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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伶倫/據說是中國樂律的創造者

伶倫,據說是黃帝時的樂師。 “伶”是先秦時期對樂師的稱呼,如伶州鳩。伶也寫作“泠”,後代的藝人被稱作“伶人”,就是從這裡來的。 我們都知道,音樂的要素之一是旋律,而旋律就是由高低不同的音,按一定的規律順序排列構成的。這些高低不同的音,有一定的振動頻率,相互之間有一定的比例關係。也就是現在世界通行的音名C、D、E、F、G、A、B和唱名1、2、3、4、5、6、7。遠古時期,人們在長期的實踐中,從單一的一個音,發展為兩個音,構成二聲音階,再逐步發展為四聲音階、五聲音階,最後發展成完整的七聲音階。同時也逐步規定了C、#C、D、#D、E、F、#F、G、#G、A、#A、B十二個音名的絕對音高。在中國古代的音樂理論中,這些音名和唱名有不同的名稱,就是我們常常見到的宮、商、角、徵、羽和黃鐘、大呂、林鍾、姑洗等。

在傳說中,這些音律就是伶倫發現的。據說,黃帝讓伶倫作律,伶倫接受了任務之後,就跑到西邊的崑崙山下,在嶰溪的山谷,砍伐竹子,做成長短不等的十二支竹筒,但是這些竹筒吹出的聲音並不和諧,這讓他感到非常苦惱。於是他又到了阮喻,在這裡,他聽到了鳳凰的鳴叫。鳳的叫聲有高低不同的六聲,凰的叫聲也有高低不同的六聲,聲音非常好聽,伶倫就不斷地調整竹管的長度,來模寫鳳凰的叫聲。他發現這十二個音非常和諧,於是就把這十二個音定為標準的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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