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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四節考證古人的名字

中國人的名字別號 吉常宏 2880 2018-03-20
許多古聖先賢,著書立說並不是為了名利,而是為宣揚自己的信仰、理想、觀點、學說和主張,使之能流傳後世。如注《老子》的河上公,就沒留下一個真實姓名。這個,我們就無法辦了。有的作者在書中欲言又止,既不願暴露真實姓名,又不願讓人認為是來歷不明的書,便在著作中利用名字關係來向讀者做暗示,讓你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如《越絕書》,從隋代起,就被認為是春秋末年孔子弟子端木賜(子貢)所作。到了宋代,又懷疑作者是伍子胥。也有人認為是戰國時人所作,又經漢代人增補的。直到明代學者田藝蘅才據此書末的幾句隱語和前人推斷的啟發,認定作者是袁康,編定者叫吳平。因為書末敘《外傳》是這樣說的: 以去為姓,得衣乃成;厥名有米,覆之以庚。

去、衣相合為“(上去下衣去亠)”,庚覆蓋米,乃是“康”字。 又說道: 文屬辭定,自於邦賢;以口為姓,承之以天;楚相屈原,與之同名。 一二兩句說明是會稽人;以口承天,乃是口天“吳”;屈原名平。合起來便是會稽吳平。 至此雖說可以定案了,但仍有猜謎拆字之嫌,還不能使之鐵證如山。 乾隆年間開四庫全書館編《四庫全書》,編纂官們在寫《提要》時,採用了田藝蘅的考證。迻錄如下: 王充《論衡·按書篇》曰:“東番鄒伯奇,臨淮袁太伯、袁文術,會稽吳君高、周長生之輩,位雖不至公卿,誠能知之囊橐〔tuo駝〕,文雅之英雄也。觀伯奇之《玄思》,太伯之《易章句》,文術之《箴銘》,君高之《越紐錄》,長生之《洞歷》,劉子政、揚子云不能過也。”所謂吳君高,殆即平字;所謂《越紐錄》,殆即此書乎?

編纂官雖是以推測的口吻來論斷,不過表示謙撝〔hui揮〕罷了。從名與字的組合關係看,吳君高就是吳平,絕對沒錯了。屈原名平,《爾雅·釋地》說:“大野曰平,廣平曰原。”平、原同義相協。吳平自說與屈原同名,但《釋地》緊接著還有一句說:“高平曰陸。”另外,“廣平曰原”這句,有不少著作引用時,都作“高平曰原”。從訓詁典籍的解釋看,吳平字君高,是絕對無可置疑的了。至如《越紐錄》和《越絕書》,古來同書異名的事很多,就無須多說了。 通過名和字的組合關係,可以從字認定名,也可從名確定字。因此,如果有幾個歷史人物,由於某種原因,名或字發生易位、錯亂現象時,也可加以辨別,使之復原,各歸其主。 《中國人名大辭典》“常”字下即收錄了兩個時代相同,地域各異,姓名相近,字卻易位的歷史人物。他們都是東晉人,一個是仕於蜀地成漢字道將的常璩,另一個是仕於西北地區前涼字元琰的常據(繁體字作“據”)。成漢亡後,常璩歸降了晉,他就是《華陽國志》的作者。常據在主人張天錫歸晉前,死於同苻秦的一次戰役中。不知是什麼原因,史臣將他們兩人的字張冠李戴了。因為璩同道將不協,據同元琰無所取義。倒是璩和元琰相協,據和道將相配。璩是一種玉環,琰是玉泛出的美好色澤。 《說文·玉部》:“璩,環屬。”“環,璧也。肉好若一謂之環。”“琰,璧上起美色也。”璩字元琰多麼相協!據和將都有扶或引義。 《說文·手部》:“據,杖持也。”《廣雅·釋詁一》:“據,引也。”《詩·小雅·無將大車》鄭玄箋:“將,猶扶進也。”扶進即挽引。 《木蘭辭》:“出郭相扶將。”另外,《史記·魯周公世家》記有齊國子將,索隱雲:“子將即梁丘據也。”這可作為常據應字道將的旁證。

兩人不僅表字互易,姓氏也有訛誤。常據在《魏書》中作常據,在《晉書·苻堅載記上》則作掌據,在《張天錫傳》又作常據。中華書局二十四史點校本校勘記引丁國鈞《晉書校文》說:“常據《傳》凡三見,皆'掌'之訛,《苻堅載記》及《元和姓纂》可證。按,《廣韻》、《通鑑》一○四亦作'掌'。”看來常據應當是掌據。姓氏都出錯,何況表字!這個錯是由於史官取材不精失於考證,還是歷代抄寫、印刷疏於校對,我們不去管它了。我們只是感到,如將表字交換過來則兩全其美,如維持現狀則各不相協。 許多文獻古籍,千百年來輾轉傳抄,反複印刷,出些訛字、錯字是毫不足為怪的。人們對這種問題多不注意,一則是不重視名字方面的文化常識,二則以為無傷大體,所以就忽略了。但這畢竟有悖歷史的真實。這完全是應當避免的。如果從名字組合關係去考證一下,還其本來面目,才堪稱是對歷史的尊重。這類問題在歷史書中最為集中,不妨舉些例子加以分析。

《晉書》中有個比較有名氣的人叫卞壺〔kun捆〕,但字叫望之。按詞義,壺是“宮中衖〔xiang象〕”(見《爾雅·釋宮》),也就是房舍間的夾道。古代王侯、平民的房舍都叫宮。房舍間的夾道和“望”有什麼關係呢?實在找不出來。我們說,壺是“壺”的訛字,二者形相似,只是一筆之差。不過,這樣可就意義全異了。壺指的是古代神話傳說中的海上三仙山:方壺、瀛壺、蓬壺。因其形狀像壺,所以才以壺為名。這三仙山是神仙所居,遠處可以望見,坐船靠近就不見了,它可望而不可及。此事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張守節正義有註解,《漢書·郊祀誌上》和王嘉《拾遺記·高辛》也有記載。名壺字望之,是表示企羨神仙。這種求仙思想,自漢末至魏晉,非常盛行,

不僅詩文中有反映,人的名字中也有許多反映。如《後漢書·逸民傳·法真》“法真字高卿。”李賢註說:“高,一作喬。”喬的繁體字和高的形狀很相近,易訛誤,李賢的提示很重要。喬,指仙人王喬,也叫王子喬。 《說文·匕部》:“真,仙人變形而登天也。”真,喬正相應,是表示羨慕神仙。三國魏曹真字子丹,則是表示通過服食丹藥,求得長生不老,古詩所謂“服食求神仙”就是這個意思。卞壺同時代的溫嶠字太真,也是表示企望成仙。嶠,指的是《列子·湯問》所說的海上仙山員嶠。另有一個和嶠字長輿,也是表示嚮往成仙。輿,指的同員嶠齊名的另一仙山岱輿。名與字各用一仙山。所以我們說,卞壺應作卞壺。千百年來,人們習焉不察,沒有理會這位名人的真實名字;也可能沒想到“壺”上去。我們無意要給這位古人更名,不過想就“傍名為字”之理正其訛誤罷了。

史籍中這種因字形相似而造成名字訛誤的例子相當多。如《魏書·辛悠傳》說:“悠弟俊,字叔義。”我們說,義和俊不協。義,當是“乂”。宋元以來,義簡化為“義”,民間習用。乂、義相似,刻書時書手誤把“乂”當作義的簡化字,以為史籍中不應用此,遂將乂改為“義”,好心做了錯事。以“乂”應俊,是取《書·皋陶謨》“俊乂在官”經義的,訛作“義”,和俊就不相配了。這是將“乂”當作了“義”。還有把“義”當作“乂”的。 《新唐書·蔣乂傳》說:“蔣乂字德源。”德和乂不協。這個“乂”是由義變義,再訛為“乂”的。仁義乃道德之源,乂和德不相配。無獨有偶,《舊五代史·晉書·壽王重乂傳》說:“壽王重乂字宏理。”這個乂也是由義簡化為“義”,再訛為“乂”。 “事之所宜之謂義”,凡“所宜”的,必是合理的,所以義、理相協,而乂與理則毫無關聯。另外,其兄名重信,信義相連,可為旁證。又,《舊五代史·唐書》有睦王李存乂,雖未載其表字,但從其兄名存禮來看,這個乂也當作“義”。這同樣是從義變“義”再訛為“乂”的。刻書人只知道古籍不應有簡化字,凡見有像當時通行的簡化體的字,就往形似的繁體字上靠,至於是否符合文義,就不是他們所能判斷的了。

古人名字的錯亂現象確實極多,很值得細加考證,重新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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