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婦攜兒泣,將軍被敵擒。 隋唐以來,分科考試成為中國古代社會選拔與任用各級官吏和各類人才的主要途徑。宋朝的科舉考試制度基本上沿用唐制,但有許多新的變化和發展。
宋朝科舉考試的科目也很多,有進士科、九經科、五經科、開元禮科、三禮科、三史科、三傳科、學究科、明經科、明法科,此外還有製科、詞科、童子科、武科、繪畫試等。
進士科試詩、賦、論各一首(篇),策問五道,帖10帖,對《春秋》或《禮記》,墨義10條。
九經科試帖經120帖,墨義60條。
五經科試帖經80帖,墨義50條。
三禮科墨義90條。
三傳科墨義110條。
三史科墨義300條。
開元禮科墨義唐開元年間制定的“禮”300條(後改試墨義“開寶通禮”新書)。
學究科墨義《毛詩》50條,墨義10條,墨義《爾雅》、《孝經》共10條,墨義《周易》、《尚書》各25條。
明法科墨義律令40條。
制科是皇帝親自策問的特種考試,不經州縣考送手續,科目也臨時由皇帝確定。考試內容為詩賦、論、頌、策、制誥等。由於製科考試比進士科還難,其地位也高,所以宋代人也稱為“大科”,它不像唐代那樣被人稱為“雜色”,而是優於進士科,成為眾科之最。
詞科也是非常科,性質與製科相似,是宏詞、詞學兼茂及博學宏辭等科的合稱。據聶崇岐先生《宋詞科考》統計,宋開詞科計56次,其中宏詞科11次,詞學兼茂科15次,博學宏辭科25次,詞學科五次。宏詞科每次錄取人數至多五人,北宋時分兩等,上等為詞理俱優,次等為詞理次優,被取者可提升官階。南宋時分為上、中、下三等,分別給予升官、減少二——三年、授館職及賜進士及第或出身的待遇。南宋以後,“所得之士多至卿相、翰苑者”。許多著名文人如洪邁、王應麟、呂祖謙等均為詞科出身。
童子科凡15歲以下、能通經作詩賦的少年兒童,由州官推薦,皇帝親自考試。但不常舉行。如楊億、李淑、晏殊曾應童子科考試而授官位。南宋孝宗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有西夏女童林幼玉應試,考經書43題皆通,這是童子科中唯一的女童。童科開舉無定時,考試內容也無定式,皆因皇帝一時興趣而舉,在一定程度上激勵民間對兒童實施早期教育。但也有人認為童科之設也摧殘了兒童純潔的心靈,孩提時便為追名逐利思想所影響,不宜養成良風美俗。度宗咸淳二年(公元1266年)禮部侍郎李伯玉說:“人才貴乎養,養不貴速成,請罷童子科,息奔競以保幼稚良心。”自此宋罷童子科。
武科宋仁宗於天聖八年(公元1030年),親試武舉12人,先試騎射,然後試策問。後來雖也設立武學並恢復武舉,以馬射、步射、武藝、策問作為考試內容,但仍不為人們所重視。直到南宋孝宗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武舉殿試之後,才和文舉一樣賜武舉及第、武舉出身,人們才重視武科。孝宗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又改定武科授官之法。
繪畫試宋代設有翰林圖畫院,羅致天下著名畫家,專門從事繪畫,並據其才藝高低授以待詔、祇侯、藝學、畫學正、學生等職稱。畫學生員依三舍法升選。宋代畫學及由繪畫選士之法的鼎盛在徽宗時期,徽宗政和年間(公元1111-1118年),畫院取士盛極一時,其試士多以古詩為題,令舉子試畫,以情態自然、筆韻高潔為工,其中有許多試畫題至今仍傳作佳話。
鄭振鐸在《宋人畫冊》(人民美術出版社1957年版)的《序言》中說,宋徽宗趙佶是一個失敗的皇帝,在1127年4月和他的兒子(欽宗)一起被北方的金人俘虜而去。但他卻是一個成功的藝術家。他不僅是一個很優秀的美術欣賞家、批評家,而且他自己也是一位很高明的畫家。鄧椿《畫繡》雲:徽宗“即位未幾,因公宰奉清閒之宴,顧謂之曰:朕萬幾餘暇,別無他好,惟好畫耳。故秘府之藏,充牣〔ren紉〕填溢,百倍先朝。又取古今名人所畫,上自曹弗興,下至黃居宷〔cai菜〕,集為一百秩,列十四門,總一千五百件,名之曰:宣和睿覽集。蓋前世圖籍未有如是之盛者也。始建五嶽觀,大集天下名手。應詔者數百人,咸使圖之,多不稱旨。自此之後,益興畫學,教育眾工,如進士科,下題取士。復立博士,考其藝能。所試之題,如'野水無人渡,孤舟盡日橫'。自第二人以下,多系空舟岸側,或拳鷺於舷間,或棲鴉於篷背。獨魁(即第一人)則不然,畫一舟人臥於舟尾,橫一孤笛,其意以謂,非無舟人,止無行人耳,且以見舟子之甚閒也。又如'亂山藏古寺',魁則畫荒山滿幅,上出幡竿,以見藏意。餘人乃露塔尖或鴟吻,往往有見殿堂者,則無復藏意矣。”
宋徽宗時給予畫家很高的榮譽和地位,舊制以藝進者,不得服緋紫,帶佩魚,但在徽宗時打破陳規,對畫院中官職,特許給此殊榮。宋代畫學與繪畫選試,主要在徽宗朝代,這與他個人愛好與提倡有關。
宋的科舉考試制度從總的說是繼承了唐制,但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新的特點。
唐代每年各科考試錄取的人數不超過50人,經常才一二十人。宋朝時錄取名額擴大了10餘倍,一般總有二三百人,多則達到五六百人。如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取進士190人,諸科207人,十五舉以上“特奏名”184人,共500多人,為自古所未有。從此以後,每年錄取人數都在數百了。端拱元年(公元988年)禮部已取進士28人,諸科100人,發榜後議論紛紛,宋太宗又從未錄取人中復試,取700餘人。宋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取進士409人,諸科430人,後又取“特奏名”900餘人,共1800餘人,真可謂“較藝之詳,推恩之廣,近代所未有也。”(《宋史·選舉志一》)至仁宗時規定:“禮部奏名,以四百名為限。”但每科錄取實際人數也遠遠超出規定數額,如徽宗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取進士達850人。南宋時取士最多為寶慶二年(公元1226年)取987人。唐朝科舉考試錄取數量很少,所以常常引起知識分子的強烈不滿,甚至一怒之下投入到農民起義的隊伍之中。如王仙芝、黃巢就是落第進士,後成為唐農民起義的領袖。宋朝大量錄取考生,優待考生,最大限度地籠絡中小地主及社會中下層的知識分子,對於鞏固宋王朝的統治當然有一定的好處。然而錄取數量如此之大,造成官僚機構臃腫,人民的負擔越來越重,國力更加衰弱,終於釀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錄取數量很多,舉人冗濫,人才質量也受到嚴重影響。
唐朝科舉考試錄取後,已備受寵遇,令人羨慕。宋朝則對科舉及第者以更高的地位和待遇。唐朝科舉及第後,只是得到了做官的資格,還要通過吏部考試之後,優勝者才能授官。宋代科舉及第後,不需經吏部考試即可授官,而且及第後授官的級別也有提高。確立殿試制度也是提高科舉地位的重要措施。唐代武則天曾舉行過殿試,但未形成製度。宋太祖開寶六年(公元973年),有落第考生告發考官錄取不公,太祖親在講武殿命題複試,這是宋代舉行殿試之始。以後,殿試漸成製度。宋太祖趙匡胤說:“向者登科名級,多為勢家所取,塞孤貧之路。今朕躬親臨試,以可否進退,盡革前弊矣。”(《續資治通鑑》卷八)意思是說舉行殿試是為了避免官僚貴族舞權作弊。其實更為重要的原因是,舉行殿試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強化皇帝的權威。當然舉行殿試提高了科舉的地位,提高了及第者的身價,由皇帝親自考試並確定名次,考生能成為“天子門生”,這自然是一種無上的榮耀。殿試成為常制以後,就確定了宋朝科舉制度的三級考試制度:州試(地方官主持考試)——省試(尚書省禮部主持考試)——殿試(皇帝主持考試)。
殿試後有等甲之分。太平興國八年(公元983年),始將殿試成績評定等第,將進士分作三甲。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頒《親試進士條例》,規定進士入選者分為五等:第一、二等曰及第,第三等曰出身,第四、五等曰同出身。仁宗天聖五年(公元1027年),始稱第為甲,將進士分為五甲。神宗時第一、二等為賜進士及第,第三等賜進士出身,第四等為賜同進士出身,第五等為賜同學究出身。南宋時又有變化,據《夢粱錄》載:“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至第五甲並賜同進士出身。”
殿試後在瓊林苑賜宴,稱瓊林宴或聞喜宴。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出現殿試釋褐之製,即殿試後釋去賤者服,而賜綠袍、靴、笏,即冠以官服,後成定制。殿試中選後即可拜官。宋代通過科舉考試而授予官職的甚眾。太宗在位21年,由科舉授官的近萬人,平均每年取500人左右;仁宗在位41年,單由進士科入仕的就有4570人,每三年一舉,則共13舉,平均每科每次取人在350名上下。徽宗在位期間,平均每次取680餘名。南宋取人更多。慶元六年(公元1200年)至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35年間共取士5917人。據《宋史·選舉志一》載:“進士科最廣,名卿臣公皆係此選”,“登上第者不數年輒赫然顯貴矣”。仁宗一朝共13舉,其中一甲前三名共39人,後僅五人未位及公卿。據《宋史·宰輔表》載,在宋133名宰相中,由科舉出身的文士達123名之多,佔宰相總數的92.4%,大大高於唐代的比例,而唐代有宰相368人,進士出身為143人,佔宰相總數的39%。
從隋唐到宋代,應科舉考試,成為知識分子的唯一出路。許多知識分子,今年考不取,明年再試;明年考不取,後年再試;一年復一年,總還有許多知識分子難以錄取。宋朝對於這些多次沒錄取的知識分子,特別予以關照。開寶三年(公元970年)宋太祖特別詔賜貢士(解送禮部應試的舉人)及諸科連續參加15次以上科舉考試而沒被錄取的106人以本科出身,說這些知識分子“困頓風塵,潦倒場屋,學固不講,業亦難專,非有特恩,終成遐棄”(《燕翼詒謀錄》卷一)。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宋太宗詔連續參加10次以上至15次科舉考試而沒被錄取的180餘人並賜出身。從此以後恩科開始。後來凡在省試中多次落第的人另立名冊上報皇帝,准許他們陪同考生參加“殿試”,這些人被稱為“特奏名”,這樣就是為他們參加殿試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屬於“特奏名”的考生,附試最初考論一道,神宗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改為考策問。至南宋時考時務策一道。 “特奏名”條件漸寬,如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詔“進士三經殿試,諸科五經殿試,或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六舉年六十,雖不合格,特奏名。”特奏名的考試多為具文。如朱彧〔yu域〕《萍洲可談》卷一載:元豐年間(公元1078—1085年),有一位70餘歲老儒在特奏名殿試策問卷內只寫上:“臣老矣,不能為文也,伏願陛下萬歲、萬歲、萬萬歲”幾字,便“特給初品官,食俸終身”。於是參加特奏名考試的人越來越多,如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參加殿試的正奏名有140人,而另有特奏名多達900餘人。南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公元1151年):“禦試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宋史·選舉志二》)這種特恩,拓寬了士子仕進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消減了士人的不滿情緒,穩定了社會秩序,誠如《燕翼詒謀錄》所說:“英雄豪傑,皆汩〔gu鼓〕沒消靡其中而不自覺,故亂不起於中國而起於夷狄。”
總之,宋代科舉考試之榮利,比唐代更高。所以宋真宗寫了一首《勸學詩》以鼓勵天下士子:
宋代科舉對士人,特別是對寒門子弟,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它在潛移默化之中引導與改變著士人的價值取向和文化心態。南宋的洪邁在《容齋四筆》中記述了宋代所流行的《得意詩》與《失意詩》,便是極好的印證。
久旱逢甘雨,他鄉見故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