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江南一帶,每逢清明佳節,人們比較喜歡出外踏青活動。清明節踏青習俗,起於古代上巳節,古時以陰曆3月上旬的巳日為“上巳”。 《後漢書·禮儀誌上》記載,“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chen襯〕,為大絜”,即洗去污穢,免除疾病。魏晉之後定為3月3日,到水邊嬉遊,以消除不祥,叫“修禊”〔xi細〕。宋人吳自牧《夢粱錄》卷二“三月”條記載:
此後人們有以3月3日為節,有以巳日為節,情況不一。因為我國人民有此習俗,所以一些雜技藝人,往往迎合人們的這種需要,在露天曠場或郊外風景區演出雜技以謀生。據明代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記載,在杭州蘇堤一帶:
由此可知在明代的民間藝人,結伴在露天演出時,不僅項目較多,而且規模也較大,很可能是由許多人、許多家庭,或許多小社火組成的臨時聯合演出隊。據明末清初人張岱中記載:
民間藝人扮中人物,惟妙惟肖,還表演各種雜技。清代年畫《蹬壇跑馬武藝通》,便是民間藝人演出的真實寫照。
圖32 濰坊清代年畫《蹬壇跑馬武藝通》(見《中國民間傳統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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