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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三節契約華工和賒單工的不幸遭遇

美洲華僑史話 陆国俊 2743 2018-03-20
赴拉丁美洲的華工,一旦在預先強制簽訂的“招工合同”上按了手印,就立即被“以辮相連,接成一串,牽往囚室(招工館)”,以等待“豬仔屯船”的起航日期。 “招工館”一般都是些骯髒不堪的水柵,其條件十分惡劣。隨著招工人數越來越多,中國東南沿海港口“招工館”到處可見,1870年僅澳門一地就有300家之多。 “豬仔”進入“招工館”,就按人頭給人販子酬金,最初每個“豬仔”給銀元三元,後來漲到平均8—10元,個別時高達100元。然後,豬仔往往被剝光衣服,赤身露體,並且在他們的胸部打上或烙上C(古巴)、P(秘魯)的字樣或S(散得維齒群島)……,先給他們一點食物以充飢,一套衣服以遮蔽身體,一二元錢以交付他們的家屬。

一旦航期到了,華工們就被驅趕到“豬仔屯船”上。由於殖民主義者貪得無厭,船上總是超載,船艙裡擁擠不堪,每人至多佔有二平方英尺的面積。華工無法平臥,只得屈膝而坐,夜則交股而眠。船艙內通風設備極差,飲食條件惡劣,華工們不時發生嘔吐、罹患疾病。由於缺乏醫療條件,死亡事故不斷發生。亡故者就像牲口一樣,被隨時拋入大海。華工稍有反抗,就會遭到捆綁和殘酷拷打,或被戴上手銬、腳鐐。由於受到種種非人折磨、虐待,華工在航程中死亡率很高,其中有的竟高達50%以上。 1847年,“阿吉爾公爵號”運載華工400名,航行123天,途中死亡的華工達35名;抵達古巴時,有200名已處於瀕死狀態。 1853年,華多普公司的三艘船從廈門起航,前兩艘船共載華工803名,抵達哈瓦那時只剩下408名,而第三艘船載華工250名,到達古巴時已死152名,死亡率竟高達60%以上。正因為如此,人們就把往拉丁美洲載運契約華工的“豬仔屯船”稱之為“海上浮動地獄”。

清代坡山文人易其彬在他著名的《賣豬奴》詩中充分揭示了這種“海上浮動地獄”的悲慘情景和“豬仔”們的內心痛苦: 在飢餓、拷打、死亡威脅下的華工,為反抗殖民主義人販子的專橫和暴虐,曾冒著生命危險進行了英勇的鬥爭。 1851年,乘英國船“勝利號”駛向秘魯的華工舉行起義,當場殺死了船長,駕船返回中國。 1852年,由英籍船長指揮的秘魯船“羅莎·埃利亞斯號”的華工,在開往秘魯途中,舉行暴動,殺死船長,駕船到新加坡上岸。 1855年10月,美國船“威弗利號”滿載華工赴卡亞俄或哈瓦那。船隻啟航不久,船長病故。此船不得不駛入菲律賓的馬尼拉。船上華工要求上岸,因而同船方發生爭吵。有一個中國人當場遭到槍殺,其餘中國人被驅進船上的大艙。艙門及各種通氣口被嚴密封閉。到第二天早晨被打開時,發現已有251名中國華工窒息而死。 1857年,美船“左爾馬號”載428名華工離汕頭開往古巴,船行次日,華工暴動。華工放火燒船,水手開槍打死數人,30餘人受傷,209人跳海。 1859年,美船“挪威號”運載1000餘名華工自澳門開往古巴,船行五日,華工舉行暴動,放火燒船,受到彈壓,有130餘名華工犧牲。 1870年,法國船“諾維爾·朋內羅普號”運載320名華工,自澳門開往拉美卡亞俄港,途中,華工機智地奪取船隻,殺死船長及11名船員,駕船回到中國。據統計,從1845—1872年苦力船海上遭難事件共計48起,其中華工暴動佔了38起。我們在這裡可以引用當時香港法官司馬理於1873年3月對苦力船案件所做判詞來說明這一苦力貿易的性質——實質上是一種奴隸貿易。他曾指出:“就我看來,假如因果規律仍然起作用的話,這種可恥的販賣必將為販賣者本身招致嚴重禍害和可怕後果。我曾經試圖把苦力在出洋船上起來,焚燒船隻,使它們無法完成航程的案件編成表格。就在我編表還沒有完成的極短時間內,已經有七隻船,裝載3000多苦力,先後在海上被焚,或者失事沉沒,因而釀成重大損失的慘案。死者當中包括幾個船長和相當人數的船員。”

由於契約華工在運輸途中暴動迭起,使太平洋航道上的苦力貿易不斷失利,以致影響英、美對東方的正常貿易。加之澳門當局不斷受到中國和世界輿論的譴責,苦力貿易弊大於利。 1873年4月,香港首席法官宣布“販賣苦力貿易應視為奴隸貿易”,“凡與販賣苦力有直接和間接關係的行動”,都應依法懲辦。同年9月6日,兩廣總督瑞麟也下令:凡專為裝載移民出洋的無約國船,一概不准在黃浦停泊。黃浦和香港對苦力船予以封港,使澳門苦力貿易處於癱瘓狀態。基於這種情況,1873年12月,葡萄牙國王被迫頒布敕令,宣布禁止苦力貿易。苦力貿易的高潮就此結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苦力貿易的完全停止。 赴美國加利福尼亞的賒單工,一般都從其家鄉乘坐各種形式的小船或舢板,通過珠江三角洲的各種河道,前往香港,住進掮客為他們準備好的破爛小客棧裡,或是住在熟識的親戚家裡,等待赴美船隻啟航。一旦赴美輪船開船日子確定,賒單工就上船,在甲板上排好隊,聽候檢查。檢查後就听從船主指揮,爬進底艙。除廚師外,賒單工均不准到甲板上來,以防與船長或船員發生吵架和鬥毆現象。不管船長如何絞盡腦汁防止賒單工鬧事,但賒單工由於忍受不了惡劣環境和人為的虐待,賒單工船上仍然不斷爆發各種不同規模的鬥爭事件。例如,1852年3月,美國船“羅伯特·鮑恩號”裝載450名移民赴舊金山,開船八天以後,已經繞過了台灣北端,船長賴斯里·布萊生下令用掃帚洗刷移民,並強迫賒單工剪掉他們的辮子。賒單工們受不了船長對他們的這種侮辱,起而殺掉船長和船員,奪取船隻,到琉球島的最南端的八重山島靠了岸,大部分人留在琉球,少部分人繼續駕船至廈門,回到了自己的家鄉。由於底艙條件太差,運輸途中還經常發生死亡現象。例如,有一艘美國船“自由人”,從香港至舊金山,載賒單工500人,在途中竟死亡100人,佔總人數的1/5,其慘狀可見一斑。中國至美國舊金山的航程和航行時間,隨季節長短、風向和海潮流向的不同而不同,一般需要航行兩個月之久。

賒單工抵達美國舊金山時,便到某個華僑會館。由會館負責人安排他們吃住,並送他們到鄉下或礦區,強迫其按債主所定的低工資接受僱傭關係。他們表面上是自由的人,事實上是一種隱蔽的勞役奴隸。他們同契約華工一樣,都逃脫不了被奴役被壓迫的命運。 1910年3月16日美國舊金山的《世界日報》曾以頭版頭條刊登了著名的《木屋拘囚序》全文。著者以身受之苦,作悲慘之文: “白種強權,黃魂受慘,比喪家之狗。強入牢籠,追入笠之豚。嚴加鎖鑰,魂消雪窖,真犬馬之不如。淚灑冰天,傷禽鳥之不若也。但我躬既竄海曲,性品悅看報章。稱說舊鄉故土,豆剖瓜分,哀憐舉國斯文。狼掣虎噬,所望陳涉之徒。輟耕隴畝,田橫之客,掃秦川為平壤。仗矛秉戍,盪吳國作丘荒。請看今日之域中,定是漢家之天下。”

在這篇《木屋拘囚序》中,作者以悲憤的心情,深刻揭露了美國少數人對華僑的苛刻虐待,另方面又期望“陳涉之徒”率領他們揭竿起義,並對其前途充滿著必勝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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