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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太宗皇帝真長策

知道點中國歷史 邱立坤 4523 2018-03-20
魏晉以來,九品中正制日益腐朽,背離初衷,選擇任命官員的權力全由士族把持,以門第論人口之高下,進而定其官職,士族勢力日見坐大。隋唐以來,封建地主勢力日益上升,開始尋求政治地位和權力。為適應這種需要,同時也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封建集權,隋唐時期開始實行科舉制,以科舉來選拔官吏。 在漢代的察舉選官中,已經分有孝廉、秀才、賢良方正等科目,並且也考試策問。但是那時參加考試的人,須是經官府推薦,考試也只是用於決定授予官職的高低。唐代的科舉則是允許普通士人和官員自願報名,這就擴大了選舉範圍,使封建地主階級的選舉制度能夠發揮更大的效力。 在考試科目方面,新的科舉制度與以前的選舉制度也有某些繼承關係。魏晉南北朝時期對於孝廉、明經側重於考試經學,對於秀才則側重於考試文章策問。在唐代的科舉考試中,明經逐漸取代了孝廉,仍以考試經學為主;與此同時,由於秀才考試日益嚴格,考生很難被錄取,於是另立進士科,考試內容仍然以策問為主,但是錄取標準卻放寬了許多。進士科的設立,更容易滿足廣大考生的登第做官的願望,因而更具有吸引力。唐代科舉考試在不同的時期,設立的科目也不盡相同,隨時有增減,前後總計不下幾十種。其中常見的有進士、明經、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道舉等科。此外還有製舉和武舉。

唐朝所設各科,以應考進士、明經的人最多。其中又以進士科最為人崇慕,也最難考,百人中僅取一、二人。明經科每百人可取一、二十人,比進士科錄取名額多出十倍。由於唐朝宰相多是進士出身,就更提高了進士科的聲價,報考進士科的人也越來越多,每次總有一兩千人報考。進士科取中的人,最多不過三、四十人,少的時候僅數人。由於當時投考科舉的書生們都習慣穿白色麻布袍衫,所以人們把考中的進士稱為“白衣卿相”、“一品白衫”,讚美他們是考生中的佼佼者。 參加朝廷省試的考生要在當年十月到長安來報到。自唐玄宗開始,省試一般都由禮部侍郎主持。載初元年(689年),武則天在洛城殿親自策問諸舉人,開創了殿試的先河。不過,這次是皇帝親自主持省試,與後世的省試之外皇帝另行殿試的做法還有區別。唐代省試一般都在京城長安舉行,中唐以後,也有時分別在長安、洛陽兩都舉行,這時便稱主持考試的禮部侍郎為“知兩都”。

省試時,考場內部都用荊席圍隔,考生們坐在廊下答題。考生進入考場時,須自帶水、炭、脂炬、餐具等,經胥吏唱名、搜檢衣物,方依次入場。唐代的科舉考試,一般不採取試卷糊名(指將試卷上考生姓名密封起來)、謄錄(把考生試卷另謄寫一份供考官評閱,以免考官辨認筆跡)等做法。考試時間可以夜以繼日,一般是日暮後燒盡兩三支木燭,便須交卷。 省試被錄取稱為“及第”。第一名稱“狀元”或“狀頭”。新科進士互稱“同年”。主考官叫“座主”、“座師”,被錄取的考生便是他的“門生”。新取中的進士都要到杏園去舉行宴會,稱“探花宴”。這時要選出兩名少年俊秀的進士為探花使,令他二人遍遊長安名園,採摘各種名花點綴宴會。所以唐代著名詩人孟郊在其登第詩中誦道:“昔日齷齪不足嗟,今朝曠蕩恩無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新進士們還要到慈恩寺大雁塔題名留念,稱“題名會”。又要大宴於曲江亭子,謂之“曲江會”。還有其它一些慶祝活動,都是為了顯示榮寵。不過,當一些反對科舉制度的守舊官僚主持朝政時,這些慶祝活動便被減去許多。

在唐代,考中進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備了做官的資格,下一步還要經過吏部選試合格,才被授予官職。選試包括身、言、書、判四個方面。先考書、判,也就是考其書寫工整、文理通達的程度;然後再試身、言,即觀察是否相貌端正、口齒清楚。選試也分為博學宏詞、拔萃等名目。前者著重於考試論述文章,後者主要考試司法案件的判詞(判決書)。例如唐代文學家柳宗元中進士後,便是以“博學宏詞”授官“集賢殿正字”;大詩人白居易中進士後,是以“拔萃”得任“秘書省校書郎”的。選試通過後獲得的官職並不高,即便是進士、明經,所授官位也無非八、九品,但是從此便成為封建統治階級中的一員了。 如果選試未能通過,則可求當權官僚為之“論薦”,即向朝廷保舉求官。再不成,便到藩鎮節度使處去做幕僚,過一定時間爭取被保舉得官。唐代文學家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參加吏部選試,都未能通過。於是他便去請求宰相趙憬等人為之論薦,但是那些當權者不賞識他,不肯幫忙。韓愈只好離開長安,到宣武軍節度使董晉的麾下去做幕僚。以後由董晉薦舉,才被授予秘書省校書郎等官。

在唐代,凡被舉送參加省試的考生,可稱“舉人”。而應進士科考試的人,被泛稱為“秀才”。這些稱呼雖然後世仍沿用,但是意義已有很大變化。 科舉制度把讀書、應考、做官三件事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至使天下讀書人懷著“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幻想,整日埋頭苦讀。許多讀書人在“功名”二字的利誘下,不再關心國家的盛衰、人民的疾苦了,他們俯首貼耳地服從封建統治者的一切安排。特別是朝廷規定的考試內容、錄取標準等,都是以封建地主階級的思想意識、倫理道德為準則的,它引導人們朝這個方向去努力,這更便於統治者加強其封建思想統治。所以唐朝詩人趙嘏一語道破此中奧妙,他說:“太宗皇帝真長策,賺得英雄盡白頭。” 宋太祖趙匡胤在奪取政權以後,為了穩定局勢,將大批的後周官員留用下來,同時又通過科舉考試等製度補充大量新的官員到各級政府機構中來,讓他們互相牽制,達到分散官員權力的目的。這就使得更多的中小地主和下層知識分子被吸收到政權機構中來,雖然一時有利於政權的鞏固,但是也造成政府機構重疊,官吏數量龐大,使得人民的經濟負擔越來越沉重。

宋朝實行的科舉制度中,設立的考試科目也很多,主要有進士科、制科、詞科等,此外還有明經、三史、明法、童子、武舉以及“三舍法”取士等等。 宋朝進士、明經等科考試一般分為州試、省試、殿試三級。州試時,由州之通判(官名,為州的副行政長官,但有權監督知州)主持進士科考試,以州之錄事參軍(官名,協助州長官,掌糾察知州屬下各官)主持其餘各科的考試。州試取中的考生於冬季集中到京城尚書省禮部,這些考生被稱為“舉子”、“貢生”。禮部的省試在春季舉行,主考官由皇帝任命。省試的試卷要糊名、謄錄,再彌封用印,然後才送考官評閱。對於第一次評定的成績也要密封起來,進行第二次評閱。最後根據幾次的批閱確定出試卷的正式成績來。由於參加禮部省試的舉人不斷增加,宋太宗以後,禮部省試錄取的名額也相應擴大,每次至少要有四百名左右。

省試考取後,還須經過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趙匡胤認為舉行殿試是為了避免官僚貴族舞權作弊,實際上還有更主要的原因,這就是可以避免唐代以來主考官和考生之間形成的“恩師”與“門生”的特殊關係。皇帝親自主持殿試,使錄取的考生只能向皇帝感恩戴德了,這對於加強君主專制自然是十分有利的。 宋太宗時,把殿試錄取的進士分為三甲,即賜進士及第、賜進士出身、賜同進士出身三個等級。同時在瓊林苑賜宴,稱瓊林宴,又稱聞喜宴。宋初,參加殿試的考生總有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人落第。有的人多次省試通過後卻在殿試中被黜落,不免產生怨恨不滿,這對統治者是十分不利的。當時逗留在京師開封的科舉落第舉子常有六七千人,遇到國家有事不能正常舉行科考時,他們就可能耽擱數十年找不到出路,有時便釀成考生鬧事事件,也有些窮苦書生無力還鄉,甚至投河自盡。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秩序,宋仁宗決定,此後殿試一律全都錄取。

宋朝對於在省試中多次落第的人另立名冊上報皇帝,准許他們陪同考生參加殿試,叫做“附試”,稱這些人為“特奏名”,這實際上是為他們參加殿試提供更多的機會。有時朝廷允許參加殿試的特奏名人數比正式考生還多。 在唐朝,考中進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僅取得了做官的資格,若要得到官職,還須通過吏部的選試。這種做法到了宋代發生了變化,凡是省試、殿試通過以後,朝廷便立即授予官職,而且考在前等的很快就可以獲得高官。宋朝科舉制度的這些變化、發展,表明了封建統治者在極力籠絡中小地主和下層知識分子,有助於鞏固其政權。 明清兩朝科舉制度和考試程序大體是一致的,其中以進士科考試最為重要。進士科正式考試共分三級: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不過,在院試之前,還要經過縣試和府試,可以看做科舉前的預備性考試。

院試是國家科舉考試的最初一級,在府城或直屬省的州治所舉行。主持考試的長官是學政,又稱學台、宗師。學政由皇帝任命進士出身的翰林院、六部等官員到各省去任職,任期為三年。學政在任期內,要依次到所管轄的各府、州去主持考試。學政親臨考場,叫做“案臨”。古典小說中常常提到“某年宗師案臨”云云,就是指學政來主持院試。 鄉試在京城及各省省城舉行,三年考試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舉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稱“秋闈”(闈指考場)。鄉試的正副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進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此外還有同考官,又稱房官或房師,擔負分房閱卷的任務。因為評閱試卷鬚在考場的內簾(後堂)進行,所以又把同考官稱為簾官,而擔任同考官叫做“入簾”。同考官一般是從各省內調用進士出身的官員充當。此外還有負責監考、巡察及各種事務的官員,他們不得與內簾官接觸,稱為外簾官。

明清的科舉考試也都採取彌封、糊名、謄錄等做法來防範舞弊。 鄉試發榜在九月,正值桂花開放,所以又稱鄉試榜為“桂榜”。鄉試取中的稱舉人,第一名叫解元。鄉試中舉稱乙榜,也叫乙科。發榜後要舉行宴會,宴請內外簾諸考官以及新科舉人。 考中了舉人,不僅可以參加全國性的會試,就是會試未能取中,也具備了做官的資格。所以第三回說范進中舉以後,那張鄉紳立即來拜“新中的范老爺”,不僅送給范進五十兩賀儀銀,而且將一所房屋送與范進住,書中又說“自此以後,果然有許多人來奉承他:有送田產的,有送店房的,還有那些破落戶,兩口子來投身為僕圖蔭庇的。到兩三個月,范進家奴僕、丫環都有了,錢、米是不消說了。”難怪范進聽到自己中舉的消息,就高興得發了瘋,而他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一副嘴臉,吹捧自己的女婿“如今做了老爺,就是天上的星宿”。

會試和殿試是最高一級的考試,其中會試是帶有決定性的考試,而殿試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問題。 會試由禮部主辦,在京城的貢院舉行。會試一般在鄉試的第二年,也就是醜、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會試又稱“禮闈”、“春闈”。參加會試的是全國的舉人,錄取名額少則幾十人,多時可達四百餘人。會試被錄取的人,稱為貢士,第一名叫做會元。會試發榜時,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稱為“杏榜”。 殿試在四月份舉行,名義上是由皇帝親自主持。此外還要任命閱卷大臣、讀卷大臣,協助皇帝評閱試卷。明清兩朝的殿試都只考策問一場。出榜分為三甲:一甲為賜進士及第,只有前三名,為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為賜進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稱傳臚;三甲為賜同進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稱進士。中了進士,功名就到了盡頭。所以第十七回,浦墨卿說道:“讀書畢竟中進士是個了局。”說出了當時人的想法。 殿試考中稱為“甲榜”。在揭曉時,要在殿前舉行一次唱名典禮,叫做傳臚。凡是通過乙榜中舉人,再通過甲榜中進士而做官的人,叫做“兩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會元、狀元的,叫做“連中三元”。明清兩朝都有數人是連中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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