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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六節發達的漢代烽火通信

中國古代驛站與郵傳 臧嵘 1688 2018-03-20
漢朝的軍事通信,通常是烽火通信和郵驛通信並舉。 兩漢有著發達的烽火通信設施。考古學家們近年來在新疆、甘肅、內蒙古一帶,發現了漢代北部的烽燧、亭障和長城遺址多處,這些設施分佈長達兩萬多里,形成一道堅固的北境城防。我國著名歷史學家翦伯讚說:“在漢代沿長城全線西至羅布泊沙漠,直達克魯庫特格山麓,皆列置堡壘烽燧,即漢書上所謂亭障,以為瞭望敵人及傳達烽火信號之用。”“萬里相望,於是中國的西北,築成了一條堅強的防線”。我們至今在往日的絲綢之路沿途,尚可看到當日的這些軍事設施的遺址:一座座烽火台巍然高聳,附近還常有當年邊防人們所住的小城遺址,構成一幅幅壯麗的圖畫。 所謂“烽”、“燧”,都是點燃易燃物發出亮光的通信標誌。漢朝時候,一般說是“五里設一燧,十里有一燉,三十里一堡壘,一百里一城寨。烽燧是系列軍事設施的最基層的單位。這些烽燧,常常設在靠近水源、地勢較高便於瞭望的地方。

怎樣利用烽火來通報敵情呢?漢朝對此有嚴格的規定。一般說,烽是指在五丈多高的土台上置一烽竿,類似汲水的桔槔。烽竿上纏上紡織品,平日放下,遇有敵情立即舉起,稱為“表”,一般為白色,便於醒目。夜晚看不見,便點燃成火炬,稱為“烽”。一般在烽火台旁總是隨時準備些燃放煙火的積薪。 在現存的漢簡中,我們可以大致了解當時烽火的信號。假如發現有敵人一人或數人犯塞,則焚一捆薪,舉起兩個烽火。如果發現的是10人以上的敵軍進犯,除舉火外,還須將烽高高揚起。假如是500或1000名敵人來犯,則除焚薪外,需舉三烽。這些預先約定的信號,可以使軍內迅速而準確地知道敵情,以作必要的準備。 除上述規定外,尚有一些其他規定。如規定,敵人入塞,舉放烽火時,所有邊亭負責尉吏都必須到位,並及時將敵人入攻人數和到達部位,報告上級都尉府。若遇大風大雨,施放煙火不成,則必須及時派出快馬“亟傳檄台,人走馬馳”,報告上級。若敵情萬分危急,或敵已攻下烽火亭障,該亭不能按時舉火,則應由相鄰亭台點火,依次通報下面的烽火台。一些漢簡中還反映,邊境有警,邊塞縣的屯田官吏,還有責任組織百姓轉移,驅趕牲畜,脫離險境。

據歷史記載,漢武帝時衛青、霍去病與匈奴作戰,以烽火作為進軍號令,一晝夜就可使河西的信號傳至遼東,遠達數千里。當時人用詩來形容當時信息傳遞之迅速說:“候騎至甘泉,烽火通長安”。甘泉在今陝北,離漢都長安大約300公里,烽火通信迅速可達,可見當時軍事通信的效率極高。 中國有句俗話說:“軍令如山倒”。兩漢時,邊境烽火警報對屯駐官兵來說,無疑是至上的命令。 《史記·司馬相如傳》記載說:當時“邊郡之士,聞烽舉燧燔〔fan凡〕,皆攝弓而馳,荷兵而走,流汗相屬,唯恐居後。觸白刃,冒流矢,義不反顧,計不旋踵”。漢文帝時名臣賈誼形容當時邊疆的將士,在敵情嚴重時,日夜不眠,將吏都穿著甲胄,隨時聽命待發(《漢書·賈誼傳》)。西漢名將趙充國對這些烽火制度有很高的評價,認為“烽火幸通”是“以逸待勞”的好辦法(《漢書·趙充國傳》)。有一件居延出土的漢簡生動地描述了當時因烽火信號及時,漢朝軍隊避免損失的情況:“在早晨五點鐘……臨木燧的士兵,舉起了信號旗,並燃起了一個信號火堆。敵人後來向西北方向撤退,沒有造成損失”(《簡牘研究譯叢》,據英國學者魯惟一的翻譯)。

烽火的軍事通信,在當時內地也在廣泛運用。筆記小說中曾記載東漢光武帝時曾派將軍劉尚攻打武溪夷,夷首領田氏兄弟三人各守一城,共約以烽火為號。有一天,老三釣得白鱉,竟然舉烽請二位兄長赴宴,共品美味。當劉尚大兵來討時,老三再舉烽火,兩位兄長以為仍是雞毛細事,再不著急來救。老三孤軍作戰,終至敗死。這個例子說明其他朝代也有“烽火戲諸侯”那樣的人,也都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漢時廣泛運用烽火作為軍事通信的同時,一般的郵驛軍事通信也還是很重要的,常常相輔相成。軍事機構之間的通信使者,一般由戍卒擔任。他們有時作為烽火通信的補充:當天陰雨濕烽火一時不能燃起時,軍方便立即派出飛騎或快跑步遞向兄弟堡壘傳遞情報。漢時留下的一份烽火台規則《塞上烽火品約》提到:匈奴人入塞,天大風或雨,烽火不燃者,亟傳檄告,人走馬馳以疾。就說的是上述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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