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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秦始皇焚書——中國圖書史上第一次劫難

中國圖書史話 吴玲芳 877 2018-03-20
戰國時,各國君王為了維護封建法令的統一,鞏固封建王朝的統治,於是就有了查禁、焚毀典籍的做法。秦孝公時就曾採取“燔詩書而明法令”的舉動,目的是反對當時一些引《詩》、舊籍反對變法的朝臣。儘管當時在確立新的封建政治統治過程中,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從長遠來看是不利於文化的傳播和發展的,是對傳統文化的破壞。而秦始皇出於政治統治需要的焚書行為,更使我們祖先創造的豐富典籍慘遭厄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滅六國,結束了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割據的混亂局面,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制度的統一帝國。為了鞏固這個前所未有的集權統一國家,秦始皇採取了一系列包括政治、經濟和文化各方面的改革。如製定各種適合封建經濟發展的法規,實行郡縣制,加強中央政府的行政機構,統一馳道,統一度量衡和貨幣等,從而加強了對全國的統治。在文化上,秦始皇除了採用戰國陰陽家的“始終五德說”來維護秦的法統,使皇權神秘化外,還統一了文字,以秦國的小篆作為標準字體,廢止以前各國所用文字,頒行《倉頡篇》於天下。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官淳于越主張效法古代,分封諸侯,回復到封建貴族的割據局面。丞相李斯立即反對這種倒退的做法,他認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襲”,政治措施的不同,皆是因時代發展了,他痛斥儒生不師今而學古,語皆道古以害今。他認為這樣做不利於中央集權的統治和皇權的加強,所以主張禁絕《詩》、、百家語。他建議除了史官所收藏的秦國史記外,別國史記一概燒毀;除博士官所藏圖書外,私人所藏儒家經典和諸子百家的書一律送官府燒毀。令下後三十天不送所藏私書到官府的罰充苦役,今後幾個人在一起談論詩書的處死刑,引用古書反對時政的全族處死刑,知情不告發的同罪。只有醫藥、卜筮、種樹的書不禁。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建議,焚詩書、禁私學。除了焚毀大量文化典籍外,還活埋了議論朝政、誹謗政府的儒生四百六十人。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結果,摧毀了春秋特別是戰國以來學術文化百家爭鳴的成果,壓抑了學術文化的發展。焚毀了大量文化典籍,是我國古代文化典籍的一次大劫難。秦代以後我國許多圖書都失傳了,這是文化史上的一大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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