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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散曲的襯字

近體詩和詞的格式是嚴格固定的。比如五絕,五字一句,全詩四句,七絕,七字一句,全詩四句,不能多也不能少。每一個詞牌(包括變體,或叫“又一體”),句數、字數等也有嚴格的規定,也是一個字也不能多,一個字也不能少。 散曲也有曲牌,對句數、字數等也有規定,但是,它允許在其中增加“襯字”。這些襯字,可以是有實際意思的,以補原曲的不足,也可以是沒有實際意思,只起到增加音樂美感和曲調完善的作用的字。這樣,同一個曲牌的散曲,有時候就顯得長短和結構有很大的區別。 最早提出“襯字”說的,是周德清。他在《中原音韻》中說:“每病今之樂府……有增襯字作者……有板行逢雙不對,襯字尤多,文律俱謬。”他舉例說:“〔塞鴻秋〕末句本七字,有云:'今日個病懨懨剛寫下兩個相思字。'卻十四字矣。”從本來應該是七個字的句子,變成十四字,也就是說,加入了七個“襯字”,但是,要找出哪七個字是“襯字”,卻有點困難,也就是說,所謂的“襯字”,其實已經成為句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試比較下面兩首〔南呂·一枝花〕的〔尾〕: 洛陽花,攀的是章台柳。我也會圍棋,會蹴鞠,會打圍,會插科,會歌舞,會吹彈,會咽作,會吟詩,會雙陸,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賜與我這幾般兒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則除是閻王親自喚,神鬼自來勾,三魂歸地府,七魄喪冥幽,天哪,那其間才不向煙花路兒上走! 同一曲牌,差別竟是如此之大。原因就是關漢卿在曲中加入了大量的“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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