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中國古代的天文與曆法

第21章 第六章天文與占星

在古人心目中,天是人格化的,天與人是要發生天人感應的。天下之大,東西南北,國域州郡很多,所謂吉凶,就不能一概而論。某一種異常天象的出現,不一定對應全世界,而只能對應於某國、某州或某郡。這個吉凶究竟發生於何地,都有一個對應關係,這種天區與地域對應的法則,便是分野理論。 有關分野的觀念,起源很早。 《周禮·春官·宗伯》就有“以星土辨九州之地”,以觀“天下之妖祥”的記載。即已開始將天上不同的星宿,與地上不同的州、國一一對應起來。天上的分區,大致是以二十八宿配十二星次,地上則配以國家或地區。現以《漢書·地理志》為據加以對照: 《淮南子·天文訓》所載與此類似。以上將天和地的對應關係分為13組,但與其他的分野資料進行對比可以得知,天地對應關係的分組,並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 《史記·天官書》又有如下的恆星分野:

秦之疆也,候在太白,佔於狼弧;吳楚之疆,候在熒惑,佔於鳥衡;燕齊之疆,候在辰星,佔於虛危;宋鄭之疆,候在歲星,佔於房心;晉之疆,亦候在辰星,佔於參閥。 這個分野只列出八個國家,除地域與恆星對應外,還記載了五星與國家的對應關係。 分野的思想,大約產生於春秋戰國時代,所以地域有時稱晉國,有時稱趙魏,但僅限於中原地區。不過,秦漢統一以後,分野思想還在繼續發展,這時的地理分區就不再是國家,而是12州。從13國經8國到12州,也許反映出分野思想的演變過程,由天上的二十八宿對應於地上的12州,正與一年四季中的12個月相對應,似乎更可以看到分野思想的成熟。 在天與地的對應關係建立以後,占星就有了一個基礎。這樣,當天上某個區域或星宿出現異常天象時,它所反映出的火災、水災、兵災、瘟疫等,就有一個相應的地域可以預言。例如,《續漢書·天文志》就記載了漢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正月彗星出現及其應驗的事例,這次彗星出現在牽牛宿,長八尺,彗尾通過建星,一直到達箕宿、心宿和房宿的南部,經過50余天才隱滅不見。以後,就發生廣陵王荊和沈諒、楚王英和顏忠兩件謀反的事,事情敗露以後,都以自殺了結。這次彗星出現為什麼會被認為應驗在這兩個王身上呢?這是由於牽牛宿的分野在吳、越,房、心的分野為宋,而廣陵屬吳地,彭城屬宋地,所以應驗在這兩件事上面。

又例如,《三國志》記載在東漢桓帝時於宋楚分野的地方有黃星出現,當時有一個姓殷的占星家曾預言,50年以後,當有聖人出現在豐、沛這個地區,其鋒芒將銳不可當。而50年以後,就有曹操破袁紹的大事,群雄沒有可以與之匹敵的。曹操家在亳縣,屬宋地,故被認為應驗了黃星出現於宋楚分野的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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