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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五節火槍

中國古代兵器 王兆春 1405 2018-03-20
火槍是管形火器的最初製品,創制於南宋時期,其標誌性產品有長竹桿火槍、飛火槍、突火槍三種。它們是初級燃燒性火器向管射系列火器過渡階段的製品,為火器向高級階段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說到長竹桿火槍,人們就會想起它的創制者陳規和德安守城戰的故事。陳規,字元則,山東密州安丘(今山東諸城)人,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任德安(今湖北安陸)知府,是力主抗金的地方官員。他從受任到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之間,全力加強城防,準備抗金。不料在紹興二年六月,有一股被金軍戰敗後的宋軍轉而為盜,前來劫掠德安。為了進行攻城,他們製備了一種高三丈五尺、闊二丈、底盤長六丈,上分三層的大型攻城器械——天橋,準備攻城。天橋的四面都蒙上牛皮、厚氈,遮擋矢石,士兵可從後面分三層登橋攻城。陳規一面用乾竹、柴草及300多頭火牛準備火攻,同時又用“火砲藥造下長竹桿火槍二十餘條”,待機焚燒天橋。當這股軍隊猛烈攻城時,陳規乘天橋在被填的壕面上傾陷之機,一面指揮士兵推柴草至天橋下焚燒,一面又組織一支由60人編成的長竹桿火槍隊,自德安城西門衝出,點著槍內火藥,噴出火焰,燒著天橋,天橋很快化為灰燼。其餘守軍也採用各種方式打退亂軍的進攻,取得了德安守城戰的勝利。陳規也因此成為創制和最早使用管形火器的軍事技術家。

陳規創制的長竹桿火槍,由於槍身長大,需要三人使用一支,單兵難以使用。時隔百年之後,金軍士兵使用的飛火槍終於問世。飛火槍在長槍頭部後面綁附一個火藥筒,筒身用16層上好的敕黃紙糊成,長二尺多,內裝火藥與鐵屑等物,有火捻從中通出。作戰時,士兵持槍一支,帶鐵罐一個,內藏火源,用以點著槍內火藥,火焰可噴出一丈多遠,燒灼敵兵。飛火槍小巧輕便,利於單兵手持,因其可將火焰噴射至一丈多遠,故有飛火槍之名。飛火槍創制後,金軍將其視為秘密武器,用以對付蒙軍的進攻。南宋紹定六年(公元1233年)正月,金軍將領崔立在南京(今河南開封)戰敗,向蒙古軍獻城投降。金哀宗已在紹定五年十二月,率領少數臣僚和將士逃往歸德(今河南商丘縣南)。蒙軍亦尾追而至。金忠孝軍將領蒲察官奴,秘密準備火槍、戰具,準備襲擊蒙軍。紹定六年五月五日,蒲察官奴率450名忠孝軍,編成飛火槍隊,夜襲蒙軍兵營。蒙軍從夢中驚醒,一時手足無措,金軍450支飛火槍火焰齊噴,營房四下火起,蒙軍紛紛潰逃,慌亂中跌入河中淹死者有3500多人。金軍焚燒了蒙軍的營寨,取得了夜襲蒙軍的勝利。

金軍創制的飛火槍,槍小而輕,便於單兵攜帶,能獨立作戰,既可噴射火焰燒灼一丈多遠的敵軍士兵,又能在火焰噴射完畢後,用鋒利的槍頭刺敵。這是我國兵器發展史上第一次裝備集群士兵作戰的單兵火槍,也是最早的一種單兵兩用火槍。它的創制和使用,標誌著我國單兵火槍的正式誕生。 飛火槍雖能噴焰灼敵,但還不能用發射物擊殺敵軍。南宋開慶元年(公元1259年),壽春府(今安徽壽縣)地方的抗金軍民,製成了能用發射物直接擊殺敵軍的突火槍(見圖20)。此槍以巨竹為槍筒,筒內裝填火藥與子窠〔ke科〕(一種最早的彈丸)。使用時,士兵點燃火藥,射出子窠,擊殺敵人,響聲傳聞甚遠。由於這種槍是在火藥燃燒後氣體突然膨脹而將彈丸射出的,因而被稱為突火槍。突火槍已經具備管形射擊火器的三個條件:一是槍筒,可用它裝填火藥與彈丸;二是火藥,可用它將彈丸射出;三是子窠,可用它擊殺敵人。突火槍創制之事,歷來受到各國火器史研究者的重視,稱道它是後世槍砲的鼻祖。


圖20 突火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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