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國學小百科書系·音樂小百科

第9章 元明清時期的音樂

元、明、清時期,是我國戲劇、曲藝、民間歌舞空前繁榮的時期。 元代統治者不重視文化的發展,他們追求的是聲色犬馬的享樂,其中就包括對歌舞音樂的喜愛,他們甚至在行軍打仗的時候,也以歌伎自隨。 元人統一中國以後,在宋、金雜劇院本和諸宮調的影響下,吸收了北方一些地方文藝和民歌的養料,形成了一種新的表演藝術——元雜劇。 元雜劇已經是標準的戲劇了,有情節,有場次,有角色行當的劃分,有唱、念、做、打的基本表演程序。它的音樂,實際所用的宮調只有九個,即所謂的“五宮四調”。 詞到宋末,很多都已經不可歌了,一方面是文人創作過分雅化,已經喪失了詞的通俗性和生活化特色,已經遠離了廣大民眾,成為少數文人雅士案頭的玩物。一方面,是舊譜的零落。

就是可歌之詞,大多已經傳唱數百年之久,早已沒有新鮮感了,因此,統治者和文人雅士又把眼光投向民間,到民歌中去尋找新的形式,去汲取新鮮的養料,創造新的藝術形式。於是,一種新的詩歌形式散曲就應運而生了。 散曲在元代,是一定要歌唱的,它的音樂,來自於民間的所謂“俚曲”,也就是民歌。散曲中的許多曲牌,如《貨郎兒》《蔓青菜》《豆葉黃》《十棒鼓》《村里迓古》《鮑老兒》《山石榴》等,一望而知是出於民間的。散曲的另一個來源,是唐、宋以來已經高度發達的參軍戲、踏搖娘、大曲、法曲、院本、陶真、唱賺、鼓子詞、諸宮調等,散曲從其中吸取了大量的營養,使之成為繼詩和詞以後又一個輝煌的樂歌形式。 元代又出現了一些新樂器,重要的有三弦、火不思、雲璈、七十二弦琵琶、胡琴、興隆笙、魚鼓和簡子等。

明、清兩代,是市民文化勃興的時期,雖然在上流社會,詩詞和散文辭賦仍然被當作正統文學而受到喜愛,但是,自先秦以來一直不太發達的小說和戲劇卻空前地繁榮起來。 明代,海鹽腔、餘姚腔、弋陽腔、崑山腔“四大聲腔”在江蘇、浙江、江西、安徽一帶興起,使戲劇的聲腔音樂得到極大的發展。 除了四大聲腔以外,還陸續產生了一些其他的聲腔。在清代花部諸腔中,除了弋陽腔外,最重要的還有秦腔、徽調和皮黃腔。在眾多聲腔的影響下,最終形成了被稱為“國劇”的京劇,同時,也形成了眾多各具特色的地方戲。 除了戲劇之外,明、清時期說唱藝術也十分繁榮。 明、清兩代,都以北京為都城,形成了以北京為中心的北方文化圈。同時,東南仍然是重要的經濟繁榮區,形成了以揚州為中心的南方文化圈。此外,江、浙的蘇州、杭州,河南的汴梁地區,陝西的西安,四川的成都,閩南的番禺,以及山東、河北、湖北、湖南、東北等許多地方,文化娛樂都很繁榮,各地相繼出現許多具有地方特色的說唱藝術,它們大致可以劃分為八類,即:

1.鼓詞類:梨花大鼓、滄州木板大鼓、京韻大鼓、樂亭大鼓、東北大鼓、河南墜子等。 2.彈詞類:蘇州彈詞、開篇、揚州彈詞、長沙彈詞等。 3.時詞小曲:天津時調、上海說唱、湖北小曲、四川清音、湖南絲弦等。 4.道情:江西道情、湖北漁鼓、衡陽漁鼓、四川竹琴等。 5.牌子曲:單弦、南音、廣西文場、蘭州鼓子、青海平弦等。 6.琴書:北京琴書、徐州琴書、安徽琴書、山東琴書、四川揚琴等。 7.走唱:十不閒、蓮花落、二人轉、鳳陽花鼓、車燈等。 8.雜曲:紹興蓮花落、錦歌、三棒鼓、善書、粵曲、荷葉等。 這些說唱音樂,有的偏重於說,有的偏重於唱;有的由唐、宋以來的鼓子詞、唱賺、諸宮調等並吸收戲劇音樂發展而成,有的是在民歌和小調的基礎上發展而成。

明、清時期的器樂,在前代的基礎上又有很大的發展和進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新樂器的出現。最重要的是嗩吶的出現。 2.拉弦樂器的大發展。由於戲曲發展的需要,新的拉弦樂器大量出現,如用於京劇伴奏的京胡、京二胡,用於梆子戲伴奏的板胡,用於川戲彈戲伴奏的蓋板子,用於湖南花鼓戲、長沙絲弦、祁陽小調等伴奏的大筒,用於呂劇、山東琴書伴奏的墜胡,用於河南墜子的墜琴等。 3.琵琶演奏的進步。 4.古琴琴派林立。 5.大量的器樂合奏形式的出現。重要的有江南絲竹、西安鼓樂、十番鼓、廣東音樂等。 自明代中葉以後,西方音樂逐漸傳入中國,對中國音樂的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