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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尚賢、尚同

墨子與墨家 任继愈 3899 2018-03-20
墨子在《魯問》篇中說:“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意思是說國家政治昏暗紛亂之際,就向國君宣傳“尚賢”、“尚同”的重要意義。 《尚賢》、《尚同》篇是墨子爭取改善小私有者社會地位的綱領。 墨子在《尚賢》中提出任用、選擇賢士的一系列綱領性意見。春秋末期,世襲貴族宗法制度的基礎已經開始動搖,當時各諸侯國政局動盪,政治昏暗,世襲貴族為了挽救自己的滅亡的命運,開始招納人才。而當時的手工業者、小私有者,由於生產的發展,在經濟上逐漸取得更多的獨立地位。他們獲得的自由越多,生產積極性也越高。這一變化,在墨子的時代,就是“士”的地位提高,“士”的階層擴大,要求過問政治。這就是“尚賢”說產生的客觀原因。 在春秋初期、中期,世襲貴族的統治占主要地位的時候,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建築在宗族血緣關係上,君臣的關係、大夫家臣和人民的關係,是宗族血緣關係的擴大。富者與貴者是統一的,貧者與賤者也是統一的。富貴與貧賤的身份幾乎生來就是決定了的、不可改變的。因此,這時期不發生“尊賢”或“尚賢”的問題,只有“親親”的問題。所謂“周道親親”,其實就是用宗族關係作為人與人之間聯繫的紐帶。

孔子時代已提出了“舉賢才”的主張。當時,世襲貴族為了加強他們的統治,需要找一些幹練的、有能力統治人民的人物。最初選拔的“賢才”絕大多數是從沒落的、失勢的、被壓抑的世襲貴族中間選拔。到春秋末期,開始真正選拔那些非世襲貴族出身的“賢才”。根據書傳記載,當時,孔子的弟子,真正出身於貴族的只有兩人。墨子的弟子,從他們從事手工業的技能和他們吃苦耐勞的精神來看,絕大多數應當是出身於勞動者階層的。墨子一再提出:“農與工肆之人”,只要他賢能有才,也可以參加政治。這種思想和要求,並不是他的空想,而是在當時的客觀情況下有了實現的可能才提出的。 墨子提出“尚賢”的主張,在當時對於世襲貴族的特權,在客觀上起著瓦解的作用。墨子說,“求國家之富、人民之利、刑政之治”,只有“尚賢”。 “尚賢”是為政之本,他認為要使國家得治,首先在於網羅賢才:

國有賢良之士眾,則國家之治厚;賢良之士寡,則國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務,將在於眾(“眾”是加多、聚集的意思)賢而已。 (《尚賢上》) 墨子並且主張用提高賢士的物質待遇和社會地位來召納天下的賢士,使他們有參與政權的機會。他提出為賢士尋找政治出路的主張,具體地說,就是為那些部分反映小生產者、小私有者的利益的“士”開闢政治道路。 所謂的“賢士”就是具有墨子或墨家的道德標準的人。賢士的標準,《尚賢下》說:“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救人。”也就是那些“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術”(《尚賢上》)具有墨家政治觀點的有學識的知識分子。 墨子不但提出賢士的標準,而且提出選拔賢士的具體辦法。這在當時,對於世襲貴族制度是一種相當激烈的改革性的見解,因為他的選拔賢士的主張是針對西周幾百年的舊習慣、舊制度提出的,是為那些素無社會地位的“農與工肆之人”出身的知識分子爭取參與政治活動的。墨子假借古代聖王的名義,宣傳他的任賢使能的主張,他說:

故古者聖王甚尊尚賢而任使能,不黨父兄,不偏富貴,不嬖〔bi必〕顏色,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 (《尚賢中》) 墨子在這裡正式提出改革世襲貴族制度的要求,只有對“賢者”,才可以“富而貴之”,只有對“不肖者”,才可以“貧而賤之”。賢者為官長,不賢者為徒役。而在過去,只有富貴者才能任官長,貧賤者只能當徒役。 在墨子的“尚賢”主張中,還提出初步的法治思想,給後來的法家韓非一派準備了思想條件。他說: 聖人聽其言,跡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謂事能。故可使治國者,使治國,可使長官者,使長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 (《尚賢中》) 墨子已把尚賢使能的範圍擴大,哪怕是貧且賤者,只要他是賢士,墨子就認為他有資格去做官。賢士所做的官可以小到“治邑”,大到“治國”。他以堅決的、嚴格的態度提出:

不義不富,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近。 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 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勞殿賞,量功而分祿。故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 (以上引文均見《尚賢上》) 正如以上所講過的,墨家主要代表當時逐漸抬頭的小私有者的利益和希望。他們要求在社會的大變動中獲得政治參與權,取得一些政治地位,以保護他們自己的經濟利益。墨子認為只有像墨家所承認的那些賢者當了“治國”、“治邑”的官長以後,才能實現他們的政治理想,解除天下的公患,使得“飢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亂者得治”。 墨子和他的學派採取的是平和的“上說下教”的方法。所以他們一方面對當時勢力最大的儒家猛烈攻擊,一方面視死如歸地為國君貴族守城禦敵,希望用事實證明他們是賢者,藉此取得信任,以便推行他們的學說。

和以上情形相反,在“尚賢”的問題上,墨子在主觀上是維持當時的世襲貴族統治秩序的,而在客觀上,照墨子的辦法做下去,卻必然獲得破壞世襲貴族制度的結果,而走上像後來法家所主張的官僚政治的道路。 “官無常貴,民無終賤”的響亮口號,朦朧地反映了春秋向戰國過渡的新傾向,它標誌著世襲貴族制度終歸消滅而代之以官僚政治的必然趨勢。因此,我們必須指出,墨子的“尚賢”的主張的進步意義和作用遠遠超過過去對墨家學說的估計。墨家這一群從“農與工肆之人”上升起來的“士”,儘管還只佔廣大勞動者中的極少數,但他們不但在人格上獲得了自由,在經濟上得到獨立,而且對於政治,也要提出他們的意見,要求過問,並要求參與。這是只有在重大的社會變動時代,只有在廣大的“農與工肆之人”形成了一定的社會力量時,才會產生反映他們的經濟願望和政治要求的哲學。我們研究墨子,並不是孤立地研究他個人的思想,而是透過像墨子所代表的學派的研究,可以具體地了解古代社會、古代歷史的發展面貌。認識昨天的中國更將有利於認識當前的中國。

墨子雖然也像法家一樣,已接觸了任賢使能、賞功罰罪的新方向,但仍然主張不要打亂原有的貴賤等級的世襲貴族制度,他幻想用和平妥協的方式,來改善小私有者的經濟地位。他的目的不能達到,乃是必然的結果。 “尚同”是“尚賢”的理論基礎。 “尚”和“上”有時候通用,“尚同”就是“上同”。 墨子在“尚賢”的主張中,已一再強調賢者應當治國、治邑,賢者為官長,賢者要在高位。墨子認為在道德學問上的賢者,在政治地位上也應當是貴者。賢者和在高位者應當統一。 “尚同”說的基本思想在於說明賢者所規定的是非標準有真理的價值,而在上的統治者也應當是賢者,所以在上者所規定的是非標準具有真理的價值。 墨子設想古代還沒有國家領袖的時候,天下的人各有各的道理。因此一人一個道理,十人有十個道理,百人有百個道理,人數越多,他們的所謂道理也越多。每人都以為自己的道理對,而不贊成別人的道理。所以互相說別人的道理不對。 (《尚同中》)

墨子還設想古代沒有國家、沒有領袖的時候,人人有不同的想法,人人都不知道兼愛的道理,內至一家的父子兄弟,外至天下的百姓,都以“水火毒藥相虧害”。那時“天下之亂,若禽獸然”(《尚同上》)。墨子把天下混亂殘害的根源歸結為兩點:第一是缺乏共同的認識,第二是缺乏有權威的領袖。墨子根據他的“天志”的說法,推論出國家社會最高統治者(天子)的選立是由“上帝”、“鬼神”的意志決定的。既然天子是天所選定的,那麼層層節制,以下的三公、諸侯、左右將軍大夫,自然都是賢良的。所以墨子尚同的說法,雖然在他的主觀願望上,以為“尚同”於上帝和鬼神的意志,是最公平合理的,但在客觀上,這“尚同”於天下的說法,乃是幫助當時的王公大人鞏固在人民面前已經動搖的威信的。

照“尚同”的主張,人民的“正長”(君主)由天志選定以後,人民必須以他所屬的上級的是非標準作為行為的指導原則。這樣,政治上的領導者同時又是道理(義)的教導者,就再也不會有“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而只有一個共同信仰的道理,那就是墨子自己虛構出來的“天志”的主張——人人相愛,不要侵凌,不要爭奪。統一在這樣的“義”之下,就是對的,否則就是錯的。 和他的“兼愛”的學說陷入同樣的錯誤,他把“尚同”說安放在沒有保障、虛構出來的基礎上,所以是站不住的。 有些對墨子有偏好的學者,如梁啟超等人,不但不認為墨子的政治思想是維護世襲貴族制度的,反而說他有民權民主的思想,說他的理論有些像18世紀法國盧梭的“民約論”。梁啟超對於他所根據的材料的解釋也是錯誤的。他把《經上》篇的“君,臣萌通約也”解為“民約”的思想,第一,他所根據的材料不是墨子的,而是後期墨家的。第二,他誤解了“約”的意義,“約”不是“契約”的“約”,而是“約束”的“約”。這句話的意思,只是說:“君是民的總管。”

不容諱言,墨子的“尚同”說是宗教迷信的根據,和他的“尚賢”說的光輝意義不能相提並論,是不能通過實踐來證實的。我們可以說這是墨子政治理論中最薄弱的一個環節。 墨子的尚同政治思想也還有它進步的一面。他認為從天子到地方上的基層組織,每一級都應該推舉有才幹的人來負責。他希望能建立一個權力集中、強有力的政治體系。這種要求,不管墨子是自覺或不自覺,卻反映了當時百家爭鳴中共同關心的問題,反映了春秋、戰國時期,在經濟上、政治上都已有了走向統一的趨勢,具有進步的意義。 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指出,這種政治理想完全實現的條件還遠沒有具備,其中有些空想的成分。而這種空想是和西周以來分散割據的世襲制度相對立的,它反映了遭到迫害的人民要求結束諸侯混戰、分散割據的局面,體現了建立大一統國家的新的要求和趨向。這種要求和他兼愛、非攻的主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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