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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四節重要的新石器時代遺址

中國史前文化 王仁湘 13362 2018-03-20
(參見大地灣文化) (參見李家村文化) (參見磁山文化) (參見裴李崗文化) 新石器時代早期裴李崗文化的遺址。位於河南省舞陽縣賈湖。面積約5500平方米。 遺址中有房基、灰坑、陶窯、墓葬等各種遺跡,其中房址有單間、雙間、三間、四間幾種,為圓形或橢圓形的半地穴式建築。發現墓葬300餘座。出土遺物有各類陶、石、骨製品,陶器有壺、罐、缽、鼎、支架等,石器分為打製、磨製兩種。重要發現是作為隨葬品的龜甲契刻符號,為探索漢字的起源提供了新資料。另外,骨笛是該遺址頗具特色的遺物,為鶴骨管製成,一般為七孔笛,可以吹奏旋律。 新石器時代中期以仰韶文化為主的遺址。位於河南省澠池縣仰韶村。對它的首次發掘是於1921年由瑞典人安特生主持進行的。

遺址文化堆積可分為五期,一、二期屬於仰韶文化,三、四期相當於仰韶文化晚期向河南龍山文化過渡時期,五期則相當於河南龍山文化時期。遺址主要遺跡現像有墓葬和灰坑等。有些墓出有少量的隨葬品。所出遺物,仰韶期有尖底瓶、罐、彩陶碗、盆、甑、釜、灶等。仰韶晚期有碗、盆、罐、豆、鼎、壺、小口尖底瓶及澄濾器等。河南龍山文化期出有鬲、鼎、釜灶、雙腹盆、單把杯、豆、甑等。 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的遺址。位於陝西省西安市東滻河東岸的半坡村。面積約五萬平方米,揭露面積為一萬平方米。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為距今6800—6300年。 遺址文化遺存分兩期,早期即為仰韶文化的半坡類型遺存。這種遺存出有以小口尖底瓶為代表的陶器群,各種石、陶、骨質的農業、漁獵生產工具、裝飾品及家畜骨骼、菜籽。重要發現是半坡類型的聚落遺存,聚落形狀為南北長、東西窄的橢圓形,有壕溝環繞,溝外東邊為窯場、北側為氏族公共墓地,溝內房址以向心型分佈。晚期遺存發現較少,被稱為半坡晚期類型。

新石器時代以仰韶文化為主的遺址。位於陝西省臨潼縣城北。面積約為五萬平方米,揭露面積為1.658萬平方米。遺址文化遺存由早至晚分別為半坡類型、史家類型、廟底溝類型和半坡晚期類型。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半坡類型年代為距今6600—6400年,史家類型為距今5600年左右。另外該遺址還有少量陝西龍山文化遺存。 半坡類型遺物豐富,有各種繪有精美紋飾的彩陶、貝飾,在有些陶器上還發現了刻畫符號。史家類型的一座墓葬裡出土了我國迄今最早的一套美工用品,計有石硯、硯蓋、磨棒、陶杯各一件和黑色顏料數塊。半坡類型的聚落佈局分為居住區、窯場和墓地。居住區有壕溝圍繞,房址以向心型佈局分為5組,每組房址中都有一間較大的中心建築。

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遺址。位於河南省鄭州市大河村。面積約30萬平方米。遺址分為六期遺存,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二、三期遺存年代為距今5700—5000年。 遺址一、二期遺存近於廟底溝類型或與之相當。三、四期遺存為秦王寨類型,有人稱之為大河村類型。這種遺存出有四組連間建築和大量陶器等遺物、墓葬,其中尊、背壺和鍋顯示了與大汶口或屈家嶺文化的交流關係。五期遺存是早期龍山文化,六期遺存為河南龍山文化。 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和早期龍山文化的遺址。位於河南省陝縣廟底溝。面積約24萬平方米。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仰韶遺存年代為距今5900年,早期龍山文化遺存年代為距今4700年。 仰韶遺存發現有房址、窖穴、墓葬。遺物中陶器多紅陶,彩陶發達,有豐富的陶、石、骨質生產、生活工具。早期龍山(廟底溝二期文化)遺存發現有房址、窖穴和墓葬。出土遺物顯示了由仰韶文化向龍山文化過渡的性質。

新石器時代為主的遺址。位於河南省淅川縣下王崗村。面積約4000餘平方米。 遺址文化堆積由早到晚分別為仰韶文化、屈家嶺文化、龍山文化和商文化。仰韶文化大量的二次遷葬和屈家嶺文化的成排連間建築對這一地區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內涵和發展提供了研究資料。 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的遺址。位於陝西省寶雞市金陵河西岸。遺址面積大約六萬平方米,發掘面積約4727平方米,遺址文化堆積分為三期,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早期年代為距今7100—6900年,中期年代為距今6700-6100年,晚期年代為距今6000—5700年。 早期遺存較少,主要遺蹟有灰坑、墓葬和陶窯。出土陶器以紅或紅褐陶為主,卵形三矮足甕及罐、缽、碗為其代表器型。具有上承老官台文化之末、下開仰韶文化之初的性質。中期遺存為仰韶文化的半坡類型,遺跡主要是兩片墓地。出土陶器則以尖底瓶、蒜頭壺、彩陶船形壺等為代表。晚期可能屬於半坡類型晚期,是一處聚落遺存。聚落中心是廣場,其北、西、東南方為三組房址群,另有一處墓地。房屋為圓角方形或長方形的半地穴建築,屋內火塘邊一般設一個保存火種用的火種罐。陶器則以缽、盆、罐、器蓋和各類彩陶為代表。

新石器時代以仰韶文化和河南龍山文化為主的遺址。位於河南省洛陽市谷水鎮附近。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距今5300—4300年。 遺址分為三期。一期文化陶器以重唇小口和葫蘆口尖底瓶為代表,遺蹟有房址、灰坑和墓葬,房址均為地面建築,墓葬中發現有頭骨塗朱現象。二期文化主要遺蹟有灰坑、墓葬兩種。三期文化出現了陶質的斝、鬲。目前一般認為一、二期應作為仰韶文化的一個地方類型,三期則是河南龍山文化的一個地方類型。 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的遺址。位於河南省濮陽縣城內新民街南。面積約五萬餘平方米。 遺址主要遺蹟有房基、窖穴和墓葬。其中M45較為特殊,平面呈人頭形,墓主人葬在正中,另有三人分別葬於墓坑的東、西、北側小龕內,似為“陪葬”。墓主人的左右兩側還分別用貝殼擺塑了虎和龍的圖案,顯示了墓主人的權力地位。圖案本身亦有較高的藝術價值,為研究中國工藝美術史提供了寶貴資料。所出遺物中陶器以泥質紅陶為主,常見碗、缽、鼎、盆、瓶、缸和罐等。石器則常見斧、鏟。另外還有少量陶、骨質的生產工具或裝飾品。

新石器時代晚期河南龍山文化的遺址。位於河南省湯陰縣城東白營村。面積三萬平方米。遺存分早中晚三期,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早期年代為距今4500年,晚期年代為距今4200—4100年。 早期出有房址九座,並有一座圓角方形帶有井字形木構架的水井。中期出有八座房址,晚期出有46座房址,其中一座是土坯砌牆,代表了中國早期的土坯建築。早中晚各期均出有各類陶器及石、骨、蚌質的生產工具。其中一件高圈足盤上刻有兩個伸臂露乳的人像,是線刻藝術珍品。 新石器時代晚期河南龍山文化的遺址。位於河南省永城縣王油坊村東北。面積約一萬平方米,發掘面積600平方米。 遺址主要遺蹟有房基、灰坑和墓葬。房基一般是圓形的地面建築,有的鋪白灰面以防潮。所出陶器以泥質灰陶為主,多飾方格紋,常見罐、碗、鼎、盆類,甗也較多,個別陶器上發現有刻符。生產工具以石器為主,主要有刀、鏟、刻刀形器、鏃和打製石器等。另外還有骨、蚌、角質的網墜、錐、鑿、鏃、刀、鐮等生產、生活用品。

新石器時代晚期河南龍山文化的城址。位於河南省登封縣告城鎮八方村東北。據放射性碳素測定,年代應為距今4000年或3900年。 城址分為東、西二城,東城的西牆即為西城的東牆。東城僅殘存南牆西段和西牆南段,城角似設有凸出城牆的“馬面”,城內僅殘存若干灰坑殘底。西城輪廓較為清楚,面積約10000平方米。城牆夯築,四角均設有凸出城牆的“馬面”。城內中西部較高處發現有一組夯土基址,應是“宮殿區”。其他遺蹟有夯土坑、奠基坑、灰坑等。出土有各種陶、石、骨、蚌、玉質的生產、生活用具。從大量遺跡、遺物分析,當時社會生產有了長足的發展,社會性質很可能發生了變化,“文明”可能已經悄然出現了。 新石器時代晚期河南龍山文化的城堡遺址。位於河南省淮陽縣城東大朱莊附近。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該城始建年代應早於距今4400年並延續使用至距今4100年以後。

城址平面呈正方形,面積約34000多平方米。城牆夯築,基寬13米,頂殘寬8—10米,殘高三米餘,南、北牆各開一門,南門兩側還設有土坯牆的門衛房,門道下舖有陶製排水管道。城內發現房址10餘座,普遍使用土坯,並建築在高台上。 “高台建築”是古代人類的發明創造。另外,在城內灰坑中還發現了銅渣和一塊銅容器殘片,把中原地區冶銅史提早了數百年。 新石器時代晚期陝西龍山文化和西周時代為主的遺址。位於陝西省西安市灃河西岸。最下層有少量仰韶文化遺存,以陝西龍山文化遺存最為豐富,出有以“呂”字形雙連間房址為代表的半地穴式建築、窖穴和窯址。遺物豐富,計有陶、石、骨、玉類生產、生活用品和卜骨等宗教用品,還有大量的家畜、野獸的骨骼。西周時代遺存主要是墓葬。

新石器時代晚期龍山文化陶寺類型的遺址。位於山西省襄汾縣陶寺村南。遺址總面積約300萬平方米,已揭露6000餘平方米。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為距今4500—3900年。 遺址出有豐富的文化遺物。日用陶器以夾砂或泥質灰陶為主,多飾繩紋,晚期常見籃紋。隨葬陶器中的泥質陶多有黑陶衣,並施彩繪,陶盤上繪的蟠龍為中原地區最早的蟠龍形象實物標本。生產工具常見陶、石、骨質品,也有復合工具,還有石磬、鼉〔tuo馱〕鼓、銅鈴、陶鈴、塤等樂器和大量玉、石質的禮器。大型墓出土彩繪木器,是陶寺文化的又一特色。 陶寺人過著定居的農業生活,飼養家畜,手工業也已從農業中分離出來,出現了社會分工。他們的居室有半地穴式、地面式和窯洞三種形態,其間有道路相連,並分佈有水井和密集的灰坑。他們有大型的公共墓地,墓葬分大、中、小三型,大、中型墓數量少但規格高,有木棺,隨葬品豐富,小型墓多,但一般不見木質葬具和隨葬品。

陶寺社會貧富分化懸殊,少數貴族大量聚斂財富,形成特權階層,可能已出現了階級,走到了國家產生的前夜。 (參見後李文化) 新石器時代遺址。位於山東省滕縣東南約25公里處。面積約五萬平方米。 1978—1979年兩次發掘。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距今7400—6400年。 該遺址出土物中以陶器最具特點,分夾砂陶和泥質陶兩種,紋飾有堆紋、篦劃紋、壓劃紋、乳丁紋、指甲紋、錐刺紋及少量帶狀彩紋,器型有鼎、釜、罐、缽、紅頂碗、支座等。石器以打製為主,磨製石器有鏟、刀、鐮、磨盤、磨棒、磨餅、斧、錛、鑿、匕首、杵等。另外出土有豐富的骨角器、蚌器。 新石器時代大汶口文化的墓地。位於山東省泰安縣大汶口鎮與寧陽縣堡頭村附近,故曾被稱為“堡頭遺址”。面積約為82萬平方米,揭露面積5400平方米。年代約為距今5500—4500年。 墓地已發掘部分出有墓葬133座,用木葬具的14座,以單人仰身直肢葬為主,頭向多數向東。隨葬品豐富,有各類陶器、石器、作為禮器的玉器、骨、角、蚌器及龜甲、豬下頜骨、其他獸骨等。根據墓葬規模及隨葬品多寡,墓葬可分為大、中、小三型,小型墓有的僅可容身,大型墓則可隨葬數十件至百餘件精美的隨葬品,顯示了氏族社會內部的貧富分化。 以大汶口文化為主的新石器時代遺址。位於山東省兗州市王因村南,面積約六萬平方米,揭露面積約一萬平方米。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距今6100—5500年。 遺址主要發現是清理出大汶口文化早期墓葬899座。墓葬多數長方形淺穴,墓向東,葬式以單人仰身直肢為主。發現有頭骨人工變形,拔牙及口含石球的作法。同性合葬及多人二次合葬是該墓地的主要特點,顯示了氏族成員之間牢固的血緣紐帶。隨葬品不多,主要是日用陶器或明器及小件的生活用具、飾物和祭食。陶器中的觚形器造型奇特,極富特點,它與隨葬的龜甲和獐牙應代表著某種宗教含義。 新石器時代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的遺址。位於山東省膠縣北三里河村,面積約五萬平方米,發掘面積約1570平方米。 遺址中大汶口文化遺存的遺跡主要有房址、墓葬和窖穴。墓葬盛行單人仰身直肢葬,有木葬具,隨葬品豐富,有的墓主人手握長條形蚌器或獐牙勾形器,骨骼普遍有拔牙和枕骨人工變形的現象。所出遺物中陶器器型較多,骨、角、牙器總數要多於石器,並出現了蚌刀、蚌鐮等新工具。龍山文化遺存的主要遺蹟有居住址殘跡、窖穴和墓葬,並在墓葬區內發現了一處河卵石遺跡和一處卵石底坑,用途特殊。墓葬中骨骼也有拔牙和枕骨人工變形的現象,所出陶器陶色較多,有黑、灰、褐、紅、桔黃、白灰等,紋飾簡單,薄胎高柄杯在遺址中罕見,卻常見於大、中型墓葬中。另外還有石、骨、角、牙、玉質的生產工具或裝飾品。 新石器時代大汶口文化的遺址。位於江蘇省新沂市西南的花廳村附近,年代約距今5000年左右。 遺址主要遺跡是發現了大汶口文化的墓葬和可能用於祭祀的豬坑。墓葬中隨葬品豐富,有些大墓中的隨葬品多達100餘件,多為陶器和玉器,也有少量的石器和骨器。該遺址是大汶口文化較為典型和豐富的墓地之一,但部分陶器或玉器呈現出了濃厚的良渚風格,甚至出現了共同的原始宗教信仰等精神文化因素,表明了海岱文化區與太湖文化區之間密切的物質文化交流關係。 新石器時代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的遺址。位於山東省日照市城東南的東海峪村。面積約八萬平米。遺址分上中下三層。下層為大汶口文化晚期遺存,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為距今4800—4600年。中層是大汶口文化向龍山文化過渡或龍山文化早期的遺存。上層為龍山文化遺存。這三個文化層在器物形態上相互銜接,墓葬、建築上有承襲關係,解決了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之間的相互關係。中、上層房址出現了台基和夯築技術,這是中國傳統夯土台基式土木結構建築的開端。 新石器時代晚期龍山文化的城址。位於山東省鄒平縣苑城鄉丁公村東。年代約為距今4600—4000年之間。 城址平面略呈方形,面積約10萬餘平方米,屬台城型。城牆夯築,寬約20米,現存高度約1.5—2米。城內遺跡現象複雜,主要有房址、陶窯、窖穴和墓葬。出土陶器近千件,以白陶鬶、蛋殼陶最引人注目。還有各種石、骨、蚌器。城址的出現表明了這一地區在這一時代的社會變革,為研究中國文明的起源提供了新線索。 新石器時代晚期山東龍山文化的城址。位於山東省章丘縣龍山鎮。 城址平面近方形,面積約20萬平方米。城牆夯築,東、南、西三面城牆較規整,北牆向北弧凸,現寬8—13米。該城的規模在黃河流域諸史前城址中稱冠,已超出了單純的防禦性城堡的作用,反映了這一時期該城所處地區的社會生產,可能已成為我國早期文明的中心。 新石器時代晚期山東龍山文化的城址。位於山東省壽光縣孫家集鎮邊線王村附近。 邊線王城分大、小兩重城牆,小城大約在龍山文化中期或略晚,大城則屬於龍山文化晚期,是在小城破壞後重新擴建的。大城圓角方形,面積約57000餘平方米,四牆夯築,各開一門。小城亦為圓角方形,面積約一萬餘平方米,佈局、結構及建築方法與大城基本相同。這一時期城或城堡的出現表明了當時社會的巨大變革,預示著文明時代的到來。 新石器時代前仰韶及仰韶文化的遺址。位於甘肅省秦安縣大地灣。遺址揭露面積為13700多平方米。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其前仰韶時代遺存年代約為距今7800—7300年。 遺址一期遺存中陶器以夾砂紅、紅褐陶為主,主要以圜底缽、三足缽、三足罐、圈足碗為組合,盛行缽口塗紅帶彩紋,有人將其歸入老官台文化,亦有人主張稱其為“大地灣一期文化”。遺址仰韶文化早期遺存相當於半坡類型的中、晚期,中期遺存則與廟底溝類型接近,但又有自身特點。陶器器型主要有曲腹盆、尖底瓶、斂口缽等。晚期遺存則接近於半坡晚期類型,斂口罐、尊形器、假圈足碗及部分彩陶紋飾是其區別於半坡晚期類型的自身特徵。 新石器時代晚期到青銅時代的遺址。位於甘肅省臨洮縣城南馬家窯村。遺址由早到晚分別為仰韶文化,馬家窯文化的馬家窯期、半山期、馬廠期,齊家文化,辛店文化和寺窪文化的遺存。其中馬家窯期遺存最為豐富,陶器中彩陶發達。 新石器時代晚期馬家窯文化半山期的遺址。位於甘肅省和政縣洮河西岸的二級台地上。半山遺址是一個遺址群的總稱,包括瓦罐嘴居址和墓地、半山墓地、邊家溝墓地、王家溝墓地及半山南、瓦罐嘴東的墓地。出土陶器以黑紅相間的鋸齒紋構成的渦漩紋、菱形紋、葫蘆紋為特徵。 新石器時代晚期馬家窯文化馬廠期的遺址。位於青海省民和縣馬廠塬。遺址大部分被破壞。出土彩陶多為單色,紋飾母題較馬家窯期和半山期有較大變化,呈現了一種衰敗趨勢。 新石器時代至青銅時代馬家窯文化半山類型和馬廠類型、齊家文化、辛店文化的墓地。位於青海省樂都縣柳灣村北,總面積約11.2萬平方米。 墓地分東、中、西三區,東區以半山類型墓葬為主,中區以馬廠類型墓葬為主,其北端則以辛店文化墓葬為主,西區以齊家文化墓葬為主。墓地共揭露墓葬1500座。半山類型墓葬共257座,普遍用木葬具,隨葬各類陶、石、骨器,數量區別不明顯。馬廠墓葬共872座,其“凸”字形洞室墓多用木葬具。隨葬品多寡不一,相差懸殊,個別墓葬的隨葬品數量遠遠超出個人使用的需要,且其中不乏珍品,顯示了社會的貧富分化。其他發現有刻畫在陶器上的符號、塑在陶壺上的裸體人像及40餘枚刻齒骨片。齊家墓葬共366座,多以獨木棺為葬具。隨葬品以陶器為主。辛店墓葬共五座,一般不見木質葬具,隨葬品不多。 (參見齊家文化) 齊家文化的一處墓地。位於甘肅省永靖縣蓮花城西南部。 墓地分為南北兩區,南區上層有六排99座墓,下層僅八座,北區有三排29座。兩區墓地可能各屬不同的氏族。葬式有單人葬和合葬兩種。大部分墓有多寡不同的隨葬品,其中有三座墓出有銅器。作為隨葬品的陶器主要有雙大耳罐、豆、盆、高領雙耳罐和侈口罐。隨葬的豬下頜骨應是當時財富的象徵,有的墓僅隨葬一塊,多的卻達60多塊,反映了當時社會的貧富分化。 新石器時代早期城背溪文化的遺址。位於湖南省澧縣大坪鄉彭頭山。遺址面積約5000平方米,發掘面積400平方米。推測年代應為距今8500—7800年。 遺址主要遺蹟有居住面、灰坑和墓葬。遺物中陶器以夾碳紅皮陶為主,主要有罐、缽和支座。有較多的打製石器。在遺址的紅燒土塊和支座上發現有稻殼印痕,是較早的稻作農業的證據。有人主張據此遺址將其命名為彭頭山類型文化。 (參見城背溪文化) 新石器時代早期城背溪文化的遺址。位於湖南省石門市皂市。揭露面積達1100平方米。年代約為距今6920±120年。 遺址上層為商文化遺存。下層遺存屬城背溪文化,也有人稱之為皂市下層類型文化。出土陶器均為紅陶,火候不勻,手製,主要有圜底、圈足或平底器,不見三足器;石器有用礪石加工的磨製石器和用燧石打製或壓制的小型石器。 (參見大溪文化) 新石器時代以大溪文化為主的遺址。位於湖北省枝江縣城東北的關廟山。大溪文化遺存分為四期,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第二—四期年代約為距今5900—5300年。 大溪文化主要遺跡為紅燒土房址,房基多方形或長方形的地面建築,室內有方形火塘,房基牆根外還設有紅燒土散水。建房時採用了多種防潮、加固措施,顯示了較高的建築技術。遺物中石器普遍磨光,也有少量打製石器。陶器在一—四期的發展過程中,夾碳陶變少,泥質陶變多,第四期出現了較多的泥質黑陶。該遺址還出有少量屈家嶺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的遺跡、遺物。 (參見屈家嶺文化) 新石器時代晚期屈家嶺文化的城址。位於湖南省澧縣西北車溪鄉南嶽村。年代約為距今4700—4000年。 城址平面呈圓形,直徑約310米,城外環繞寬35—50米、深四米的護城河。城牆夯築,基寬約20米,頂殘寬約七米,開有東、南、西、北四門,四門相連的街道將城區分為四區。城內西南部發現有一組呈長方形夯土台基,應該是相當於宮殿區的建築。 新石器時代晚期石家河文化的城址。位於湖北省天門石家河。年代約為距今5000—4600年之間。 該城面積約100萬平米,平面略呈方形。城垣夯築。城內譚家嶺遺址是該城的中心部分,試掘到的房址,應為主要的居住區。西北部的鄧家灣遺址發現有大量塔形陶器、陶塑動物及陶缸相套組成的弧線,應該是宗教活動場所。西南部的三房灣遺址出土了數十萬件的紅陶杯,作工粗糙,顯非實用器,也應是宗教活動所用。 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屈家嶺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的遺址。位於湖北省鄖縣青龍泉村。面積約45000平方米,發掘面積1144平方米。仰韶文化的年代推測約距今5200年,屈家嶺文化晚期年代約為距今4800年,石家河文化年代約為距今4400年。 遺址中仰韶文化遺存的主要遺蹟有房址、墓葬。遺物有各類陶、石、骨、角質的生產、生活用具和裝飾品。屈家嶺文化早期遺存有房址和灰坑兩種遺跡。遺物中陶器器類豐富且富於變化。生產工具以石質為主,骨、角、陶質較少。另外還有玉、石、骨質的裝飾品及象牙梳子。晚期遺存主要有房址、陶窯、灰坑和墓葬。陶器以夾砂灰陶為主,彩陶豐富。另有陶、石、骨、角質的生產、生活用具及裝飾品。發現有稻殼痕、竹蓆或木板的印痕及塗朱龜甲等。石家河文化遺存主要有灰坑和墓葬。陶器類型複雜,常見鼎、鬶、甑。石器多磨製精緻。骨角器主要是鏃,另有少量裝飾品。 (參見河姆渡文化) (參見馬家浜文化) 新石器時代遺存為主的遺址,也有少量春秋時期的遺存。位於江蘇省吳縣唯亭鎮東北。面積約44000平方米。新石器時代文化堆積由下至上分屬馬家浜文化、崧澤文化和良渚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馬家浜文化層年代約為距今6300—6000年。 馬家浜文化遺存主要是100餘座墓葬。葬式以單人俯身葬為主。隨葬品較少,發現有碳化稻穀和緯線起花的羅紋織物。崧澤文化層中發現有墓葬89座,多單人仰身直肢葬。多數墓有隨葬品,多者達25件,以陶器為主,也有個別的玉飾品和豬下頜骨。良渚文化層內有大墓一座,墓主人男性,附葬兩個二次葬女性,墓外殉葬一狗。隨葬品豐富、精緻,有精美的玉器及刻紋陶器共60餘件。 新石器時代遺存為主的遺址。位於上海市青浦縣城東約四公里處。面積約15萬平方米。遺址文化堆積從下而上依次為馬家浜文化、崧澤文化和青銅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中層崧澤文化年代為距今5900—5300年。 遺址下層馬家浜文化遺存出有釜、罐及秈稻、野生的桃、杏核等物。中層崧澤文化遺存中陶器多見夾砂紅陶和泥質灰陶,器型有鼎、豆、罐、壺等。石器常見鏟、錛,一般都通體磨光。當時的人們從事著稻作農業生產。另外,這層遺存還出有90餘座墓葬。上層遺存主要出有幾何印紋硬陶和原始瓷。 新石器時代崧澤文化和良渚文化的遺址。位於江蘇省武進縣三皇廟村。面積約六萬平方米。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良渚文化層的年代約為距今4700年。 崧澤文化層發現墓葬一座,隨葬有鼎、豆、壺、紡輪各一件,其他遺物也主要是陶器。良渚文化層內涵豐富,發現有四座墓葬。位於東側的M3隨葬品多達124件,有陶器、石器和玉器,引人注目的是玉璧和玉琮。據玉器表面分析,良渚人使用了石英砂圓盤琢制玉器,掌握了先進的玉器加工技術。璧、琮作為古代社會權力和地位的象徵,隨葬在良渚文化大墓中,表明當時的原始氏族制已臨崩潰,文明的曙光出現了。 新石器時代和商周青銅時代文化遺址。位於江蘇省南京市北陰陽營。新石器時代文化層年代約為距今6000—5000年,共發現墓葬271座,灰坑三座,灶坑一座。墓葬分佈密集,盛行單人一次葬,以仰身直肢葬為主,未發現墓坑和葬具。出土的陶器群風格獨特,以夾砂或泥質紅陶為主,盛行三足器和圈足器,部分器物施陶衣,常見飾以牛鼻扳,角把、彎屈足的鼎、罐、盉、豆、缽、碗。石器磨製精美,有穿孔石斧、穿孔石鋤、穿孔石刀、石錛和鑿。另外還有玦、璜、管、珠和墜等玉或瑪瑙的裝飾品。北陰陽營人居住在帶有橢圓形大灶坑的房間裡,社會經濟以農業生產為主,兼營家畜飼養和漁獵經濟。 “北陰陽營文化”便由此得名。 新石器時代遺存為主的遺址。位於安徽省潛山縣城南7.5公里處。遺址面積六萬平方米。新石器時代遺存分為四期,其中二、三期最具特點,有人據此提出了“薛家崗文化”的命名。它的分佈區域大致在大別山以東、巢湖以西的江淮之間。其第三期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為距今5200—5000年。 薛家崗二、三期遺存具有鮮明的文化特徵。共發現殘房基三座,房基燒土塊中發現的稻殼印痕表明,薛家崗人過著以稻作農業為主的生活。另外發掘了103座墓葬,分別有多寡不同的隨葬品。陶器以夾砂灰黑陶為主,多素面,有極少數鏤孔、刻畫紋、弦紋和朱繪。兩期代表性器型有鼎、豆、壺、鬶、盆、甗等。生產工具有石鏟、石錛、石刀等,又以多孔石刀最具特點。 (參見良渚文化) 新石器時代晚期良渚文化的墓地。位於浙江省杭州市餘杭縣長命鄉雉山村。面積約2700平方米,發掘面積600平方米。 反山系良渚文化的“高台土塚”,分佈有良渚文化的墓葬12座,排列有序,分為兩列。墓底有棺床,並有板灰痕跡。隨葬品豐富,共出有1232件(組),90%以上為玉器,其中包括璧、琮等禮器,製作精美。從墓地的營造規模、墓穴排列有序、用棺槨等葬具及隨葬品豐富這些特點分析,這裡應是一處良渚文化部族內貴族的專用墓地。 新石器時代晚期良渚文化墓地與祭壇的複合遺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餘杭縣安溪鄉下溪灣瑤山頂部,面積約400平方米。 祭壇平面呈方形,里外三重,內重為方形紅土台,土台外圍繞灰土圍溝,圍溝外西、北、南三面為黃土台並有礫石起磡鋪面的土台。良渚大墓即分佈在祭壇南部,有12座,分為南、北兩列,隨葬品豐富,以玉器為主,還有少量陶器、石器和嵌玉漆器。 新石器早期興隆窪文化遺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敖漢旗寶國吐鄉興隆窪村,大凌河支流牤牛河上游。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距今8200—7400年。 遺址出有豐富的遺跡、遺物。陶器多為夾砂,器類簡單,習見筒形罐。石器多打製,鋤佔大多數,還出有其他骨角質生產工具和骨石複合工具。所出玉器是目前我國最早的玉製品。遺址六次發掘共獲方形或長方形半地穴房址160餘座,其中時代大體相當的有100餘座,分成11排左右分佈,周圍環繞一條圍溝,構成了村落。有些房址周圍還分佈有排列有序的窖穴。較為特殊的遺跡現像是居室葬。 新石器時代遺存為主的遺址。位於遼寧省瀋陽市北陵附近。 1973年發掘。其下層遺存屬新石器時代,命名為新樂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為距今7300—6800年。 該遺址出土遺物中磨製石器較多,有鏃、斧、錛、鑿,打製石器有砍砸器、石鏟、網墜、磨盤和磨棒。陶器以夾砂紅褐陶為主,有少量泥質陶,均手製。紋飾有壓印“之”字紋、弦紋。器型有筒形深腹罐、斜口筒形器、斂口罐。另外,該遺址還出有煤精飾品。 其主要遺跡是一座半地穴式建築,平面圓角長方形,室內中部有一灶坑。 (參見上宅文化) (參見趙寶溝文化) 新石器時代貝丘遺址。位於遼寧省長海縣廣鹿島吳家村西。面積約5000平方米。遺址分上、中、下三層。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中層年代約為距今6300—5900年。 下層遺存陶器以含滑石黑褐陶為主,手製,器型簡單,主要是直口筒形罐。石器多打製,磨製石器僅見石斧。中層遺存陶器多為夾砂紅褐陶,手製,主要有侈口筒形罐。石器以磨製為主,另有骨、牙、蚌器。上層遺存陶器以夾砂黑褐陶為主,器型多鼓腹罐。石器以磨製為主,打製石器僅見網墜和磨棒。中、上層分別受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的影響。當時已有了原始農業,飼養豬、狗等家畜,漁獵佔有重要地位。 新石器時代遺址。位於黑龍江省密山縣興凱湖附近。 1972年發掘。命名為新開流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為距今6100年左右。 該遺址出土遺物中漁獵工具較多,其中打製石器有矛、網墜,磨製石器有斧、鑿、鏃等,細石器有鏃、刮削器、尖狀器等。骨、角、牙器豐富,包括工具和裝飾品。陶器多是夾砂陶,均手製,紋飾有魚鱗紋、菱形紋、網狀紋、篦點紋。器型僅見罐、缽兩類。 新石器時代紅山文化的遺址。位於遼寧省喀左縣大城子鎮東南的大凌河西岸。面積約2400平方米,發掘面積2250平方米。年代約為距今5485±110年。 遺址主要遺蹟有砌石建築基址、房址及墓葬。石建築基址所用石料大部分經過加工,並在砌牆過程中採用了錯縫法。房址內有一方形“灶坑”,加工精緻,可能與祭祀有關。所出遺物中陶器佔絕大多數,且以泥質紅陶為主,常見缽、盆、甕、罐;石、骨器極少,其中石器分磨製、打製兩種。另外還發現有孕婦塑像、人物坐像及玉、石飾品。 新石器時代紅山文化的遺址。位於遼寧省建平縣牛河梁。遺址面積約1.2平方公里。 遺址內主要遺蹟有積石塚、女神廟、路面及車轍印跡和轉山金字塔式的大型建築。女神廟由一個多室和一個單室兩組建築組成,牆與地面經過燒烤,室內出有泥塑人像殘塊。積石塚則以石壘牆,以石築墓,以石封頂。塚內排列大、小不同的墓葬,隨葬品豐富,多為玉器。這一遺址紅山文化遺存分佈密集,尤其出土了專門供奉“神像”的廟宇性建築,表明紅山文化社會在這一時期已發展到了較高的水平,可能已迫進了階級社會的門檻。積石塚則是東北地區石葬具的首例發現,為探究東北地區石葬具的起源提供了資料和線索。 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遺址。位於內蒙古巴林左旗。面積約六萬平方米。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距今5300年左右。遺址出有圓形和方形的半地穴房址。遺物則以打製的有肩石鋤、鑿、缽、“之”字篦點紋筒形罐為代表,還有各種骨質的生產、生活用品及卜骨、動物骨骼。從出土的遺跡、遺物分析,當時人們應過著定居的原始農業生活,漁獵經濟佔相當的比重。 新石器時代的石城遺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老虎山。 城址面積約13萬平方米。石牆呈不規則的簸箕狀,牆基夯築,其上以石塊錯縫壘砌,內填石塊或黃泥。在其西北角處還建有一邊長約40米的小城,小城開兩門,並建有門衛房。大城內地形分為八層階地,每層均建有二—三間為一組成排分佈的房址。另外,城外有窯址區和墓葬。 新石器時代洞穴遺址。位於江西萬年縣城東北15公里處的小河山。遺址分上下兩層。據放射性碳素斷代未經校正,下層遺存年代約為距今8825±240年。 下層遺存中陶器多粗砂紅陶,器類僅見罐一種,表現了較強的原始性。生產工具中石器以打製為主,磨製石器數量和種類均較少。另外還有錐針、鏃、鑿、魚鏢等骨角器和極少的蚌器。 上層遺存有了較大進步,陶器有夾砂紅陶、泥質紅陶、細砂或泥質的灰陶,器類有罐、豆、壺等。生產工具中打製與磨製石器共存,新出現了石錛、骨矛和蚌鏃。仙人洞人應是依靠漁獵和採集來獲取食物的。它代表了當時華南地區洞穴遺址的一些共同特徵。 新石器時代為主的遺址。位於廣東省曲江縣馬壩鎮西南。面積約三萬平方米。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其新石器時代遺存(遺址下層遺存)年代為距今4900—4700年。 新石器時代遺存共發現墓葬64座,盛行單人二次遷葬,其中大型墓的填土要經過夯打。隨葬品以陶器為主,常見鼎、盤、釜、豆、壺和罐。有些墓分別隨葬有成套的石錛、石鑿、石鏃或石鉞。大型墓往往隨葬成團的稻穀和米粒。在其晚期墓中顯示了較明顯的貧富分化,有些墓隨葬有大量精美的玉器、生產工具和陶器,而有些墓則非常貧乏,它反映了私有製的發展和氏族社會的逐漸解體。 石峽遺址的中、上層遺存分別相當於夏商之際和西周晚期至春秋時期。 (參見山背文化) 新石器時代和青銅時代的貝丘遺址。位於台灣省台北縣八里鄉。遺存分上、下兩層,下層屬大坌坑文化,上層屬圓山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距今6400年。 大坌坑文化層出土遺物中有褐色砂陶器、打製或磨製的石器,未見農業或家畜飼養的明顯跡象,當時的社會經濟應以漁獵、採集為主。 圓山文化層發現有房址遺存,遺物包括細砂棕灰色陶器、石器和一件青銅鏃。 新石器時代為主的貝丘遺址。位於福建省閩侯縣恆心鄉。遺址分上、中、下三層。其下、中層代表了曇石山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下層遺存年代約為距今3300年。上層為青銅時代遺存。 屬於曇石山文化時期的遺存主要有陶窯和墓葬,遺物以截面呈三角形的石錛和紅或灰色的陶器為代表。 (參見圓山文化) (參見鳳鼻頭文化) (參見卑南文化) 新石器時代洞穴遺址。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獨山西南麓。估計遺址上層年代約為距今7500年,下層年代約為距今9000年以前。 主要遺蹟有灰坑、燒坑和墓葬。墓葬葬式盛行蹲葬習俗。有的頭骨或盆骨上有赤鐵礦粉末。所出石器中打製、磨製各半,還有成堆存放的石料。陶器則以紅陶為主,器型有罐、缽、甕及三足器。另外出有骨製的魚鏢和鏃。當時的人們應該以經營漁獵或採集經濟為主,可能有少量的家畜飼養或原始農業。 新石器時代遺址。位於雲南賓川縣城東北三公里處。現存面積約3000平方米。遺存可分早晚兩期,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早期年代為距今4200—4100年。 該遺址發現房址11座,墓葬34座,殘存稻殼、糧食痕蹟的窖穴23個。另外出土了少量石刀以及罐、缽、匜〔yi 移〕、缸等陶器。它是洱海地區一處文化特徵鮮明的典型遺址,有人據此提出了“白羊村文化”的命名。同時,它又是目前所知雲貴地區較早的稻作農業遺存。 新石器時代遺址。位於西藏自治區昌都東南的卡若村西。面積約10000平方米。遺存可分早、晚兩期,據放射性碳素斷代,年代為距今5300—4100年。 卡若遺址出土遺物豐富。陶器多夾砂,常見繩紋、刻畫紋裝飾的罐、缽、盆。大型打製石器、細石器和磨製石器共存是這個遺址的特點之一,還發現有骨、石複合工具。其遺跡現象主要是28座房址,晚期的半地穴石牆式建築風格獨特。結合遺址中出土的炭化粟及牛、豬等家畜骨骼分析,當時人們過著以粟作農業為主、兼營狩獵、飼養的定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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