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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二節造字法的總結——“六書”

中國漢字源流 董琨 1677 2018-03-20
漢字的造字法是人們在造字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和造字本身一樣,也不是某一個人的發明創造,更不是先有人制定出了造字法然後再來造字的。 不過,當漢字達到一定數量的時候,就有人開始來歸納漢字的造字法了。於是在戰國時代,就出現了“六書”的說法,見於當時一部關於政治典章制度的著作——《周禮》之中。 “六書”,就是關於漢字造字規則的歸納和總結,也是一種理論。拿這種理論教小學生認字,就能收到既快又好的效果。 然而,對於“六書”的名目和內容,《周禮》並沒有加以說明。直到東漢時期,才有人具體介紹“六書” ,但是說法不大一樣。影響比較大的說法有兩種,一種是班固(公元32-92年)在《漢書·藝文志》中所說,叫做“象形、象事、象聲、轉注、假借”;一種是許慎(公元58-148年? )在《說文解字·敘》中所說,叫做“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我們在上一節的敘述中,實際上已經把“六書”的名稱及其內容作了初步的介紹。我們使用的是許慎的名稱,但是依照的順序是像形、指事、會意、假借、形聲,與許慎不同。這種安排,一是符合漢字造字發展的實際情況,同時,也便於記憶。只有“轉注”,我們沒有提及,因為“轉注”一般認為是指音近義同的不同漢字之間的互相訓釋,只是用字的問題,與直接的造字方法無關。 假借,也不直接造字,只是同音漢字的借用。但是,如上所述,由於假借方法的運用,促進了後來佔漢字絕大多數的形聲字的產生,從而決定了漢字體系的性質,因此,假借法在漢字發展史上起了很大作用,值得大書一筆。 許慎給“假借”下了一個定義,叫做:“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就是說,在記錄新詞的時候,本來沒有那個字,根據同音取一個現有的字加以表示。這是符合我們上面所說的假借方法的特點的。但是,後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古代由於用字不大規範,有時候某個詞已經有了某個漢字來表示,但人們卻不用它,而用其他的同音字來表示。例如“早晚”的“早”字,在戰國時代已經出現了,可是人們多半用“跳蚤”的“蚤”字來代替它。西漢司馬遷(公元前145—前90年左右)在《史記》著名的一篇記述“鴻門宴”的傳記(《項羽本紀》)中,有“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明天不可以不早些親自來向項王道歉)的話,句中的“蚤”字就是“早”的假借。像這種假借,應該屬於“本有其字”,不同的是音同通用罷了,後來叫做“通假”。通假,實際上就是寫別字。但是這種現像在漢字的使用歷史中,是相當普遍的,可以說是古人的一種用字的習慣,所以也在這裡提一下。

關於“六書”,我們還要知道的是:它不僅表示漢字的造字方法和規則;根據它,我們還可以分析漢字的構造,從而得知漢字的造字本義,這對我們學習和運用漢字具有很大的幫助作用。不過,“六書” 是針對漢字的古文字階段而歸納出來的,隨著漢字字體和結構的演變,有不少漢字的形體就難以運用“六書”來分析它的造字本義了。例如金文中表示“太陽”的象形字⊙,到小篆階段就變為 “六書”,是漢字造字的總結,也是造字的指導。 “六書” 理論產生以後,漢字的孳生並未停止。後世產生的許多新字,基本上是運用“六書”的。但是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就是新造的漢字,必須符合社會的需要,符合記錄漢語的需要。符合需要,才能站得住,用得開;否則,即使動用了政府法令和行政力量,也不管用。比如,三國時吳國景帝孫休熱衷於造新字,給他的四個兒子都起了很古怪的名和字,都是新造字,如太子名(雨下單)(音灣)、字(艹下冏)(音迄)之類。唐代武則天以女性登基,擔心政權不穩,於是接受臣下建議,造了許多新字,如將“國”改為“(囗字內武)”,意思是武家的天下;還把自己的名字改為“曌”(音照),也是一個新造字,意思是把自己比做日月臨空。但無論是孫休也好,武則天也好,儘管他們利用皇權,將這些新字頒行天下,卻都沒有能用開。而近代以來,魯迅造了一個“猹”〔cha茶〕,記錄一種類似獾的小動物;劉半農造了一個“她”,作為單數第三人稱表示女性的代詞。雖然他們只是作家,沒有任何行政權力,但是這兩個新字符合了記錄漢語的需要,所以都站住了,有關現代漢語的詞典都加以收錄。這些事例是能夠發人深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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