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黯(死於公元前112年)濮陽人,漢武帝時推行黃老政治的一個人物。司馬遷記載:“黯學黃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靜,擇丞史而任之,責大指而已,不苛小。”當汲黯任東海太守的時候,用這種辦法治理東海。據說,只用了一年多時間,東海就大治了。
汲黯的這種黃老政治合乎法家的一個原則。這個原則就是“上無為而下有為”。汲黯責成他的屬吏,叫他們辦事,這就是“下有為”,在叫他們辦事的時候,要給他們一定的自由。汲黯“責大指,不苛小”,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他並不親自辦事,這就是“上無為”。汲黯的身體不好,經常害病。但他能夠責成他的屬吏替他辦事,這是法家的原則。要想達到上無為而下有為的原則,“上”必須“清靜”。所謂清靜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這個“上”必須寡欲,這就是黃老之學所說的“虛一而靜”;必須“虛一而靜”才可以對下屬的成績作正確的判斷,行公正的賞罰。另一方面,這個“上”心中必須寡欲,才可以不亂出主意,不瞎指揮。汲黯批語漢武帝說:“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內多欲”,就是說他不能寡欲,“外施仁義”,就是說他不能無為。照黃老之學看起來,“施仁義”也是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