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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畫科

漢代以後,中國繪畫逐漸按照表現對象的不同而劃分為不同的畫科。最早的記載是唐代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所分六門:即人物、屋宇、山水、鞍馬、鬼神、花鳥等。北宋《宣和畫譜》分十門,即道釋門、人物門、宮室門、番族門、龍魚門、山水門、畜獸門、花鳥門、墨竹門、蔬菜門等。南宋鄧椿《畫繼》分八類(門),即仙佛鬼神、人物傳寫、山水林石、花竹翎毛、畜獸蟲魚、屋木舟車、蔬果藥草、小景雜畫等。元代湯垕《畫鑑》說:“世俗立畫家十三科,山水打頭,界畫打底。”明代陶宗儀《輟耕錄》所載“畫家十三科”是:佛菩薩相、玉帝君王道相、金剛鬼神羅漢聖僧、風雲龍虎、宿世人物、全境山林、花竹翎毛、野騾走獸、人間動用、界畫樓台、一切傍生、耕種機織、雕青嵌綠。近現代,這種劃分又逐漸趨於簡略。現在習慣的分法,是將原來的六門、十門、十三科等歸納為山水(包括宮室樓台、屋木舟車等)、花鳥(包括畜、獸、蟲、魚、蔬、果、藥、草等)、人物(包括佛菩薩相、玉帝君王道相、金剛鬼神羅漢聖僧、宿世人物等)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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