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中國歷代行政區劃的變遷

第11章 第四章量地制邑度地居民——行政區劃幅員的伸縮

幅員就是指面積的大小,那麼政區的面積大小到底是如何確定的? 縣是中央政府直接任命長官的基層政區,因此劃定縣的幅員是確定其他層級政區幅員的基礎。秦漢時就定下了一個基本原則:“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減,稀則曠。”也就是以百里見方的面積作為縣的幅員的基數,再以居民的數量作調節,人口稠密的地方,縣的面積劃得小些,人口稀少的地方,縣的面積劃得大些。 這個原則自然合乎道理,因此為以後歷代所遵奉,百里之縣成為習慣的稱呼。實際上,如果除去方百里這個具體數字,至今也還沒有更高明的原則來代替它。所以今天青海省的一些縣,內蒙古自治區的一些旗,地域之遼闊幾乎和沿海的省一般大,但卻無法劃小,因人口太稀少。 至於方百里的數字如何確定,歷史文獻上沒有記載,推測是為了與當時的管理水平相適應。假定縣城位於該縣的幾何中心,那麼從這個中心到四境的距離都是50,相當於今天的17.5公里,這樣的距離,如果起早貪黑的話,可以在當天徒步往返。對於官員下鄉勸課農桑,農民進城交納租賦都是比較合宜的。當然這是就理想情況而言,因為一個縣的地域不會是四正四方的,縣城也不一定恰好在幾何中心。但是這樣的推測大約並不離譜,因為一切基本原則都是按標準情況制定的。秦漢時代,我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是黃河中下游地區,這裡已經形成關中與山東(崤山以東地區)兩個經濟中心。在地理景觀方面,黃河中下游是以一馬平川的大平原為主,因此在平原上訂出方百里作為縣的幅員標準也是合乎情理的。

在國外也有類似的例子,法國大革命以後,重新劃分行政區劃,其中最高一級區劃幅員的劃定,是以使這個區劃之中所有居民都能在一天之內往返於區劃中心與居住地之間為原則的。 縣以上政區的幅員則沒有面積大小的明確規定,大致是以所轄縣的數量作為大小的衡量標準。漢代的人俗稱郡為“千里之郡”,指的是一個郡大約領有十縣之地。三國時代的人稱州為“萬里之州”也是表示一個州大概包含百縣之地的意思,並不是郡非千里見方,州非萬里見方不可。說到底,千里之郡與萬里之州也還是間接以地域面積和人口數量兩項指標來確定幅員大小的。因此在秦漢時代,南方的州郡幅員都比北方大得多,其原因就是南方戶口少,所以縣的分佈稀。 2000年來,縣級政區的幅員相對比較穩定,縣以上各級政區的幅員都是變動不定的,例如從秦到宋,統縣政區就有越來越小的趨向,其中有出於政治目的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也有為了適應自然區域和經濟開發狀況等原因。因而不但在同一朝代中同級政區的幅員懸殊很大,歷代同類政區的幅員也有很大的波動,尤其是某一朝代新創置的政區更有其特殊的幅員。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三級不同政區的幅員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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