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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章冷兵器篇

中國古代兵器 王兆春 4816 2018-03-20
格鬥兵器是冷兵器時代最基本的攻擊性兵器,對戰鬥的勝負起著重要的作用。它們一般是由長柄的一端安上尖鋒、利刃和鉤錘等構成,如矛、戈、戟、殳、斧、錘等。 矛是用於直刺、扎挑的一種長柄格鬥兵器。又有鍦〔shi施〕、(钅從)〔cong匆〕、鋌〔chan禪〕、矟等名稱。由矛頭和長柄組成。不同時代與用不同材料製成的矛頭雖有差異,但從其基本構造上看,矛頭有尖鋒、側刃、矛葉、矛脊、裝柄用的骹〔qiao敲,又稱筩〕、附在骹側用於綁固矛頭的環紐等部位(見圖1)。不過原始社會晚期用於狩獵的矛頭,形狀並不統一,它們大多用尖形的石塊或骨、角製成矛頭,爾後綁在竹、木柄上,成為最簡單的石矛、骨矛和木矛。從浙江省餘姚縣河姆渡遺址(距今約7000—5300年)、山東省日照市堯王城龍山文化遺址(距今約4900—4000年)出土的木矛、石矛和骨矛可知,當時的矛頭大約長10—20厘米,闊1.4—2厘米,外形呈等腰三角形。有的矛頭在兩面居中部位有凸形脊棱,橫截面呈等邊三角形或菱形,前有銳利的尖鋒,後部有鋌〔ting挺〕或刻成凹口和圓孔,以便安柄。這些構造特點說明,大約在5000年以前,矛的形狀已經基本定型。


圖1 矛頭各部的名稱
出土的實物表明,我國至遲在公元前16—前11世紀的商代,青銅製作的闊葉矛已成為軍隊重要的格鬥兵器。西周至春秋有步卒使用的酋矛和車兵使用的夷矛。 《考工記·廬人》說,酋矛柄長二丈,便於步卒在兩軍相接時平刺;夷矛柄長2.4丈,相當於人體的三倍,如果短了,就刺不到敵方戰車上的甲士,因此這是由戰車大小決定的。春秋戰國時期,軍隊使用的青銅矛頭,已經從闊葉發展為窄葉。木柄的製作更為精緻,通常以木為芯,外圈貼附兩層小竹片,用絲線纏緊,整個矛身既堅韌又富有彈性。湖北省江陵縣出土的一件吳王夫差矛,其上有錯金銘文“吳王夫差自乍用 槍由矛演化而來,由槍鋒和長柄組成,其殺傷作用與矛相同。唐軍使用的槍有漆槍、木槍、白頭槍、撲頭槍等四種制式槍,分別裝備騎兵和步兵,並用於軍事訓練。當時槍的用途甚多,如兩軍相對時,直接用槍刺殺敵軍;安營扎寨時,常豎槍為營;涉渡河川時,也常捆槍為筏。宋代使用長槍作戰的名將很多,楊家將中楊業父子都因善用長槍而聞名於世。宋代製造的槍有很多種類,僅在《武經總要》中就有18種。其中有騎兵使用的雙鉤槍、單鉤槍、環鉤槍,槍鋒後部分別有雙鉤、單鉤和環鉤,便於騎兵在馬上紮刺敵兵並將其鉤落於馬下。步兵主要使用無鉤的直刃槍,如素木槍、鴉項槍、錐槍、大寧筆槍等六種。錐槍有四棱刃,既鋒利而又不易折斷。大寧筆槍在刃下數寸處安有一個小鐵盤,四周有刃,敵人無法捉搦〔ruo諾〕。同時,宋代還有專用於攻城的短刃槍、短錐槍、抓槍、蒺藜槍、拐槍等短柄槍;以及用於守城的拐突槍、抓槍、拐刃槍和鉤竿等,其特點是槍柄較長,一般長2.5丈左右,便於刺殺正在攀登雲梯攻城的敵軍。此外,還有用於教練的槌槍,用於投擲的梭槍,以及搗馬突槍等。元代有一種可刺可擲的兩頭有鋒的標槍。明軍使用的槍有長槍、四角槍、箭形槍、龍刀槍等,長槍的槍頭長三—七寸,重四兩,以竹或木為柄,全槍長約1.2丈左右;鐵鉤槍的鐵刃連鉤長一尺,便於配合挨(盾)牌進攻;龍刀槍有旁刃,可砍可叉。清軍八旗和綠營兵裝備的槍有長槍、火焰槍、鉤鐮槍、雙鉤鐮槍、虎牙槍、蛇鐮槍、雁翎槍、十字鐮槍、釘槍、矛形槍等。

戈是我們祖先獨創的兵器,既能鉤又可啄,由鐮刀類農用工具演化而來。新石器時代晚期使用的石戈,其援和內的分界不明顯。進入青銅時代後,戈類兵器得到空前的發展。商周時期盛行的青銅戈,在形制構造上已相對完整。全戈由橫裝的戈頭、柄和銅鐏〔zun尊〕構成。戈頭由“援”、“內”、“胡”三部分構成(見圖2)。援是橫出的殺傷部位,由上下兩刃向前弧收成尖鋒,用以鉤啄敵人。內在援的後尾,其上有穿繩縛柲〔bi必〕用的孔,稱作“穿”。援和內之間設“闌”,並在援下近闌處下延成“胡”。胡上也有穿,胡越長穿越多,柲和戈縛綁得也越牢固。柲是戈的柄。鐏安在柲的尾端,使戈插在地上不致偏斜。

圖2 戈頭各部的名稱
《考工記·冶氏》規定了戈的各部構造數據:“戈廣(寬度)二寸,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即戈的寬度為二寸,其內為四寸,胡為六寸,援為八寸。通常的戈,柲長六尺六寸,重一斤14兩(古代一斤為16兩)。長戈用於車戰,短戈用於裝備步兵。戰國晚期以後,由於鐵戟的使用增多,戈在戰爭中的地位逐漸下降,秦以後開始淘汰,兩漢以後便在兵器行列中絕跡了。

“戈”字在中國古代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字,它不但與防護裝具幹(盾)連在一起使用時,成為“戰爭”一詞的別稱“干戈”,而且還與其他的漢字,組成與戰爭有關的戰、伐、武等字。後來甲骨文和繁體漢字中的“國”字,也把戈作為武裝力量的象徵,用以保衛國家周邊的安全和人民在土地上進行和平勞動。 戟是中國古代將矛和戈合為一體的長柄格鬥兵器。由長柄和戟頭構成(見圖3)。可刺、可鉤、可啄、可割,是一身四用的兵器。戟出現於商代,河北省藁城市出土的一柄戟,是在矛柄前端連結矛銎〔qiong窮〕處橫安一個戈頭構成的。西周時期開始出現把兩者結合在一起的“十”字戟。這種戟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矛頭為主體,側面出援,構成以刺為主的戟。另一種是以戈為主體,把上闌延長和加寬,構成以鉤啄為主的戟。春秋時期還出現了一種把長胡多穿的青銅戈和青銅矛聯裝在一起的戟,成為車戰中使用的重要格鬥兵器。戰國晚期出現了一種刺、援合體的“卜”字戟,同時還出現了一種在一根長柄上,聯裝二一三個無內的戈頭,人們把它們稱為“二果戟”和“三果戟”。從東漢末到三國時期,戟的使用相當普遍。隋唐以後,戟逐漸退出兵器行列而成為儀仗用品了。


圖3 戟的各部名稱
長柄刀是由刀身和長柄構成的用於劈砍的單面側刃格鬥兵器。由新石器時代晚期的石刀,經過青銅小刀的長期演變而來。長柄刀的刀身較長,刃薄而脊厚。商周時期雖然已經出現了長柄青銅刀,但因製造的數量不多,所以使用較少。直到秦代,長柄刀仍不是軍隊的裝備兵器。西漢時期出現了新型的鋼刀。這種刀直體長身,刃薄脊厚,柄較短,柄首上加有圓環,人們稱它為“環首刀”。東漢以後,鋼製長柄刀的使用增多。三國時期使用長柄刀的名將甚多,如關羽、黃忠、龐德等。晉代的長柄刀柄長四尺,刀長三尺,下有鐏,裝備步兵使用。唐代使用的長柄雙刃陌刀,全長一丈,重15斤,有的重達50斤。宋代的長柄刀有單刃的屈刀、偃月(掩月)刀、眉尖刀、筆刀、鳳嘴刀、雙刃的棹〔zhao趙〕刀,以及由戟演化而來的戟刀等(見圖4)。明代有鉤鐮刀、偃月刀。清代雖有挑刀、寬刃刀、片刀、虎牙刀等長柄刀,但已不是主要裝備了。


圖4 宋代的幾種長柄刀
斧、鉞、戚都是中國古代用作劈砍的弧形闊刃格鬥兵器。三者的基本構造相似,僅大小不同,大者稱鉞、戚,小者稱斧。 最早的斧為石斧,由新石器時代晚期的生產工具演進而來,開始只有少數人使用。斧身多為長方形和梯形,有的有穿孔,有的沒有穿孔。安裝時,一般將斧頭安入木柄的卯眼內,與木柄垂直正交,構成橫柄斧。柄頭前粗後細,便於操作。三國時期製成了鋼鐵斧,諸葛亮曾下令製造戰斧,並把它列為與刀同等的戰鬥兵器。晉以後,斧刃加闊,斧柄減短,砍殺作用提高。唐代流行長柯斧和鳳頭斧。天寶十五年(公元756年),唐將李嗣業率領3000名持長柯斧和陌刀的步兵,在香積寺堵截安祿山騎兵。宋代軍中使用戰斧更多,南宋將領楊存宗,曾以萬名長柄斧手,大敗金軍拐子馬。除戰斧外,宋軍還使用蛾眉钁、鳳頭斧挖掘地道,進行攻城戰;用剉子斧作為守城兵器,砍殺攀登城牆的攻城之敵。元軍常使用錨斧、鐮斧進行近戰。明代有開山、靜燕、日華、無敵、長柯等戰斧。清軍八旗兵使用圓刃和平刃斧,綠營兵使用長柄斧和雙斧、雙鉞。戰斧除用於作戰外,還用作儀仗兵器。

鉞由斧演變而來,石鉞的形狀與石斧基本相似,在河姆渡、仰韶、大汶口、馬家浜、馬家窯等文化遺址多有出土。在形體上有圓盤形、梯形、長方形、亞腰形、有內形和膽形等多種形式。石鉞的上部有穿孔,刃部呈半圓形,弧度較大,兩角微翹。青銅鉞在夏末商湯伐桀時已有使用,爾後便成為商軍的裝備。商代的青銅鉞寬大而厚重,裝飾華麗。安陽婦好墓出土的兩件大銅鉞,都鑄有“婦好”二字,被稱為“婦好鉞”,長37.3—39.5厘米,刃闊37.5厘米,重九公斤,飾有雙虎噬人頭紋,被商代第23代王武丁的配偶婦好,作為領兵出征時統帥權的象徵。鉞有時也作為禮器和斷頭用的刑具。公元前11世紀,周武王伐紂時“左執黃鉞,右秉白旄”,指揮戰鬥。紂王戰敗自焚後,武王“以黃鉞斬紂頭,懸大白之旗”。武王進駐商宮行登基禮時,“周公旦把大鉞,召公把小鉞以夾武王”,表示輔佐武王統治國家。戰國時期,鉞已很少使用,秦漢以後已與斧混用,大多用於儀仗。

戚的形體小於鉞,故又稱小鉞。新石器時代晚期曾使用過石製和玉制的戚。河南偃師二里頭早商文化遺址曾出土過青銅戚。晚商和西周前期使用較多,秦漢以後便在實戰兵器中消失。 棍棒是使用最早的打擊兵器。取材容易,製作方便。到新石器時代晚期,人們對自然的棍棒已能進行各種簡單的加工,或削尖其一端以便刺擊,或在其一端嵌以蚌殼、石片以便剖割,或在其一端安上石頭以便錘擊。唐代以後出現了多種形式的棍棒。 宋太祖趙匡胤是善用棍棒的開國皇帝,有人說他靠“一條桿棒打出四百座軍州”。在他的推動下,宋代出現了多種棍棒,僅《武經總要》就記有七種,棒端大多安有鋒刃頭部。如柯藜棒安有裹鐵的頭部,鉤棒安有附帶兩個倒鉤的夾刃,抓子棒安有雞爪形鉤頭,狼牙棒安有一個扎上許多狼牙釘的紡錘形的頭部,戚家軍使用安有刀刃的棍棒。清軍多使用虎頭棒。

殳是最早由棍棒演變而來的長柄打擊兵器。又稱杵、杖、棓〔bang磅〕、杸、祋〔dui對〕。殳首多用青銅製造。有無尖鋒和有尖鋒兩大類。無尖鋒殳首呈平頂圓筒形,有的在頂上還帶有一個銅鈕。有尖鋒殳首的頂端呈三棱矛狀,鋒部後面連接一個銅刺球或銅箍,柄的尾端也安有一個銅刺球或銅箍,可刺可砸。商代尚無用殳的記載。周代已將殳列為“車之五兵”之一,長約1.2丈,有的安有金屬頭。戰國時期,殳又被列為“步卒五兵”之一。秦始皇三號兵馬俑坑出土的殳為銅頭圓筒形,筒長4.2寸,直徑六分,壁厚一分,頭為多角錐體。漢代以後,殳被淘汰。 镋、偒鈀、扒、鏟、叉、狼筅(見圖5),都是多鋒刃兵器,出現較晚,雖然大多不是製式裝備,但是也都具有一定的殺傷作用。


1.偒鈀2.镋鈀3.镋4.扒5.馬叉6.鏟7.狼筅圖5 镋鈀類兵器
镋是攻防兼備的長柄兵器,形狀似叉。一般長7.6尺,重五斤,有三齒和五齒兩種,中齒較長,堅銳如槍,兩旁為四棱刃的“橫股”。作戰時,士兵既可用它刺殺敵兵,又可用它格架敵人的兵器。戚繼光編練的步兵營都裝備了長柄镋。長柄镋還可將柄端插於地上,以其旁側的兩股作為發射架,燃放火箭。 《武備志》說它創制於明代後期,在閩、粵、雲、貴、川、湘等地都有使用。但近年來浙江淳安縣出土的一件三齒镋說明,北宋宣和年間(公元1119—1125年),方臘所率領的農民起義軍,已經使用镋作兵器了。 偒鈀由鈀頭和長柄構成。鈀頭是用五支箭式尖鋒,插在兩個月牙形鐵製的橫刃上構成,兩個月牙形的橫刃之間有一定的距離。鈀頭製成後安於長柄上,柄尾安有金屬鐏。偒鈀屬於多刺鋒式兵器。

扒的頭部是在一個特製的腰鼓形橫木上,安置多根短鐵齒,用以擊扎敵兵的兵器,使用不多。 鏟的頭部安有月牙形橫刃,柄尾端安有槍鋒,前可鏟敵,後可刺人,步騎兵都可使用。 叉的頭部有三鋒,中鋒稍長,多為騎兵所用,“上可叉人,下可叉馬”。 狼筅是一種長柄多叉刺兵器。創制於明英宗正統年間,時間約為公元1444—1449年,最初出現在四川。後被戚繼光所部用於抗倭作戰中。狼筅系用多節叉枝刺的毛竹製成,一般有9—11層節叉,柄長1.5丈,前有鐵製尖鋒可以刺敵,旁側各層節叉上,大多安有鐵包的枝刺。有直形和鉤形兩種。作戰中,通常用它同其他兵器配合在一起使用,具有較好的掩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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