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最高統治集團像商朝的國君們一樣重視樂舞祭祀,不但注意發揮樂舞“通神”的作用,而且更加重視樂舞“治人”的作用,充分發揮音樂舞蹈的社會功能。
傳說周武王伐紂的時候,軍隊在商丘宿營。士卒“前歌后舞”,通宵達旦。又傳說武王伐紂時,得到了巴人的支援。巴人用歌舞懾服了敵人,這就是後來漢代的《巴渝舞》。
周王朝建立後,為了鞏固勝利成果,加強對分封諸侯的控制,從政治到文化製定了一整套的典章制度。
史書上說“周公制禮作樂”。說的是在周公旦的主持下,明確了“宗法制”,用血緣關係把諸侯控制在周天子之下,又建立了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階梯式的等級制度。宗法制和等級制結合起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嚴格的君臣、上下、父子、兄弟、親疏、尊卑、貴賤等禮儀制度。為了體現和鞏固禮儀制度,周公又主持制定了一套為出征、會盟、飲宴、婚娶、喪葬服務的樂舞制度。
從周公“制禮作樂”開始,樂舞就被當作了“載道”的手段,發揮著政治作用。舞蹈被納入了“雅樂”體系,成為“禮治”、“樂治”的工具。統治者用樂舞來紀功德、祀神祇、成教化、助人倫。 “舞以像功”、“舞以像德”成了雅樂的宗旨。
周朝初年,在吸收商朝文化思想的基礎上,集中整理了前代的樂舞遺產《雲門》、《大章》、《大韶》、《大夏》、《大濩》,又新創制了《大武》,合稱《六代舞》。
《六代舞》也稱《六大舞》,都是紀功德的樂舞。 《雲門》歌頌黃帝“大施天下道而行之”,《大章》歌頌堯之大德彰明於天下,《大韶》歌頌舜以文德治邦,《大夏》歌頌禹治水之功,《大濩》歌頌湯滅夏桀以拯救萬民,《大武》歌頌武王伐紂滅商的偉大功績。每一部樂舞都有明確的主題,都是表彰某個聖明的先王的功德。
這六套樂舞的舞蹈可分為兩類。前四種屬文舞,後兩種屬武舞。文舞時,舞蹈者手裡拿著樂器“龠”(排簫)和鳥羽“翟”。武舞時,舞蹈者手裡拿著幹(盾)戚(斧)。
所謂“文”是指以文德定天下,“武”是指以武功取天下。舞者手中所執的道具龠、翟、幹、戚等,都有像徵的意義,舞蹈的每一動態也都有具體的象徵意義。
《六代舞》是周朝的“雅樂”,演出儀式隆重。所奏的音律,所祭的神祇,都有定制:舞《雲門》時,奏黃鐘,歌大呂,祀天神;舞《大章》時,奏太簇,歌應鐘,祀地祇;舞《大韶》時,奏姑洗,歌南呂,祀四望;舞《大夏》時,奏蕤〔rui緌〕賓,歌函鐘,祭山川;舞《大□》時,奏夷則,歌小呂,享先妣〔bi比〕;舞《大武》時,奏無射,歌夾鍾,享先祖。
《六代舞》中有五種是前代樂舞,唯有《大武》是周人的創作。這是一部具有鮮明的政治傾向的樂舞。 《呂氏春秋》說《大武》的作者是周公。這部樂舞表現武王克商的豐功偉績。演出時,隆隆的鼓聲響起來,舞隊全副武裝巍然肅立。唱起雄壯的歌,以戰陣的形式開始舞蹈。舞分六段:第一段表演出兵,第二段表現滅商,第三段描寫向南方挺進,第四段表現平定南方邊疆,第五段歌頌周公和召公的功績,第六段舞隊列隊肅立,表示對周武王的崇高敬意。六段舞蹈的差別,除動作外,主要是隊形的變化。舞蹈時唱的歌詞,有一部分保存在《詩經·周頌》中。
周代的雅樂中除了上述的《六代舞》,還有《六小舞》,它們是《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幹舞》、《人舞》。
《六小舞》也是祭祀樂舞。
《帗舞》用來祭祀社稷,舞者執全羽或五彩繒而舞。
《羽舞》用來祭祀宗廟,舞者執雜色散羽而舞。一說是用來祭祀四方。
《皇舞》也叫《(上雨下皇)》,是祈雨的舞蹈。舞者頭上插著鳥羽,上衣也用翡翠羽毛裝飾,手裡還要拿著五彩的鳥羽。
《旄舞》用來祀辟雍,舞者手持犛牛尾,有人說《旄舞》就是《隸》。
《幹舞》用來祭山川,舞者持盾牌。
《人舞》祭祀宗廟和星辰,人們徒手而舞。
此外,周朝還有一種重要的武舞《象舞》,也就是《象箭〔shuo朔〕》。箭是一種竹竿。有一種說法是,殷人能驅像作戰,周公打敗了殷人,取他們馴象的舞蹈來宣揚自己的武功。
所有這類雅樂,周朝的統治者都很重視。演出時舞隊的人數有嚴格的等級界限。當時樂舞的行列稱“佾〔yi義〕”,每佾八人。天子的樂舞用八佾,就是用64人組成的舞隊。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這種規定體現著禮儀制度,絕對馬虎不得。稍有不慎,失了禮,就是莫大的政治錯誤,甚至成為被鳴鼓而攻之的罪狀。
圖10 明朱載堉〔yu 玉〕《樂律全書》中的《龠翟舞》(上)和《干戚舞》(下)
周王朝規定參加這些舞蹈表演的都是王室貴族子弟,而且把這些樂舞作為貴族子弟(所謂“國子”)教育的必修科目。當然,作為老百姓的“野人”也是要學習禮樂的。若論對樂舞的重視,周王朝是超越前人的。
王室貴族的子弟13歲就要開始學習“小舞”,15歲要學“象舞”,20歲要學“大舞”和各種祭儀。這些樂舞都學通了,才能去做各種各樣的官。周朝還設立了專門的樂舞機構叫做“大司樂”,管理樂舞的演出,並負責樂舞教育。
周朝之所以如此重視樂舞和樂舞教育,完全是為了文化控制。周王朝的統治者堅信“樂”可以和“禮”互相補充。周朝初年“制禮作樂”的基本精神,按孔子的解釋就是為“仁”。也就是通過“樂”來把人情節制在“禮”的範圍內,通過樂舞來強調民族、宗族的認同。通過樂舞教育的普及,又可實現文化的認同。所以,孔子對《六代舞》和《六小舞》都稱頌備至。孔子在齊國觀看了《大韶》,認為盡善盡美,竟樂得三月不知肉味。偉大的教育家孔子認為要使青年成才,做一個完美的人,必須進行樂舞的教育。孔子說:“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也就是說,要成為人格完善的君子,必須先學詩,再學禮,而道德修養的最終完成,一定要依賴於樂舞。從、《禮記·樂記》、荀子《樂論》等有關樂舞的論述,我們知道先秦儒家很重視樂舞的修身養性的功能。他們認為通過樂舞的熏陶,人的精神面貌,情操志趣都會發生變化,可以變得正直而溫順,寬厚而嚴肅,變得心胸開闊,志高氣壯。人們合著《雅》、《頌》的旋律與節奏,在有規律的動作韻律和姿態中,在有條理的隊形變換中,能去掉粗俗的舉止,去掉散漫的行為,做到步調一致,儀態端莊,成為“文質彬彬”的君子。樂舞不僅能使人格完善,而且能產生移風易俗的社會作用。樂舞訓練可以使人感受到王權的威嚴,等級的尊卑,有助於“德治”。所以,在儒家的教育科目中,“樂”(包括音樂和舞蹈)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六代舞》、《六小舞》等雅樂,不僅用在祭祀儀式中,也用在貴族諸侯的宴會上。傳世的戰國宴樂漁獵攻戰紋銅壺上,鑄造出的宴樂圖中,有精美的舞蹈場面。周朝的諸侯各國間有頻繁的外交活動。在接待外賓或會盟時,都少不了雅樂歌舞。
圖11 戰國銅壺上的樂舞圖案
這些“雅樂”被統治者視為經典,稱之為“先王之樂”。因長期用於宗廟祭祀,充分體現了特殊的政治目的和宗教色彩,形式上日趨刻板與僵化,逐漸失去原有的生命活力和藝術感染力。
和雅樂相對的,是民間流行的俗樂,它是老百姓們參加的歌舞,也稱作“新樂”。
周代各國民間有著各式各樣生動活潑的歌舞。從現存的一些文獻中,可以揣摩出當年各地“俗樂”的熱鬧情景。 《詩經·陳風》有《宛丘》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