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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知道點世界哲學 李义天 724 2018-03-20
18世紀,一個名叫弗朗西斯·哈奇遜的蘇格蘭——愛爾蘭哲學家曾說:“最好的行為就是給最大多數的人帶來最大的幸福。”數十年後,另一個英國人邊沁把這一句格言發展成為“道德和立法的原理”。他說,一種行為的對與錯完全應該根據其結果來判斷,好的結果給人們帶來快樂,壞的結果給人們帶來痛苦;因此,正確的行為就應當是,最大限度地產生快樂並最大限度地減少痛苦。 “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這就是“功利的原理”,像邊沁這樣的哲學家們就被稱作“功利主義者”。 “功利”這個詞兒在漢語裡的名聲是不太光彩的。我們說一個人“挺功利的”,就好像是在貶低這個人的品格。但是,在邊沁先生那裡,“功利”不僅不是道德的淪喪,反而是道德的伸張。一個人是不是道德的,是要看他的行動是不是贏得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除了個人的道德領域,這句話還成為社會上人們的一種共識。邊沁就主張,應當在功利主義的指導下來製定法律和社會政策。它對英國的政治產生了持久的影響。

功利主義有三個原則: 第一,它只根據後果去判別行動的對和錯。至於說你是抱著什麼動機去做的,這無關緊要。所以,好心辦了壞事,那就得譴責;假如本來居心不良,但歪打正著地帶來了好結果,那就得表揚。 第二,什麼是“好事”,什麼是“壞事”呢?邊沁說,讓人快樂的就是好事,讓人痛苦的就是壞事。趨樂避苦,這是人的本性。 第三,一個人幸福了、快樂了,還不行。因為沒有誰的幸福會比別人的幸福更有價值,所以,做事情要使得與之利益相關的大多數人都幸福了,才是符合“功利原則”的。 功利主義的產生和流行,是同當時自由、平等的人權觀念結合在一起的。邊沁的哲學主要是受到了法國大革命前的啟蒙思想家的影響。而這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在英語中,成了一句婦孺皆知的流行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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