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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七節元朝行鈔及其通貨膨脹

中國歷代貨幣 郭彦岗 1619 2018-03-20
蒙古汗國成吉思汗晚年,發行博州會子,以絲為單位。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發行交鈔,定發行總額不超過萬錠。憲宗初,因紙鈔貶值,立銀鈔相權法,用白銀維持鈔價。不久設交鈔提舉司專管行鈔事宜。 世祖中統元年(公元1260年)發行“中統元寶交鈔”,又名“絲鈔”。以兩為單位,絲鈔二兩值銀一兩,15兩值金一兩,同年十月,發行“中統元寶寶鈔”(銀鈔),共分十等:10文、20文、30文、50文、100文、200文、300文、500文、一貫、二貫。一貫等於絲鈔一兩。前發舊鈔用中統鈔平價收回。法定鈔為唯一合法通貨,悉禁金、銀、銅錢行用。又以文綾織成“中統銀貨”,每十兩值銀一兩,未行。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加發小額紙鈔,叫“厘鈔”,分二文、三文、五文三種。次年,阿合馬當國,濫發紙鈔,物價大漲。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行鈔法於江南,以中統鈔收兌南宋會子,禁用宋錢。以後幾年物價不斷上漲,至元二十四年物價比至元十三年漲幾十倍,故改發“至元寶鈔”,分11等,與“中統鈔”並行,一貫當舊鈔五貫,仍以金銀為本,銀一兩合鈔二貫,金一兩合鈔20貫。至元三十一年八月將各路交鈔庫現銀再次收歸京師。

武宗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改發“至大銀鈔”,自二厘至二兩,分13等,每兩合“至元鈔”五貫,中統鈔15貫,銀一兩,金一錢。後罷“中統鈔”,限100天收回,恢復用錢。仁宗推翻此制,仍用“至元鈔”和“中統鈔”。順帝至正十年(公元1350年)發行“至正交鈔”,一貫合“至元鈔”二貫或銅錢一千文。初以“中統鈔”加蓋至正鈔字樣發行,無鈔本,為首次法定的不兌現紙幣。 綜觀元代紙鈔凡四變。初為“中統鈔”,有元一代始終通行,晚期才逐漸被“至正鈔”取代。次為“至元鈔”,已五倍於“中統鈔”。再更以“至大鈔”,又五倍於“至元鈔”。 “至大鈔”旋廢,由“至正鈔”來對付殘局。 元朝濫發紙鈔,引起惡性通貨膨脹,其嚴重程度,不亞於金和南宋。究其原因,主要有二:第一,政治混亂,自壞成法,失信於民。元朝以馬上得天下,連年征戰不息,政治經濟和社會都不得安定,人民長期處於兵荒馬亂之中,怨聲載道。所征服地區遼闊,情況復雜,顧此失彼。四大汗國沒有發揮拱衛作用,反而增加麻煩。帝國本土統治階層重犯宋金積弊,勝利後驕奢淫逸,縱情揮霍,大肆搜括,王位之爭和權力傾軋從未停過,無暇顧及安民治國之道。而朝廷又政策多變,朝令夕改,任意胡為,言而無信。此類事例史不絕書。如前述把各地鈔庫用作鈔本的白銀調到京都,使民眾對紙鈔不信任。又如倒鈔,收兌昏鈔,有法不行,官吏從中上下其手,魚肉良民。言而無信,不知其可矣。第二,長期財政赤字極端嚴重,專靠發鈔彌補,導致物價狂漲,鈔法大亂,民怨沸騰。如至元年間財政收入勉強抵財政支出的一半。後期支出竟為收入的400多倍,即財政支出的99%以上要靠發鈔供應。所以元朝財政,始終是捉襟見肘,困難至極。如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十一月,當年用鈔和土木營繕、軍需、賞賜四項開支已超過3000多萬錠,國庫中只11萬錠,差不多為支出的1/300,如此龐大赤字,只好發鈔。此時發行至大銀鈔145萬錠,合中統鈔3600多萬錠,平均每人77765文,比中統時增1253倍。這樣大肆濫發,成倍猛增紙鈔流通量,引起物價上漲。初時是成倍上漲,中期成十倍飛漲,晚期成百上千倍狂漲,公私各鈔,俱成廢紙。在此大亂情況下,出現私鈔及代用貨幣。店鋪酒家自製竹木牌和紙帖,在市面當貨幣行用。官府還準某些官吏私自發行紙鈔。壞鈔大量出現,有觀音鈔、畫鈔、折腰鈔、波鈔等等名目。如此情況,人民困苦不堪,有首民謠說:“開河變鈔禍根源……官制濫,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鈔買鈔,何曾見?賊作官,官作賊,混愚賢,哀哉可憐!”(見《明實錄》卷二三四)順帝至正年間(公元1341—1368年),通貨膨脹惡化至極,鈔法全面崩潰,官家仍在濫發紙鈔,物價如脫韁之馬,米價比中統時上漲六七萬倍。民間交易完全用錢,甚至回到實物交換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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