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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府兵制

知道點中國歷史 邱立坤 1002 2018-03-20
府兵制是一種兵農合一、寓兵於農的兵役制度,起源於西魏,完善於北周、隋兩朝,盛於唐太宗之時。 西魏最初把以六鎮鮮卑兵戶為主的軍隊編制為12軍,分別任命12個大將軍統領。大統三年(537年),宇文泰擔任柱國大將軍,總領12軍。大統八年(542年),又並為6軍。次年,因邙山(今河南洛陽北)之役敗於東魏,6軍損失慘重。於是又招募關中隴右地區的豪強士族武裝,使鮮卑軍人集團與關隴的地主豪強武裝結合起來。此後至大統十六年(550年)以前,又任命柱國大將軍7人,並宇文泰為8柱國。但宇文泰乃軍隊最高統帥,都督中外軍事,柱國之一的元勳則有名無實,故直接統領6軍的是其他6柱國。 6柱國各轄兩位大將軍,仍為12大將軍。每位大將軍轄兩位開府,每開府領1軍,共24軍。每開府又轄兩個儀同,每儀同領1團,共48團。這就是府兵制的組織系統。府兵制創立之初,府兵由六鎮鮮卑軍人和關隴豪右組成,並非一般平民。府兵另立軍籍,不入民戶,不承擔國家賦稅徭役,實行輪番宿衛和訓練。建德二年(573年),改府兵軍士稱“侍官”,始募百姓充當。隋開皇十年(590年),隋文帝下詔規定:“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府兵制遂與均田制結合成為兵農合一的製度。

唐太宗時府兵制以均田制為基礎,達到了比較完善的地步。政府將農民按貧富分為九等,六等以上的農民,每三丁選一丁為府兵,免其租庸調,但兵器、糧食衣裝等均須自備。當兵者二十歲開始服役,六十歲免役。唐太宗時,全國分置634個折衝府,均由十二衛和東宮六率分領。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長官為折衝都尉。府兵除出征與輪流衛戍外,其餘時間均居家種田;農隙時,由折衝都尉統率教習攻戰之術。遇有戰事,府兵由中央任命將領率領出征,戰事結束,便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平時每年須輪流宿衛京師,還需定期鎮戍邊疆。 府兵制寓兵於農,是一種徵兵制。府兵由六等以上農民之精壯子弟組成,平時在家鄉耕作勞動,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遇有戰事,則奉命徵調,事畢返回所屬之折衝府。因此,在府兵制下,凡兵皆農,兵農一體。府兵之兵器、糧食、日常用品,均需自備。加上由於府兵平時務農,生活無異於農民,國家毋須為其負荷軍餉,因而節省了大量養兵費用。戰爭時期,由中央臨時配備將領,率領府兵往赴征戰;戰爭結束,兵歸其府,將帥則解除兵權。這種措施使軍隊不至於成為將帥私有,減少了軍人擁兵專擅或割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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