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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四節書法作品水平的高下必須受社會標準的品評

中國的書法 郑小华 7500 2018-03-20
這裡所談的品評標準,是指社會的、一般的,即適用於各個不同部分、不同層次的社會標準,當然它是最高的標準。應當說這個標準也含蘊著歷史的標準。 在品評標準的問題上存在著兩個標準,一是時代的標準,一是歷史的標準。這兩個標準取得完全的統一很難。比如某一朝代中我們可以評出誰是第一,但把他放在歷史標准上看,可能連第10都排不上,這是兩回事情。然而,在這兩個標準中,都必然有一些共同一致的標準。 我們所提出的共同一致的標準是這樣的:來有所出,去見其才。 所謂“來有所出”,意思是書作的字是從哪裡來的,要能看得出其書法之淵源出處——這也是中國書法藝術特有的文化品質:一個表面看來質樸無華的字,可能凝聚著幾代人的智慧,並且能折射出一個時代的審美時尚或思潮。

我國悠久的歷史上有很多名家,為我們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書體,他們在書寫的問題上已盡了他們自己的最大努力,摸索到了許多成功的途徑,為我們的學習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對我們來說真是極大的幸事。所謂“學”就是學人家的;若是“手迷揮運之理”,“心昏效擬之方”,“任筆為體,聚墨成形”,自己瞎“創造”,那就不是“學”了。所以要想真正學習書法,就必須從臨摹好的法書起步。臨摹的目的是把別人好的寫法學到自己手上來。一旦使自己的手變成了王羲之的手,或者米芾的手……那就了不起了。 一個人在書法學習的道路上跋涉了多久,他的“道行”修煉到了什麼程度,他的字會清楚地表現出來,行家一看便知。沒有學過,或者學得不好,或比較好,或極好,都必然清楚地表現在他的字上。取法高的,學習得法,那麼其筆致境界、格調,自然卓爾不群。所以,品評一個人的字如何,首先要看他的字的出處,它的來路何在?

沒有出處、沒有來路的字,必然沒有法度,必然沒有真正地下過工夫。不是不相信個人的才華智力,沒有學過王羲之的法帖,就不可能寫出王羲之的字來。我們相信:學得好是有規律的,其實寫不好也必然在寫不好的規律之中。那種學誰都沒學好,今天學這不成,明天學那又不成,於是就說是集了眾家之長,在融匯諸家,在寫自己的風格,這只能是自欺欺人之談。應該知道:自欺就不大容易,而欺人更難辦到。學前人是為了“入法”,沒有學過前人,怎麼能入法,沒有入法怎能寫得出合乎法度的“法書”?因此,為了看一個人是否已能入法,而且是否入了高層次的上乘妙法,首先要看他的字的來路,要看他字的出處。 有的人很可能臨過許多帖,比如先臨歐陽詢的,以後又臨過魏碑;或者先寫的行書,而後又寫楷書;或者寫過米芾的之後又轉習黃庭堅的等等,明眼人一看就清清楚楚,這逃不過內行人的眼睛。當然,臨過的帖越多——這個“多”必須是學到了一定的程度,只是浮光掠影、蜻蜓點水不行——他的根基便越豐厚,其筆下出來的字就含蘊越廣,包容越富,它所顯示的歷史、文化內蘊就越豐厚,因而也就越耐人尋味,越具觀賞價值。所謂“大方之家”便必是無所不及。因此,比容納廣闊的程度是一個品評的標準。

臨帖臨到了什麼樣的程度,這是一個深度的問題。比如某人曾臨過了三種帖,但都只達到十分之三四,當然他就不如人家達到了十分之五六的程度高。臨帖的深淺,表現在字上,就會有個明顯的高低。自然是臨帖深的表現高,臨帖淺的表現低,因為,所謂的“深”,意味著他對某一家書法研究得透徹、全面,披沙揀金、去蕪存精,他所獲必豐。淺嚐輒止,很可能只是管中窺豹,僅得一斑,甚至有盲人摸象之誤,因而經他咀嚼又復吐出的東西,很可能就膚淺、靠不住。所以,比學到的深度又是品評高低的一個標準。 綜上所述,品評書法的兩大指標之一“來有出處”,實際上就是比學習古人的廣度與深度。來的出處愈廣愈深,表現得就愈博愈高;反之便愈陋愈下。 廣與深其實也就是我們常言所說的“專”與“博”,在書法學習上,它是一對矛盾。在有限的時間內,要專就難期博,追求廣度,有時就難免以犧牲深度為代價,如何調和這對矛盾?我們以為,專與博、深與廣都很重要,但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時候,寧肯失之不廣,也不能失之不深。因為,如果能夠深到了相當的深度,即使不廣,甚至獨深一家,也就有了立身存世的看家本領,這要比只廣不深、十八般武藝樣樣都會卻沒有一樣精通要強得多。社會上的確有獨專一家的書家,固然不是大方之家,總不失一體之家;而那種八不像的書家,來無出處,則只是立足在自己的那點小聰明上,毫無所據,書壇上終無立錐之地。

所謂“去見其才”,意思是還要在字上,看得出發展的前景。 我們認為,一個人學字必須通過臨帖,但臨帖不是目的,最終還是要寫出自己風格的字。怎樣才能形成自己的風格呢?有成就的書家們說,臨帖是“入帖”,形成風格就要“出帖”。 “出帖”必須是在“入帖”之後;如果根本沒“入”,也談不到“出”了。 “出帖”就是不受帖的束縛而把自己所學過的字中最理想的東西,按照自己的意願,有所取捨,把自己的學問、經驗、性格、修養、品德、習慣、情趣、靈感等等,都融鑄在自己的字裡。使自己的字被人看了之後感覺到:這字“來有出處”,而且“出處”豐富,既展示了根基之厚、淵源之深;但又感到在已有的字帖裡都找不到這樣的書體,雖是似曾相識,但又誰也不是,這就是說展示出的是一種嶄新的書體。雖是新得讓人驚訝,但是又都在法度之中,而且新得讓人感到高不可攀,完全是一種新的境界——這種“新”,不是“怪”,不是“不可思議”,而是與眾不同,即“出人意料”,但又俱在“情理之中”——這就是在傳統繼承基礎上的創新,法古而不泥古。

有繼承,又有創新,這二者都很重要;更重要的,還在於一個學書者能否在自己的作品中展示出一種積極的、無法掩抑的、不可估量的才華,讓人們面對這樣的書法去作明天的設想,簡直不好想像還會上升到什麼進境。至此,人們可能都在他的字的基礎上各自按著自己的思路遐想下去,甚至替他在作下一步的規劃。但等他的新作出來之後,又完全不是他們所想像的那樣,他的字遠遠在他們的思想所及之外,又是一種新的境界。如果能夠達到這一步,那麼就可以斷定,這個人的字的前景是無限的。應該承認,這種“去見其才”的要求,是一種最理想的目標。 當然,要達到這種理想的目標是很不容易的,甚至是歷史上少見的。然而,從最理想的要求出發,不得已而求其次,逐漸降格以求,也自會有不少人在不同程度上達到某種境界。

能夠達到最理想的“來有所出,去見其才”要求的自然是天才與努力的綜合產物,這樣的書作是“神品”,屬於這一層次的書家是歷史的天才。至若只能“來有所出”者,或“所出不廣”者,尚不失為時代之人才。至若“所出不深”者,也還可算一方之地才。而“來無所出”、“去不見才”者,則與書法無涉,不在論列之中了。 尤其那些只能寫幾個“大字”的,從字到詞都俗不可耐的;明明右手很好,偏用左手來寫,而又註明左手以乞求諒解的;左右開弓的,用嘴寫、鼻子寫、舌頭寫、手指頭寫的,應該說都與書法無關。觀者不管你用手執筆怎麼寫,只管你寫的字好不好。只要寫得好,觀者都承認;寫得不好,觀者都不承認;要求可憐而降低標準,實際是人所不齒的。因為這些情況帶有極大的欺騙性,尤其容易邀得不太懂書法的朋友們的同情、好奇,會造成社會認識的混亂,所以,在這里特別提出注意。

至於那些“狂”、“怪”、“野”、“難”,不讓人認識的字,都不足取,千萬不要被這種現象所蒙蔽。 以上所談,是一般的原則,至於一些具體問題還須具體分析。 對於書家來說,當然都是佳作,但他自己的作品與自己作品相比,也必有高低之分。有新境者高,有習氣者低。 對於一般人來說,尤其對於初學者、青少年來說,入法者優,無法者差。至於說兒童要看他的稚氣,這是一種有害的錯誤觀點。既是兒童,他只能有稚氣,而不可能有別的“氣”。所以兒童學書更應先“入法”;不“入法”而求“稚氣”,以不學為好,這是十足的荒謬。 對於老人來說,則有生氣者高,老氣者下。至於說老人要看他的稚氣,既是老人當然易有老氣,而反有稚氣,倒是一種返老還童的生氣所在。但這種稚氣是自然形成的,而不是造作出來的;那種故弄玄虛、裝腔作勢的造作非但不美,反而益增其醜。

以上從普遍適用的角度談了書法欣賞一般的、社會的、歷史的標準。然而,當我們面對一件高妙的作品,感到它讓人百看不厭,甚至收起來,還“心存目想,欲罷不能”時,我們還會希望更具體地來品味它的美:為什麼它具有這麼大的魅力? ——這是因為,造詣高深的書法家在寫字時,以豐富的筆墨語言,融鑄了自己的情感;這些筆墨語言,形成幾大要素,綜合而成了書法藝術的意境美,我們在賞玩時,可以從這幾大要素入手,做精微的體察。 在幾千年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漢字形成了多種既有淵源又互相區別的字體,如篆、隸、楷、行、草等等。儘管同一時代的書家,在書寫時個性風格會千差萬別,但同一種字體,勢必有一些共同的特徵。這些特徵,是構成該種字體總的審美風格的基礎。它們的具體表現,首先就是點畫的形態和結構的原則。孫過庭《書譜序》指出:“篆、隸、草、章,工用多變,濟成厥美,各有攸宜:篆尚婉而通,隸欲精而密,草貴流而暢,章務檢而便。”宋代姜夔〔kui葵〕《續書譜》也認為:“真(楷)、草與行,各有體制”,“真有真之態度,行有行之態度,草有草之態度”。因為篆書的點畫,多為曲折婉轉的彎筆,故尚婉通;而隸書變彎轉為方折,應該注意點畫在橫縱方向上的精密排布。行、草本是“赴速救急”,草創而成,後來漸立法度,形成規範,但草創之初的本性,並沒有被淘汰,而是納入行草之法中,成為它與篆、隸、楷相異的一個突出特徵。孫過庭曾精闢地從點畫和使轉方面分析了真、草的差異:“真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情性;草以點畫為情性,使轉為形質”,“草乖使轉,不能成字;真虧點畫,猶可記文”。這些差異,是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由於時代先後、質妍嬗變、條件移易而客觀地形成的,它們構成各種字體書法的基本規範。篆之肅穆、隸之典雅、楷之精謹、行之妍美、草之跌宕,正賴此而形成。一件書法作品,選定了一種字體,就應該遵守這種字體的基本規範,庶幾免乖戾之譏,始可稱合轍之作。

但是,楷、行、草、隸、篆既同為漢字字體,且有淵源關係,則其最本源的道理,又必然是息息相通的,它們的形式,以及由形式所傳達出來的意趣,必然是可以互相融鑄的。因此,孫過庭說:“草不兼真,殆於專謹;真不通草,殊非翰札。”姜夔也主張:“必須博學,可以兼通。”歷史上有成就的大家,莫不“旁通二篆,俯貫八分,包括篇章,涵泳飛白”,使“眾妙攸歸”,匯於一爐。既有草情,而添篆韻,在跌宕之外偏饒古穆的氣息;既守楷法,復增行意,在端謹之中時見靈動的風致,凡此等等,作品自然會有更深厚的意蘊。在藝術創造中,應該以善於熔裁者為上,我們欣賞時,也應該如此。 當然,熔裁不是雜湊。那種簡單、機械地把楷、行、草、隸、篆肢解開來,各取一部分組裝拼合而成的作品,非但不美,反而卑俗,不在論列之中。

筆劃的形體,指的是點畫的外觀形狀,簡言之,即由筆劃的外輪廓線所圍成的“面”,任何筆劃都不是抽象的幾何線條,而是有一定“面積”的形體;同時,由於中國書法藝術所用工具紙、墨的特殊性能,使得這個“面”不應該是簡單的由墨堆成的黑塊,而應該有一些令人感到特殊的、足以傳達美感的性質,這可以稱作筆劃的質感。形體和質感,直接決定著作品的成敗,所以歷代書法家,都在孜孜探求其中的奧妙,為我們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從形體的方面說,形雖是無窮盡的,但還是可以找出一些堪為典型的類別來:例如方和圓(圓形),直和曲、粗和細、糙和滑、偃和仰等;從質感的方面說,也是一樣的道理:例如扁(平鋪)和圓(渾圓)、枯和潤、秀和勁、厚和薄、有力和無力、多骨和多肉等。幾乎每一種形和質都有它的相對的另一面。在一件作品裡,總會有一面成為主要特徵,比如《始平公造像記》以方筆為主,點畫厚重峻峭,而《鄭文公碑》拓本則以圓筆為主,點畫凝煉含蓄,它們的形、質不同,給人的美感也就不同,《始平公》雄強剛健,《鄭文公》端重雅靜。 那麼,怎樣處理點畫形、質才是美的呢? 總的說,首先要避免單調重複。都是方的,不免霸悍之失;都是圓的,易坐失神之敝;都是重的,難逃蠢笨之譏;都是輕的,常致油滑之誚。這都是藝術創造力、融鑄力不強的表現,稍有心得,便固步自封,偏玩所乖,恰恰顯出作者的貧弱。也許可以偶露崢嶸,讓人耳目一新,邀寵於一時,但事難過三,便會出現技窮的窘相。歷史上的大家,都是能融鑄萬殊,裁成一相,把各種矛盾有機地統攝在自己的作品中的。應該說,這不僅是書法藝術的要求,而且也是一切藝術的要求。因為,只有這樣,其作品的內涵才不單調浮薄,才會深厚綿遠。比如褚遂良的書法,點畫以輕捷靈動為主,有美女嬋娟之態,但卻時有厚重的筆觸,頓時便收到“山安”的效果,使人心神為之一振。即如《始平公》,也並非筆筆方棱見角,而是糅以渾圓,風神自然為之一變。因此,固然誰也不可能涵容一切矛盾,但以一種形、質為主,旁涉兼顧,卻是人人應該追求的一種境界,我們欣賞時,也以這樣的作品為上。至於那種所學不多卻自炫其能、然而單調乏味的作品,自然便等而下之了。 進一步說,以哪一類型的形、質為主導,也有高下之分。古代書論,有許多精闢的論述。比如東漢蔡邕說:“藏頭護尾,力在字中,下筆用力,肌膚之麗。”以點畫有力、潤澤為美,此後歷代都繼承這種主張。晉衛夫人進一步指出:“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多力豐筋者聖,無力無筋者病。”南齊王僧虔也指出:“漿深色濃,萬毫齊力……骨肉豐潤,入妙通靈……”應該說,這不是他們憑空臆想出來的規則,而是符合書法藝術的審美規律和書法實踐的。因此,數千年來,大家奉行不悖。古代書法家關於這方面的論述,多有卓見,這裡無法備舉。隨著欣賞實踐的深入和理論素養的提高,大家一定會有全面而深刻的體會。 書法積點畫而成字,每一個字都有一個字的形象。不同字體,在總體風格上,各有特色,如楷書之肅穆、草書之飛動。而同一種字體,不同書家,在字形安排上,又都會有自己的獨具匠心,以構築自己的書法體貌。如同為魏書摩崖石刻作品,《石門銘》以傾倒側縱之勢作書,以取其山林野逸之勢,而《泰山經石峪金剛經》則古佛端容,平平正正,舒卷有致。漢字的方格構字形式,使中國書法藝術有了廣闊的藝術表現空間。一般地說,書家作字,都是“意在筆先,字居心後”,對於文字的造型,要做到心中有數;我們看造詣精深的書家寫字,似乎是漫不經意,信手寫來,其實這種任情恣意的揮灑,是以對古代法書的精心研究和積累為基礎;因為對於字的結體、用筆都了然於胸中,所以他能夠“忘懷楷則”,“容與徘徊”,“背羲、獻而無失”。漢字書法的結字,可以歸為兩種類型,一為平正,二為奇險。平正的書法,以筆劃佈置勻和、整體勢態平穩為特點,寓動於靜,表現出含蓄、和諧的中和之美;奇險一路的書法,則筆劃大擒大縱、大開大合,左傾右側、欲倒還扶,極盡文字造型的活潑之態,突出表現書法藝術的筆勢運動之美。在具體的書寫當中,書法家們經常在一件作品中交替使用正與奇兩種結字技巧,以達到調節整體氣息的目的。如漢碑中的《乙瑛碑》,是屬於比較工整的作品,但在眾多平平正正的字當中,有時也間出一二體勢側倚的造型,使作品平添許多意趣;而在以筆勢飛動為特色的草書名帖中,我們亦時或能發現一些“正襟危坐”的字態,在調節跳宕起伏的筆勢。相對來說,平正的書法,情感的表達比較含蓄、深沉;奇險一路的書法,則比較外露、激烈。 書法的結字,不僅僅是位置的經營,還與筆勢有密切的聯繫。平正的書法法度森嚴,要求每一筆都恰到好處,正如王羲之所說:“一點失所,若美人之病一目,一畫失節,若壯士之折一肱”,差一點都不行;奇險、靈動的造型,由於書寫時節奏較快,落筆或上或下,稍微差一點似乎無關緊要,實際上也並非如此。因為一個完美的藝術造型,每一個局部都應有其最佳的形態與位置;有時稍有偏差,雖然不致像楷書中的筆劃錯位那樣,馬上引起整個字結構的破壞,但字的精神,一定會受到某種損害,這一點,我們把古代名家法書中多次重複書寫的某一字集中起來作一個比較,就可以得到印證。 結字的擒縱與正奇變化,可以使書法作品在筆劃提按的形線變化中更增體勢之變,加強作品的藝術表現力。但在書法藝術的具體實踐中,僅有這兩點還不夠,還有一種重要的因素在決定書法作品的成敗,即整體章法佈局。 一件書法作品,無論字數多寡,總是積字而成篇,以一定的形式排列的。這些文字怎麼排才能相得益彰,這裡面就大有學問。大抵一行之中,筆勢要互有承接,使氣韻貫通,而不能字與字互相有牴牾;行與行之間,也要方圓大小各不相犯,這樣,好的用筆與結字,才最終匯合成完美的整體格局,並形成整幅作品的優美的書法意境。此外,還有一點不容忽視,即字、行的間距。所謂佈白,就包含了這層意思。如顏真卿《顏勤禮碑》在整體佈白上,有意縮小行間距離,使其渾沉的筆勢,在互相映照中更增其雄渾寬博;而以婀娜秀美為特徵的褚遂良《雁塔聖教序》,則有意寬留字距,使作品的靈動之勢,在疏朗的空間中盡情展現。這兩件作品,如果我們將拓片重新割裱,改變其原有佈白格式,則其風格、氣勢頓變。可見,學習書法,既是學習筆法、結字法,也是學習其佈白之法;欣賞書法,除了關注咀嚼優美的筆勢轉合,結字經營,也不能忽視書家留白的機心。 書法的整體佈白格式豐富多樣。楷書為表現其莊重之美,一般上下、左右字距都比較勻和;隸書字形扁方,為增強其飄逸之勢,一般都上下拉開距離;行草書字勢靈動多變,佈白更是千姿萬態,如《蘭亭序》的清新疏朗、《祭侄稿》的緊密激越、《韭花帖》的恬靜疏淡、黃山穀草書的縱橫跌宕、徐青藤草書的散漫奇逸……等等,可以說凡是在書法史上卓有成就的大家,在章法佈白上,都有自己獨特的風格,這也是他們在書法藝術史上樹立的自我形象的表現。此外,書法作品中的名款、印章,也都是整體章法的一部分,應該選擇恰當的位置,否則,白璧微瑕,不免令人遺憾。 縱觀上述,我們談了許多要求,而歸結起來,則是祈望書家不但要熟諳筆性,掌握各種筆法,還要有豐富的學養,深邃的思想,敏捷的洞察力和應變能力,才能在揮毫潑墨的瞬間,成功地駕馭毛筆,寫出內容積極健康、形式完美的書法藝術作品;如有一點失誤,就可能使作品失去其存在價值。孫過庭說:“偏工易就,盡善難求”,但既然從事這門藝術的學習、研究,總要有高遠的志向,而不能滿足於些微的成績。應該說,藝術的追求是無止境的,這裡所談的欣賞方面的原則,也還只是大要,並沒有窮盡一切方面,喜歡品玩法書的朋友們,可以此作為欣賞的門徑,而入門之後,還需要多多翻檢古代法書,同時加強學問的培養、情操的陶鑄,這樣,我們才可望“思接千載”,真正地與法書的作者們會心微笑,這是“欣賞”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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