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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詞的類型

詩、詞、曲,從寬處講,是一樣的東西,都是講究音律節奏,合轍押韻的。從嚴處講,又完全不同。這不同,又有明暗兩種情況。 所謂“明”,是指它們的外在形式,各有各的格律,押不同的韻,合不同的樂。這個很容易區別。 所謂“暗”,則是它們不同的表現手法,不同的語言習慣,這就不是一下子能區別開的了。清杜文瀾《憩園詞話》說:“近人第以詩詞、詞曲連類而言,實則各有蹊徑。《古今詞話》載周永年曰:'詞與詩、曲界限甚分,惟上不摹香奩,下不落元曲,方稱作手。'又曹秋岳司農雲:'上不牽累唐詩,下不濫侵元曲,此詞之正位也。'二就詩、曲並論,皆以不可犯曲為重。余謂詩、詞分際,在疾徐、收縱、輕重、肥瘦之間。嫻於兩途,自能體認。至詞與曲,則同源別派,清濁判然。自元以來,院本、傳奇原有佳句,可入詞林。但曲之徑太寬,易涉粗鄙、油滑,何可混羼入詞。”同樣的意境,在詩是一種說法,在詞則是另一種說法;有些句子,放在詞中是千古絕唱,用在詩中就非常一般。清劉體仁《七頌堂詞繹》說:“'夜闌更秉燭,相對如夢寐',叔原則云:'今宵剩把銀釭照,猶恐相逢是夢中。'此詩之與詞分疆也。”這是第一種情況。清胡薇元《歲寒居詩話》說:“晏元獻《珠玉詞》集中《浣溪沙·春恨》'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本公七言律中腹聯,一入詞即成妙句,在詩中即不為工。此詩、詞之別。學者須於此參之,則他詞亦可由此會悟矣。”這是第二種情況。這兩種情況,都要靠讀者或者作者去慢慢體會。

詞的格律遠較詩複雜,格律詩,不過五、七言絕句,五、七言律詩,排律這幾種形式,雖然每一種又還有平起、仄起,首句入韻、首句不入韻幾種形式,但加在一起仍然不多。但是詞不一樣,一個詞牌一種形式,無論是長短、句式、用韻、平仄以及曲調都不一樣。唐、宋時期常用的詞牌有一百多個,但到清代萬樹撰《詞律》,收詞調六百六十個。到清康熙年間編撰的《欽定詞譜》,收詞調八百二十個。加上變體,一共二千三百零六體。如此多的詞調,當然並不是都很流行,常用的也就是一兩百個而已。 這麼多詞牌,可以根據長短、用韻、宮調等分成不同的類型。最常見的是根據字數把這些詞牌分為小令、中調、長調三種。 一般來說,五十八字之內為小令,五十九字至九十字為中調,九十一字以上為長調。

小令一般不分片(又叫“闋”“疊”等),中調和長調一般分為上下兩片,多的有三片、四片。 另外一種比較常見的分法,是按韻。 詞不像格律詩,只能押平聲韻,而且一韻到底,不能換韻。詞有押平聲韻、押仄聲韻、平仄韻通押、平仄韻轉換、平仄韻錯押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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