尊和我聯繫一下的話,我就會把我所有檔案資料、賬單和銀行報表都拿給他看。可以毫無疑問地證明,我和其他買主一樣,都是被誤導上當的。但他根本就不想跟我取得聯繫,何況在電話簿裡,在商務指南里都能找到我。這似乎表明,這位自命不凡小人的畫皮背後,藏著一顆無所顧忌的狂妄之心,他痴心地收集道聽途說,而不願去調查事實……” 蓋洛德·布倫特火冒三丈,從法庭後邊站了起來。 “大家注意……”他喊到。 “安靜,”傳達員吼道,也站了起來。 “法庭內保持安靜。” “我理解你的憤怒心情,查德威克先生,”法官嚴肅地說,“但我很想知道,這與減罪有什麼關係。” “閣下,”查德威克謙恭地說,“我期盼的只是您的公正。當一位守法的、過著和平生活的人突然打了另一個人時,弄清他這種反常行為的動機,肯定是非常必要的。這一點,我也承認,也必然會影響負責判決此案者的判斷吧?” “那好,”法官說,“解釋一下你的動機吧。但說話請注意禮貌。” “確實,我會的,”查德威克說,“這篇充滿著烏七八槽謊言的文章出現在貌似嚴肅的報紙上之後,我的生意受到嚴重影響。很顯然,我們一些商業夥伴不明真相,不知道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所謂的暴光只是出自酒後的胡說八道,而以為是來自深入的調查研究,於是他們就開始相信這種誹謗了。” 在法庭後面的蓋洛德·布倫特已經按捺不住自己了。他碰了碰身邊的警察。 “他不能這樣信口開河,是不是?”他悄聲地說。 “噓。”警察說。 布倫特站了起來。 “閣下,”他喊道,“我想說兩句……” “安靜。”傳達員喊道。 “如果還有人在法庭上搗亂的話,我要把搗亂者攆出法庭。”法官說。 “因此,閣下,”查德威克繼續說,“我開始琢磨。我很納悶兒,一個連事實都懶得核實的捕風捉影的小丑,憑什麼權利躲在一家大報的法律和經濟的保護傘下,並藉其淫威來毀滅一位他不屑一顧的、老實厚道、操勞終生的小人物呢?” “本來還有其它辦法來對付誹謗的嘛。”法官提示道。 “確實是有,閣下,”查德威克說,“但是,您作為一位法律人士,一定很清楚,當今沒有人能頂得住一家國家級大報的巨大壓力。所以,我帶著事實和文件,想找他們的編輯,說明一下。他們的僱員是大錯特錯了,而且還不想改邪歸正,編輯拒絕見我,永遠不想見我,所以我去見蓋洛德·布倫特本人。因為他們不讓我到他辦公室去見他,我就只好到他家去了。” “去打他的鼻子?”法官說,“你也許是遭到了誹謗,但是,靠暴力永遠解決不了問題。” “天哪,閣下,不是這樣,”查德威克說,一副吃驚的樣子。 “我根本不是去揍他,我是想跟他論論理兒。讓他核對一下證據,我認為這樣會使他明白,他寫的那東西不符合實際。” “哦,”法官很感興趣地說,“動機原來是這樣,你到他家去求他?” “我確實是這樣做的,閣下。”查德威克說。他如同公訴律師一樣清楚,由於他並沒有宣誓而在被告席上發言,因而是不會受到盤問的。 “那你為什麼不和他理論呢?”法官問。 查德威克的肩聳了一下,“我試了,”他說,“他和報館一樣,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我,蔑視我,不理我。他知道我是一個小老百姓,微不足道,無法與強大的《星期日信使報》抗衡。” “後來又怎麼了?”法官問。 “我承認,我當時是鬼迷心竅了,”查德威克說,“我乾了不可原諒的事。我打了他的鼻子。在我的一生中就那麼一剎那,我失去了理智。” 說完,他就坐了下來。 法官心中忖度道:你呀,我的朋友,你也是被逼上樑山的啊。於是,他不禁想起了幾年前的一樁事,當時他在另一個法庭上判案時,也曾受到新聞界的粗暴和無禮;後來,事實證明他是正確的,他的氣憤更是有增無減。於是他大聲宣佈道:“這是一樁非常嚴肅的案件。法庭應該接受你是受了冤枉的,甚至,你那天早晨從家裡去漢普斯特德時,心中是沒有訴諸暴力的想法的,然而,你確實在布倫特先生的家門口打了他,作為一個社會,我們不能允許一個公民隨便就去打一位國家大記者的鼻子。罰款100英鎊,加50英鎊訴訟費。” 比爾·查德威克這邊填支票時,那邊記者席上已經空無一人了。他們都急忙去打電話和乘出租車去了。他從法庭的台階走下來時,覺得有人抓住了他的胳膊。 他轉過身來,發現蓋洛德·布倫特站在他面前,氣得臉色發黃,渾身顫抖。 “你這個混蛋,”記者說,“你不能在法庭上信口開河地胡說八道。” “我能,確實能,”查德威克說,“我在被告席上發言,合法的,我可以講。這叫絕對特權。” “但是,我不是你說的那種人,也沒干那種事,”布倫特說,“換誰你也不能那樣說。” “為什麼不能那樣說?”查德威克心平氣和地說,“事兒都是你幹的。” (郝啟成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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