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台灣通史》下冊

第7章 卷二十三風俗志

《台灣通史》下冊 连横 7729 2018-03-20
連橫曰:六藝,聖人之書也,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之時,王熄《詩》亡,孔子傷焉,故為其書,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其用弘矣。夫拘於天者,不足以治人;泥於古者,不足以製今。風俗之成,或數百年,或數十年,或遠至千年,潛移默化,中於人心,而萃為群德,故其所以係於民族者實大。夫夏人尚忠,殷人尚質,週人尚文,一代之興,各有製作。是故食稻者其人柔,食麥者其人剛,食稷者其人狹,所食不同,而秉氣異焉。台灣之人,中國之人也,而又閩、粵之族也。閩居近海,粵宅山陬,所處不同,而風俗亦異。故閩之人多進取,而粵之人重保存。唯進取,故其志大,其行肆,而或流於虛。唯保存,故其志堅,其行陿,而或近於隘。是皆有一偏之德,而不可以易者也。緬懷在昔,我祖我宗,橫大海,入荒陬,臨危禦難,以長殖此土,其猶清教徒之遠拓美洲,而不忍為之輿隸也。故其輕生好勇,慷慨悲歌,十世之後,猶有存者。此則群德之不墜,而有係於風俗焉,豈小也哉!

歲時 立秋之前一日,有司豫塑春牛,置於東郊之外,至日往迓,謂之迎春。 男女盛服觀,衣香扇影,雜喧滿道。春牛過處,兒童爭摸其耳,或鞭其身,謂可得福。迎春如在歲首,尤形鬧熱,宛然太平景像也。 元旦,各家先潔室內,換桃符,鋪設一新,三更後,開門祀神,燃華燭,放爆竹,謂之開春。次拜長上,晉頌辭。出門訪友,投刺賀,見面,道吉祥語。客至,饗以甜料檳榔,一品即行。親友之兒女至,以紅線串錢贈之,或百文數十文,謂之結帶。是日各家皆食米丸,以取團圓之意,或絕葷,祀井門灶,爆竹之聲,日夜不絕。 初二日,祭祖於家。新婚者以是早往外家賀春,設宴饗之,婿歸贈以儀。 初三日,出郊展墓,祭以年糕甜料。自是日至暮春,墦間之地,往來不絕。

初四日,備牲設醴,燒紙馬,謂之接神,市肆始開門貿易。 初九日,傳為玉皇誕辰,各街演劇致祭。自元旦至望日,搢紳之家,多設筵宴客,互相酬酢,蓋取春酒介壽之意。 元宵之夕,自城市以及鄉里,點燈結彩,大放煙火,競演龍燈。士女出遊,笙歌達旦。各街多設廟會,而台南郡治三山國王廟,則開賽花之會,陳列水仙數百盆,評其優劣,亦雅事也。 《赤嵌筆談》謂元宵未字之女,偷折人家花枝竹葉,為人詬詈,以為異日必得佳婿。此風今已無矣。 二月初二日,為社公辰,各街多醵資致祭,群聚飲,謂之頭衙。而以十二月十六日為尾衙。頭始也,尾終也,衙集也,謂春東作而初集也。故鄉中尤盛,商賈亦然。 三月初三日,古曰上巳,漳人謂之三日節,祀祖祭墓。而泉人以清明祭墓謂之嘗墓,嘗春祭也。祭以餑餅,治牲醴,掛紙錢,歸乃食之。餑餅以曲為衣,內裹蔬肉,炸油者謂之春餅。嘗墓之禮,富貴家歲一行之,常人則兩三年一行。婦孺歸時,各插榕枝於髻,以祓不祥。

三月十九日,傳為太陽誕辰,實則有明思宗殉國之日也。以面製豚羊,豚九頭,羊十六頭,猶有太牢之禮。望東祭之,帝出乎震也。家家點燈,欲其明也。亡國之思,悠然遠矣。 二十三日,天后誕辰。南北鄉人多赴北港晉香,粵莊尤盛。自春初至月杪,旗影鸞聲,相續於道,晉香之人,盜不敢劫,劫之恐神譴也。 五月初五日,古曰端午,台人謂之午日節。插蒲於門,湔艾為湯,以角黍時果祀祖。婦女帶繭虎,以五色絲製鳥獸花果之屬,兒童佩之,謂可辟邪。沿海競龍鬥舟,寺廟海舶皆鳴鑼擊鼓,謂之龍船鼓。從前台南商務盛時,郊商各醵金制錦標,每標值數十金,先數日以鼓吹迎之,各選健兒鬥捷,觀者滿岸,數日始罷。 六月初一日,人家以米丸祀祖,謂之半年丸。或以望日行之。

七月初一日,謂之開獄門,各家致祭。自是日至月杪,坊裡輪流普度,延僧禮懺,大施餓鬼。先放水燈,以照幽魂。尚鬼之俗,漳、泉為甚,糜錢巨萬,牢不可破。 七月初七日,古曰七夕。士子供祀魁星,祭以羊首,上加紅■,謂之解元。值東者持歸告兆,以羊有角為解,而■形若元字也。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歲者,糊一紙亭,祀織女,刑牲設醴,以祝成人,親友賀之。入夜,婦女陳花果於庭,祀雙星,猶古之乞巧也。 十五日,謂之中元。台人以清明為春祭,中元為秋祭,冬至為冬祭,各祀其祖,必誠必腆,非是者幾不足以為人子孫。 八月十五日,謂之中秋。各祭社公,張燈演戲,與二月初二日同,春祈而秋報也。兒童建塔點燈,陳列古玩。士子遞為飲,制月餅,朱書元字,擲四紅奪之,以取秋闈奪元之兆。夜深時,婦女聽香,以卜休咎。

九月初九日,謂之重陽。以麻粢祀祖。兒童放紙鳶,係以風箏。自朔日起,人家多持齋,曰九皇齋,泉籍為尚。 十月十五日,謂之下元,人家有祀神者。 冬至之日,祀祖,以米丸粘門戶。前一夕,兒童塑雞豕等物,謂之添歲,猶古之亞歲也。 十二月十六日,祀社公,謂之尾衙。工人尤盛,以一年操作至是將散也。而鄉塾亦以上元開課,尾衙放假。外出之人,多歸家度歲。 二十四日,治牲醴,焚紙馬,各祭所祀之神,謂之送神。至明年正月初四日,如前儀,謂之接神。翌日以為天神下降,鑑察人間善惡,莫敢褻黷,語言必慎。 除夕之日,以年糕祀祖,並祭宅神門灶。以飯一盂,菜一盂,置於神位之前,上插紅春花,以示馀糧之意。先數日,親友各饋物。是夕燃華燭,放爆竹,謂之辭年。閤家圍爐聚飲,爐畔環錢,既畢,各取錢去,曰過年錢。陳設室內,以待新年。

宮室 台灣宮室,多從漳、泉,城市之中,悉建瓦屋,以磚壘牆,比鄰而居,層樓尚少。以地常震,故其棟樑必堅,榱桷必密,可歷百數十年而不壞。堂構之謀,其慮遠矣。 富厚之家,各建巨廈,環以牆,入門為庭,升階為室。大約一廳四房,房為兩廂。廳之大者廣約一丈八尺,上祀神祇,或祀祖先,可為慶賀宴饗之用。房之左,長輩居之,僕婢居於兩廂。合族而處者,則巨廈相連,旁通曲達也。 鄉村之屋,架竹編茅,亦有瓦屋,土墼為牆,久而愈固,棘籬環之,以畜雞豚,所謂五畝之宅也。前時墾地之人相聚而居,外築土圍,以御番害,故謂之堡。而澎湖則處於水隈,故謂之澳,所謂四隩既宅者也。 澎湖近海,築牆皆用硓砧。生於水濱,似石而脆,螺蚌巢之,亦可煅灰。價廉用廣,取之不竭,以船載來,府治亦有用者。

台灣雖產材木,而架屋之杉,多取福建上游。磚瓦亦自漳、泉而來,南北各處間有自燒,其色多赤。 屋脊之上,或立土偶,騎馬彎弓,狀甚威猛,是為蚩尤,謂可壓勝。而隘巷之口,有石旁立,刻“石敢當”三字,是則古之勇士,可以殺鬼者也。台之富家少建庭園,或於宅內略植花木。然如台南府治吳氏之園,亭台水石,佈置甚佳。而飛來峰尤勝,壘石為山,幽邃曲折,雖居城市之中,而有丘壑之趣。若竹塹林氏之潛園,則為一時觴詠之地,文酒風流,及今已泯。而霧峰林氏之萊園,依山築室,古木蕭森,頗有自然之妙也。 衣服 台灣多燠,南北稍殊,夏葛冬裘,盡堪度歲,故無狐貉之需。而仕宦之帶來者,僅於迎春用之。然春日載陽,野花已放,負暄之獻,汗流浹背矣。南北氣候,大甲為界。大甲以下,愈南愈暖,至恆春而燠,故冬不衣裘。其上則愈北愈寒,基隆亦有積雪。今則人煙日盛,地氣為溫,立夏以後,全台俱熱,皆衣葛布矣。

地不種棉,故無紡績,尺縷寸帛,皆自外來。而男女多用素布,鄉村則尚青黑,以其不易緇也。青黑之佈各地自染,澣之不褪,外省之人甚珍重,以為土宜。蓋以溪水清澄,白能受色也。沿海漁戶悉以薯榔染衣,其色為赭,渝水不垢。所業不同,則所服亦異,固可一望而知也。 綢緞之屬,來自江、浙,紳富用之。建省以後,杭綾盛行,局緞次之。 大都以藍為袍,以玄為褂,亦有怡紅公子,慘綠少年,爭華競美,月異日新,則五花十色,所尚不同矣。 海通以後,洋布大銷,呢羽之類,其來無窮,而花布尤盛,色樣翻新,婦女多喜用之。若泉州之白布,福州之綠布,寧波之紫花布,尚銷行於鄉村也。 衣服之式,以時而易。從前男子之衣,皆長過膝,袖寬四五寸。自同治季年以來,衣則漸短而袖漸寬,有至一尺二寸者,今則漸復其初矣。

紅閨少婦,繡閣嬌娃,選色取材,皆從時尚。台灣以紅為瑞,每有慶賀,皆著紅裙,雖老亦然。嫠婦側室,則不得服,其禮稍殺。 男女成婚之時,先卜吉日,延福命婦人,以白佈為製衣褲,謂之上頭服,取其潔也。婚後收之,沒時以此為殮。 漳、泉婦女大都纏足,以小為美,三寸弓鞋,繡造極工。而粵人則否,耕田力役,無異男子,平時且多跣足。粵籍業農,群處山中,其風儉樸,故衣青黑之布。婦女之衣,僅以本色為緣,而褲相同。每出門,以黑布覆髻上,纏繞項後。俗不著裙,富家亦然,以其便於操作也。 沿海多風,近山多瘴,商工農漁皆裹黑布。而士子則戴小帽,衣長衣,有事必加短褂,彬彬乎儒雅之林也。 鞋襪之屬,皆求之市。前時多自漳、泉配來,亦有本地制者。建省以後,漸尚上海之式,裝飾之物,莫不皆然,而搢紳之家,日趨奢美矣。

婦女首飾,多用金銀,一簪一珥,隨時而變。富家則尚珠玉,價值千金。纏足少艾,或以金環束腳,旁系小鈴,丁冬之聲,自遠而至,月下花間,如聞環佩矣。 鬟髻之式,城鄉不同,老少亦異。垂髫之女,年十四五,始有梳頭,或為盤蛇之樣,或為墜馬之形。而粵婦則高鬟燕尾,別饒風韻。 前時婦女出門,必攜雨傘,以遮其面,謂之含蕊傘,相傳為朱紫陽治漳之俗。後則閤之如杖,尚持以行。而海通以後,改用布傘,以蔽炎日。 歸清以後,悉遵清製,而有三不降之約,則官降吏不降,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也。清代官服皆有品級,而胥吏仍舊;婚時,男子紅帽袍褂,而女子則珠冠霞佩,蟒襖角帶,端莊華麗,儼然明代之宮裝。若入殮之時,男女皆用明服,唯有功名者始從清製。故國之思,悠然遠矣。 飲食 台灣產稻,故人皆食稻,自城市以及村莊,莫不一日三餐,而多一粥二飯。富家既可自贍,貧者亦食地瓜,可無枵腹之憂。地瓜之種,來自呂宋,故名番藷,沙坡瘠土,均可播植,其價甚賤,而食之易飽。春夏之間,番藷盛出,掇為細絲,長約寸馀,曝日干之,謂之藷纖,以為不時之需。而澎湖則長年食此,可謂饋貧之糧也。藷之為物,可以生食,可以磨粉,可以釀酒,可以蒸糕。唯長食者,須和以鹽,始可消化。若煮以糖者,僅為茶點而已。 稻之糯者為術,味甘性潤,可以磨粉,可以釀酒,可以蒸糕。台人每逢時歲慶賀,必食米丸,以取團圓之意,則以糯米為之也。端午之粽,重九之粢,冬至之包,度歲之糕,亦以糯米為之。蓋台灣產稻,故用稻多也。 麥為溫帶之產,台灣較少,其麥粉多來自他省,近則多用洋粉。制餅作面,皆粉為之,銷用頗宏。歲時慶賀必用紅龜,像其形也。白者謂之饅頭,則喪祭為之爾。糕餅之餡,多用豆,或以麻,或搗落花生為末而和之。台灣產糖,故食糖亦多也。 酒以成禮,祀神燕客,多用老酒。以術釀之,味甘而酖,陳者尤佳,故曰老酒。市上可沽,然不及家釀之美。老酒之紅者用於嫁娶,取其吉也。村莊之間,或以地瓜為酒,其味較淡。而番社則以黍釀之,親朋相見,以此為歡,亦既醉止。載歌載舞,頗有太古之風。番俗凡有罪者,課其牛酒,一飲之後,嫌疑盡釋,故無用刑之罰。而漢人之與媾和者亦以牛酒。然番既嗜酒,酗飲之後,每至僨事,挾彈而出,殺人為雄,其性然也。外省之酒,如北地之高粱,紹興之花朝,銷用亦廣。海通以後,漸用洋酒,其數甚微,唯為官紳酬酢之物,尚不至為漏巵也。 台灣之饌與閩、粵同,沿海富魚蝦,而近山多麋鹿,故人皆食肉。饌之珍者為魚翅,為鴿旦,皆土產也。盛宴之時,必燒小豚,而粵莊則殺貓,以其首饗貴客。閩、粵之中各有佳餚,唯嗜之不同爾。 故例禁殺耕牛,食之者寡,而談果報者且以食牛有罪。蓋以祀天祭聖,始用太牢,平日未堪食此,以其有耕田之勞也。凡宰牛者謂之牛戶,例須納稅,鄉間每私屠之。若遇祈雨求晴之時,官必禁屠,而民間之建醮祀神者亦多斷葷,以寓齋戒之意。 檨為台南時果,未熟之時,削皮漬鹽,可以為羞,或煮生魚。其味酸美,食之強胃,黃時汁多而甘,眾多嗜之,或以下酒,然非台南人不知此味。 《赤嵌筆談》謂台人以波羅蜜煨肉,鳳梨煮肺,亦海外奇制,信不誣也。 番石榴亦名奈茇,遍生郊野,盛出之時,切皮棄子,和以油糖,下鹽少許,煮而食之,亦可下飯。檳榔可以辟瘴,故台人多喜食之,親友往來,以此相饋。檳榔之子色青如棗,剖之為二,和以蔞葉石灰,噉之微辛,既而回甘,久則齒黑。檳榔之性,棄積消濕,用以為藥。近時食者較少,盈盈女郎競以皓齒相尚矣。檳榔之幹,其杪如筍,切絲炒肉,味尤甘美,台人謂之半天筍。 台灣果子最多,盛出之時,其價甚賤。而台又出糖,故各處多製蜜餞,如新竹之萌姜,嘉義之梅李,鳳山之鳳梨糕,尤馳名。近數年來,旗後醫生林璣璋始以西法制鳳梨為罐頭,售之他處。若能擴大規模,銷用愈廣,亦利源也。 冠婚 成人之禮,男冠女笄,台灣多以婚時行之。唯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七者,七夕之日,祀神祭祖,父師字之,戚友賀之,以紙製一亭,祀織女,以介景福。 議婚之時,媒氏送女庚帖於男家,書其年月日。三日內家中無事,然後訂盟,間有誤毀器物者,則改卜,亦古者問名之意也。 訂盟之日,男家以戒指贈女,附以糕餅之屬,母嫂親往,女奉茶;既定,女家留宴。或僅遣媒氏送之。 納采之禮,俗曰插簪。男家以金簪一對,系朱絲,置於盒內,或用銀簪,視其貧富,具豚羊糕餅糖品鮮花老酒大燭之屬,媒氏乘轎前導,鼓吹送之。女家酬以糕餅時果,若香蕉鳳梨芋頭紅柑之類。各以其物,分饋親友。 納徵之禮,俗曰完聘。男家具婚書聘金,介以鳳冠蟒襖、衣裳繡靴、金鐲珠花及大餅糖品之屬,送至女家,又以錫製檳榔兩座,每座四葉,一書“二姓合婚”,一書“百年偕老”。女家收一,复婚書,以糕餅時果答之。又以紅帽緞靴袍褂鞋襪及荷包扇袋書籍筆硯之類饋婿,別以錫盒兩座,一植蓮蕉,一植石榴,以銀製榴實四顆,桂花數朵,係紅絲纏繞枝頭,謂之連招貴子。男家種於庭際,以示昌盛。納徵之禮,略同納采,而台南則同時行之。 請期之日,命媒氏送日課於女家,別具更儀,女家反之。更儀者,催妝之禮也。 親迎之日,卜吉而冠,擇戚屬少女父母兄弟俱存者為賓,仿古者筮日筮賓之禮也。婿坐堂上,置冠履新衣於竹篩,以香薰之,祓不祥也。賓三梳婿發而加之冠,三加之義也。既冠,拜先祖,告廟也。次拜父母,無父母者主婚者代之,醮以酒,申戒辭,仿醮席也。次拜諸父兄長,皆答之,重成人也。是時女亦行笄禮,如前儀,唯賓用童子。既畢,設筵以餞,女首坐,父母兄弟姊妹以次陪,酒三巡而撤。凡冠笄之禮,俗曰上頭,先以糯米磨為大丸,上點以紅,分饋親友,是日合家食之,以取團圓之意。 親迎之時,婿具衣冠,乘大轎,圍紅綵,媒氏先導,鼓吹從之,以朋輩四人為燦行,兩童子提燈,兩童子鳴鑼,皆乘轎,沿途放爆竹,雖遇官長不令避焉。凡納徵、親迎,各具禮盤,一人肩之先行,以為贄,盤內置豚羊肩各一,鹿脯兩片,明筋兩束,冬瓜、冰糖各數斤,紅酒兩瓶。女家收之,答以糕餅時果之屬。唯親迎易鹿脯為鴨,鴨多如雁,以行奠雁之禮。 婿至女家,駐轎於庭,款燦行者於別室,女弟三致茶湯,婿具儀答之。 次致荷包,答以練裙,贈女弟以花炮。女盛妝出廳,父醮以酒,母命之立於堂中,向外而拱者三,婿答之。母為著練裙,父蒙以帕。婿退,花轎進門,紫姑扶女登轎,樂作而行,以兩童子提宮燈,乘轎前,媵婢從之。女家放爆竹,閉門,以示不歸之意。非親迎者,婿俟於堂,禮稍殺。 花轎之後,蓋以竹篩,朱畫八卦,避不祥也。既至,少駐於庭,一童子以盤奉雙柑,請新人出,婿揖之,女拱手答拜,紫姑扶出。豫請福命婦人攜新人手,以一手擎竹篩覆之,足履紅氈,婿並行,直入洞房。以竹篩置床上,案上置銅鏡一。交拜訖,婿為揭帕,並坐案前,燃華燭,飲合卺酒。翌日,紫姑歸婦家傳語,告成婚也,男家以鮮花糖包饋之。 三日,廟見,拜祖先,成婦道也。次拜舅姑,坐而受之;次拜伯叔諸母,立而答之。眾就坐,新婦獻茶,致履襪之屬以為贄,分卑幼以荷包,各答以儀。既畢,宴新婦於堂,諸母姊妹陪之,姑酌酒,數巡,撤席。送婦家,引新婦入廚房,親井臼,理蘋蘩之事。是日婦家以食物餪女,命女弟致之,轉致之姑,別以首飾香奩之屬饋女。女弟乘轎往,鼓吹前導,婿迎入,坐於堂左,獻茶。少頃導入房,俗曰探房,宴之,婿及新婦饋以儀,姻翁母亦饋之,又答以糕餅柑蕉之屬。 旋車之期,台南以第四日,而各屬或以五六日,七八日。先期外父母具柬,命女弟請之。婿與女偕來,鼓吹前導。至家,女先入,婿從之,合拜先祖,次拜外父母及諸父諸母,各具贄,反之;分卑幼以儀,受而不報。就坐,獻茶。少頃開宴,婿居左,宴女於內,亦居左。畢辭歸,外母率眷屬出見,婿揖之。外父以席送婿家,報前貺也,饋婿以儀及米糕糖豆大餅紅桃時果之屬。又以雛雞兩對置轎中,婿家畜之,以寓蕃衍之意。 凡新婚,戚友致賀,以三日宴女賓,四日宴男賓。數月之後,兩家有慶,乃具筵相宴,是為會親之禮。 喪祭 父母病篤,置床堂左,謂之搬鋪,易簀之義也。既絕,乃哭,披髮袒臂,跣足擗踴,少須分告戚屬。既嫁之女,聞喪即歸,望閭而哭。越日乃殮。將殮,梳沐襲衣含飯,設坐堂中,備物以祭,謂之辭生。既畢,子女扶就殮,憑棺哭,親友臨吊。 設靈於堂,早夜哭,朝夕上飯。七日一祭,謂之一祭。七旬卒哭,延僧禮懺,入夜徹靈。凡喪視家之有無,或三旬而撤,或百日而撤,卑幼之禮稍殺。 三旬之日,女婿祭之,以祭品分致戚屬。而親友之奠者,多在卒哭。 謝吊以夜,孝男具喪服,一人持燈,至門,免冠拜,置帖門縫,不敢見也。分胙於人,謂之答紙。 除靈之時,收魂帛於匣,察時乃啟。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朔望朝夕奠哭,禫猶素服,餘哀未忘也。 凡葬於卒哭之後者,前三日舉哀。朝夕奠,曰開堂;親友畢吊,曰辭堂。厥明,移柩舉奠,出門,魂轎香亭之屬畢具,以一人在前放紙,鼓樂從之。富家或糊方相,裝鬼卒,謂之開路神,至墓焚之。親友白衣送,或祭於道左,謝以帛。將至,孝男跪謝,親友返,各謝以帛。葬之時,孝男撮土。既畢,題主,設祭,而返。至家,設坐以祭。三日,至墓謝土。 大祥以二十四月為期。而台人有計閏扣除者,謂死者無閏,唯縉紳家乃遵制行之。 忌辰必祭,生日亦祭。富厚之家且有演劇置酒者,謂之陰壽。戚友亦具禮賀之,非禮也。 清明之日,祭於宗祠,冬至亦然。祭畢飲福。小宗之祠,一族共之,大宗則合同姓而建,各置祀田,公推一人理之,或輪流主之。凡祀田不得私自變賣。無宗祠者祭於家。 家祭之禮,載於歲時,泉人日中而祭,漳人、潮人質明而祭。 演劇 演劇為文學之一,善者可以感發人之善心,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其效與《詩》相若。而台灣之劇,尚未足語此。台灣之劇,一曰亂彈,傳自江南,故曰正音。其所唱者,大都二簧西皮,間有崑腔。今則日少,非獨演者無人,知音亦不易也。二曰四平,來自潮州,語多粵調,降於亂彈一等。三曰七子班,則古梨園之製,唱詞道白,皆用泉音,而所演者則男女之悲歡離合也。又有傀儡班、掌中班,削木為人,以手演之,事多稗史,與說書同。夫台灣演劇,多以賽神,坊里之間,醵資合奏,村橋野店,日夜喧闐,男女聚觀,履舃交錯,頗有歡虞之象。又有採茶戲者,出自台北,一男一女,互相唱酬,淫靡之風,侔於鄭、衛,有司禁之。 歌謠 台灣之人,來自閩、粵,風俗既殊,歌謠亦異。閩曰南詞,泉人尚之;粵曰粵謳,以其近山,亦曰山歌。南詞之曲,文情相生,和以絲竹,其聲悠揚,如泣如訴,聽之使人意消。而粵謳則較悲越,坊市之中,競為北管,與亂彈同。亦有集而演劇,登台奏技者。勾闌所唱,始尚南詞,間有小調。建省以來,京曲傳入,台北校書,多習徽調,南詞漸少。唯台灣之人,頗喜音樂,而精琵琶者,前後輩出。若夫祀聖之樂,八音合奏,間以歌詩,則所謂雅頌之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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