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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三節《禮記》所反映的儒家禮治主義

五經四書說略 李思敬 3300 2018-03-20
先秦時代還沒有《禮記》這樣一部定型的專書。那時只有許多闡釋《儀禮》的材料。比如今本《禮記》中的《昏義》就是解說《儀禮·士昏禮》的;《鄉飲酒義》就是解釋《儀禮·鄉飲酒禮》的。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關於“禮”的論文、雜記。這些散篇文字統稱之為“記”,就是“記述”、“筆記”的意思。 “記”的原始形式大概多數是以附記的方式寫在經文後邊的。今本《儀禮》中許多篇章之後都附有這種解說性文字。最典型的就是《士冠禮》後邊這樣一段文字:“記。冠義。始冠,緇布之冠也……古者,生無爵死無諡。”其中第一個字——“記”,表示這是研習者寫的筆記,而不是經文。 “冠義”兩個字是所記的內容,也就是題目。這和《禮記》中《冠義》、《昏義》等標題是同一體例。據此推測,可知“記”最早是以“附記”的形式寫在有關經文後邊的。此外還可以推知:同一禮儀的“記”可能不只一種。因為《禮記》中有“冠義”,《儀禮》中有《冠義》,雖然內容不同,但都是解說《士冠禮》的。這兩者可能是不同經師的講義,也可能是同一經師不同時間的講義。總之一“經”可以多“記”。

“記”在先秦是不少的。但經過秦火,傳到後代的已經有限了。 《漢書·藝文志》所記只有“《記》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這麼寥寥幾個字。舊說西漢禮學家戴德編過一個85篇的選本,人稱《大戴禮記》,簡稱《大戴記》;戴德的侄兒戴聖編過一個49篇的選本,人稱《小戴禮記》,簡稱《小戴記》。但是經過後代學者研究,其中既有今文家說又有古文家說,而西漢傳經,家法森嚴,不會今古文混編,所以懷疑這兩種選本東漢人曾經改編過。但無論怎樣,這兩部書是今天僅見的漢代選本。 《大戴記》尚存38篇,有註本行世。 《小戴記》就是《十三經註疏》中的《禮記》,49篇全存,篇名如下: 曲禮上曲禮下檀弓上檀弓下王制月令曾子問文王世子禮運禮器郊特牲內則玉藻明堂位喪服小記大傳少儀學記樂記雜記上雜記下喪大記祭法祭義祭統經解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閒居坊記中庸表記緇衣奔喪問喪服問間傳三年問深衣投壺儒行大學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喪服四製

因為《禮記》是一部儒學資料彙編,所以內容很雜。大體說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理論文章。如《禮運》講儒家禮治思想,《學記》講教育的重要性,《樂記》講音樂的社會作用等等。第二類是關於各種禮儀、禮制、禮節、守則的雜記。比如《祭義》講祭祀的根本意義在“敬”,《昏義》講婚姻的作用在於“合二姓之好”等等。再一類是有關禮和禮治的逸聞、故事。如《檀弓》裡講孔子弟子對“喪欲速貧,死欲速朽”的爭論。此外還有兩篇像《儀禮》那樣記述禮法的文字,即《投壺》和《奔喪》。所以《禮記》很像一本禮學雜誌。 《禮記》儘管雜,卻有一個貫穿全書的主旨,那就是儒家的禮治主義,也就是儒家以禮治國的思想。儒家認為遠古時代“天下為公”。那時人沒有私慾,一切都很美好。後來天下被君主私家佔有,就產生了種種社會弊端。為了維持封建秩序,就規定出種種禮法來約束人們的行為,所以社會也還算安定。但是到春秋時代,由於社會動盪,舊的禮法不起作用了,在儒家看來就叫“禮壞樂崩”,天下大亂。為了扭轉這種局面就要恢復古代(主要是西周)禮法,加強禮制教育,以期維護封建宗法關係而求得社會安定。這就是儒家禮治主義的基本思想。

為了貫徹禮治主義,儒家給各種禮都規定了特定的社會意義。比如結婚本來是愛情的歸宿,但是從禮治主義的立場看,性質就不同了。 《禮記·昏義》說:“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至於青年人的愛情、幸福等等是根本不去考慮的。 為了維護封建宗法關係,儒家規定了種種“名分”,也就是根據一個人的社會地位規定他應該想什麼,說什麼,做什麼,享受什麼待遇等等。嚴格的禮法甚至連一個人的死都規定出不同名稱。 《禮記·曲禮下》說:“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死的名稱都不同,葬的規格當然也不一樣。死且如此,何況於生! 《禮記》把禮治的作用講得非常明確。 《禮運》篇說:“夫禮,必本(根據)於天,殽(效法)於地,列(布列)於鬼神,達(貫徹)於喪、祭、射、禦(駕車)、冠、昏、朝、聘。故聖人以禮示之,故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禮者,君之大柄也……所以(用來)治政安君也。”意思是說:“禮根據天理,效仿地德而製定,要布列於鬼神,貫徹到冠禮、婚禮……中去。聖人用禮指導一切,國家就可以走上正軌。”“禮是君主的重要工具……是用來治理國家,鞏固統治地位的手段。”

《經解》篇又從反面論述:“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防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坊(舊的堤壩)為無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水患),以舊禮為無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儒家把禮看作防止動亂的堤壩。毀了堤壩就要發生水災;廢了古禮就要發生動亂。 《禮記》從正反兩方面把禮治主義發揮得淋漓盡致。這就是一部《禮記》的總綱領。 伴隨著對禮的闡述,《禮記》裡也表述了許多精萃的思想。 《禮運》篇說: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guan官〕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大意]在大道實現的時代,天下公有。那時選舉賢明的人主政,講究信義,倡導親善。所以人們不只愛自己的父母,不只疼自己的子女,而要讓老人都能安度晚年,青壯年都能有所作為,兒童都能得到撫育,單身男女、孤兒孤老和殘疾人都有生活保障。男人有事幹,女人有婆家。財物怕的是棄置浪費而不需要歸自己所有;勞力怕的是不得發揮而不需要為自己謀利。因此算計人的念頭不會起,偷竊、叛亂、害人的事也不會發生,晚上連大門也用不著關閉。這就叫“大同社會”。 這種“天下為公”的“大同”思想反映了中華民族的祖先對美好社會的嚮往。它給後世立志於改造社會的志士仁人提供了豐富生動的思想材料。 《禮記》也反映了儒家學派對某些社會科學的理論作過深入的探討。比如《學記》篇論教育學說:

雖有佳餚,弗食不知其旨也;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也。是故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知不足然後能自反也;知困然後能自強也。故曰“教學相長”也。 [大意]雖然有美好的酒肉,不吃不知道它的美味;雖然有高明的理論,不學不知道它的正確。所以,學過以後才知道自己知識不足;教過之後才知道自己還有不懂的東西。知道不足才能回頭再學;知道不懂才能奮發自強。所以說“教和學互相促進”。 “教學相長”的理論,至今還是教育學上的至理名言。 《禮記》上有許多內涵豐富的故事、寓言,既可以作為了解古代社會的材料,又可以當作小品文欣賞。舉一個《檀弓下》裡的例子: 孔子過泰山側,有婦人哭於墓者而哀。夫子式而聽之,使子路問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為不去也?”曰:“無苛政。”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

[大意]孔子路過泰山側旁,見有個婦人在墳前哭得很傷心。他倚在車欄上聽,又讓子路去問:“您哭得這麼難過,肯定有許多傷心事。”婦人說:“是的。早年我公公讓虎吃了。後來我丈夫也叫虎吃了。如今我兒子又叫虎吃了!”孔子說:“那為什麼不搬走?”婦人說:“因為這兒沒有暴政。”孔子說:“後生們記著:暴政比虎還兇啊!” 這一則寓言深刻地反映了貴族統治的殘暴。殘暴地對待百姓,在儒家看來也是違背禮治精神的。 總之,《禮記》這部書,精華與糟粕並在,神奇與臭腐雜陳,需要我們認真研究,分別去取。 從一般的社會屬性來說:“禮”是一種行為的規範,也是一種文化形態。它反映著社會精神文明的水準。我國素稱“中華禮儀之邦”,如果排除儒家的封建宗法觀念,代之以新社會的人際關係,舉凡愛國愛民、廉潔奉公、敬老尊賢、尊師重道、先人後己等一系列“禮”的合理內涵,正有待於我們發揚光大。

《周禮》、《儀禮》枯燥而難懂,研究的人不多。 《禮記》屬於理論著作,比較生動多樣,而且更適合歷代王朝統治的需要,所以漢代以後傳習日盛,最後不但從《儀禮》的附庸地位蔚為大國,獨立成“經”,而且比《儀禮》得到更廣泛的傳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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